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31 May 2013

繼蔡添強後,努魯也被禁入境

我有點不理解,既然在沙巴《20條款》的第六條清楚闡明,州政府擁有出入州境的移民權,爲什麽過去幾十年來,對控制州內非法移民氾濫人數,州政府卻無能為力?

如果州移民局是屬於州政府的控制範圍,如我昨天所說,州政府明明已經在1984年宣佈凍結了IMM13難民證,爲什麽州移民局膽敢無視州政府的凍結令,在接下來的25年來,仍然繼續發出IMM13給外來移民,將近10萬張?

看樣子,州政府的移民權力,目前僅止於阻止半島的異議份子入境本州了。

這樣說,是因為昨天,州移民廳又不讓公正黨一名副主席努魯入境,說這是州首長署的指示。

如果沒錯,最近一年來,州政府濫用此移民權力,先後阻止三名政治人物入境沙巴。

第一次是在前年年底,大馬自由公民運動組織(MCLM)主席哈里伊布拉欣被禁,不過聽說他後來取道納閩進來。

第二次在今年三月,也是公正黨副主席的蔡添強被禁入境。

根據州首長署一名官員的解釋,那是“爲了他個人的安全著想”。

那麼這次努魯被禁入境,又是基於什麽理由?

她只是過來參加這裡的公正黨的豐收節慶典啊!

在臉書上看到有網友為州首長署辯解,叫大家不要誤會,說因為州政府擁有出入州境的移民權力。

不懂網友叫大家不要誤會甚麼?沒有人誤會州政府的權力,大家不明白的是,州政府是基於什麽理由禁止同樣是大馬人的努魯入境?

只因為她是反對黨?怕她會引起動亂?或也是“爲了她的個人安全著想”?

如果沒有一個很好的理由,那不是濫用了這個權力嗎?

我們應該譴責這種濫權的行為,而不是強詞奪理,為虎作倀啊!

是的,請告訴我爲什麽,因為我完全不明白州政府的行為。

那邊廂,首長才委任張志剛入閣當「特別任務部長」,他的特別任務就是“掌管州內華社事務,負責為華社提供協助,確保華社繼續支持國陣政府”。

雖然國陣仍然做回州政府,事實是,無論是選票或議席都比上回減少,尤其是城市里的華人票,更輸得非常難堪。

首長委任張志剛當特別任務部長,用意就在此。

但,首長究竟有多誠意呢?

雖然我不是很認同我國政治的種族思想,既要贏回華人票,何不現在就開始做些功德,爲什麽還要施壓打壓欺壓,剷除異己?

身為沙巴人,我不會認同這種做法,我只能說我引以為恥!

下屆大選,你也不會得到我的票!

開始認真做事吧!為自己也為這片土地種些福德,為自己留下美名,那不是更好嗎?

Thursday, 30 May 2013

IMM13、M計劃、難民 和 幽靈選民

因蘇祿事件及碰上大選而兩度暫停的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之聽證會,於上周一展開第四輪聽審後,終於昨天結束。

下一輪聽證會將從六月17日起繼續聽審。

這一輪聽證會,所陳述的內容,都不再是什麽驚人秘密,對州民來說,那些都已是路人皆知的公開事實。

倒是有兩項課題值得注意,分別是「IMM13難民證」和「州選民在90年代暴增」事項。

有關「IMM13難民證」,我在三年前在《還有菲律賓難民?還有IMM13難民證?》里就曾提出質疑。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0/11/imm13.html

因那時首相署部長納茲里透露政府打算將居住在沙巴的菲難民所持有的IMM13難民證改為居留卡,“以方便難民攜帶”。

納茲里還透露,至那年(2009年)底止,州移民局共發出了81000張IMM13難民證給這些難民。

問題是,政府早在1984年(團結黨執政那年)就已宣佈凍結IMM13難民證了,為何接下來的25年期間,州移民局還在繼續發出IMM13難民證?而且還發出了八萬多張?

(納茲里後來在國會公佈數據,持有IMM13的難民卻增至95291人。)

菲難民是70年代的產物,之後偷渡進來本州的都是非法移民,已經不是難民了,為何還有IMM13這個文件?

更匪夷所思的是,納茲里似乎不知道1984年後所發出的IMM13都是「非法」的,竟然還提議將IMM13換成居留卡。

那下個步驟,是不是就可以把居留卡換成大馬卡呢?

不知道納茲里的建議有沒有實行,後來也沒有跟進報導,如今納茲里已調任旅遊部長。

在此次聽證會上,仍有外來移民繼續獲得IMM13難民證,可見此「IMM13」計劃仍未中止。

除了菲籍移民,來自印尼的移民也可輕易獲取難民證。

不禁要問,印尼何來難民?

一名持有難民證長達10年的印尼移民就供證說,他的難民證是每年必須更新的,每次更新費是馬幣1300元。

他還解釋說,農夫和園丘工人只付360元,因為他當店員,所以需要付1300元。

10年來,他就花了13000元,以保留他的難民證!

可見州移民局官員濫權行為猖獗,除了身份證,也同時販賣難民證,這等叛國行為罪該萬死。問題是,若沒有大人物在後面撐腰,這些官員膽敢如此無法無天?

令人不解的是,身為首相署部長的納茲里,豈會不知這些1984年後發出的IMM13都是非法文件,為何承認這些文件,還要考慮將這些非法文件「合法」化?

不排除「IMM13」也是「M計劃」的一部份。

在「IMM13」和「身份證」的雙管齊下,那就不奇怪為何沙巴人口在過去20年來以不平常的比例激增。

選委會登記秘書在聽證會上供證,在1994年的州選舉,州新選民登記人數飆升130,000人。這些新選民從哪裡冒出來?大家心知肚明。

那年,團結黨僅以兩席之差勝出,但最後還是面對眾叛親離,因為數人的跳槽,結果兵敗如山倒,最後不得不把州政權拱讓給國陣。

這個情景,在308後的霹靂州再次上演。

「幽靈選民」並非最近才有的課題,當時就是因為幽靈選民而影響了州選成績,否則團結黨的多數席不會縮至僅區區的兩席。

跟著在金錢政治的攻勢下,團結黨從執政黨身份變成反對黨。

是誰在背後耍這卑鄙的手段?此人身份呼之欲出,他就是「M計劃」的始作俑者。

所以我在今年2月5日寫了以《州國陣非法執政19年?》為題的文章。

「幽靈選民」課題至今依然陰魂不散,對沙州選民來說,那已不是一個陌生的課題。

回想這些往事,再看看當下的情節仿佛隱隱約約,怎不叫人感慨萬端?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3/02/19.html

Wednesday, 29 May 2013

噢,選委會改由副首相慕以丁管?

昨天剛說選委會沒有表現出應有的中立立場,今天就讀到選委會如今改由副首相慕以丁管。

之前選委會是由首相署的法律部長納茲里管,505後,納茲里改任旅遊部長,接任納茲里在首相署位子的是南希蘇克里。

爲什麽要將選委會從她掌管的部門抽出?那就不得而知。

爲什麽首相不趁此機會,將一些原應立場中立的委員會交由國會去負責,包括選委會和反貪會在內?

那樣做,也可以顯示出首相改革的決心與意願,為自己贏取掌聲,不是很好嗎?

可惜,納吉再錯過了贏回民心的一個機會。

首相日理萬機,這我可以理解,但至少首相署里還有十位正副部長為他分擔工作。

但,身為副首相的慕以丁,他又沒有一個副首相署,他還要兼任教長職,由他來掌管選委會,我覺得一點都不適合。

選委會由首相管都不適合了,更遑論由副首相管?

所以當我讀到這則新聞時,心底不禁暗呼:噢!他行嗎?

