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 November 2020

破窗的谬论

以“破窗”做比喻的理论有两个,一个是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由威尔逊(James Wilson)与凯林(George Kelling)在1982年提出,说一个房子的窗户如果破了,没有人去修补,隔不久,其他的窗户也会被人一一打破;只要有人开始往地面丢垃圾,其他人也会跟着在同一处丢垃圾,不会感觉羞愧。

犯罪心理学要带出“破窗理论”的道理是,一个不良或犯罪行为若不受到遏止,人民会以为那是可以接受的行为而人人效之,甚至变本加厉。几年前,某大学做的一项调查显示,有近80%本地大学生认为,只要不被发现,贪污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即是一例。

另一个“破窗理论”是经济学的理论,在1850年由法国经济学家巴斯夏(Frederic Bastiat)首次提出,称之为“破窗谬论”(Broken Window Fallacy),100年后,美国经济专栏作家赫兹利特(Henry Hazlitt)再次提及而引起了热议,那时是1946年。

“破窗谬论”的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顽童丢了一块砖,把一家面包店的橱窗砸破了。面包店老板忧愁了,因为换一个橱窗要20美元,在当时不是小数目。邻居安慰面包店老板,说换了橱窗,将为玻璃店带来20美元的生意;玻璃店老板可以拿这20美元去买蛋糕;而蛋糕店老板可能再向别的商家消费,如此不断提供收入和消费下去,可以制造很多商机和就业机会。所以要感谢那个惹事的顽童,他不仅不是社会的祸害,他还造福了人群。

但这个故事只讲对了一半,另一半的真相是,面包店老板原本准备定制一套新的西装,如今不得不把钱拿去做橱窗,因此他少了一件可穿的新西装。也就是说,如果顽童不打破面包店的橱窗,裁缝师傅本来会从面包店老板得到一笔收入,这笔收入也可能衍生一连串的消费乘数效应,活络当地经济。

问题是人们只看到新的橱窗,却绝对不会看到新西装,因为那套西装永远不会做出来;人们也只看到面包店与玻璃店,却忘掉了裁缝师傅。

“破窗谬论”,其实就是经济学所讲的Opportunity Cost(机会成本)。因为资源有限,当你做了一项选择,你不得不放弃另一项选择;你做了选择A所得到的利益,便是你放弃选择B的损失(成本)。

这不也是我国当前所面对的问题吗? 当国家资源愈来愈有限的时候,国家应该做的,除了开源节流,更应该把钱用在该用的地方。 然而当下所见,还是有许多大而无当的大白象,亏损、赔偿、超支、佣金、拯救与盗窃,都是没有生产性的计划与开支,却要人民买单。

https://www.sinchew.com.my/content/content_2366545.html?fbclid=IwAR20mh1wdwW5xZLDhsitMJmVq323VDFk2fbpMhaRcjQkA2EGFYZCAdk-x_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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