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刚提到假Aabar事件,原来假Aabar不止有两家。
邻国1MDB案揭露,假Aabar至少有三家,如下:
1. Aabar Investment PJS Limited, BVI
2. Aabar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PJS Limited, BVI
3. 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 Seychelles
辨得出它们有什么不同吗?稍不小心,就会以为它们都是同一家公司;其实不是,头两家在维京群岛注册,第三家在塞舌尔群岛注册,唯一同样的是,它们的主席都是同一人,他就是Husseiny,他也是原装Aabar的CEO。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据知,他已经在事件爆发后连同母公司IPIC主席Khadem被炒掉了,现在正面对调查。
Husseiny也自认赞助里扎的电影《华尔街之狼》,美国司法部(DoJ)不信他的说法,直指拍电影的资金来自1MDB。
根据DoJ调查,1MDB发售的两个债券,其中13.67亿美元(约55亿马币)即从第一家假Aabar被转走。
虽然包括邻国在内,至少有六个国家都在对公司洗黑钱案进行调查,反观我国,似乎完全无动于衷,也未对这些被移走并汇进假公司假户口的资金表示担心和报案,这显得一点都不正常,好像完全与己无关!
邻国金管局MAS一连关闭了两家涉案银行BSI和Falcon,另一家银行Coutts可能也凶多吉少,但我国的国行对涉案银行和人士采取了什么行动呢?
除了阿马几名高层辞职调职,银行本身被罚款,国行就没有进行进一步行动了。
或许它也有向总检察署建议行动,但被阿班迪拒绝了。
DoJ提到阿马两名高层人物Joanne Yu和Cheah Tek Kuang,反对党质问为何他们没有被对付,财政部的答复是,“国行已适当地执行了执法行动”。
这样的答复,等于没有答,不如不要答。至少也要说明,他们为他们的洗钱行为受到了什么处罚。
国行已对他们采取行动?鬼和笨蛋才相信。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