加上選委會將在年底著手選區重劃,在城鄉和東西馬選區人數的差距上,相信屆時必會引起許多爭端。

既然選委會不能夠獨立,為顯對朝野的公平,這項責任重大的工作,我認為應該由國會成立一個小組來進行。

否則,首相就應該讓選委會向國會負責,而非改由副首相掌管。

不管是由首相或副首相,或任何一位正副部長來管選委會,都是不恰當的。

這其中涉及太大的利益衝突。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在選區重劃工作上,沒有在野成員的監督,執政黨必將確保選區重劃結果對己最有利。

既然首相在GTP上提倡政府要轉型,這難道不是讓政府改變形象,讓政府轉型的一個絕佳機會嗎?

Tuesday, 28 May 2013

我國沒有問責制,選委會正副主席無需辭職

選委會正副主席不要怪那些叫他們辭職的聲音,因為他們在這次大選的表現實在太糟糕了。

我也認同他們應該引咎辭職,他們在很多事情上都沒有處理妥當,又無法提出做不好的理由,或有理由,也不足以令人信服。

也沒有表現出他們的中立立場。

當一個人失去了公信力,他還有什麽理由繼續待在原位?

問題是,我國沒有問責制,也沒有辭職文化。

連判了窮籍的部長都無需辭職,更何況是失職犯錯的部長官員,頂多也只是調個職,人民很快淡忘,十年後又是一名「好」官。

在幽靈選民課題上,選委會正副主席皆說他們無法拒絕「合格」公民註冊為選民,只要對方擁有大馬身份證,對方就可以登記為選民。

但,如果知道對方持有假身份證,或持有他人身份證,難道也照收不誤嗎?

選委會的意思是,身份證的真偽,是由國民登記局來鑒定。

我覺得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

還有,大選前,為何要刻意警告人民「不可阻止那些長得像外國人」的選民投票?難道預早就知道會有很多長相像「外國人」的選民出來投票嗎?

在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聽證會上,已經有許多外來移民作證,他們如何向國民登記局官員取得身份證,并曾在大選時前往投票。

如果覺得這些人士可疑,難道還要允許他們投票,只因為他們持有身份證?

其實,有些事情你不說,人家不會懷疑你,但你偏偏此地無銀三百兩,人民怎會不起疑?

選委會最大的過失,就是在大選前,雖然人民不斷質疑不褪色墨水的可靠性,選委會就是固執地一再口頭強調墨水不會脫落,甚至可耐上三至十天,結果選民全都上了當。

大選前,凈選盟的安比嘉就曾要求選委會先做測試,但選委會顧左右而言他,直到有提前投票的軍警挺身證明手指頭上的墨水可輕易洗脫,選委會卻指是因為選舉官員忘了在使用前搖勻瓶子。

有聽過這麼荒謬的藉口嗎?太不專業了吧!

但在大選後,選民還是證明墨水可以輕易洗脫,選委會又再改口,說是怕墨水太強會傷害皮膚、要用halal成份等等,所以容易洗脫。

如果這些都是真話,爲什麽不在大選前就告訴選民,爲什麽要等到大選後?

大選前還在強調墨水不褪色,爲什麽大選後就變了樣?

選委會,這些都是什麽爛藉口啊!

單憑這一點,證明兩位選委會高官向選民撒了一個最大的謊言,大選後穿了煲,卻還大言不慚地向選民找藉口。

更荒謬的是,明明自己已經列舉墨水會褪色的種種原因了,上星期,選委會主席忽然宣佈,決定成立一個特工隊,以“對不褪色墨汁的種種指責進行調查”。

是為自己找個下臺階嗎?何必多此一舉啊?

Monday, 27 May 2013

505後銷聲匿跡的蘇祿恐怖分子


有沒有注意到一個現象?

自505大選後,入侵我土鬧得人心惶惶,揚言誓死不休的蘇祿恐怖分子,忽然也銷聲匿跡起來。

隨著大選過去,拿篤入侵事件似乎也跟著落幕了。

除了早前被我方逮捕的30名恐怖分子面對提控外,看樣子這些蘇祿皇軍已經投降了。

菲國媒體也不再有跟進報導,好像這件事情根本就沒有發生過。

不知之前那位理直氣壯自稱蘇丹的基蘭三世現況如何?是不是在臥薪嚐膽?

整個事件,就像發了一場夢,也像是一場戲,是那麼的不真實。

但它更像一場鬧劇。

那可不是一場夢,也不是做戲,是真槍實彈,雙方當中都有人命傷亡,是來真的。

而且,當時的防長阿末扎希還說,有三位反對黨領袖涉及此事,并將在大選後公佈他們的名字,以對付他們。

大選已經過了三個星期,阿末扎希已和內長希山慕丁調換職位,不再是防長,而是內長。

至今,仍未聞他公佈三位支持蘇祿恐怖分子的反對黨領袖名字。

那他還跟不跟進這事呢?還是他讓新上任的防長希山去接管此事?

相信拿篤事件弄得大家一頭霧水,至今仍不知道真正發生什麽事。

單就此事的發生,應由國防部還是內政部處理,甚至外交部是否也要出面,事情剛發生時,這三大部門就不能達到共識。

我方的遲鈍反應,造成敵方進出自如,如入無人之地。

對敵方的仁慈,遲遲不願採取行動,更教大家瞠目咋舌,難以置信。

阿末扎希口中支持蘇祿恐怖分子的三位反對黨領袖,究竟是真有其人,還是無中生有?這是人民都有興趣要知道的。

阿末扎希會將這件事推給新防長希山去處理嗎?還是他本身將以內長身份去繼續跟進此事?

還是,整件事也將隨著大選過去而隨風飄逝,不了了之?

誰能告訴我們真相?

Thursday, 23 May 2013

州憲法第15條的迷思


爲了確定昨天寫的沒錯,上網去找了《沙巴州憲法》的相關內容。

州憲法第二章第15條文提到,州議長職是由州元首從民選或官委州議員里委任出來的。

在第15A條文下,州元首還可以委任兩位副議長作為議長的副手。

憲法沒有闡明委任地點,這或就是為何兩位副議長是在州元首府宣誓就職,而不是在州議會。

但,如果不在州議會,州元首如何確認他所委任的人選是來自州議員們呢?

憲法有闡明內閣成員是由首長推薦給州元首委任,卻沒有闡明議長/副議長人選是由誰來推薦,是首長還是眾州議員們?

如此一來,若要嚴格根據憲法,州元首可以自行決定人選,無需首長或州議會的推薦,只要對方是州議員。

事實上,人選由首長推薦給州元首委任。

昨天提到新一屆的議長由上屆議長沙里賽德做回,但,既然是新屆議會,難道他不需要重新宣誓嗎?

他無需重新宣誓,報上的解釋是,因為他的任期是到2015年才屆滿。

這點我不認同,因為在第15(2)(b)條文清楚提到,一旦州議會解散,也是州議員身份的議長/副議長也自動卸任,并沒有說可以在下屆議會繼續擔任。

因此,我認為沙里賽德若欲做回新議會議長,他應該重新宣誓才對。

至於首長和內閣成員的委任,憲法第六條文提到,州元首委任獲得大多數州議員支持的議員出任首長職。

首長則向州元首推荐內閣成員人選。

雖然憲法沒有闡明首長和內閣人選必須在州議員宣誓就任後才可委任,在程序上,如果州議員不先宣誓就任,如何確定哪位議員能獲得大多數議員支持當首長?

雖然一般上獲得最多議席的政黨主席將成為首長,但先成立內閣後開州議會會議的程序,到底對不對呢?

http://www.lawnet.sabah.gov.my/Lawnet/SabahConstitution/viewdoc.aspx?document=PartI.pdf

Wednesday, 22 May 2013

州議會副議長在州元首府宣誓?


大選後,國家亂象叢生。

半島有官委部長未宣誓就任上議員就先入閣當官,本州則有州議會副議長由首長委任并預先在元首府宣誓就任。

內閣部長宣誓就職的地點在皇宮,這我可以理解。

但是,州議會副議長的宣誓地點也在元首府,不是在州議會,這我就不能理解了。

議長人選,包括副議長人選,應該是在州議會由朝野州議員共同選出來的,因為他不一定來自執政黨,他也可以來自反對黨。

但爲什麽本州副議長人選卻是由首長決定,而且是在元首府宣誓就任呢?

