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31 December 2013

首相趕派給人民11份年終花紅

採取撙節措施,還是不忘他的幸運號碼“11”?

相信是爲了回應敦馬“節流”的評論,也可能是受不了人民在他臉書的無情轟炸,首相漏夜宣佈了11項節省政府開銷的撙節措施。

如首相自己透露,他是在和副首相慕以丁和首席秘書阿里韓沙商議後決定的。

趕在年尾,好如是政府給人民的新年禮物、年終花紅。

如此倉促,難怪11項措施看起來都好像是些雞毛蒜皮,搔不到癢處。

是的,不多不少,11項恰恰好。

但能為政府節省多少開銷多少浪費?我看是微不足道。

如敦馬女兒馬麗娜說的,太表面了(too superficial),不足以分擔人民痛苦。

拉菲茲說,減錯地方了吧(in wrong places)!

是的,看看那11項措施吧,其實可以歸納為8項如下:

1. 削減部長與高官津貼5-10%

2. 削減政府部門電費5%(這要怎麼減?)。

3. C級以上公僕削減50-100元或相等於30%的交通費。

4. 凍結政府大廈裝修與翻新申請。

5. 收緊委任顧問公司的條例(不是凍結)。

6. 減少聘用節目規劃公司等開銷。

7. C級以下公僕搭機只可坐經濟艙。

8. 減少租用外面場地之費用,及減少會議等飲食供應和宣傳布條等開銷。

照上述這些“櫥窗粉飾”的措施,到底可以為政府節省多少開銷?

而且請注意,從第二項起,這些並非固定的基本開銷,是原本就可以節省的。

拉菲茲說,如果只是削減部長最高10%的津貼,每年也只能為政府節省60萬,或每月5萬元而已。

那也太少了吧!

所以馬麗娜說,要減的不止是津貼,而是部長們的薪金,那才可以看到政府的誠意。

是的,這樣的撙節方式,只是杯水車薪,根本看不到政府的誠意。

真有誠意,早在提呈明年預算案時就該主動減少開支了。

而非等到今年這最後一天,一葉豈可障目?

上一回,記得阿都拉時代嗎?不也實行過類似的撙節措施?但,國家開銷未見減少,赤字依然高居不下。

而且,這撙節措施要實行多久呢?不要只做門面功夫,然後到了明年又全部追加回來,或又提呈一個附加供應法案尋求額外撥款,等於是將開銷延後罷了!

(圖片取自影片《The Wolf of Wall Street》)

Monday, 30 December 2013

土權是國陣第14個成員黨?

上周,當媒體報導拉沙里出席土權大會時,著實讓人吃了一驚。

在腦海里,無論如何,都無法將拉沙里和土權尤其是其主席伊布拉欣扯在一起。

沒想到拉沙里在土權大會上完全不給臉,除了叫馬來人要有競爭能力,不要再依賴政府保護外,還直指土權造成了馬來社會分裂。

但是,身為土權主席的伊布拉欣似將拉沙里的勸告當做耳邊風,大言不慚說,如果沒有土權,國陣不會在大選勝出。

他還說有日土權將取代巫統。

他這番話引起了聯土局(FGV)主席伊沙的不滿,爆料說土權一直接受“我們”的保護和利益,如何得以取代“我們”?

伊沙就是森美蘭的前州務大臣,在2005年黨選時,因金錢政治被凍結黨籍三年,同時也失去了部長職,卻在去年FGV上市時獲首相納吉委為FGV主席。

伊沙這麼一說,土權秘書賽哈山阿里也大方地承認,土權獲得國家安全理事會、國家幹訓局(BTN)和特別事務部(新聞部)等政府機構的撥款。

引起朝野與民間一片嘩然。

林吉祥將土權比喻為國陣第14個成員黨,擁有比其他成員黨更大的影響力。

但是,國陣成員黨皆說對土權獲得政府支助一事不知情。

怎會不知情?

早在三年前我就提過此事,在28/02/2010的一篇《政府 • 政黨 • 非政府組織》里這樣寫:

“之前听过,近来忽然间冒出来的许多NGO,它们并非单纯的NGO,而是有政府或政党或政客的支持与资助,表面上它们是与政府无关的NGO,事实上与政府政党大有关系。

这样的NGO,还可叫NGO吗?”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0/02/blog-post_28.html

我也引述當時《當今大馬》的報導,說有多達76個馬來NGO組成了一個協商理事會,名稱就叫馬來NGO理事會(MPM),宗旨是“捍衛國內馬來人與回教權力”。

這近百個馬來NGO是在308後,尤其是2009年開始如雨後春荀般冒起。這些馬來NGO的資金何來?

順帶一提,其中一個NGO叫PEDIKA(大馬回教福利及宣教組織),本州自封為沙巴蘇丹的阿克占便是本州分會的主席。

事有湊巧,納吉在2009年當首相,推動「一個大馬」概念。

記得那陣子,有不少馬來官員發表種族主義言論,此起彼落,把其他種族當箭靶,大唱首相「一個大馬」概念的反調。

關於這點,請參閱我在05/02/2010寫的《Nasir之後,還有Ibrahim、還有Najieb、還有.......》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0/02/nasiribrahimnajieb.html

這些人的種族言論,還有這些差不多在同一時間冒起的NGO,絕對不是偶然,那它們的資金來自何處?我想其實大家心中都有數。

所以這次土權不打自招,甚至想他日取代巫統,對國陣來說,不知是不是“養虎為患”?

問題是,政府動用公款資助這種美其名為NGO的極端組織,豈不與「一個大馬」概念背道而馳?

首相啊首相,你欠人民太多解釋了。

Friday, 27 December 2013

比阿都拉時代瘋狂

連敦馬也看不過眼,昨天在他的部落格寫了篇《The Cost of Government》數落政府。

就事論事,覺得他的論點有可取之處,且讓我列舉如下:

1. 收入在900元以下者將因最低薪金制受益,但那些收入原本就已超過900元者也應當獲得調整。

2. 政府大幅減補貼漲物價增稅收,造成百物騰漲,人民不夠錢來應付這些漲幅。

3. 漲幅太高,政府是否有必要同時落實上述措施?

4. 與其增稅漲物價,政府可以“減低成本”(cost down),減少開銷浪費并提升行政效率。

5. 與其一次調漲15%,電費可分三年階段調漲,每年僅漲5%-6%,漲幅就不會太高。

6. 調漲收費將影響商家生意,導致企業稅額下滑,政府將得不償失。

敦馬共提了21個點,以上是我覺得比較可取之重點。

的確,政府如此不顧後果,等同殺雞取卵,未必得到預期的效果。

首相若懂經濟,應該也懂得「需求彈性」(elasticity of demand)的原理,增稅漲價將適得其反,未必能提高政府稅收。

不也有一句成語叫「薄利多銷」嗎?

而且,隨著人口增加,稅收也將隨著人口增長,不一定要增加稅率才能得到成果。

政府不可能不懂得增稅漲物價所將帶來的惡性循環,若要刺激經濟,理應降稅設法降低物價,才能刺激人民消費,如今國庫已空,出此倒行逆施下策,人民不反都假。

政府此舉,讓我想起在阿都拉時代,政府突在一夜之間調漲油價80分,從1.90元漲至2.70元。

可以說,政府此次同時減補貼漲物價落實消費稅的舉措,比阿都拉時代飆漲油價更瘋狂,人民如何負荷得了?

