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0 April 2017

班迪卡的独角戏

媒体报道有时相当令人混淆。

首先新闻报道说,议长班迪卡指他是受到政府指示,要他安排所有政府法案需在周三完成,以让哈迪能在周四(国会会议最后一天)提呈动议。

他说这不是他个人决定,而是政府的要求。

第二天,新闻报道说他否认他是受到指示,展延辩论是他个人决定。

乍看之下,你会以为班迪卡否认是政府要他让哈迪提呈动议;但请看清楚,班迪卡只是否认政府指示他展延辩论,但并未否认政府指示他让哈迪提呈动议。

也就是说,政府的确指示他让哈迪提呈动议,否则前一天国会也不需要停钟,通宵达旦通过六项政府法案,并将其余另五项政府法案展延至下季会议,刻意“让路”给哈迪的私人法案。

一个是受政府指示,一个是他个人决定,很令人混淆是不是?

他是驳斥国大党主席苏巴马廉指说国阵成员党领袖早已知道要展延辩论的说法,所以他强调,展延辩论是他个人决定。

如果班迪卡说词可信,我们可以这么结论:议长的确是受到指示让哈迪成功提呈355修案动议,但展延辩论是他个人决定。

那么在下季国会会议,355修案即直接进入辩论阶段吗?

未必。据说根据议会程序,任何动议,无论进行到哪个阶段,只要没有获得表决通过,有关动议即被视为不存在。

哈迪的动议只进行到提呈及附议环节,并未进入辩论及表决阶段,因此,在下季会议,哈迪将需要再提呈该动议,一切重头来过。

话说回来,如果展延辩论导致哈迪必须重提动议,那之前三次让哈迪提呈动议岂非在浪费时间?国会时间这么宝贵,议长何须这么做?

既然政府有意让哈迪提呈私人法案,那又何必屡屡浪费时间?

而且,私人法案一旦通过也需交由政府接管,既然之前正副首相已经表明政府将接过法案,为何最后关头又丢回给哈迪,然后又指示议长让路给哈迪?背后动机,值得教人怀疑。

根本就是一出闹剧,一场儿戏。

但,记得财长首相说,由议长决定要不要接受哈迪的私人法案吗?(《RUU355:新朋友哭,旧朋友笑》30/3)为什么现在班迪卡却说是政府指示他为哈迪“护航”?

他口中的“政府”,究竟是何方神圣?

各人的口供,为何完全不一致?包括苏巴马廉和班迪卡说的也前后矛盾?

我也怀疑班迪卡展延辩论是他个人决定,这对他有什么好处?

所以,更大的可能,不管是让路给哈迪提呈动议然后在提呈动议后即展延至下季议会,他都是受到指示那样做,不可能是他个人决定的。

说到国会停钟以通过法案,自2012年以来更似乎成了一个常态(请参阅《纳兹里把国会时间停顿在11.59pm》20120420),至今少说发生不少过7次。

单单在两年前即发生了5次,其中三次在四月一连三天停钟,说来真是荒谬。

其实,这根本是自欺欺人的做法,时间不会因为国会的钟停摆而静止,它还是一样照跑,所以这不是自欺欺人是什么?

但它却偏偏发生在神圣的国会殿堂里,是揾议员们的笨,还是揾人民的笨?那就看你怎么看。

其实,如果要通过的议案太多,时间不够的话,与其停钟骗自己,为什么不干脆延长会议的日期,那议员们也不用匆匆促促甚至连辩论的机会也没有就要表决通过,

再说,如此漏夜的开会,议员们可有清晰的脑袋做思考?绝大部分也是例行公事般表决通过吧!

国会议员们,还是说,尊贵的国会议长,可以不要这么儿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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