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31 May 2019

无知的人民把他当作英雄来崇拜

SCR案续审,第37名证人再被传召,他便是Ihsan Perdana董事经理三苏。

原来,当1MDB特工队在2015年调查1MDB案的时候,他曾被反贪会延扣五天,获释后,他就到纳吉的住家和他会面,并告知对方有关SRC资金通过Ihsan户头转入他私人户头一事。

他告诉法庭说,纳吉听后感到震惊和难过(terkejut dan sedih),因为他不知是谁汇入那些钱。

虽然纳吉当时感到震惊,三苏说,他并没有叫他向有关当局投报。

那纳吉当天做了什么呢?纳吉不仅没有报警,当天、第二天及接连三个星期还发生了一连串惊天动地,前所未有的人事大变动,包括(请看《天欲其亡,必先令其疯狂》20150729):

1)总检察长阿都甘尼以健康理由被撤职,由阿班迪接任;

2)1MDB特工队宣告解散;

3)副首相慕尤丁被撤职,由阿末扎希接任;

4)乡村部长沙菲益被撤职,沙菲益即是现在的沙巴首长;

5)公账会主席诺加兹兰被调职改当副内长,由哈山接任;

6)另三名公账会成员亦被调任至二正一副部长,包括来自本州即现在的州副首长之一丹高;

7)警察政治部总监Akhil Bulat提早一个月退休,由原任行政部总监的弗兹接任。弗兹便是刚刚退休的前总警长;

8)警察政治部副总监阿都哈密被调职到首相署,他拒绝并申请长假直至退休,他即是现在的总警长(请看《来自布城的人》2015824);

9)反贪会正副主席阿布卡欣和苏克里先后告假,半年后相继辞职或提早退休。苏克里便是现在的反贪会主席;

10)反贪会两名高官巴里和罗海扎亦被调往首相署,两天后戏剧性的调回原职(请看《It's not safe here anymore.........》2015810);

11)反贪会第二副主席慕斯达法阿里调任移民局总监(请看《MACC祈求阿拉保佑》20150806);

12)总检察署官员杰西卡与其子女的永久居留权被撤销并被驱逐出境(请看《调查1MDB殊全家?》2015825);

13)前后10多20名反贪会和国行官员因“泄露官方机密”被警方扣查。

三苏当年获释后就去向纳吉做报告,说纳吉当时听到有数千万令吉来历不明的钱财汇入他的户头而震惊,觉得那不是纳吉“震惊”的原因。

若说纳吉惊慌失措,是他以为万无一失的丑行竟然被查出来了,所以他才会作出上述铲除异己的等等大动作,在一夜之间叫那么多人头落地,从内阁到总检察署到反贪会到国行到武吉阿曼的高层,几乎无一可以幸免。

纳吉曾自辩说他没有隐藏,否则他就不会成立1MDB特工队来调查1MDB。

其实,若找回当年的新闻,纳吉当时只是指示总稽查司安比林审查1MDB账目,然后将其报告交给公账会进行调查。

第二天,时任总警长卡立也宣布成立一个1MDB工作队(task force),至于是他主动成立,还是由纳吉委任?这点卡立没有进一步透露,只说因为拉菲兹报警所以他才要调查,其实报警的是潘俭伟(请看《1MDB耐人寻味的工作队》20150310)。

卡立当时宣布的工作队成员只有总检察长、反贪会主席和他本人,未把国行总裁包括进去。

两周后,时任第二财长胡斯尼却又在国会透露,政府“将”成立一个特工队(special task force),以彻查1MDB,包括其420亿令吉债务。

胡斯尼宣布的特工队成员也不是总检察长、总警长、反贪会主席和国行总裁,而是首相署部长阿都华希、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财政部秘书长伊万和他本人(请看《我国需要一个数学及格的财长》20150326)。

不懂第二财长的特工队有没有真正成立起来,因为过后就没有听到消息了,胡斯尼自己后来也受不了1MDB带给他的压力,加上纳吉也要调他职,他只好自行辞职(请看《胡斯尼辞官归故里》20160628)。

两个月后,反贪会顾问团(MACC Advisory Board)说,当总检察署调查完毕,政府应该成立一个特工队以作深入调查,可见1MDB特工队那时还未真正成立起来(请看《财政部代1MDB现任和前任CEO请假》20150526)。