這就是所謂的Najibnomics嗎?

唉!果真沒有更好的經濟人才了嗎?

http://chedet.cc/?p=1153#comments

Thursday, 26 December 2013

找一個懂經濟的人當財長

首相沒有回應拉菲茲的指責,反而由財政部發了一份文告駁斥對方。

文告指拉菲茲的言論不負責任,指控純粹爲了政治利益。

讀到這裡,讓我很納悶,財政部發表這樣一份充滿政治味道的文告,應該嗎?

其實,它只要回答拉菲茲提出的問題就可以了,根本不必去質疑拉菲茲背後的“動機”。

拉菲茲懷疑,政府爲了減赤,不惜變賣和典當國家資產。

財政部只需要回答是否真有其事。

若有的話,那是些甚麼資產?

可惜,財政部只承認有其事,卻未進一步透露那是些甚麼資產,只說這都已經在十月間提呈給國會的各項報告里透露了。

就算已經提呈給國會了,那再將詳情公佈一次又何妨?

而且如文告里說的,既是在各項報告里透露,那也太籠統了吧!誰知道是那幾項報告?

也許,變賣14億和抵押42億的國家資產,這些數字對財政部來說,已微不足道吧!

文告將上述舉措描述為「將資產貨幣化」(Monetization of Assets)。

那是一個美化的詞句,說穿了就是“將資產兌換成現金”,「套現」就對了。

爲什麽要套現?財政部文告說,政府在第十大馬計劃下的減赤承諾,即由2010年的5.4%減至2015年的3.0%,以在2020年達致財政平衡。

既承認是爲了減赤,那拉菲茲說的也沒錯啊!為何惱羞成怒?

文告也承認自2008年起,政府就開始“套現”措施了。

2008年,那應該是308後吧!

如我之前說的,所脫售的若是些虧本生意,那也無可厚非,財政部大可大大方方地告知所脫售的是哪些資產,不必閃爍其詞。

拉菲茲在回應財政部的文告時問道,這前所未有的舉措,爲什麽沒有在2013年的預算案里提出來?

也可見國庫已經到了捉襟見肘的地步了。

但,記得年初,當副首相慕以丁為二度派BR1M的可能性時說什麽嗎?

他說,政府稅收數額超越預期,因此有二度派錢的能力。

事實上,當政府千方百計要將土展局(FGV)上市,接著又將綜合保健控股(IHH)上市,大家就應該感覺事不尋常了。

美國臉書是當時全球最大宗的IPO,兩者則分別高居全球第二和第三名,可知它們上市規模之龐大。

這幾年,爲了確保能在大選勝出,首相將大選日期拖到不能再拖,最後拖到逾期。這期間,政府消耗掉了多少財力資源?大家可想而知。

羊毛出自羊身上,政府爲了減債減赤,此時要人民買單,從減補貼實施消費稅等下手,那也早在預料中。

但,可知此舉將使國家經濟更加陷困?

首相和PEMANDU部長只會拿ETP的紙上數據來炫示經濟轉型有多麼成功,不覺得他們的矛盾嗎?如果ETP真的那麼成功的話,那為何還盡向人民打主意,陷人民在水深火熱當中啊!

不久前還有部長發表“國債大部份為內債”而不足為慮之說。

但,最近馬幣跌跌不休,跌勢凶凶,至今還未看到盡頭,那又該作何解釋呢?

好多年前,我就一直說首相不宜兼任財長了,如今就是明證。

劉鎮東最近也說,政府宣佈樣樣調漲,顯示國陣完全不懂經濟。

敦馬也一再感歎,巫統已沒有人才了,人才都去了回教黨。

真是一針見血。

事不宜遲,首相真的需要委任一個更有理財知識和經驗的人來當財長了。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340713?tid=1

Tuesday, 24 December 2013

這一年,我百感交集

還有一個星期,又是一年過去了。

屈指一算,孩子離家也快四個月了。

太太說,好像已經過了很久。

我倒覺得,才那麼一下子。

回顧一年,該怎麼來形容我的心情?

我想起弘一法師寫的四個字:悲欣交集。

不,我此刻的心情,應該說是百感交集才對。

其實,以我這個年紀,還有什麽沒有看過,沒有經歷過的?

但我還是要以“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來概括這一年的遭遇。

說白一點吧,就是我被我信任的人利用了背叛了出賣了。

當然這也不是第一次,每一次事後我都選擇原諒,覺得應該對事不對人。

但同樣的人再三作出同樣的事,那有問題的是不是應該是“人”,而不是“事”呢?

這次,我已完全心灰意冷了。

說好的共識呢?說好的默契呢?原來在我背後做了那麼多事情,都是我不對。

我通通吞下算了。

我不得不說服自己要相信,有些人有些事,不管你如何努力,你是無法期望它能有所改變的。

而且我憑什麽要人家改變?自己覺得不對的事,對方並不那樣認為呀!

凡事都有其正反兩面。

日久可以生情,日久也可以見人心。

我們都不需要有任何偽裝,因為時間是最好的測謊機,你是什麽心態,日子久了,任誰都可以看出來。

有時,我但願自己不要太聰明,混混沌沌的過下去,不會有太多煩惱,不是更好?

一開始,我就看穿對方的動機了,當我告訴別人的時候,別人不相信,結果對方的尾巴終於露了出來。

那大家是不是應該不要讓對方得逞?

爲了某些原因,大家卻還是認同了對方,做了違背自己良心的事。

我成了那個不懂圓融、執著我見的人。

老實說,我恥與這些人同起同坐。

我沒有離開,但我會保持一個距離。

德蕾莎修女說:愛的反面不是恨,是冷漠。

忽然我發現:善的反面不是惡,是偽善。

在末法時代,善惡變得不是那麼分明,因為大家都戴著善的面孔,叫你無法分辨真正的善與惡。

叫你本身也不得不懷疑自己,難道偽善的才是自己?

過去,自己曾經很天真的以為要做“不請之師”,不知道很多人其實對所謂的學習沒有興趣,他們要的只是一個名相。

以前曾很幼稚的以為,來到這裡,還有什麽名利可爭?

漸漸的才發現,有些人只是要來沾光而已,他們有求而來,他們看見的,不止名利,還有權勢。

除了爭名、爭利、爭權、爭勢,還有爭寵啊!

我也讀到孟子說的「人之患,在好為人師」。

讓我一下子感到混淆了,當人師難道不好嗎?孔子不也說「三人行,必有我師」嗎?

原來問題就在這個“好”字。這個“好”字,要用第四音來讀。

有些人不懂愛裝懂,這也罷了,還喜歡常常去“教”別人,是“教訓”的“教”,擺出一個我懂你不懂、我會你不會,自以為了不起的樣子。

我是不是也患了這樣的毛病呢?