議長人選是州議會的事,怎輪到首長來決定?

僅副議長宣誓就任,那議長本身呢?

據說繼續由上屆議長沙里賽德做回,因為這位前首長沒有入閣。

既是新屆議會,他不需要重新宣誓嗎?這我就不懂了。

其實,州議會已經訂在6月13日進行州議員宣誓就職,然後跟著幾天開會,爲什麽不在那時才由州議員們決定議長副議長人選呢?

如今卻是由首長委任兩位副議長,並在新一屆州議會未開會前就在元首府宣誓就職,我覺得很不尋常,也是“不合法”的。

希望我的看法是錯的。

與其同時,讀到選委會議決成立一個特別工作隊,以“對不褪色墨汁的種種指責進行調查”。

根據選委會主席阿都阿茲指出,所調查的範圍包括“不褪色墨汁的成份、衛生部的規定、使用方式以及有關墨汁在送往我國之前和之後的實驗結果,以鑒定為何不褪色墨汁在清洗後就會脫落”。

咦,選委會不是已經在大選後向人民解釋不褪色墨水輕易脫落的各種原因了嗎?

既然知道了原因,為何還要成立特工隊來進行調查?

我想不用浪費時間了,經過此次大選,大家會發現,實行所謂的點墨制只是多此一舉,它并沒有達到它所預期的效果。

既然弊多於利,下屆還有必要繼續使用不褪色墨水嗎?

而且,選委會正副主席皆在此事件上敷衍了事,并沒有正視人民的投訴。大選前重複保證墨水的可靠性,大選後選民證明了墨水容易脫落,兩人卻改口為自己找藉口。

兩人都都沒有做出真誠的交待,實在叫人失望。

最好的做法,就是叫兩位仁兄辭職謝罪,那才對得起選民們。

http://www.asiatimes.biz/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6340:%E9%83%91%E8%A7%82%E8%89%AF-%E6%91%A9%E8%A5%BF%E9%A1%BF-%E5%AE%A3%E8%AA%93%E5%B0%B1%E4%BB%BB%E5%89%AF%E5%B7%9E%E8%AE%AE%E9%95%BF%EF%BC%88020%EF%BC%89&catid=13:malaysia&Itemid=103

Tuesday, 21 May 2013

7%消費稅不足以救國,11%才夠


可能很多人沒有察覺,首相署里有一位上議員部長,但他不是在此次大選後才上任。

他也沒有受到此次大選的影響,因為是官委,他無需面對人民的裁決,所以他還是在首相署里當他的部長。

他便是PEMANDU部長依德里斯。

大家如果記得,依德里斯原本是馬航CEO,他的職責是將馬航起死回生,但在納吉接任首相職位後,便將他調來首相署,委以國家經濟轉型(ETP)和行政轉型(GTP)之大任,領的是部長級的薪水。

他不是人民代議士,沒有在308上陣,也不代表任何政黨,他是通過上議院再進入首相署當官的。

根據聯邦憲法,上議員任期是一屆三年,最多可出任兩屆。

原本依德里斯的任期是在去年屆滿,獲得續任後,要到2015年才屆滿,那時候,依德里斯就不能再以上議員身份入閣當PEMANDU部長了。

那時候,納吉要如何讓他續任?這將是個有趣的問題。

當然前提是,那時還是由納吉當首相。

說到依德里斯,就不能不提上星期他在一個論壇上重提“消費稅可為政府增加收入”的言論。

他說,若將消費稅訂在7%,它將每年為政府帶來270億元收入。

大選才過兩個星期不到,就來提消費稅?依德里斯也太掃興了吧!

但,如果你記得他提過的「破產論」,你或就可以理解為何他是那麼迫不及待在為政府找尋收入來源。

國家早就面對赤字高掛和國債高築問題,加上在大選前的揮霍開銷和瘋狂承諾,相信國庫所剩無幾。

不是有篇報導說,由於這些開銷和承諾,在未來五年內,政府將需要額外2100億元來填補?

每年270億元的消費稅哪夠?那要至少八年才補得回呢!

7%也只是依德里斯的一個假設,是以鄰國新加坡為例,但我國人均并沒有鄰國高,人民可負擔得了?

7%消費稅在五年內不足以救國,我大約算來,要11%才夠。

爲什麽要五年?你或者會問。

那還是最長的打算呢!五年內,爲了應付下屆大選,政府又要開始派錢啊!

國陣派錢派得不亦樂乎,但羊毛出自羊身上,可憐的老百姓,連這點邏輯都不懂嗎?

五年後是2018年,還差一年就是2019年,就是依德里斯所預測的「破產年」,不是沒有根據的。

但,依德里斯沒有提的是,其實,國家可以不用破產,只要政府停止浪費,停止貪污,停止所有大而不當的超級巨型虧損朋黨計劃。

Monday, 20 May 2013

議員遲遲不宣誓,國會遲遲不開會,政府就可做超過五年

上周我對為何內閣成員可以先立法議員宣誓就職感到不解,覺得在程序上不對。

謝謝博友zeus在此課題上與我看法相同。

昨天就讀到林吉祥指五位官委部長未宣誓成為上議員就宣誓就任正副部長為不合法。

林吉祥說,憲法第43(1)(b)有關部長條文以及第43A(1)有關副部長條文有提到,首相委任程序顛倒,猶如一場憲法鬧劇。

我的看法是,既然官委部長必須先宣誓就任上議員才能正式當官,同樣邏輯,其他內閣成員是從民選議員們遴選出來的,他們不也一樣須先宣誓就任國會議員後才可當部長嗎?

不止國會應當如此,各州議員當州行政議員或州級部長也應該一樣,但民聯州何以也沒有先讓民選議員們宣誓就職?

林吉祥所指的五位“非法”正副部長分別為首相署的劉勝權和阿都瓦希,瓦達慕迪、羅格和阿末巴沙則是首相署、直轄區和貿消部的副部長。

原本為馬銀行CEO的阿都瓦希有自知之明。他說,他將在6月4日宣誓為上議員後,隔天才出任管理經濟策劃單位(EPU)的首相署部長職。

上議員將在下月4日宣誓就任,那下議院的新國會議員幾時宣誓,是一起嗎?

國會下議院秘書說,議員宣誓日期未定,因為也是下議院領袖的首相仍未知會國會做出安排。

有沒有條文指定,議員必須在大選後多少天宣誓就任,國會必須在大選結束後多少天召開第一次會議呢?

就好像政府的五年任期,是從第一次國會會議的日期開始算起?

其實我還是認為五年任期應該從大選日算起,否則議員遲遲不宣誓,國會遲遲不開會,但內閣已經成立,就好像上屆那樣,政府豈不做超過了五年?

上一回,國會是在該年4月28日才召開第一次會議,離308大選日遲了一個月又20天。

這實在是拖得太久了。

既然是一個新屆政府成立,國會應該在大選後儘快召開第一次會議才是。

卡巴星也不認同正副部長以受委上議員方式就任,他認為政府應該廢除上議院。

他說:部長和副部長須先由民選進入國會下議院。

他這番話,也間接證實了民選議員須先宣誓就任後,才可受委為正副部長。

否則,上議院只會鼓勵那些被人民拒絕的人通過“走後門”帶進國會。

上屆,不是有很多落選者以受委上議員方式又被帶進來當部長嗎?

這次的人選亦引起很多爭議。

如劉勝權是國際透明組織大馬分會主席,卻接受官職入閣,其實並未受到TI認同。

有銀行CEO高職不當的阿都瓦希,為何會願意當首相署EPU部長?當年阿都拉也同樣委任馬銀行當時的CEO阿米爾山為EPU部長,難道政府真的沒有一個財務經濟人才?

已被興權會趕出來的瓦達慕迪,他要代表誰?

