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长首相说,那是为了感激他在FGV/联土局时的贡献。
我以为是我读错还是记者写错,他在FGV/联土局有所贡献?唯一的贡献,就是公司财务连年亏损,股价跌得惨不忍睹,财长首相还要感激他,又给他另一个官职?
如此对错不分,是非混淆,指黑为白,可真叫人哭笑不得。
被委以“重任”的伊德里斯在短短一个星期内就有了调查结果,上星期三,财长首相要伊德里斯除了报告,还要为FGV找出解决措施和选项(options),伊德里斯肯定做事神速,昨天,首相就对他的建议做出宣布。
其一就是伊沙“自愿”辞去FGV主席职。读到这里时,我心里想:他愿意辞咩?
原来他只是表面被“炒”,实际上财长首相安排了另一个官职给他,那便是当SPAD的代主席,以取代任期刚刚届满的赛哈密。
有媒体说伊沙是此次FGV的最大输家,其实不然。
财长首相为何如此厚待他?相信大家都知道背后的原因;财长首相对伊沙的“感激”,岂是他在FGV/联土局的贡献?
伊沙获委SPAD代主席职叫人感到意外,另一个意外是,伊德里斯报告提到,基于“证据与根据”充足,建议向CEO查卡里亚、CFO阿末迪佛里和另两名高层采取纪律行动。
伊德里斯只花一个多钟头,就找到充足的证据和根据,所以我说他办事蛮有效率。
但不知道是他的建议有矛盾还是首相文告有矛盾,因为文告接着又说,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任何人犯错,除非内部调查找到证据。
前面才说证据根据充足要以纪律行动对付之,这里又说无人犯错除非有证据,相信读者也被前后矛盾的报道弄得头昏脑胀。
之前联土局主席沙里尔就说公司缺乏“企业管理”,首相文告也建议公司进行重整,成立一个“高效企管队”(a Governance Quantum Leap team)以应对任何危机,让FGV在企业管理方面大大的改善。
看到中文媒体将“Governance Quantum Leap”译为“量子管理队”,其实并不恰当,也没什么意思。“Quantum Leap”是“大步跃进”,就像我们讲“三级跳”的意思。
其实,把“governance”译成“管理”也不完全达意,因为它还有“道德”的涵义在内;“corporate governance”应该译作“企业管理道德”或“道德企业管理”比较适合。
但整句“Governance Quantum Leap”有点怪怪,要如何译?所以我干脆叫它“高效企管”。
建议公司成立一个“高效企管队”,意即公司过去,尤其自上市以来,都没有也未曾落实“企业管理”?我记得好多年前,财长首相刚上任之时,不是充满理想,说GLC都要有包括“企业管理”的SOP吗?原来这些都只得个讲字。
就算有形式上的SOP,实际上有没有落实?大家心照就好了。
这次不止要有governance,还要有quantum leap的大跃进,这些浮华的词藻,财长首相最喜欢卖弄,但对人民来说,实际上都不具任何意义的。
与其说要公司管理quantum leap,倒不如说这次风波让伊沙地位quantum leap,步步更高升。
与其当一家GLC的主席,当首相署内相当于部长级的委员会主席,不是更好吗?
FGV事件发展充满意外,另一意外是,因为面对内部调查,CEO查卡里亚聘请了律师,这名律师不是别人,竟然是巫统的“御用”律师沙菲宜。
《砂拉越报告》最近爆料,在安华的鸡奸案2.0,沙菲宜私底下收了财长首相950万元,而这笔钱是来自1MDB/SRC流入了阿马银行的私人户口。
既然财长首相指示对查卡里亚等人采取纪律行动,查卡里亚又找沙菲宜当他的律师;他可找对了人?
讲到SPAD这个权限与交通部门重叠的委员会,上回就谈过它(《首相的厨房内阁》20161215)。与其说它与交通部门重叠,不如说它权限其实比交通部门还大,何况其主席领的是部长级薪水,俨然就如一名部长。
伊沙“过档”去SPAD,对他来说毫无损失,可能机会更大,否则他也不会自愿辞去FGV主席职位了。
和许多委员会/单位一样,SPAD也隶属首相署,无需向交通部报告,交通部长也不在委员会内,所以很多交通事务上的决策,交通部长是不知情的。一个例子就是东海岸铁路计划(ECRL)。
交长廖中莱曾说要争取将SPAD归纳入交通部门,如果成功的话,那SPAD也无需再有一个什么部长级的主席了。
但,财长首相岂肯如此下放权力?更何况现在委了伊沙当代主席,迟早他会坐正,财长首相对他如斯感激,他怎会愿意改向廖中莱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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