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就讀到一則令人莞爾的新聞。
公帳會主席哈山為何要展延總稽查司提呈報告的日期?原來是他自己也要出國,所以這兩天他不在國內。
這就奇了,難道他是臨時有事要出國?當時擇定開會日期的時候,他不知道自己這兩天不在嗎?
爲什麽等到會議兩天前才宣佈延後,卻不說是因為自己不在,而說是大部份成員不在?
林吉祥說,其實只有三名成員(巫統)不在國內,其餘10人仍然足夠法定人數開會。
但既然主席本身不在,會當然也開不成了。
昨天任期屆滿的反貪會行政檢視小組(ORP),始終未獲總檢察長會見,也未聞他們的任期是否獲得更新。
無論如何,這個小組在最後一個會議向反貪會建議,有足夠的可靠證據(credible evidence)提控納吉,堅持反貪會應繼續調查捐款案,并要求總檢察長檢討SRC案。
記得嗎?阿班迪只針對“來自海外”的26億獻金而決定不提控納吉,卻未交待來自SRC的資金為何會進入納吉的阿馬私人戶口。
就算納吉辯稱不知那筆錢來自SRC,如果你的戶口突然多了一筆來歷不明的款項,難道你就靜悄悄,不會撥電去問個清楚或報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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