我話也不愛說太多了。

說的太多,別人就說你負面。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不管做什麽,凡事還是不要太投入。

我什麽都不求,說放下,我就放下了。

Monday, 23 December 2013

馬華要“政治偉哥” ,國家要“經濟偉哥”

我以為首相會回應拉菲茲針對世行報告的指責。

在馬華大會上,我奇怪記者們也沒有提問。

但聽到納吉揶揄馬華需要“政治偉哥”來重振雄風。

我讀了哈哈大笑。首相似乎對“性”特別有興趣,但也形容得很貼切呀!

首相愛說黃色笑話,這也不是頭一遭。

除了之前他提出“少吃糖能增加性能力”論外,在幾年前的民政大會上,他也曾問過民政黨員:“你們還有沒有那個東西呀!”

在另一次的巫統大會上,他忽然說“希山慕丁的香蕉很大條,因为他的香蕉来自土耳其”。

哈哈!關於這些,我曾在當年寫成博,題目就叫《首相說:你們還有没有那個東西?》。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09/11/blog-post.html

納吉說,馬華需要“政治偉哥”。

其實,國家經濟不也需要“經濟偉哥”,來重振雄風嗎?

問題是,當前山雨欲來的幾波漲潮,肯定無法重振國家經濟雄風,反之只將使它惡化,成了欲振乏力的“經濟陽痿”。

納吉還感謝馬華支持政府落實消費稅呢!

不久前,馬華表態支持,還說希望消費稅維持在6%,而且五年不變。

不要求減低或延後也罷,竟然還要求五年不變。那五年後呢?難道才來下調?

納吉告訴人民: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因此人民只有一個選擇:要漲過路費還是要漲稅?

相信首相指的“稅”是個人所得稅,但政府不已經讓人民在“消費稅”和“所得稅”兩者選其一了嗎?怎麼現在又拿“所得稅”和“過路費”來當選擇題?

人民根本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

上周,當我讀到首相說:他不會採用民粹(Populist)的治國方式,向人民甜言蜜語(janji janji manis)時,著實讓我錯愕了一下。

是誰在大選前向人民許下Janji DiTetapi的承諾?

是誰在升任首相時也做了「以民為本」(People First)的承諾?

怎麼現在完全變了樣也走了調?

當初的Janji DiTetapi,現在已變為他所嗤鼻的“甜言蜜語”。

當年他說的「以民為本」,如今卻成了他所不屑的「民粹主義」?

還告訴人民天下并沒有免費的午餐。

言下之意,之前派出去的,現在要一件一件收回來了。

那人民不全都上了當?

如此的狼來了,下屆大選,誰還會相信你啊!

說回世行的報告,主要提到大馬政府脫售資產獲14億和發售政府資產抵押證券獲42億。

原本我想,所謂的脫售資產,可能是將一兩家官聯機構上市獲利。

但今年並沒有任何官聯機構上市啊!

最接近的,也只是去年國庫(Khazanah)以13.2億脫售綜合保健控股(IHH)。

除非私下脫售而沒有對外公佈,那人民就不得而知了。

當然如果所脫售的是虧本生意,那也無可厚非。

阿都拉的時代,不也有提過要將虧本官聯機構脫售嗎?卻也嚷嚷下,就沒有了下文。

至於發售政府資產抵押證券,我想大概同樣是將官聯機構弄上市之類吧,但今年也沒有這麼大宗的上市計劃呀!

若有,也只是去年的聯土局(FGV)上市籌資44.6億元。

不然就是發售政府債券。

這些都是我的猜測,事實如何?就等政府來為人民揭秘吧!

Friday, 20 December 2013

賣國減赤?

首相已經說了,為維持經濟穩定,電費大道等收費調漲在所難免,但政府將設法減低對人民的影響。

既要漲價又能減低對人民的影響的措施?我想不外是BR1M之類的。

納吉能夠想到的,就只是派錢而已;以為派錢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

關於電費調漲,國能主席廖莫宜更語出驚人,說不排除明年調漲兩次,如果政府加速合理化補貼措施,導致燃料成本再漲的話。

你說,這樣的政府是不是瘋了?

在同一個場合,能源委員會CEO阿末弗茲保證說,除了燃料成本,非燃料成本不會在未來四年內,成為調漲電費的理由,除非有不可預料的因故。

什麽是非燃料成本?阿末說,就好如輸送電流的基建。營運操作和電供等。

他也說,雖然電費調漲,國能收支仍然不成正比。

他舉例,國能耗資60-70億建立新設施和加強現有系統,對比今年46億盈利,還是需要融資的。

阿末這樣說,其實是有誤導性的。

提升現有系統是屬於長期性的發展成本,是爲了提高服務素質水平和增加收入,也不可能在一年內就回本,哪能夠拿一年的盈利或營收來扣?

然後,阿末說國能未來還要建發電廠。

這就叫人不明了,如果當下的電供過剩,國能該做的不是設法減少電供量嗎?爲什麽卻是想著增建發電廠?

真是緩急輕重不分啊!

不過,今天讀到最令人震驚的新聞,恐怕就是拉菲茲引述世行的最新報告《大馬經濟觀察報告:2013年12月》(Malaysia Economic Monitor: December 2013)。

拉菲茲懷疑,政府爲了減赤,不惜變賣和典當國家資產。

他說根據世行報告,“有一筆額外收入從原本的74億估計增加至118億,它來自非稅收,包括脫售資產(asset sales)獲14億,和發售政府資產抵押證券(securitization of government mortgages)獲42億。

可惜世行沒有注明是哪些國家資產。

讓我想起,當依德里斯受委當馬航CEO的時候,曾經變賣馬航大廈,讓馬航在那年得到盈利。

如今政府也以變賣國家資產方式減赤,靈感可也來自依德里斯?

且看納吉如何來回應拉菲茲的指責。

不過老實說,我對這個國家已經不敢有什麽奢望。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malaysia/article/putrajaya-sold-national-assets-to-achieve-2013-deficit-target-claims-rafizi

Thursday, 19 December 2013

挖出國陣在505的大選宣言

高官否認先前言論又一桩。

是媒體閉門造車,還是部長貴人多善忘?

不久前,首相才剛否認他說過“不實施消費稅國家就破產”的言論,如今輪到工程部長法迪拉否認他說過“15條大道收費將從明年1月1日起調漲“。

他說內閣還未作出議決。

這麼說是媒體誤解他的意思了。

這樣的事情發生,也不是頭一遭了。

上個月,副交長阿都阿茲也否認政府將禁止12年車上路,并怪罪是在野黨從中作怪。

事實是,那也是代交長希山慕丁提出來的建議,怎麼反怪在野黨?

部長還說那是根據一項研究報告,說車齡12年以上者最容易出車禍。

最後卻話鋒一轉,反怪起在野黨亂亂講。

我懷疑是政府要先試探人民的反應,如果人民群起反對,那就用在野黨當下臺階。

針對這次大道起價事宜,如果人民也激烈反對,那最後政府會不會“聽取民意”,改以賠償了事?

