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5 September 2008

陈树杰语出惊人


七月间,反贪局曾自行宣称,为恢复公信力,反贪局将拥有检控权,可自行开档调查和提控云云。这之前,唯有总检察长才有决定提控与否的权力。

当时就有点纳闷,如此重大事件,怎么是由反贪局自行作出宣布?这个权力,是由谁赋予的呢?如此重大的权力转移,难道不需要先在国会里通过吗?

更奇怪的是,为实行这项扩大权力,总检察署将委任一名官员到反贪局去担任法律及检控组主任。那么这位检控组主任,他应该向反贪局负责,还是向总检察署报告呢?

几天前又读到报导说,反贪局将在明年初重组,改称反贪委员会,和香港廉政公署一样,拥有独立地位。咦,原来反贪局其实尚未取得独立,那它为何又在七月间就迫不及待地宣布独立?当局没把话说清楚,高官也没澄清,人民就这样地被误导。

要独立运作,反贪局不应隶属任何部门,目前它仍是首相署里的一个单位。若说目前它已完全独立,那是不正确的,必须先在国会通过,转型成为反贪委员会,脱离首相署,才算是真正拥有独立的检控权。

根据报导的情形又好像不是这样。独立后的反贪委员会除了直接向国会报告,它仍旧需向首相署提呈报告。看样子,反贪委员会的独立地位还是会有限的。

几天前,陈树杰语出惊人,说他曾向首相求情,不要让反贪局对杨德利采取行动。如果陈树杰所言属实,由此就可以证明,反贪局目前并未独立,因为它根本还是隶属首相署,它还是要听首相行事,那有关上述举动可以说是滥权行为吗?反贪局原本就在首相署的架构里。

为了表示他没有对进步党和杨德利不义,陈树杰可能只是无心之言,却因此而让反贪局处境尴尬;一名州前副首长竟然可以影响首相干预反贪局的行动,反贪局是不是应该要对此作出郑重澄清?

No comments: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