到了七月,总检察长阿都甘尼才证实,由反贪会、国行和警方组成的特工队已对1MDB展开调查(请看《1MDB特工队真的来真的?》20150708)。

纳吉做梦也没想到,当时只是要查1MDB的420亿令吉贷款,却被意外发现流入他私人户头的26亿令吉和4,200万令吉(请看《查我者,我必查之.........》20150730)。

当三苏获释后去见纳吉,纳吉不可能对他户头里的巨款毫不知情,就算事先不知,他大可质问处理他户头的授权人(mandate holder)聂费沙。后者就是SRC的CEO。

而且知道后,他也没有叫三苏去报警,或询问银行巨款的来历,将那些巨款汇回给原主。

反之,早在那半年前,记得吗,那时东海岸发生大水灾,两夫妇却在美国及较后罗斯玛到欧洲疯狂血拼,刷卡刷爆了数百万美元,兑成马币就是上千万令吉,户头里若沒有这些数字,两夫妇岂敢如此奢侈挥霍(请看《今年國家流年最不利》20141226)?

显然,纳吉对其丑行完全没有悔意,也不感到羞耻,否则他就不会反问malu apa有什么好羞了。

可悲的是,无知的乡民还把他当作英雄来崇拜,不把他的盗贼行为当一回事。如此是非不分,这个国家哪还有什么未来?

Thursday, 30 May 2019

为何选委会前主席无需被查?

上回写到,总检察署在今年二月成立一个仲裁庭(tribunal),调查六名前选委会成员是否在上届大选涉及滥权等不当行为(请看《走得快好世界,就不用被查?》20190204)。

该五人仲裁庭上星期以32决定终止对这六名前选委会成员的聆审,理由是他们都已离职,耗时耗费的审理,也只沦为学术性质,不符合公众和国家利益。 

总检察长汤姆斯对仲裁庭的决定表示失望,认为仲裁庭不应只关心是否耗时耗费,就是因为关乎国家和公众利益才要调查。      

  汤姆斯指出,32票的议决,显示其中两名仲裁员持相反意见。的确,假设再多一人持不同意见,那议决就反过来被推翻,仲裁庭就必须针对该六名前选委会成员进行聆审,这不是很戏剧化吗?

  其实,若觉得无需设庭调查审理,仲裁庭成员当初大可拒绝受委,那总检察署就可另委他人,如今却因质疑耗时耗费及无实际需要而终止审理,是否自相矛盾?

包括前副主席奥斯曼的六名前选委会委员共面对13项选举行为不当的指控,前主席莫哈末哈欣的名字却未在控状名单内

这点很令人不解。如果选委会副主席和其他委员都犯了滥权行为,为何身为主席的哈欣可以置身事外?整个选委会以他为首,既是主席,难道他不必负起最大的责任吗?

消息说,那是因为哈欣在仲裁庭成立之前就已辞职,所以无需面对仲裁庭

选委会前主席可以不必负责任,只因他最早辞职?其他成员比他稍迟辞职所以必须接受调查?这个理由很难令人接受。

六名选委会成员面对的控状包括:

在第六次的选区划分作出不规则选区划分及不公平选区边界划分方式操纵选举、按照种族划分选区边界误导公众,削弱公众对选委会的信心、销毁选委会的选民地址记录、施行不完整的海外邮政投票制度,没有提供足够时间让选民参与、不允许独立选举观察员进行观察和监督等。

根据联邦宪法第1143)及1253)条款,若证明选委会成员在大选前或当天,在筹备和举办大选期间严重行为不当,仲裁庭法官有权革除他们。

仲裁庭主席沈立强因此提出疑问,既然彼等已经辞职,除了学术性,审理已无多大意义。

汤姆斯不表认同,说即然他们是在任期内涉嫌不当行为,不该因为离职就可免于受到对付,仲裁庭除了可以建议革除他们的职务,也可以建议其他适当行动,包括不再享有退休金和其他福利等。

他说,仲裁庭获授权调查的是选委会委员们在投票日之前及当天的行为,当时他们仍然在职未辞职。 就好像一个人失信于公司后离职,他依然需要面对法律的制裁,是同样的道理。

汤姆斯说,当总检察署在去年建议成立仲裁庭以调查选委会所面对的多项指控时,五人即宣布辞职,另一人也在稍后辞职,他认为,他们辞职是蓄意阻扰仲裁庭的调查,以避免被革职的屈辱与随之而带来的后果