羅格代表人民進步黨,但該黨在大選全軍覆沒。

阿末巴沙是吉打巫統主席和國陣主席,此次領軍有功,卻爲了讓路給慕克力當吉打大臣,納吉因此委他當聯邦貿消副部長。

卡巴星建議廢除上議院,是因為上議院已被政治濫用,變相成為讓非民選人士入閣的途徑。

Friday, 17 May 2013

我明白三權分立,不明白國會和內閣宣誓程序


不滿選舉制度者可以移民?

說這話的人,是前防長現在是內長的阿末扎希,身為一名資深領袖,竟然說出這種話,可見其政治修養不過如此,讓人大失所望。

這些資深領袖,若還不能悟出此次選績的因果,那也不要期望在下屆大選才來討好選民。

爲什麽,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心態,看同一件事情,所得到的結論卻截然不同?

針對此次大選結果,有人質問民聯,若說有舞弊,爲什麽民聯可以贏得那麼多議席,還在三個州勝出成立政府?

持相反看法的人則說,如果沒有舞弊,民聯肯定贏得更多議席,甚至可以一舉取得聯邦政權。

我可以理解為何納吉會認同《前鋒報》的華人海嘯論。

他說,雖然國陣這次贏取的議席比308少,巫統其實還比上屆贏多一個議席,國陣的成績是被馬華民政拉低下來。

事實既然如此,那也情有可原。

本州的華人選區幾乎全都拱讓給了民聯。

當首長慕沙委張志剛為州特別事務部長,其職務之一卻是:“掌管州內華社事務,負責為華社提供協助,確保華社繼續支持國陣政府。”

覺得首長這段話太有問題了,如果我是張志剛,我不會接受這個職位。

爲了“確保華社繼續支持國陣政府”?

首長那麼說,又把政黨政府混為一談了。

如果這個職位是要確保華裔繼續支持國陣,那是個黨職,不是官職,應該由國陣本身來委任,薪水由國陣發,而不是由州政府來委任和發薪水。

這點慕沙應該很清楚,怎可如此公私不明?

和聯邦一樣,雖然州內閣成員已經宣誓就職,但州議員卻要等到下個月13日才宣誓就職。

離505大選日,遲了整整一個月又8天!

太久了吧!難道又想為拖延來屆大選而故意拖延議會日期?

我明白三權分立,但對議員和內閣宣誓就職的程序先後相當不解。

州議會如此,國會亦一樣。

當國會解散,內閣才跟著解散。

在大選前的那段過渡時期,所有部長,包括正副首相在內,只能扮演一個看守政府(caretaker government)的角色。

同樣的,大選過後,由贏得最多議席的政黨/聯盟成立新政府。

根據邏輯,是不是應從國會議員們宣誓就職後,贏得最多議席的政黨/聯盟推選它們的主席/領袖當首相,被推選出來的首相遴選他的內閣成員後,這些內閣成員才宣誓就職?

但我看到我國做法恰恰相反。

是由首相先宣誓就職。

程序上,如果沒有先在國會決議,我們怎麼知道誰是受到最多議員推舉成為執政黨領袖,進而成為首相?

然後,首相宣誓就職後,就遴選他的內閣成員。

同樣在程序上,這些內閣成員都還未宣誓成為“合法”的議員。

就算是委任的內閣部長,不是也要先受委為上議員的嗎?

我不知我這樣的看法對不對,希望法律界的朋友可以提供這方面的答案。

Thursday, 16 May 2013

首相署的不良示範


首相納吉成立新內閣,將教育部和高教部併回一個部門。

其實過去也只有一個教育部,卻在阿都拉時期被分割為二,一個負責中小學教育,一個負責大學教育,當時就納悶,有這個必要嗎?

如今兩者併回為一,操作上應該更協調與順暢,可是教長職又由慕以丁做回,似乎就沒有什麽可以期待。

納吉再次兼任財長職,實不應該,畢竟兩者有利益上的衝突。關於這點,似乎僅有劉鎮東對納吉一人身兼二要職提出質疑。

不懂其他州情形怎麼樣?希望民聯州不要誤犯這個錯。

本州首長也有樣學樣,再次自任州財長職。

聯邦方面,雖然教育部二合一,內閣部門減一至24個,但部長人數卻反而增加了一位,從31位增至32,因為首相署再增加兩位部長,減一加二,部長人馬不減反加。

首相署部長人數從原本6位增至8位,反映首相繼續加大本身首相署的職權,幾乎無需內閣都可以單由首相署治國。

首相署就等於另一個內閣,何況首相又是財長,一人獨攬政府體制里兩個最重要的部門,這不是良好示範。

既要重視貪腐課題,塑造清廉形象,那就應該從自家部門做起,才顯得出首相肅貪的決心。

記得去年的財政預算案,單單首相署和財政部的開銷,就占去了總開銷的60%以上。

納吉欲在行政體制上成功轉型(GTP),還需下更大的決心和努力。

哈!本來要提教育部的兩位前副部長,沒想到寫寫下又離了題。

兩位前副部長是誰呢?就是之前提過的,一位是高教部的賽夫丁,另一位是教育部的弗亞。

雖然兩位都是前副教長,但兩人在大選後的言論,卻是天南地北。

賽夫丁叫政府面對事實承認統考,弗亞卻叫政府關閉華小,落實單元教育。

有弗亞這種政治人物,還當過國家副教長,如今鼓吹單元教育,抨擊其他源流學校,是國家的不幸。

兩人同樣敗選,但一個從容以對,一個卻遷怒他人。

政治人物的胸襟大度,當下立見。

針對備受爭議的選委會,賽夫丁昨天在一個研討會上建議,選委會應該由國會直接管轄。

眾所周知,和反貪會一樣,選委會歸首相署管,這樣的一個架構,一點都不獨立也不中立,說它立場中立,操作獨立,誰也不會相信。

因此,選委會若向國會負責,由朝野議員共同監督,它就不會像現在表現得那麼糟糕。

如果納吉真的要有改革的意願和決心,那就先從本身的首相署做起,先從選委會開始改革吧!

Wednesday, 15 May 2013

這個大選讓大家都不開心


第13屆選舉成績,讓雙方皆不開心。

國陣不開心,是因為雖勝猶敗,表面上贏了政權,實則輸了民心。

民聯不開心,因為雖以選票取勝,卻因議席不足而無法當中央政府。

納吉自信不夠,做了許多選前準備功夫,將大選日期一拖再拖,直至無法再拖下去了,才勉強將國會解散。

國陣雖在大選後保住政權,卻贏得不夠漂亮,納吉恐怕會像阿都拉當年那樣,遲早遭到敦馬逼宮下臺。

安華以選舉不公出現舞弊為由,到各地舉辦和平集會。

選委會在此次的工作表現太糟糕,兩位正副主席公信力全失,早就該引咎辭職。

因此,舉辦和平集會表示抗議是有必要的,但單是集會卻是不夠,我覺得適可而止就好,事不宜遲,民聯應該儘快搜集所有舞弊證據提出上訴才是。

如我之前提過,最容易造馬作弊的,就是提前和郵寄選民的投票,原因可想而知,或請參閱我之前的文字,這裡就不再贅述了。

要如何避免讓人在這些選票上動手腳?

今天讀到回教黨副主席胡桑慕沙的建議,覺得應該可以行得通,如果選委會真有意願改進選舉制度的話,不妨考慮胡桑的建議。

針對軍警提前投票,胡桑建議選委會設立三個國會議席,選出軍警的代議士,以避免軍警選票影響大選成績。

他也發現軍警提早投票為我國投票制度帶來不少問題。

其實不止是軍警提前投票有問題,郵寄選民的投票也有問題。

這些問題之前也有提過,例如在大選前的那段時間,這些選票有沒有受到安全保管?會不會被人掉包?還有如何避免雙重投票?這些選委會都無法給予令人信服的保證。

而最詭異的事情,在此次大選也再次發生,便是這些選票在最後時段才拿出來點算,結果成績反敗為勝,或反勝為敗,而且有些多數票僅是區區幾百張甚至幾十張的差距,或者廢票多得離奇,這些不是很值得懷疑嗎?

