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令夕改又一桩。
高官可以表现得再專業一點點嗎?
昨天讀到,就引進150萬孟加拉外勞計劃,我國和孟加拉國昨天已在孟加拉簽署政府對政府的諒解備忘錄(MoU G2G Plus),“允許私人企業在孟加拉政府安排下,把孟勞工送到大馬工作”。
代表我國簽署MoU的是人力部長里察烈(Richard Riot)。
今天,他卻澄清大馬并沒有要引進多達150萬名孟加拉外勞,150萬只是在該國登記欲到海外覓職的人數。
這與副首相阿末扎希說的又不同。副首相之前不斷強調,根據兩國協議,這150萬孟加拉外勞是分三年分批引進我國的。
到底MoU有沒有這樣提呢?相信人力部長里察烈應該比較清楚。
連納吉首相也以為要引進的孟加拉外勞人數是150萬。
他遠在美國說,他將和阿末扎希討論引進150萬名孟加拉外勞的決定。
跟著,阿末扎希就宣佈擱置引進所有國家外勞,包括孟加拉外勞在內。
嘩,那昨天才跟孟加拉簽署的MoU怎麼辦?
那也沒怎麼辦,反正只是MoU罷了!
人力部長里察烈承諾,外勞人數不會超過勞工總數的15%或230萬人。
如此說來,我國外勞人數目前610萬人,早就超額2.7倍了,爲什麽人力部長還遠赴孟加拉國去簽MoU?
沒有預先做好功課,真是該打100大板!
其實,引進孟加拉外勞這項課題已經哄鬧了好一段日子,從去年就開始了,難道內閣從來沒有討論過,要等到備忘錄簽了,才說要擱置再討論?
不覺得這就是我國官員慣有的惡習嗎?沒有經過深思熟慮,做事情朝令夕改,就是這個原因。
這是什麽治國法?
幾天前還承認其公司即時網(Real Time Networking)將“協助孟加拉代理將該國外勞引進我國”的阿末扎希胞弟阿都哈金,昨天也改變語調,說他已退出有關計劃。
根據報載,兩國簽署的MoU只適用於西馬半島。
雖然如此,沙砂兩州政府已先後表明了拒絕引進孟加拉外勞的立場。
州資源發展部長西林岸古拔(Siringan Gubat)說,州政府早在三年前就已通過只引進印尼和菲律賓外勞,拒絕孟加拉外勞了。
當真如此有“遠見”,三年前就預知聯邦將大量引進孟加拉外勞?
但說的也是,本州有三分一人口是來自鄰國的非法合法勞工移民,無需特別引進,他們都有辦法偷渡進來,遣返回去後還是倒回來。
既然計劃已經擱置,半島如果有需要,不妨從本州引進這些外勞過去,不過是一水之隔,何須從那麼遙遠的孟加拉引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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