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點不理解,既然在沙巴《20條款》的第六條清楚闡明,州政府擁有出入州境的移民權,爲什麽過去幾十年來,對控制州內非法移民氾濫人數,州政府卻無能為力?
如果州移民局是屬於州政府的控制範圍,如我昨天所說,州政府明明已經在1984年宣佈凍結了IMM13難民證,爲什麽州移民局膽敢無視州政府的凍結令,在接下來的25年來,仍然繼續發出IMM13給外來移民,將近10萬張?
看樣子,州政府的移民權力,目前僅止於阻止半島的異議份子入境本州了。
這樣說,是因為昨天,州移民廳又不讓公正黨一名副主席努魯入境,說這是州首長署的指示。
如果沒錯,最近一年來,州政府濫用此移民權力,先後阻止三名政治人物入境沙巴。
第一次是在前年年底,大馬自由公民運動組織(MCLM)主席哈里伊布拉欣被禁,不過聽說他後來取道納閩進來。
第二次在今年三月,也是公正黨副主席的蔡添強被禁入境。
根據州首長署一名官員的解釋,那是“爲了他個人的安全著想”。
那麼這次努魯被禁入境,又是基於什麽理由?
她只是過來參加這裡的公正黨的豐收節慶典啊!
在臉書上看到有網友為州首長署辯解,叫大家不要誤會,說因為州政府擁有出入州境的移民權力。
不懂網友叫大家不要誤會甚麼?沒有人誤會州政府的權力,大家不明白的是,州政府是基於什麽理由禁止同樣是大馬人的努魯入境?
只因為她是反對黨?怕她會引起動亂?或也是“爲了她的個人安全著想”?
如果沒有一個很好的理由,那不是濫用了這個權力嗎?
我們應該譴責這種濫權的行為,而不是強詞奪理,為虎作倀啊!
是的,請告訴我爲什麽,因為我完全不明白州政府的行為。
那邊廂,首長才委任張志剛入閣當「特別任務部長」,他的特別任務就是“掌管州內華社事務,負責為華社提供協助,確保華社繼續支持國陣政府”。
雖然國陣仍然做回州政府,事實是,無論是選票或議席都比上回減少,尤其是城市里的華人票,更輸得非常難堪。
首長委任張志剛當特別任務部長,用意就在此。
但,首長究竟有多誠意呢?
雖然我不是很認同我國政治的種族思想,既要贏回華人票,何不現在就開始做些功德,爲什麽還要施壓打壓欺壓,剷除異己?
身為沙巴人,我不會認同這種做法,我只能說我引以為恥!
下屆大選,你也不會得到我的票!
開始認真做事吧!為自己也為這片土地種些福德,為自己留下美名,那不是更好嗎?
5 comments:
很简单坐飞机的没門入,坐船的自由进出。很大的可能首长鼓励大家节省燃油,共同创造绿色的沙巴^_^
这班滥权的家伙迟早得到他们的报应。
借入分享。
借文分享。。。
無名1,哈哈!
無名2,因果報應,屢屢不爽。
少雄,沒問題,儘量share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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