爲了避免這樣可疑的事件發生,這些提前和郵寄選票應該分開來算,不應該和普通選民的選票混在一起算,在某個程度上,相信可以減少發生舞弊的行為。

趁著要重劃選區的當兒,選委會不妨考慮胡桑建議的可行性。

當然,重劃選區的目的,是爲了各選區的選民人數更均勻,而不是讓重劃結果,卻是加劇選區間選民人數的不均。

那才能稱得上是個公平公正的選舉。

http://news.sinchew.com.my/topic/node/384197

Tuesday, 14 May 2013

走回種族主義路綫


不幸言中,505後,種族主義論者此起彼落,再次活躍起來。

如果不是背後有人在撐腰,這些人敢如此放肆嗎?

說《前鋒報》的「華人海嘯」論只是楔子沒錯,昨天提到前法官諾阿都拉和瑪拉副校長阿都拉曼的狹隘言論,今天再讀到前副教長弗亞和霹靂宗教司哈魯沙尼的偏激言論,還有數個回教NGO以聯盟名義呼籲馬來社會杯葛在大選時支持反對黨的華裔商家。

這些人惱羞成怒,真是太莫名其妙了。

看起來,這些人覺得他們勝得不漂亮,勝得很不甘願,所以要怪罪他人。

爲什麽不是先從檢討自身開始?

顯而易見,這些人仍然未從大選成績汲取教訓,與上回308一樣,再次重蹈覆轍,如此心態,下回大選肯定“反勝為敗”,而且會“敗”得更慘。

尤其是,如果國陣領導層放任這些人繼續發表偏激的種族言論,對國陣來說,那是在幫倒忙。

問題是,國陣領導層至今還不開聲,等於默許這些人的胡作非為,人民會怎麼想?

國陣,不,或者該說巫統,到現在還不醒覺開悟嗎?

前法官和瑪拉副校長是在一個論壇發表他們的言論,論壇由瑪拉校友會和半島馬來學生聯盟聯辦,題目叫「後第13屆大選檢討會:回教徒的領導與生存」。

論壇在大選過後一個星期舉辦,若是自我檢討也罷,但怪罪他人,那就不該。

而且對著出席者發表這些極端言論,不是在煽動群眾情緒嗎?為何沒有被對付?

今天,前副教長弗亞也加入種族主義群,認同瑪拉副校長阿都拉曼的單元教育言論,叫政府不應再容忍華小。

霹靂宗教司哈魯沙尼則指責非馬來人患上種族偏執,利用安華來征服馬來人。

一些自稱回教NGO的組織則要杯葛那些支持反對黨的商家。

你看,這些人就是如此不堪一擊。

這叫什麽民主制度啊!難道只有投國陣才稱得上民主,投民聯則非民主?

可見我國還有很多人對民主的認知有限,根本就不懂什麽是民主。

看樣子,這些人已打算走回種族主義路綫。

詭異的是,對這些人的嚴重排他言論,敦馬和土權的伊布拉欣卻是出奇的靜。

忽然發現,寫他們徒在浪費我的時間,就此打住吧!

Monday, 13 May 2013

我國多了一名「華教鬥士」,但他不是華人


505後,《前鋒報》的「華人海嘯」論只是楔子,更偏激的種族主義言論後續有來。

這些人在513前夕在一個「後第13屆大選檢討會:回教徒的領導與生存」論壇發表這些言論,是何居心?

更要問:舉辦這樣一個論壇,設這樣一個主題,有何居心?

主辦當局是瑪拉校友會和半島馬來學生聯盟。

最極端的言論,莫過於來自前法官諾阿都拉的「馬來人報仇」論。

他說華人在此次大選背叛了馬來人,他們最好等著面對馬來社會的“報仇”。

這樣的言論,夠煽動性了嗎?

而且這樣的言論,竟然來自一名前法官。

讓人懷疑,他當法官的時候,會不會因種族宗教而影響判決。

這還不止,他還建議各州修改憲法,規定只有馬來回教徒才可成為州務大臣或首席部長,明顯就是沖著檳城而來。

505後,有些人還不痛定思痛,竟然還要怪責他人。

是真的不知道,還是拒絕知道,爲什麽此屆大選會勝得那麼“慘”?

在馬來人區競選的土權正副主席都輸掉了,證明馬來人也拒絕種族主義者。

伊布拉欣的選區最詭異,為何巫統在最後退選?不能不讓人懷疑就是有意讓位給土權,結果呢?

走到這個地步,至今還不醒覺,那就真正無藥可救了,來屆大選肯定就要把整個江山拱手讓出,那時候,就不要再怪他人了。

另一言論來自瑪拉名譽副校長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Arshad),他重提單元教育,說從本屆大選成績看來,人民從未團結,種族主義已變本加厲。

我心想,不是別人種族主義,而是像他說這種話的人,才是種族主義者。

是的,只有種族主義者才會說別人種族主義,就像敦馬那樣。

這位名譽副校長還說,解決問題的辦法,就是廢除華淡小,因為華淡小阻礙了國民團結,只有單元教育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這是什麽荒謬理論?

這些人不應該在煽動法令下被調查嗎?

真正阻礙國民團結的,是國家種種不公平政策所致,包括國家教育政策本身,非關華淡小教育,這點是非可要分明啊!

說到華文教育,今天在《星洲》讀到落選的前副高教部長賽夫丁的訪談。

賽夫丁說政府應該馬上承認統考,以防人才外流。

他的理由是:時代已經改變,如果廈門大學都可以來我國開分校,獨中生可以進入這家大學,卻進不了本地大學,你要如何向你的孩子交待?

是的,單單這點,國家還有什麽理由不承認統考不承認獨中?那不是自相矛盾嗎?

賽夫丁說:承認統考不會對馬來人造成威脅,從來沒有人質疑馬來語、馬來人或是回教在這個國家的地位。

總算聽到有人說些明理的話了。

原本拙文開頭是要這樣子說的:

我國又多了一名華教鬥士,但他不是華人。

當然我只是開玩笑,賽夫丁不是什麽華教鬥士,但他比一些華裔政客更敢說話。

而且我相信他是真的有誠意,不是因為落選後為收買民心而馬後炮,因為之前他當副高教部長時就曾說過這些話。

相信他是有感而言,當看到獨中人才因為無法進入本地大學而流失,尤其是流入鄰國。

他原以為納吉會在大選前承認統考。

如果納吉當時真的那麼做,相信會為國陣贏取一些珍貴的選票。

但他優柔寡斷,雖然大選前做了許多動作,偏偏就是不敢作出承認,人民看不到他的誠意,結果就是輸了民心。

賽夫丁的落選,誠然可惜,但大勢所趨,只好在大環境落敗。

大選後,他說有選民告訴他:不選他不是因為他不好,而是要給巫統一個教訓。

其實,這也是許多選民的心聲,投民聯,不是因為民聯比國陣好,他們只是不要國陣而已。

這就是兩黨制或兩綫制可以發揮的制衡作用,所以現在卻有學者出來說什麽聯合政府或馬來人政黨合作論(unity talk),根本就是蔑視我國所奉行的民主制度。

或者可以說,他們根本不懂什麽是民主制度,寧可一黨專政,以為兩黨制就會帶來動亂不穩定。

是啊!是誰在大選前高喊“不要亂 要穩定”的口號?

讓我想起,曾有人提起“兩族制”,就是單一種族在朝單一種族在野的制度。

就是現在有人欲為當下選績製造的一個假象。

原來,這個假象的始作俑者不是別人,也不是《前鋒報》,而是目前被要求下臺的馬華總會長自己。

Friday, 10 May 2013

政治這堂課


巫統將和回教黨進行合作密談?行動黨應該加入國陣以取代馬華?

這些不是308後的傳聞和建議嗎?如今又老調重彈?

爲什麽?只因為贏了政權但輸了民心的國陣不再強勢,所以必須重組或成立聯合政府?

