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7 November 2020

反对党最狼狈的一天

昨天,反对党在国会度过了有史以来最狼狈的一天。原本说好否决国盟财案,还未投票,却在决定是否要以记名投票(belah bahagi)的阶段阵脚大乱,结果是以“声浪投票”(undi suara)方式表决通过。

是的,不要被混淆,要求记名投票和反对投票是一前一后的两回事。当时诚信党议员玛夫兹先站起来要求记名投票,但只有13名议员站起来表示支持,无法达到最少的15人,因而无法进行投票。在野议员共有108人,其余95人,从中再多两人站起来都那么困难吗?怕记名,是因为怕名字被记录在案,还是安华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够人?

报道说支持记名投票的13人来自斗士党4人及诚信党9人,根据后来看到的名单,实际上是斗士党4人、诚信党6人、公正党、行动党及砂民党(PSB)各一人。

自赛沙迪和马智礼退党,斗士党仅存的4名议员,即敦马两父子、沙鲁丁及阿米鲁丁全都支持记名投票,可能人少好商量,容易做决定?

6名诚信党议员,却不包括党主席末沙布及署理主席沙拉胡丁,支持记名的卡里沙末事后说他并未收到相关指示,这可真耐人寻味。

哈山卡林是唯一站起来的公正党议员,他说他遵循良心做决定。党主席及党议员们听了,会不会汗颜?

行动党只有一人支持记名,他是来自砂拉越的莫迪(Mordi Bimol),当过砂行动党主席张健仁的特别助理。

另一人也来自砂拉越,是前公正党的巴鲁比安,今年5月甫加入砂民党。

顺便一提,声明不会参与辩论的拉沙里在表决的时候不在国会议厅内,另一人也是巫统的纳兹里。

安华是国会反对党主席,希盟议员们透露,是他指示希盟议员不要记名投票的。

他事后解释,因为财长宣布了数项惠民措施,反对党不要被视为阻碍政府宣布的这些计划,所以先让财案二读(policy stage)通过,但到了辩论阶段(committee stage),若不符合立场,反对党还是会要求记名投票。

照安华的意思,反对党决定支持让财案二读通过,但因为不要记录在案,所以不要记名。

但根据公正党副主席郑立慷的说法,在野党并没有支持国盟的财案,他们只是没有要求记名投票,而是通过声浪反对。

这么说来,是因为反对党的“声浪”不够大声,被国盟支持的声浪盖过,所以财案被通过咯?倒很好奇,议长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决定哪方的“声浪”比较大?当时的国会有没有闹翻天?是不是谁比较声大势恶谁就赢?就算不要记名投票,什么时代了,以按钮甚至举手的方式来计算人数不是比用“声浪”表决更文明吗?

更好笑的是,看到资深行动党议员事后在脸书表示他反对财案通过,引来邓章钦留言,“如果你在国会没有站起来反对,那就别在脸书告诉我你反对,真丢脸”。

更有希盟议员怪罪巫统,说因为巫统决定不反对财案,安华才临时改变主意的。什么话,希盟没有自己的主见吗,几时开始跟着巫统脚步走的?

行动党组织秘书陆兆福承认,他是在接获反对党领袖安华的讯息后,指示行动党议员不要记名投票,因为反对党未完全否决财案,会在下周一的委员会辩论阶段反对拨款的分配。

他也指出,如果反对党昨天要求记名投票并否决财案,国盟就会指控希盟违逆国家元首劝告,并利用种种指控来玩弄人民的情绪。

挟天子而令诸侯?如果这是希盟所担心的,那下回否决的时候,就不会被国盟以同样的借口操控吗?如此优柔寡断,缩头缩尾,不就中了对方的圈套?那还当什么反对党啊?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那个所谓资深的行动党议员,在公开场合唱海阔天空就厉害,在关键时刻就缩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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