这些拿来对付六名成员的理由,其实都可以用在前主席哈欣身上,为什么他没有一并被查只因他辞职得早?汤姆斯需要提出更强有力的说服理由才是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91186/%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7%82%BA%E4%BD%95%E9%81%B8%E5%A7%94%E6%9C%83%E5%89%8D%E4%B8%BB%E5%B8%AD%E7%84%A1%E9%9C%80%E8%A2%AB%E6%9F%A5%EF%BC%9F?fbclid=IwAR0g-Imnu17PC8kvG_k6JGOcphjchUPnKObMQ6UM-PHUDZ3oqfrKiYZzf7g

Wednesday, 29 May 2019

敦马不会撤换马智礼

敦马再次力挺马智礼,说不认为他有任何问题,除了换黑鞋的课题,他也不是种族主义者,至于教长就预科班固打制的言论,敦马说他不过是发表本身的意见,不代表他种族主义。

敦马重复他之前的看法,说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族群发言,其他种族也会那样做,马智礼是为了赢得土著的支持,因为回巫两党利用种族宗教课题争取着土著的支持,土团党若不在种族课题上阐明立场,可能会在下届大选输掉政权(请看《一蹴不就,一届难成》20190521)。

所以之前就觉得,马智礼的教育方针和他的一些言论,是不是有敦马的指示,马智礼只是奉命行事。

看来除了马智礼刚上任时宣布“学生换黑鞋”的决策不获敦马认同外,其他决策都是经过内阁/敦马讨论同意后才对外宣布,马智礼可能只是措辞不当,所以才“乞人憎”。

至于网民联署要求马智礼下台,敦马回应说,他只是说出了事实,因此不会撤换他。

可以理解为何敦马不会换马智礼,土团党在上届大选后只获得13个国席,马智礼是功臣之一,犒赏都来不及了。

的确,敦马甫在两周前土团党的开斋宴上宣布委任马智礼为该党最高理事。

那厢委他当党最高理事,这边若撤除他的教长职,敦马不是自相矛盾吗?

总之,马智礼是敦马的爱将之一,大家休想他被炒。

敦马也已数次表明不会重组内阁,就算要重组,敦马肯定也会从土团党内找人,老实说,你觉得里边有比马智礼更适合的人选吗,包括那些大选后的跳槽者?我看不到啰。若从那些来自巫统的跳槽者选人,相信现在还不是时候,以后就难讲。

所以,就算你再如何不喜欢,因为政治现实,不管是哪个政党或联盟上台,种族政治is forever here to stay。

之前我也说了,希盟宣言的“新马来西亚”承诺,只是行动党一厢情愿的说法吧了,盟党没有反对,毕竟那时做梦也没想到会赢(请看《土团党承接巫统的DNA》20190102)!

是的,土团党复制着巫统的DNA,敦马已不止一次强调他的扶助政策,预科班的固打是小儿科,其他领域的固打,又如何得以废除?

土著承包商要求将ECRL的40%本地工程颁与他们,敦马回应说,政府会继续给予他们特别待遇,虽然还未决定要给多少固打,特别待遇制度还在,包括协商招标(negotiated tender)在内。

敦马已把话说在前头了,不管他人喜不喜欢,希盟还是会沿袭close tender的做法,而这是为了确定赢取土著的支持,不会在下届大选输掉。

诚信党副主席胡桑慕沙认为回巫合作不会长久,安华也不看好,说大选逼近的时候两党就会出现摩擦。

我觉得希盟4党合作可能也不会长久,当初若非为了拉纳吉下台,敦马不可能会愿意和希盟合作,但是,若没有敦马的力量,希盟可能也不会赢得政权,可说是各得其所,实际上是同床异梦,貌合神离。

下届大选,尤其是在议席分配方面会不会顺利?我觉得希盟的摩擦会更多。

所以上回我就提了,土团党若愈来愈像巫统,搞不好行动党将第一个退出希盟,做回反对党,肯定比现在的巫统马华国大党做得更好(请看《土团党让巫统翻身,希盟是国阵变身》20181217)。

有没有那个可能?大家走着瞧。

Monday, 27 May 2019

SSER工程,州政府一无所知

周末的时候,财长林冠英正式宣布,SSER的两项输送管工程,即半岛的MPP和本州的TSGP油气管计划已经终止,目前由总检察署代表政府与中国承包商谈判赔偿额,以及从已支付总额扣除赔偿额后,应退回给SSER的数额。

据报道,有两个承包商,分别为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CPPE)以及寰球工程项目管理(HQPMC)。

在MPP和TSGP的94亿令吉合约,85%成本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取得78.1亿令吉(129亿人民币)的20年贷款,由政府提供担保。