如果民聯里的成員黨真的那麼想那麼做,那可真對不起在大選里投它們一票的562萬選民了。

有些政治人物就有這個壞企圖,大選前把人民當老板,把人民捧得飄飄然,大選後就自我膨脹,轉一個身就把人民忘得乾乾淨淨。

否則,怎會有議員在大選後就跳槽的事件發生?

這一屆,不知誰會背叛人民,當跳槽的第一人?

這些人都是爲了個人私利,不是爲了人民。人民對他們來說,只是讓他們利用以達到私人目的的棋子。

提出上述匪夷所思建議的,有來自前部長級的過氣人物,也有一些政治研究學者。

照理他們的政治經驗與知識比常人豐富,怎會有此看法?

從政的目的,一定要當官嗎?

當官的目的,是為自己還是為人民?

眾所周知,我國的政治體制是根據英國國會的西敏模式(Westminster Model),這也包括兩黨制(2 Party System)在內。

只是我國這50多年來,習慣了由國陣執政,由巫統一黨坐大,因此無法接受兩黨制吧!

政客不是常常有意無意把政黨和政府劃上等號嗎?

之前,敦馬還把政權轉移惡意說成是推翻政府。

還語無倫次,一時說民聯贏了國家就會亂,一時說民聯輸了國家就會亂。

民聯贏了國家就會亂?那是誰在搞亂?當然不會是贏了的民聯。

又說民聯輸了國家就會亂?308後,民聯沒有贏取政權,國家也沒有亂啊!

敦馬在胡言亂語些甚麼?身為一名前首相,敦馬如此口不擇言,真是自取其辱。

可見這個國家的政治思想,仍然不夠成熟,包括當了22年我國首相的敦馬在內。

國家政治人物都不瞭解政治,或故意歪曲國家政治體制,在民智未開的社會,那更不要說了。

政治這堂課,大家都來上一上吧!

Thursday, 9 May 2013

50年了,還不知道華人要甚麼

今早看到有網友點閱我兩年前的舊作《馬華不入閣,有甚麼問題嗎?》,這才想起我原來曾寫過這樣的一篇文章。

溫故知新,以前提的,原來還是可以用在現在的情況。

馬華并沒有比當年更加振作,反之在505更一蹶不振。

作為巫統的喉舌,《前鋒報》仍然與當年無異,依舊在玩弄種族課題,前天更在報紙跨頁頭尾大字標題問華人:

Apa lagi Cina mahu?

華人還要甚麼?

如此粗魯無禮又傲慢的問題,大喇喇登在報紙頭版,內容更偏激挑釁,目的是甚麼?

最不能理解的是,貴為首相的納吉,竟然也附和《前鋒報》的說法,把此次「慘勝」比喻為「華人海嘯」。

是的,國陣勝得一點都不光彩,比起上一回的308,此次連過半的票數都拿不到,是歷年來最差,第二次失去國會的三分二。

只因在選舉制度下以多數議席取勝,所以只能說是「慘勝」。

國陣總票達524萬對民聯的562萬,民聯贏國陣38萬張票。

即是說,國陣只得48%支持率,而民聯52%,差距4%。

但因選區選民人數分配不均,造成國陣以議席勝出。

就算以議席勝出,比起308的140,國陣仍然少了7個國席,以133取勝,只得國席的六成。

反之,民聯席位從82增進89席。

2008:國陣140對民聯82。
2013:國陣133對民聯89。

民聯州席也從161增加至230。

國陣州席卻從344減至275。

2008:國陣344對民聯161。
2013:國陣275對民聯230。

這樣看起來,民聯比以前進步,國陣退步了。

這樣說起來,其實是民聯贏了,國陣輸了。

相較之下,阿都拉的表現還比納吉好呢!

記得大選前,敦馬說什麽嗎?

雖然國陣贏了,納吉的地位,可岌岌可危呢!

說回《前鋒報》的問題,覺得這個問題很“弱智”。

和敦馬一樣,《前鋒報》就是偏愛挑起種族宗教等敏感問題而不會受到對付,我們也無需對它的百般蓄意挑釁反應過敏,否則就正中下懷。

不過,既然對方提起了這個問題,我們也不妨正面地回應一下。

其實,從1963大馬成立那年算起,至今也有50年了,如果現在還不知道華人要甚麼,就算勝出,勝得那麼勉強,那也活該。

華人要的是甚麼?國陣里的華裔政黨還不知道嗎?若不知道,那也太失敗了,難怪受到華裔選民的摒棄。

不要以為金錢可以買到民心,那麼做更引起華人的反感。

不要再拿回教刑事法恐嚇華人,華人已不覺得可怕。

也不要再玩種族宗教課題了,人民已不吃這一套。

再寫下去,唉!罄竹難書。

那就長話短說吧!華人要的其實并不多,之前拙文也提過:

只要公平公正公義,就這麼簡單而已。

馬華不入閣,有甚麼問題嗎?

這是前年5月3日的一篇舊稿,是我當時對馬華表明入不入閣的看法,現在重溫,恍如昨日,似乎還蠻與當下情況契合。

讓我突發奇想,馬華領袖當時若能讀到這篇拙稿,會不會改變「堅持不入閣」的立場?

如今話說出口,駟馬難追,入也難,不入也難。

馬華難道忘了林良實「話到唇邊留半句」那句金言良語嗎?除非是認真的,否則有些話最好不要說得太絕。

好吧,在此和大家分享我前年寫下的這篇「預言」:

“前锋报提出「1Melayu 1Bumi」论,明赞行动党,实则在指桑骂槐。

众所周知,前锋报是巫统的喉舌,愿意公开对行动党“青睐”,甚是少见,所以上周我就打趣:「不如叫行动党加入国阵?」

虽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但叫行动党加入国阵,那是难如登天的事。

至少以当下的行动党领导阵容来看,那更加是不可能的。

不过,公正党和回教党,就难以保证能够百年不变。

没有安华的公正党和没有聂阿兹的回教党,情况可能会不一样。

君不见308後之跳槽议员,除了一个许月凤,皆是公正党回教党成员?

而在阿都拉时代,巫统打着“马来人大团结”的名堂,与回教党做了几次密谈,包括献议与回教党共掌雪州政权。

而今次,纳吉再次作出呼吁回教党离开民联加入国阵,“以维护民族、宗教和国家议程的斗争”。

纳吉“挑拨离间”说,民联组合只令行动党受惠,回教党只是被行动党用来平衡种族色彩的工具。

纳吉公开呼吁回教党加入国阵,相信与巫统回教党之密谈一样,其他国阵成员党事前并不知情。

而马华领袖现在却以“不入阁”来要挟华社,这岂不等于认同前锋报的“1Melayu 1Bumi”论,让一党坐大?

我觉得是件荒谬透顶的做法。

如我之前说过,“不入阁”,对中选的议员来说是不公平的,毕竟他还是受到他的选民支持才中选的啊!

不入阁,如何把百姓声音带进内阁?

如果选民是选人不选党的话,为什么这位中选的议员要受到不入阁的“惩罚”?

这不等于鼓励这些中选却未被受委的议员跳槽?

或者可以这样说,高调表明不入阁将弄巧反拙,在来届大选恐怕获票更少,也没有多少人愿意以马华旗帜竞选。

总会长那样说,可能太高估己党了。

如果总会长以为那样说,华社就会舍弃民联而改投马华,那就太低估华社的智慧了。

一个好的人民官,他的肤色和信仰真的那么重要吗?

一个好的人民领袖,他是否在朝,也真的那么重要吗?

至少对我来说,那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要是一个好政府。

种族不是问题,问题在於个人的品德修养和诚意。

只要他诚心为民服务,只要他正直清廉,我都会投他。

如果他贪生怕死,只会阿谀逢迎,就算他是一名华裔,我选他来做甚麽?

可见总会长和他的成员们已经本末倒置了。

他们应该问的是,这些年来,他们为人民的贡献是甚麽。

为甚麽会在308後惨败?难道他们还没有反省出来麽?

