这位读者不满我没写“槟城向中国贷款”事件,如我所说,之前没有跟进有关课题,对它不熟悉,当然不敢乱写,这位读者却认为我“偏心”,真叫我啼笑皆非。
昨天,我有说林冠英未直接回答第二道疑问,即为何需要10亿贷款,及不认同他“向中方贷款能节省利息成本”及“加强槟州的国际声誉”的说法。
看来我需要详加我的看法,我的资料皆从媒体得来,若有误解之处还请指正。
从报道得知,虽然有关计划已经筹划了几年,进度似乎相当缓慢。
包括所谓向中国贷款的10亿,那是可向中国借贷的最多(maximum)数额,不是final数字。
整个交通大蓝图计划(PTMP)的成本预算是270亿,林冠英说其余260亿还是必须向其他(国内)银行借贷。
这点我就不明白,有关计划既已交由PTMP的执行伙伴(Project Delivery Partner,PDP)SRS财团负责,融资方面理应也由该财团承担,为什么还要由槟州政府去为它借贷呢?
SRS财团是由金务大(60%)、Ideal Property(宏升)及骆宝燕控股(Loy Phoy Yen Holdings)各20%组成。
金务大是上市公司,其财务能力应该无需质疑。
骆宝燕控股是文秀集团子公司;宏升集团是槟城一家产业发展公司,媒体说它是“新一代产业巨头”,近年来获奖无数。这两家公司有没有造路经验就不得而知。
这三家公司组成财团,应该不需要由槟州政府寻求融资吧!
根据《The Edge》去年一则报道,SRS财团透露,如果大蓝图加入其它项目的话,成本预算将增加到460亿元。
槟州政府要向中国借贷不超过10亿,用途为何?林冠英似乎也没有头绪,不然他不会说,“日后可以转借给金务大,从利息差额中获利”之类的话。
不管整个成本270亿或460亿,10亿等同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对SRS财团帮助不大,要借也不会仅借区区10亿吧!
该位读者说,如果此事是在“非神统治之州”发生,我最少可以写个十几二十篇。言下之意,以为我特别偏袒“神之州”(借他的用语)。
好了,这是我不解“神之州”交通大蓝图计划的第二篇,如果还有后续发展,我会继续补充。
这下可满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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