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南洋标题,副首相慕以丁说:法院未裁决霹雳政权,蔡细历不应发表个人意见。
使我想起上周末,首相纳吉在访问印尼时,不就向大马媒体大谈霹雳夺权事件吗?
林吉祥说:首相这么做,岂不影响法庭裁决?
慕以丁那样忠告蔡细历,却未在之前就告诉首相,否则,蔡细历大概也不会有样学样了。
明天,如果不再节外生枝,将会有两个裁决:
一个是尼查要求撤销赞比里向上诉庭取得的暂缓令。
一个是赞比里要求撤销尼查向高庭取得“合法大臣”的裁决。
赞比里原先是申请暂缓令,但,暂缓令只是暂缓让尼查执行他的大臣职务而已,但并不意味着赞比里因而就是合法大臣。
既然尼查是合法大臣,只是暂缓执行职务,那赞比里当然就是非法大臣。
既然赞比里是非法大臣,他如何能够执行大臣职务?
因此,赞比里不得不再向上诉庭申请,撤销(overturn),而不再是暂缓执行(stay of execution),尼查为合法大臣的判决。
可以想像,这将是个没完没了的法庭案件。
原本尼查的撤销上诉是订在星期一(18日)开审,後又展延到明天(21日),与赞比里的撤销申请一并审理。
至于是不是分开,还是由同一批法官审理?目前尚不得知。
尼查要求五司会审,而之前赞比里的暂缓案,只由一位法官审理。
走笔至此,再使我想起所罗门王判决两母争儿的故事。
有智慧的所罗门王,最后裁决,愿意放弃孩子的那位妇女,她才是孩子的亲生母亲。
对,如果你是孩子的母亲,你又何忍让婴儿剖成两半?
对,如果你真爱民如子,你又何忍让霹雳子女受这样的苦?
2 comments:
我敢敢预测霹雳州州议会解散是不久的事了!!!
" Kembalikan Hak Rakyat! Bubarkan DUN Perak! "
Suara Anak Perak
Regards,
Malaysian Come Fi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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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ily we/nizar dont have g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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