看看现在吧,入阁与不入阁,有甚麽分别吗?”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1/05/blog-post.html

Wednesday, 8 May 2013

問題不在墨汁會褪色,在選名冊不乾淨


我認同兩個觀察團公共策略研究中心(CPPS)和民主經濟研究中心(IDEAS)的看法,不褪色墨水並未達到它的效果和目的,真正的問題出在選名冊。

凈選盟的成立不就清楚地告訴選委會了嗎?

就因為選名冊不乾淨,所以大選也不乾淨,所以才會產生幽靈選民等問題出來。

幽靈選民問題不是無中生有,爲什麽這點選委會還不肯承認?還堅持在下屆大選繼續使用不褪色墨水,說會改用更好的墨水。

更好的墨水?等於要花更多的錢去購買這些墨水,還是免了吧!

那樣就能阻止幽靈選民投票,遏止投票舞弊行為發生嗎?

本州一位記者的親身經歷更顯示了選委會的無能與不公。

根據這位記者描述,當她前往投票時,赫然發現已經有人冒她名字投票,在她力爭之下,選舉官員改稱劃錯名字,因此允許她投“第二次”票。

這位記者說,如果不是因為她的職業,相信選舉官員不會讓她投票。

選舉官員以“劃錯名字”為由是不能令人信服的,難道在場坐在斜對面的監票員也不約而同地劃錯名字?

單就這點,就夠疑點重重了。

前天也在本地報讀到,從古納送到拿篤的投票箱,竟然在11.15pm才抵達!

投票時間是到下午五點結束,就算選舉官員六點才開車吧,一小時不到的路程,七點前就應該抵達拿篤了,為何將近半夜才送到拿篤的算票中心呢?

中間的四個小時,發生了什麽事?難道沒有人質疑嗎?

而且,爲什麽古納的票不是在當地算,卻要送到路途遙遠的拿篤去?

覺得這樣子是不恰當的,畢竟在傳送的過程中,很多事可以發生,票箱不見或半途被騎劫或被掉包了怎麼辦?選委會應該會想到這些可能性,而採取防範措施才對啊!

為防萬一,所有算票程序,應該在當地的投票中心完成,然後再以連綫將成績輸送給總計票中心,那就可以減低發生舞弊的風險。

選委會里的高官,請提高你們的專業水準吧!

不然就換人做好了。

Tuesday, 7 May 2013

那晚,電視台公佈(非官方)選績超級慢


第13屆全國大選塵埃落定,但餘波未平。

針對選舉欺詐、幽靈選民和不當選舉過程投報,凈選盟就說暫不承認新政府。

安華也說明天將舉行集會抗議。

這不是服不服輸的問題,而是有太多可疑的問題沒有得到令人民滿意的答案,這點選委會就難辭其咎。

除了選委會,當晚電視臺尤其是國營電視的直播評述節目也令人不悅。

電視在報導選績出爐的程度超慢,慢到我打瞌睡,不想看下去。

選績慢出,評述員只好談天說地,說些有的沒的。

有什麽理由,既然是國營電視臺,卻拿不到正式成績,導致評述員竟然要強調是“根據非官方成績”來評述?

Keputusan yang tidak rasmi.

國營電視臺得不到官方成績,竟然要靠傳聞來評述?那可太好笑了吧!

我看當晚的評述員也做得非常無癮,愈講愈無趣,尤其是將近午夜,所宣佈的成績仍然寥寥無幾。

爲什麽電視公佈選績特慢?當局沒有做出解釋。

幾乎過了半夜,電視播出的官方成績,仍然只有寥寥十幾個,大大落在網上成績的後頭,叫人不敢斷定,到底哪個才是正確可靠的選績。

還是,當局根本就不看重由電視來播報選績?

何以這麼講?記得午夜過後,明明螢幕仍然顯示國陣幾十對民聯的十幾席,但鏡頭一轉,出現選委會主席阿都阿茲親自報告成績:國陣贏得了國會112席,取得simple majority,國陣將成立下屆新政府。

跟著不久鏡頭便對著納吉和慕以丁還有他們的夫人排排坐在一起,告訴人民國陣將繼續執政。

(但我不明白既不是婦女部長也沒有參選的莎麗扎為何也在場。)

但是,電視所打出的選績並沒有增加,爲什麽和選委會親自報告的成績有那麼大的差距?那不是很奇怪嗎?

電視理應提供最快最準最update的消息,這點國營電視更應該做到,為何這次在播報大選成績時卻表現得那麼差勁?難道有甚麼難言之隱?

Monday, 6 May 2013

見鬼:看見這個大選鬼影幢幢


此次大選,至少有兩件事,選委會需向選民作個圓滿交待。

第一便是被不少選民投訴的會褪色墨水。

雖然選委會在大選前夕測試給人民,說墨水不會褪色,事實是,在投票當天,很多選民手指頭上的墨汁,仍然一洗就脫,有些還洗得一乾二淨。

昨天投了票回家,太太洗了手後,就把指頭上的墨汁洗脫了。

隔了一天,我的手指頭,則僅在指縫留下少許墨迹。

這證明了所謂的不褪色墨水根本就無法耐上一天,更甭說可耐上什麽7至10天。

單就這點,選委會正副主席之前都說了謊,兩人必須引咎辭職。

但兩人依然大言不慚,說不明白爲什麽選民要投訴,第二天大選早都結束了,洗脫了又怎麼樣?又不能投第二次票!

這夠蠻狠無理嗎?重點不在這,而是不褪色墨水貨不對板啊!

就算第二天大選已經結束,但在當天投兩次票以上的幽靈選民又如何?還有那些提前投票的選民,點墨制根本就無法制止他們在投票日當天再投票啊!

如此一來,點墨制等同虛設,根本沒有達到它所應該發揮到的效果啊!

選委會昨天還辯說,因為我國要考慮到halal問題,所以所用的墨汁是比較容易洗脫的。

那爲什麽之前沒說清楚,現在才這樣說呢?這樣的理由,完全無法令人接受。

選委會需要交代清楚的第二件事,便是幽靈選民問題。

根據報導,昨天的投票日,證明各地的確有幽靈選民的存在,與其之前就該著手,至少設法將這些可疑選民名字從選名冊剷除掉,選委會卻只說這是最乾淨的選名冊,根本沒有清理選名冊的意願。

如今事實證明幽靈選民無所不在,選委會正副主席是不是應該辭職以謝罪?

昨天在路陽區投票,本身就親眼看到了一名幽靈選民,真是白天見鬼!

我猜她是一名包頭巴夭婦女,被在場的監票員發現她的身份證號碼與另一選民重複,而被制止投票。

這點我就不懂,既然選名冊理應電腦化,身份證號碼重複的話,應該在選舉官檢查她的名字就查出來,為何她竟能拿到選票?

監票員說,她來自斗亞蘭的蘇拉曼區,為何老遠跑到路陽來投票?她沒有身份證,而是用一張A4型的收據來投票,在場的選舉官竟允許她投票,那不太可疑嗎?

就因為這位可疑的幽靈選民,讓我們這些在排隊的選民等上了老半天。

那時還只是早上9.30am,想想一天下來,全州各地有多少幽靈選民投票?叫人不堪設想。

和半島比起來,本州應該更難辨識幽靈選民。

根據報載,半島的幽靈選民多是皮膚黝黑的孟巴籍外勞,容易辨識;本州的幽靈則多是印尼或菲籍移民,他們與早已本土化的同胞長相差不多,不容易看得出他們是否外來人。

所以我說,如今成立皇委會調查本州非法移民問題,已經不具太大的意義,因為這早已被“同化”并落地生根,如今高占本州人口達三分一的外來人口,你要如何“驅趕”他們?

而且,如我之前提到的,你在這邊調查非法移民/幽靈選民問題,卻在那邊任由新的非法移民/幽靈選民成為公民/選民,政府在此課題上的立場究竟為何?