奇怪的是,工程部長說他現在在度假期間,直到明年,沒有出席內閣會議,因此不知道內閣的最後決定。

即是說,等他明年回來,大道調漲與否,應該有了定奪。

相信內閣此時還未作出任何決定,不然媒體早就大事報導了。

也可見大道收費事宜不由工程部管制,不懂法迪拉為何會接受媒體訪問,然後又否認大道起價。

既要在內閣討論,相信也是由首相或首相署的EPU部長說了算。

有人(包括國陣本身議員)挖出國陣在505的大選宣言,說政府應該兌現其承諾,其中之一是在這五年內,逐步調降大道收費。

“Mengurangkan bayaran tol antara bandar secara berperingkat-peringkat."

與其說是國陣,不如說是巫統吧!

對一個輕諾寡信、朝令夕改的政黨,你能期望甚麼?

Janji DiTetapi?

Wednesday, 18 December 2013

國能與電費調漲無關

昨天才提到馬電訊是唯一沒有吵著要調漲的官聯企業,今天就讀到它幾天前與DIGI(數碼網絡)和Celcom(天地通)簽署了一項基設共享協議。

簡單來說,就是分享資源減低運作成本,以達三贏。

這樣的三贏,會不會導致如馬航亞航當時的合作關係一樣,被競委會(MyCC)斷定為一種壟斷行為?

這只是我的假想,事實是不是這樣,那就要勞煩競委會著手查一查。

如果跟著的演變是,這三家電訊公司聯合宣佈調整收費架構,那壟斷的嫌疑就大了。

當然這個假想成真的可能性不大,因為還有明訊,但萬一明訊也一起喊漲呢?

那還有Whatapp、Viber、Skype等等免費產品。

這樣舉例,你就明白爲什麽我說所有官聯機構和獲得政府補貼的企業(更貼切一些就是朋黨)都是壟斷,唯馬電訊例外。

若是在20多年前,馬電訊真的也是做獨門生意,因為那時電訊行業並不發達,也只有馬電訊一家。

如今,就算它想壟斷,也壟斷不起來。

如果沒錯,當年馬電訊與國能差不多是同期上市的。

20多年過去,爲什麽未獲政府補貼的馬電訊可以取得盈利,反而國能卻以成本太重為由至今仍需取得補貼?關於這點,政府不妨好好探討一下因由。

有趣的是,國能的CEO主席阿茲曼昨天開口說,電費調漲與國能無關,因為那是“政府爲了整頓財務而進行的津貼合理化政策”。

意思就是說,那是政府做的決定,因為補貼國能的數額少了,所以電費要調漲。

阿茲曼那樣說,是因為有人說電費不該調漲,因為國能今年取得淨利46億。

他說,國能是(政府的)導管,只是收賬代理。

所以爲什麽那天是由能源部長而不是國能本身宣佈電費調漲。

同樣,拉菲茲也質疑大道收費調漲事宜,說這些大道盈利過億,爲什麽還要調漲路費?
原因很簡單,就因為這些都是壟斷行業啊!

壟斷行為這麼明顯,爲什麽沒有人向競委會投訴呢?

不管是首相署的EPU或工程部,當年與這些大道簽下不平等合約的高官,是不是應該受到調查?

說政府必須遵守合約的部長,不會感到羞恥嗎?

Tuesday, 17 December 2013

除了馬電訊,其他都是壟斷

部長們又來一唱一和。

前天首相署EPU部長阿都華希說大道收費漲價是無可避免的事。

貿工部長慕斯達法就附和他的說法,說是爲了減赤和爲了國債,政府別無選擇,只好削減補貼和調漲物價,否則國庫將面對壓力,貨幣將貶值等等bla bla bla。

聽了真叫人無名火起。

如首相自己脫口說的,這些不都是政府浪費揮霍所造成的嗎?

昨天剛問,是誰負責大道收費事宜:工程部或首相署EPU?

原本以為是EPU,因為前天是EPU部長說話。

但昨天工程部長法迪拉又宣佈國內15條大道將從明年一月一日起調漲,漲幅介於50分至兩元之間。

他連15條大道都列了出來。

他也解釋明年漲幅是近雙倍,因為這些大道公司已經有六年沒有調整,而合約允許它們每三年調整一次。

好,那麼請問,爲什麽會有那樣的怪合約,不獲調整的話政府還得賠償給它們?

根本是拿人民來搵笨。單就這點,政府就欠人民一個合理的解釋。

再讓我想起競爭委員會(MyCC),這些對民不利的不公平合約,難道不是壟斷行為嗎?

MyCC是不是應該深入調查,然後就像懲罰馬航亞航那樣,不止要這些大道罰款,連制訂合約內容的官員也要受罰。

雖然我不認同MyCC懲罰馬航亞航的理由,公平起見,最近調漲收費的官聯機構或獲得補貼的企業都要受罰,有沒有注意到,那些都是壟斷企業?

有沒有也注意到,在這麼多官聯或獲得補貼的企業里,唯獨馬電訊沒有醞釀調漲收費?

理由很簡單,因為它做的不是獨家生意,它還要和很多電訊公司競爭,它唯有提升對客戶的服務,否則就只好被淘汰。

看清楚了嗎?除了馬電訊,爲什麽其他官聯企業可以無止盡的喊漲,就是因為受到官方保護,沒有競爭啊!

MyCC,這麼明顯的壟斷行為,難道還不足以對它們採取行動,或阻止它們漲價嗎?

法迪拉義正詞嚴地說,若要政府作出賠償,那對沒有使用大道的人民不公平;而身為一名律師,凡事都要遵守合約(允許大道起價)。

那就再請問,政府允許這樣的合約,向人民開刀,對人民又公平嗎?

他還說,政府已在上兩次賠償了10億元給有關大道,若這次再不允許大道起價,政府就要賠償大約4億元。

政府只會想著向人民“開源”,卻不懂本身要“節流”。

這麼一個不懂理財的政府,國家最後不破產那才怪。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339197

Monday, 16 December 2013

人民像台灣,經濟像希臘

在彭明輝教授的部落格讀到他的一篇舊文《台灣沒有茉莉革命,因為我們有過勞死和燒炭自殺》。

大意是說台灣經濟狀況與中東埃及等地相當類似,理論上台灣人也應該走上街頭抗議和搞革命,但因為他們太善良了,他們不是做工做到過勞死,就是燒炭自殺。

彭教授也提到《商業週刊》一則報導《誰偷了我的血汗錢》,提到過去十年來台灣人的實質GDP成長了17.5%,但薪水卻是4.3%的負成長。

不懂這裡有沒有人計算大馬的實質GDP成長?但我相信薪資肯定也呈負成長,過去五年來如是,明年情況勢將更惡化。

這些都在政府的掌控範圍內,相信當政者也知道百物騰漲將給民生帶來負面的巨大影響,卻還是要一意孤行,難道國庫已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只好出此下策,非搜刮民脂民膏不可?

雖說官逼民反,若是在其他國家,大概早已上街抗議或搞革命了;相信大馬人也和彭教授筆下的台灣人一樣太善良,說他們做到過勞死也許太誇張,但近來罪案率激增,不也與此有關嗎?

http://mhperng.blogspot.sg/2011/04/blog-post_14.html

政府部門之間可能欠缺溝通吧,上周,工程部才否認半島大道收費將調漲,今天卻讀到首相署部長阿都華希證實,大道漲價是無可避免的事情。

不禁讓我疑問,大道調漲,到底是由工程部還是首相署來決定?