林冠英透露,已发出88%或68.7亿令吉(113.2亿人民币)的贷款。

此外,原来SSER还向本地联昌银行取得12亿令吉周转贷款(revolving credit)。这项贷款原本应在今年7月全额付清,但双方已同意重组,今年只偿还6亿令吉,余额在2020年偿还。

即是说,SSER取得总数90.1亿令吉的贷款(78.1+12=90.1)。

根据林冠英提供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SSER已针对工程、采购、建设和调式(EPCC)合约与质询工作,支付了83.8亿令吉。

如果中国贷款发放了68.7亿令吉,加上联昌的12亿令吉,合共80.7亿令吉,SSER却已支付了83.8亿令吉,还有3.1亿令吉付款来自哪里呢(83.8-80.7=3.1)?

今年4月,SSER还因被判触犯金融服务法令214(3)与(5)条文六项罪行,总共被罚款1,800万令吉。

如之前所述,SSER的工程和东铁工程几乎如出一辙,即合约是根据时间进度不是根据工程进度付款的。因此,虽然工程进度只有13%,SSER却已支付了88%或83.5亿的工程费用(请看《财政部里的红色档案》20180606)。

林冠英说,所谓完成的13%工程根本无法获得鉴定及确认。

能源部长杨美盈去年过来本州视察的时候不是说吗,TSGP的工程进度连一个输送管都看不到(请看《一个输送管都看不到》20180803)!

除非另有意图,能想出如此一个付款方式的smart Alec,是不是该抓去枪毙算了?

当然,如果你知道SSER的主席是财政部前秘书长伊万,他也是1MDB/大马城/TRX主席,那你也不会感到太意外了。

在他和纳吉双双被控的六项66.4亿令吉失信控状,其中一项即与SSER项目有关。该案要等到明年一月才开审(请看《前财政部秘书长伊万陪同纳吉被控》20181101)。

随着SSER两个项目终止,理应是谁赔谁?

以TSGP工程为例,既已付款35.4亿令吉,余款仅剩下5.2亿令吉,是不是意味着付完余款,工程就可完毕?但工程进度只有13%,是不是可以要求承建商作出赔偿呢?

林冠英说赔偿额将从已支付款项扣除,余额应退回给SSER。但万一已付款项都不够扣除赔偿额,SSER还要倒赔给对方,那还不如完成有关工程还更划算。

东铁不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复工吗?若嫌SSER成本太贵,同样可以重新谈判要求降低成本,会不会更好呢(请看《东铁复工,但本州油气管计划呢?》20190416)?

只怕SSER当初只是被用来“集资”的工具,根本不会有真正的建设余发展,否则哪有可能贷款无需根据工程进度来发放?

当SSER工程被揭发时,前能源部长麦西慕还否认有贷款一事,反而是时任首相署EPU部长阿都拉曼达兰承认有贷款(请看《前朝有没有抵押本州的油气区块?》20180608)。

顺便一提,两人都是来自本州的联邦部长。

现任首长沙菲益对TSGP被终止一事表示不知情,认为不管是推行或中止任何工程,虽然是属于联邦计划,州政府都应该被通知。

那时任首长慕沙对TSGP项目知不知情呢?麦西慕或阿都拉曼当时有没有知会州政府?为何当时本地媒体几乎完全没有提到TSGP工程,难道连一个launching仪式都没有?

Friday, 24 May 2019

非土著生较有钱

内阁宣布保留预科班固打制,唯将学额从现有25,000个增至40,000个,固打制虽未至完全废除,但有更多学额开放给非土著生,民众一般上还可以接受。

毕竟,预科班的固打制度早在前朝就已订下,因着政治上的考量,希盟也不敢大刀阔斧,所以才想出此折衷方案。

真正引发争议的,不是因为内阁保留预科班固打制,而是教长马智礼将“私人界应聘不谙华语土著生”作为“废除预科班固打制”的条件,才掀起轩然大波的。

没想到一波未平,那边厢,敦马又宣布政府将透过巴勒斯坦文化组织(PCOM)提供逾千万令吉奖学金给在我国就读大学的巴勒斯坦学生,再次引起民间不满。

反对党就说,政府有能力提供奖学金给巴勒斯坦学生,显示政府并不缺钱,那就应该先帮助国民,尤其是PTPTN的借贷者,和拉大拨款。

根据《星洲》报道,PCOM是在其举办的斋戒月晚宴上筹获1,147万令吉做奖学金的。

觉得该则报道有误,因其他媒体包括英文媒体报道并没有说那是在晚宴上筹获,而且一个晚上就可以筹得逾千万令吉善款,那也太厉害了吧!