政府究竟有多認真看待此課題?這個大選有多乾淨?

我不能不深深懷疑。

http://scwatch.wordpress.com/2013/05/06/ge13-a-stained-coalition-read-umno-led-bn-is-elected-on-questionable-grounds/

Friday, 3 May 2013

拜託,人民要的不是吃喝玩樂


選委會秘書卡瑪魯丁說,會在4日和5日早上再度提醒選舉官員遵守墨汁使用指示,不要忘了每兩小時搖勻30秒。

卡瑪魯丁辯說,可能是第一次使用,所以官員們忘了要那麼做。

覺得這個藉口很荒謬,不就因為是第一次使用,所以才更要謹慎行事,緊記這些細節嗎?

我猜選委會之前根本沒有如所說的有brief過選舉官員們,因為他說墨汁瓶子與包裝盒上有使用指南,官員們應該要仔細閱讀,言下之意,似在責怪官員們沒有細讀指南所以不瞭解使用的正確方法。

選委會主席阿都阿茲更狡辯說:褪色事件只是個別案例,就算洗脫,還能用放大鏡看到痕跡,所以當天將提供放大鏡給選舉官員以檢查選民的手指.......。

OMG!選委會主席不是開玩笑吧!選舉官員當天真會那麼細心,用放大鏡去檢查每位選民的手指頭嗎?

原諒我的小人之心,因為我愈來愈對這個選舉制度沒有信心,沒有信心,是因為從選委會的正副主席和秘書表現出來的態度,我看不到他們的專業和誠意。

然後他又列舉墨水的耐久性會受到諸如皮膚性質的影響,這些影響因素,爲什麽之前完全沒有提到呢?

他還責怪有人在這起事件存有惡意,故意以Dettol或天那水等種種強性清洗液體來洗。難道他不察覺,那些蓄意要投兩次票的人,就是會找盡種種方法來把指頭上的墨水洗脫掉嗎?現在有人已把墨水的缺點告訴你了,你還不感激人家嗎?

的確,在此次的大選,其實選委會可以做得更多更好。

不能不叫我懷疑選委會應有的中立立場。

所以我從國會解散那天就開始寫選委會,寫選委會的種種奇怪言語和舉動。

選委會的所作所為,還是該說:選委會的無所作為,太令人失望了。

選民冊里可疑的選民名單,今天本州一名獨立候選人報警,要求選委會徹查本州選名冊里的數萬名可疑人士。

對這樣的指責,選委會盡把責任推給國民登記局,難道選委會本身無需負起責任嗎?

單單是選民名字重複但身份證號碼不同,選委會又做了什麽?該做如何解釋呢?這可不是登記局的問題吧?

這個情況,根本就是當年本州在M計劃下所面對的問題,沙巴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的調查未有結果,如今同樣的情況再次發生,選委會是束手無策,還是蓄意縱容這種叛國行為?

知其因卻任其果,就算皇委會能查出什麽結果來,那還有什麽意義嗎?

國會解散後,在這期間,納吉只是個看守首相,其領導的也只是個看守政府,無權宣佈任何措施與撥款,但我看他還有很多看守部長們,還在公開宣佈種種措施與撥款,爲什麽選委會對此完全視若無睹,充耳不聞呢?

只會派錢的國陣,在這期間派得更加猖狂,選委會也是一樣噤若寒蟬,無動於衷。

在檳城瘋狂砸錢的一馬福利會,明顯就是國陣的外包,其作業方式與1MDB如出一轍。

那也不出奇,如果你知道背後的操作者是同一人。

長話短說,國陣不方便親自動手做的,就讓“外包”的一馬福利會或1MDB做去。

今天,1MDB在報紙刊登全頁彩色廣告,為國陣歌功頌德,恰當嗎?需要嗎?

梁文道說得好:真理不需要請客,公正不需要恐嚇。

拜託,人民要的不是吃喝玩樂,人民要的是公正公平公義,你以為用錢就可以買到民心嗎?

若用金錢就可以買到民心,那人民的素質也太差了吧!

權力腐敗,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這個國家的政治已經腐敗到極點,已經無可救藥了。

納吉不覺得自相矛盾嗎?一方面說要讓國家在2020年前成為高收入國,一方面卻不間斷地派錢派錢派錢。

如果人民還需要受到政府的資助,國家如何能夠成為高收入國?

如果國家有資格成為高收入國,為何人民還要受到政府的資助?

對納吉來說,似乎派錢,就是國家成為高收入國的唯一可行最直接的途徑。

這就是所謂的Najibnomics?我的天!

http://klse.i3investor.com/blogs/bonescythe/29036.jsp

Thursday, 2 May 2013

要每兩小時搖啊搖30秒(才不會褪色)的不褪色墨水....


原本不想再數選委會了,但當讀到不褪色墨水竟然褪色,而且無需等上三五天,投票當天就被洗脫時,心裡就莫名地生氣,好像上當被人欺騙,更加不再相信選委會。

安比嘉的懷疑不是無的放矢,當初選委會信口開河,把不褪色墨水說成可耐上從三至十日不等,又不肯證明好讓人信服,口說無憑,怎不叫民眾也跟著起疑?

如今有提前投票的軍警挺身報案,指不褪色墨水一洗就脫,選委會秘書卡瑪魯丁卻還辯說選舉官員沒有在事前搖勻才用,而且還每兩小時就需要搖勻一次呢!

使用方法相當不便,除了需要每兩小時搖勻一次,卡瑪魯丁說:在使用前的30分鐘就要搖,而且還需要搖30秒才會均勻。

(聽起來這不褪色墨水並不見得好用啊,難道選委會買到假貨?)

這些官員沒有先經過briefing,要用之前先把墨水瓶搖勻嗎?這個解釋,是無法被接受的。

選委會主席阿都阿茲卻說,指甲上的墨迹雖可清洗,皮膚上的墨迹是洗不掉的。

但是,明明就有照片刊登在報上,顯示軍警人員手指上的墨汁早已脫得一乾二淨啊!

單就此事,選委會公信力全失,誰還敢相信選委會的所做所言?

選委會正副主席還有秘書三人都曾先後作出保證,如今事實證明並非如此,三人都撒了一個大謊,所以是不是都要辭職謝罪?

三人辭職亦不足以謝罪,因民眾對選委會的不信任不止於此,我也懶得再一一重提。

不過,大家如果記得在上一回的308大選,已經等待大選日大派用場的不褪色墨水,卻在308前的三、四天,忽然宣佈全部棄用,原因是“不合法”,花了數百萬元進口的墨水後來就因為“過了期”而宣佈注銷。

能不能用、合不合法,不是在進口前就必須先查清楚的嗎?總檢察長之前沒有給予忠告嗎?

爲什麽要等到大選日前才忽然宣佈棄用?那可很古怪哩!

從這點,就可看出我們的選委會有多盡責多專業和多敬業。

阿都阿茲的回應最叫人失望,他說:就讓警方去調查吧!

我不知何者為先,因為在警方證實蔡添強報案時,也說交給選委會去調查。

選委會花了500萬進口23萬瓶不褪色墨水,平均起來一瓶成本20多元,看來看去和普通的打印墨水(stamp-pad ink)差不多,選委會會不會買到山寨版墨水,或是買貴了?

卡瑪魯丁說,不管怎麼樣,那些已經提前投票的軍警人士將無法在505當天出來投第二次票,因為他們的名字不會出現在普通選民冊中。

事實如何,只有等到當天才能證實。

卡瑪魯丁這番話也有矛盾。既然選民名字不會出現兩次,那就沒有必要實行點墨措施,何須多此一舉?

是不是因為那樣,海外選民和那些更早在一個星期前就提前投票的選民,都沒有在手指頭上點墨?因為選委會不怕他們會在505當天投第二次票?

但是,如果他們冒他人名字再投票,那又如何?

或像popogomo博客那樣,同個名字但少了一個字母,那就可以瞞天過海了。

唉,爲什麽民眾對選委會失去信心,選委會是不是要好好自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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