阿都華希是馬銀行前CEO,505後受委上議員當首相署經濟策劃單位(EPU)部長。

我上網去看EPU官方網站,介紹頁里竟說EPU是當時馬來西亞政府在1961年成立的一個經濟委員會。

1961年?那時只有馬來亞沒有馬來西亞。

文末又說EPU成立了將近43年。將近43年?那應該是1971年而不是1961年。

EPU究竟是在1961或1971年成立?這麼一個嚴重的矛盾,出現在EPU本身的官方網頁,實在是不應該。

至於爲什麽它是under首相署而不是財政部?這就不懂了。

http://www.epu.gov.my/en/history

這個EPU,雖說只是首相署里一個單位,地位等同一個部門,權力可是蠻大的,很多大大小小的國家工程,都須由EPU這個單位來批准。

記得三美還是工程部長那個時代嗎?

每當大道醞釀收費調漲的時候,人民就怪責三美,有一天他忽然“爆料”說,所有大道工程投標和合約內容,其實是由首相署的EPU批准和制訂的。

言歸正傳。

505後,輪到阿都華希接EPU的棒,他說,明年大道必須漲價,因為“這已納入了政府與大道公司簽署的特許經營合約里”。

而且根據合約,過路費早在2011年就必須調漲,因為那時沒有調漲,政府已經做了四億元賠償。

你看,還是同樣的老調,不起價,政府就必須賠償。

和政府做生意,就有這樣的好處,包賺不虧。

大道這樣,國能和IPP的購電合約也一樣,也是由EPU決定合約內容,不用說都是偏向對方,卻對政府大大不利。

這些都是敦馬時期立下的惡例,讓後來者也有樣學樣。

怎能說這些是不能避免的?

這些不都是納吉自己說的,浪費揮霍造成債務不斷增加嗎?

這樣下去,國家不像希臘那般破產就假。

Friday, 13 December 2013

大馬外流黑錢不是貪贓

如往常一樣,國行總裁潔蒂駁斥GFI的最新報告,否認有1738億黑錢在2011年流往海外的說法,她說有關數據已被誇大。

為讓人民信服,或者她應該透露實際數額,或她認為比較保守的數據。

但她又承認,國行沒有黑錢外流的相關數據。

既然沒有,她又如何知道GFI的數據是錯誤的?

她說,這可從國際收支中的錯誤與遺漏(Error & Omissions)項目看出。

如何看得出,她沒有進一步詳說。她只說,隨著國行“實行更嚴密的監督,情況已有所改善,而且會持續改善”。

“包括推行附加價值稅,減少錯誤訂價問題。”

有關這,其實GFI去年已經表明,不把這些錯價估計在內。

然後她又把矛頭指向貨幣兌換商,包括制訂貨幣法令。重發執照給錢商等等。

其實,錢商只是洗黑錢的其中一個管道,他們只是“工具”而已,幕後的指使者,黑錢的主人,難道就可逍遙法外嗎?

潔蒂只將問題歸咎於錢商和GFI將數據誇大,國行如果有做功課,那是否也應該公佈本身的估計?

1738億是2011年的估計,若以過去十年總計來算,我國共流失了馬幣12,223億或1.2兆(3704億美元)的黑錢。

其他國家排名如下:

1. 中國:11兆美元(一兆等於10000億或100萬個100萬)
2. 俄羅斯:8810億美元
3. 墨西哥:4619億美元
4. 馬來西亞:3704億美元
5. 印度:3439億美元

若以人均計算,那更不得了,我國以人均1868美元一躍排名世界第一位:

1. 馬來西亞:1868美元(541.8億美元/0.29億人口)
2. 俄羅斯:1327美元(1911.4億美元/1.44億人口)
3. 中國:119.4美元(1613.5億美元/13.51億人口)
4. 印度:68.7美元(849.3億美元/12.37億人口)

那是俄羅斯的1.4倍,卻可是中國的15倍,印度的27倍呢!

如果這些黑錢沒有外流,而是像政府派錢那樣派給每位大馬的大人與小孩,我們每人可得1868美元,或馬幣6,165元呢!

GFI報告說,這些非法資金是屬於罪案、貪污及逃稅所得。

由此可見,我國財富,有多少是見不得光的黑錢?

現在你明白,爲什麽馬幣一蹶不振了嗎?

國行除了拿錢商和trade mispricing做擋箭牌,難道對這些黑金就束手無策了嗎?

相信國行必能從這些錢商取得幕後金主名單,為什麽不能對他們採取行動?

首相署法律部長南希不應以那不是“貪污錢”而敷衍了事,既然該筆錢來歷不明,又是通過非法途徑匯往海外,單單這兩點,還不值得懷疑嗎?

不單止首相署法律部長,反貪會主席、總檢察長和國行總裁都異口同聲說無關貪污。

執法不嚴,黑錢外流只會愈來愈猖獗。

http://iff.gfintegrity.org/iff2013/2013report.html

Thursday, 12 December 2013

全球黑錢四大國:俄中印馬

上個月(21/11)剛和大家分享一則《錢商洗黑錢 大臣沒貪污》的新聞,今天就讀到了全球金融誠信機構(GFI)公佈最新的非法資金外流報告的報導。

在今次的報告,GFI透露,我國仍是全球黑錢外流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前年(2011)流失了馬幣1738億(541.8億美元),僅排在三個大國:俄羅斯、中國和印度之後。

等於每天有五億黑錢從我國流出海外,這算不算嚴重呢?

三個大國的外流黑金分別是:俄羅斯(1911.4億美元)、中國(1613.5億美元)和印度(849.3億美元)。

真是與有榮焉。

不知情者,還以為我國已經提前晉身高收入大國行列了呢!

三個大國人口以億計,我國地廣人稀,因此,若以人均計算,我國就名列前茅了。

“好消息”就是,我國排名比2010年下降了兩級。在2010年。我國排名是世界第二,僅在中國之後。那年的黑錢外流達馬幣1996億元(643.8億美元)。

我國黑錢外流,2011年數據仍是十年來次高(2010年最高)。

記得兩年前,也是財長的首相納吉說,黑錢外流問題,就交由國行去處理。

結果就如我之前提的,國行只對付有關錢商,撤銷他們的牌照,卻要這些錢商背罪,未將幕後的real culprit繩之於法,

我在年初曾讀到一篇報導,根據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揭露,我國有超過1500人在鄰國和Virgin Islands擁有秘密岸外戶口。

(鄰國?噢!遠在天邊近在眼前,原來洗黑錢並不需要走到很遙遠的地方去。)

而且涉及人士都赫赫有名,難怪蔡添強會說:國行不敢向他們採取行動。

http://news.singtao.ca/vancouver/2013-04-06/world1365236255d4436247.html

去年,當時仍是副財長的林祥才還說是GFI亂亂算,我國黑錢外流沒有它說的那麼嚴重。

若是GFI亂亂算,那請問實際數據是多少,多少才算嚴重呢?

