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2 May 2013

州議會副議長在州元首府宣誓?


大選後,國家亂象叢生。

半島有官委部長未宣誓就任上議員就先入閣當官,本州則有州議會副議長由首長委任并預先在元首府宣誓就任。

內閣部長宣誓就職的地點在皇宮,這我可以理解。

但是,州議會副議長的宣誓地點也在元首府,不是在州議會,這我就不能理解了。

議長人選,包括副議長人選,應該是在州議會由朝野州議員共同選出來的,因為他不一定來自執政黨,他也可以來自反對黨。

但爲什麽本州副議長人選卻是由首長決定,而且是在元首府宣誓就任呢?

議長人選是州議會的事,怎輪到首長來決定?

僅副議長宣誓就任,那議長本身呢?

據說繼續由上屆議長沙里賽德做回,因為這位前首長沒有入閣。

既是新屆議會,他不需要重新宣誓嗎?這我就不懂了。

其實,州議會已經訂在6月13日進行州議員宣誓就職,然後跟著幾天開會,爲什麽不在那時才由州議員們決定議長副議長人選呢?

如今卻是由首長委任兩位副議長,並在新一屆州議會未開會前就在元首府宣誓就職,我覺得很不尋常,也是“不合法”的。

希望我的看法是錯的。

與其同時,讀到選委會議決成立一個特別工作隊,以“對不褪色墨汁的種種指責進行調查”。

根據選委會主席阿都阿茲指出,所調查的範圍包括“不褪色墨汁的成份、衛生部的規定、使用方式以及有關墨汁在送往我國之前和之後的實驗結果,以鑒定為何不褪色墨汁在清洗後就會脫落”。

咦,選委會不是已經在大選後向人民解釋不褪色墨水輕易脫落的各種原因了嗎?

既然知道了原因,為何還要成立特工隊來進行調查?

我想不用浪費時間了,經過此次大選,大家會發現,實行所謂的點墨制只是多此一舉,它并沒有達到它所預期的效果。

既然弊多於利,下屆還有必要繼續使用不褪色墨水嗎?

而且,選委會正副主席皆在此事件上敷衍了事,并沒有正視人民的投訴。大選前重複保證墨水的可靠性,大選後選民證明了墨水容易脫落,兩人卻改口為自己找藉口。

兩人都都沒有做出真誠的交待,實在叫人失望。

最好的做法,就是叫兩位仁兄辭職謝罪,那才對得起選民們。

http://www.asiatimes.biz/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6340:%E9%83%91%E8%A7%82%E8%89%AF-%E6%91%A9%E8%A5%BF%E9%A1%BF-%E5%AE%A3%E8%AA%93%E5%B0%B1%E4%BB%BB%E5%89%AF%E5%B7%9E%E8%AE%AE%E9%95%BF%EF%BC%88020%EF%BC%89&catid=13:malaysia&Itemid=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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