今年十月,反貪會主席阿布卡欣透露,他曾就黑錢課題到美國華盛頓會見GFI負責人,證實這些外流黑錢不是賄賂錢(如何確定?),而是其他,包括“貿易錯誤定價”(trade mispricing)。

但是,GFI去年已經表明,採取更保守的計算法,即不把錯價貿易、hawala貨幣交易和巨額現金交易包括在內呢!

也就是說,這些黑錢與“貿易錯價”無關。

無論如何,我相信反貪會主席要強調的只是,這些黑錢也與賄賂無關,因此不在反貪會的管制範圍內。

你看,這“黑錢外流”真是一項敏感課題,除了國行,連反貪會都避忌三分。

Tuesday, 10 December 2013

「破產論」和油田的故事

我找回當天(11月25日)各大中英文報紙新聞,都不約而同報導納吉說過那樣的話。

如《星報》的標題是:

Najib: It’s either GST or facing bankruptcy

裡邊即說: “the implementation of GST was necessary as the country risked becoming bankrupt like Greece if it resorted to borrowing.”

華文報如《南洋》則也這樣報導:

“纳吉说,除了正常收入,目前政府还有一个选择,即借贷,但若一直贷款,借方将会提高利息,我国评级也会下跌,甚至步入希腊的后尘,即破产,最终人民将深受其害,而政府绝对不能这么做。”

當時他還加多一句:“逃稅是叛國行為”呢!

(請參閱25/11拙作《內債不怕借 繳稅可救國》

如果首相沒有那麼說,隔天民聯議員就不會駁斥他指“若不實施消費稅國家就破產”的說法。

他們還舉例說,希臘也有消費稅,不也一樣“破產”嗎?

時隔兩周,首相才來否認說他沒有發表過那樣的言論。

總不成當天的記者們都聽錯寫錯吧!

這次他解釋說,他是強調“如果大馬繼續浪費揮霍,不徵收稅務,債務不斷增加,就會像希臘那樣破產。”

咦,有什麽不一樣?還不是一樣會破產?

原來他要澄清的是,他沒有說過“不實施消費稅將導致國家破產”的話。

其實,納吉沒有察覺他的自相矛盾。

首先,他舉錯了例子,如民聯議員指出的,希臘也有消費稅,不也同樣“破產”?

第二,大馬並沒有“不徵收稅務”啊!為什麽一定要實施消費稅?

如我之前說的,時機不對,一定要在此時落實消費稅嗎?等到哪天我國成為「高收入國」了再來實施不遲啊!

第三,首相提到國家揮霍無度,債務有增無減,這些是誰造成的呢?那是國家理財不當,身兼財長的首相要負起最大的責任,理應引咎辭職才對啊!

這些都在政府尤其是財長的控制範圍內,爲什麽還任國家揮霍舉債而不管,盡要往人民打主意呢?

http://www.thestar.com.my/News/Nation/2013/11/25/Najib-Its-either-GST-or-facing-bankruptcy.aspx

昨天寫汶萊與我國林夢的「友誼橋」時,讓我想起了當年阿都拉拱送給汶萊的兩塊大油田。

今天就讀到了兩國簽署一項“在沙砂汶海域聯合開採油氣的歷史性協議”。

在該項歷史性協議,首相說,兩國將“進一步擴大CA1和CA2區的石油開採合作”。

納吉還說,剛剛在三天前(這麼巧?),在CA2海域發現豐富的天然氣藏量。

CA1和CA2就是之前送給汶萊的兩塊油田Block L和Block M。

首相之汶萊行,果然不止是爲「友誼橋」主持啟用儀式那麼簡單,原來還為那兩塊油田進行後續動作,便是與汶萊合作進行開採。

此外,汶萊也同意投資國油在加拿大的一項開採工程。

但,我還是不明白,那兩塊油田原本就屬我國本州所有,當年阿都拉以為是以林夢主權作為交換條件而送給汶萊,結果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可能就因如此,汶萊後來又同意與大馬在該兩個油區進行開採合作,遂有了昨天的“歷史性協議”。

納吉待在汶萊的這兩天期間,難道完全沒有與汶萊蘇丹提起「林夢」課題嗎?

那倒真有點不尋常呢!

Monday, 9 December 2013

送了油田建大橋

上星期剛讀到,前首長哈里士將和一家中國公司合作,建一座橫跨沙巴納閩大橋,原則上已獲州內閣支持,預計聯邦也會原則上批准。

報導說,政府無需為此工程承擔任何成本,但需轉讓兩岸一共5400英畝的填海地。

無論該計劃會否成功落實,相信那一帶的土地已先“坐地起價”。

短短一個星期內,就有兩則有關大橋的新聞。

昨天,納吉飛汶萊,與汶萊蘇丹一同為銜接汶萊和砂拉越林夢的「友誼橋」主持啟用儀式。

可能平時沒有注意相關報導,之前不知道有這樣一座「友誼橋」在搭建中。

不可思議的是,大橋成本不高,僅馬幣2190萬元而已。

說不高,是因為在我國,這樣的大橋成本至少是以億元計的。

這座大橋屬誰呢?報導說,建築成本由兩國“平分”,因此,擁有權也應該是一邊一半吧!

但,心中仍有不少疑惑。

大家還記得前首相阿都拉在卸任前,將兩塊大油田,L區和M區,“送給”汶萊,說是做為汶萊放棄林夢主權的條件嗎?

汶莱方面却迅速否認,說從未放棄索討林夢主權。

據說那兩塊大油田價值馬幣3200億,可供開採長達40年,而且實際位置其實在納閩岸外。

若以5%石油稅計算,沙巴豈非無端端失去了160億元稅收?

上述事件來龍去脈如何?阿都拉從未對外解釋,接任的納吉也沒有,成了一件“懸案”。

後來,汶萊邀請國油共同開採上述兩塊油田,并改劃分為CA1和CA2,合作了事。

古人說: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既有上述事件發生,汶萊也強調未曾放棄林夢主權,如今兩國竟又同意在汶萊與林夢之間搭建一座「友誼橋」,總覺得這樣的後續發展似乎有點詭異。

有了這座「友誼橋」,是否意味著汶萊從此放棄索討林夢,還是大馬自願將林夢“送回”給汶萊?

有了大橋的便利,我覺得,汶萊更不會放棄爭取林夢主權了。

我忽然想起了「木馬屠城」這個故事。

Friday, 6 December 2013

有水缸和鋅片派,就是個很好的政府了!

果然不出所料,如今已輪到國會議員要求調薪了。

今天讀到報導,首相署部長沙希淡說,下議院已經向政府提出建議書,以在明年尋求通過。

據說建議的漲幅約一倍半,月薪加上津貼,整體而言約兩倍。

國會議員基薪目前6,508元,調整後可達16,000元,再加其他津貼,預料將高達35,000元!

總之調整後的薪金不會比砂拉越首長與議員們的薪金少。

而且朝野議員高舉雙手通過幾乎是必然的,試問自己的薪金將以倍數調高,誰會拒絕通過?

張念群說,高薪能吸引到更好的素質人才參政(大意)。

這我就不是很肯定,只怕弄巧反拙,更多阿貓阿狗者也來混水摸魚。

可以說,我國人民素質水平一般上不高,尤其是在本州,這裡的村民淳樸善良,要求的不多,最容易被收買,只要有水缸鋅片可派(更甭說派錢),對他們來說,就已經是個很好的政府了!

民智未開,又如何吸引到素質人才來當他們的代議士?

貪無止境,一個人的道德觀念不高,再高的薪水也未必足以養廉。

那是有關個人的道德修為,無關個人的收入高低。

廉者自廉、貪者自貪。否則,那些低收入者又如何說?他們不是有更大更好的理由去貪?

首相一直強調要減赤減開銷減補貼,必需落實消費稅以避免國家破產,加上其他必需品相繼起價,所引起的通膨效應,已讓人民叫苦連天。

此際,高官卻只顧著為自己加薪,說錢不夠用,卻對人民面對的困苦視若無睹,這怎對得起人民?

古人說: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我們的父母官似反其道而行。

國債在納吉任期內翻倍,平均每兩年就增長1000億:

2008年 3174億
2009年 3764億
2010年 4051億
2011年 4658億
2012年 5019億
2013年 5296億(至9月)
2014年 5413億(預算)

這些借來的錢用在哪裡?

這還未把政府的擔保債務算進去,若算在內,國債占GDP的比率不再是55%,而是70%,遠遠超過政府自設的頂限。

納吉的理財能力有多強?大家可想而知。

不久前,納吉還在國會答說:政府擔保1MDB債務只有初期的50億,那其實是不確實的。

1MDB如今背負高達(已知的)380億元債務,首相沒有告訴大家的是,萬一1MDB沒有能力償還這筆龐大的債務,政府還是需要負起這個責任的。

1MDB的status特別,它不算是GLC,因它不向政府負責,卻只向首相負責,可以說,它是政府的一個代理(nominee)。

1MDB毫無業績表現可言,卻負責國內多項龐大工程和計劃,包括敦拉薩中心(TRX)和預計明年上市的電力計劃。

從國會議員加薪談到有增無減的國債再談到債臺高築的1MDB,看到國家這樣每下愈況,不知要跌到什麽地步,身為一名老百姓,你能不灰心感歎嗎?

Thursday, 5 December 2013

正也?負也?一切只是觀念而已

最近我想,何謂正面?何謂負面?

事情會存在正負兩面,只因為觀點的不同,所以才會產生對立。

但,所謂的正面,它是真正的正面嗎?

同樣,所謂的負面,它又是真的負面嗎?

也許你會覺得我不知所云。

換一個說法,如果我以「成王敗寇」來做比喻,成正敗負,就看你是勝是負。這樣說你會不會比較容易瞭解?

當然這不是一個很好的比喻。

或者說在一個組織或公司里,管理層認為自己是對的,要屬下跟著去做就是,卻因有人持有不同的看法,此人的看法就被視為負面的。

但事實是如此嗎?假定管理層的想法本來就有偏差,此人想法才是正確的呢?那誰是正面誰是負面?那可就不一定了。

高高在上者,往往只能從自己的角度看事情,而在下者提出意見是因為他看到事情的不同角度不同層面,那不叫負面,那只是事情的另一面而已。

屈原不是說嗎:舉世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

眾人看他却是:舉世皆清我獨濁,眾人皆醒我獨醉。

正也?負也?不也是很主觀的嗎?但看你是站在哪一方吧了!

有一天風水輪流轉,兩方身份對掉,雙方觀點并沒有改變,因為位置不同,原本是「正」的想法,如今變成「負」面;同樣,原本的「負」面如今卻變成「正」了。

就好像在一場學生辯論會上,觀眾往往會先入為主,認為正方的觀點必定是對的,而反方只有招架的份。

但我看到的,常常是正方的強詞奪理、得理不饒人,反方反而謙恭以對。

所以說,正負其實是相對的。

正未必正,負也未必負,但看你是成王或敗寇而已。

其實,我的看法我的立場我的原則一直都沒有改變,以前你認同我的,如今為何變成否定呢?

你說我「負面」,那是因為你從另一個「負面」看我。

數學題不已教我們了嗎?減減變加、正正得負?

噢!「正面」的究竟是誰?

Wednesday, 4 December 2013

電力提升何須等40年?

電費剛在兩年前調漲,如今又調漲,時間上也太頻密了吧!

上一輪,半島電費平均漲幅7%,本州平均調漲15%,比半島多出一倍。

本州何以總是比半島來得高?看樣子,當局有意要將本州電費慢慢提高至與半島一樣,以達致“東西馬物價統一”才心甘。

至於為何砂拉越無需調漲?那是因為砂拉越自行管理本身電供,無需聽聯邦行事。

本州在80年代以前的電供也是自行管理,那時沙電力公司(SESB)還叫沙電力局(LLS),但停電事件嚴重,人民黨政府將LLS交給聯邦管理,而後在聯邦將國能上市後,改由國能管理。

但本州電力問題仍未獲得解決,幾乎每天某時某地都有停電事件發生。

今天就讀到Patrick Sindu質問州政府,既然電力問題無法解決,電費卻有起不跌,州政府是否應該取回來自行管理?

不錯,在本州電供方面,聯邦太令人失望了,但不見得州政府會有比聯邦好的能力。

像這一次,我們的州領袖不止未替州民爭取更好的電力服務,還為虎作倀,我們還能對我們的州領袖具有什麽信心嗎?

昨天,倪可敏透露,其實國內電供量過剩,高達52%。

若是這樣,與其提高電費,國能是否應該降電費,以鼓勵國民多用電,以將過剩的電力消耗掉?

至於為何為電力過剩,那是因為國能被逼向IPP購電所致。

不知是否回應倪可敏的質問,今天讀到能源部的秘書澄清,說IPP並沒有從政府的補貼中受益。

其實倪可敏質問的不是有關IPP補貼,而是購電合約,兩者是兩回事。

關於IPP補貼,其實在陳華貴當部長的時代已經提過。

當時陳華貴也說:政府並沒有補貼IPP。

詳情請參閱前年一篇拙作《能源部長:政府沒有補貼IPP》,這裡不再贅述。


長話短說,IPP間接還是從補貼獲益的。

所以麥西慕這次才會說,調漲電費讓政府(通過國油)節省了40億補貼,政府將拿出18億以改善本州電供基本設施。

言下之意,本州電供過去40年來無法改善,等的就是聯邦將電力補貼轉過來變基設撥款。

難怪百林會說,漲了電費,本州電力服務才有望提升。

那與其由政府通過國油補貼IPP,何不從本州每年貢獻的油產量設立一個電力基金,反正本州只獲區區5%石油稅,再設一個電力基金,仍是綽綽有餘的,何須等到今天?

Tuesday, 3 December 2013

電費調漲,與1MDB上市有關?

週末的時候,拉沙里過來本州發表「大馬與沙巴未被兌現的《20條款》」專題演說,內容其實與他九月間在吉隆坡一個「大馬成立50周年」論壇上所講的內容一樣。

主要就是聯邦原本要在1973年,當大馬成立十年後,成立一個委員會以“檢討沙砂兩州所獲得的保障”,但由於聯邦當時忙著草擬石油法令,而後正副首相又相繼去世,結果該委員會從未成立。

因此,拉沙里說,雖然拖欠了40年,目前是時候重新檢討東馬兩州在大馬成立後的地位,保障是否猶在等等。

有關這點,請參閱我在9月26日寫的《拉沙里欲語還休》。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3/09/blog-post_26.html

我覺得,拉沙里只是過來告訴州民需要檢討《20條款》是沒有用的,州民能夠做什麽?沙砂領袖應該在國會提出動議,那才能夠有所進展。

其實,兵南邦議員德勒萊金的確有將問題帶到國會去,卻被下議院副議長伊斯邁莫哈末以“不緊急”而駁回動議。

大家知道,國會下議院議長班迪卡來自沙巴,難道他也認為有關課題“不緊急”而無需檢討嗎?

昨天宣佈電費調漲的能源部長麥西慕也來自沙巴。

在此次的調漲中,半島調漲15%、沙巴17%,而砂拉越毫不受到影響。

讓我感到不明的是,是基於什麽原因,為何本州漲幅比半島來得高?而同樣是東馬州的砂拉越卻不用調漲?

(其實商業和工業電費漲幅還不止15%和17%,而這些漲幅最後還是會轉嫁給身為消費者的人民。)

我要帶出的是,來自本州的能源部長,難道沒有考慮到這點嗎?

而且,本州電力其實是由沙巴電力公司(SESB)掌管,州政府擁有20%股權(國能持80%),要不要漲價,州政府應該有權力參與決定,為何需要聯邦能源部長來宣佈電費漲幅呢?

也是州基本設施部長的百林則說這是政府必須採取的步驟,它是一項雙贏策略,不但能提升州的電供水平,還能確保更有效的電供服務。

又是一個先後問題。人民應該反問,不是服務水平應該先提高,不要每兩三天就停一次電,停電問題解決後再來提高電費嗎?

其實,國能上個月財報剛出爐,雖然第四季淨利暴跌80%,那是因為外匯成本上漲所致,其全年淨利仍然微漲5%至46.14億,對比去年淨利44.19億。

外匯成本上漲,還不是因為馬幣下跌,才導致國能外債成本侵蝕了其盈利,那是財務管理問題,不該轉嫁給消費者啊!

而既然全年淨利有所改進,有必要提高電費嗎?

如我在7月16日寫的《電費為1MDB量身打造》,電費調漲,其實是為將在明年尋求上市的1MDB鋪路的。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3/07/1mdb.html

NONE情況就與當年白糖在短短兩年內調漲五次,只爲了讓相關公司盈利增長,以便在上市的時候取得好價。

如今電費漲價,不與當年白糖漲價如出一轍嗎?

1MDB一口氣收購了三家電力集團,耗資120億元,一躍成為國內最大的電力集團,可以預見,它將成為國能規模最大的電供商。

政府已表明逐步減少或取消各種補貼,國能若因而落實燃料成本轉嫁機制(FCPT)的話,相信電費還會繼續調漲,就像白糖那樣。

剛剛又讀到倪可敏透露,我國儲備能源高達52%,意思就是電供過剩,有超過一半的能源沒有被用到,但因為國能和獨立發電廠(IPP)簽下長年購電合約,雖然電供過剩,國能還是得向這些IPP購電。

這種不合理的成本,難道也要轉嫁給人民嗎?

1MDB做為一家GLC,相信也與政府簽下長年供電合約,承接前IPP集團的壟斷行為。

能源部長卻說:調漲電費是爲了“確保國內發電工業的長期競爭力”。

明明是獨家生意,何來的競爭力?

Monday, 2 December 2013

要多高的薪水才足以養廉?

以雪州為首,各州最近紛紛為州議員大幅度調薪,讓人民看傻了眼。

雪州大臣卡立說,他不過是學砂拉越而已。

砂拉越剛在年頭以數倍幅度調漲首長及州議員薪金和津貼。

大家可能以為砂拉越是始作俑者,其實不是。

可能連州民也沒料到,真正的始作俑者是沙巴州。

早在四年前,沙洲議員就在州議會通過為自己加薪,漲幅在10%至61&之間。

那時,州議員薪金從原有的3,300元調漲61%至5,300元。

部長薪金從9,900元調漲10%至10,890元。

首長薪金從14,300調漲10%至15,730元。

副首長薪金則從12,500元調漲11%至13,915元。

不過,首長副首長部長及助理部長們也支取州議員薪水,因此,首長的薪金總額從17,600元劇增至21.030元,部長薪金總額也從13,200增至16,190元。

當然,比起砂拉越、雪州和檳城的漲幅,本州當時的漲幅是小巫見大巫,可以預見,在當今的議員薪金漲潮下,本州若再來另一輪議員薪金漲潮,那也毫不足奇。

在砂拉越首長薪金高過國家首相和州議員薪金高過國會議員的情形下,國會議員跟著調漲薪金,相信也只是時間上的問題吧了。

砂拉越州議員調薪,當時無人敢說。

505後,作為民聯州的雪蘭莪帶頭為州議員調漲薪金,漲幅在87%至373%之間,引來議論紛紛,連安華本身也認為太過分。

阿茲敏事後也抨擊卡立說調薪過高,鄧章欽卻揭露,阿茲敏並未在議會上反對。

這樣不奇怪,對自己有利的動議,誰會反對?何況是為自己加薪?

鄧章欽自己就說,那些反對者大可將薪金捐給慈善機構。

最新的發展是,卡立接受安華建議,州議員們將20%薪金捐給教育金,至於州議員們是否都同意,包括在野的國陣議員們?我想大概不容易成事。

於是,有人提出了「高薪養廉」的論調,意思是有了高薪水,這些議員們就不會犯貪污行為。

問題是:要多高的薪金才足以養廉?真的會有一個底綫,只要達到這個底綫,無論是大臣部長議員們就不會受賄貪污嗎?

沒有崇高品德者,有誰不會對錢財起貪?當今道德淪喪,相信真正的清官已少之又少。

我寫過關於本州奇異的「九年鐘擺效應」,當時我說,有那樣一個現象并不足為奇。

因為幾乎每屆政府上臺,頭一屆必定有所表現,但在次屆連任後,執政者就開始狂妄自大,貪腐現象開始顯現,不管是權力上或思想上的,無一例外。

到了下一屆選舉時,自然就被選民摒棄,換新政府。

這個現象,直到國陣在1994年執政後,這個現象就不再有了。

我不知是不是因為「M計劃」發揮了效應,導致國陣執政至今將近20年。

以本州為鑒,505後,民聯保留雪蘭莪和檳城州政權,本州當年的「九年鐘擺效應」會不會在這兩個民聯州再次上演?

問題是,在當前百物調漲的當兒,政府還要逐步取消各種補貼還有實施消費稅,更叫人民苦不堪言。

電費也剛調漲,不是說東西馬物價要統一?爲什麽沙巴電費調漲每kw還比半島高0.01分?調漲後,半島每kw調高至38.53分,而本州卻需還39.5分,比半島貴0.97分?

人民身陷水深火熱,高官卻先自顧調漲自己的薪金,不理民間疾苦,這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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