教育部后来澄清,奖学金并非来自政府,而是由国内12所大学直接赞助学生,当中11所为私立大学,只有一所政府大学,同时也列出12所大学名单、赞助额及受赞助的学生人数。

根据名单,该所政府大学是北方大学,仅赞助两名学生,赞助额12.8万令吉。

说回马智礼,懒理他人对他的批评,继续从“华人富裕论”的角度发表谈话,在教育部一个伊斯兰捐书活动上分享他小时候的经历,说他因为家穷,所以常向家境富裕的华人同学借书,尤其是英文书来看,也常和他们用英文交谈。

教长似要证明他早前说的,非土著生较有钱,有能力买课外书来看,所以他们功课较好,可以进入私人学校读书。

教长的种族思维,与前朝领袖没有两样,这不正中反对党下怀吗?希盟大选前的新大马议程承诺,何时才能兑现?

噢,忽然想到,马智礼曾说他有一半的华人血液,他的中文名是他妈妈为他取的。

Thursday, 23 May 2019

如果敦马当教长?

去年509大选后,希盟胜出,敦马本来是自己要兼任教长的,但因引起民间和朝野非议,说希盟宣言承诺“首相不会兼任其他部门尤其是财长职”,最后委任了马智礼当教长(请看《新首长兼任财长不贪污》20180524)。

教长是个重要官职,相信敦马一早就分配好,有意将教长职保留给土团党,但土团党只有14名国会议员,人选不多,因此,在大选前两个月加入土团党的前回教大学助理教授马智礼就被敦马相中了。

在当助理教授时期,马智礼曾发表过pro-回教的言论,有关视频曾传开来,因此当时受委也曾受到反对,唯不了了之。

如今一年过去,马智礼引起的争议不断,让人好奇,如果当初是由敦马自己当教长,还会不会出现这些什么黑鞋等课题呢?这都是马智礼自己的想法,还是敦马“授命”予他的呢?

最近闹得最沸扬的课题,莫过于马智礼将“预科班(Matrikulasi)固打制与不谙华语土著生就业机会”混为一谈,引来恶评如潮。

最先抨击马智礼言论的是槟城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直指他国阵思想,和那些巫统领袖有什么分别?可见不只是华裔社群不认同他。

详情这里就不赘述了,倒是觉得教长有必要跳出框框,纠正一下他的逻辑思维。

1)教长是在一场与理科大学师生对话的活动发表言论,向学生灌输错误的思想,是否恰当?若是他人发表这类种族言论,恐怕已被指为煽动了。

2)教长认为非土著成绩好是因为他们有钱补习、有钱买参考书、有钱读好的学校,所以他们都上国内的私立大学和外国大学。真的吗?

非土著无法挤入国立大学,就是因为固打制,只好读私立大学或外国大学,不是因为有钱,而是因为“再穷不能穷教育”,没有政府的资助,只能“自力更生”,特别勤奋,教长不好本末倒置。

3)预科班是给成绩较不好的土著生就读,好让他们也有机会进大学,不是因为穷也!因此,教长搬出“非土著富有论”是有误导性的,因为成绩较好的穷土著生也能入读先修班考STPM,非因穷才读预科班啊!

4)教长说要扶助B40低收入群,还有M40中收入群,好像这两个收入群都只有一个特定族群,忘了这两个收入群也有非土著。教长不是以为非土著生都生在T20高收入家庭吧!

5)预科班固打制与不谙华语的土著生是两回事,教长却以此为“威胁”,说若要废除预科班的固打制,那就要先确保土著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因不会说华语或“戴头巾”而不受聘。

为免被媒体报道“断章取义”,我听了马智礼的对话视频,发现很多人忽略,教长当时除了提到土著生找不到工作是因为不会说华语,还指“戴头巾”也是因素,这可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指控,那些种族主义分子又会抓紧机会来“声讨”了。

教长是道听途说,还是真的有数据证明,他这样告诉在场学生,制造就业市场对他们的“敌意”的印象,可说是没有一点助益。

与其让学生觉得社会对他们不公,好像自己成了“受害者”,为什么不叫学生多学一种语言,就能提高就业的竞争力啊!

你工作能力好,能为公司增加收入,老板自然愿意聘请你,这完全无关肤色或“戴头巾”,教长不要事事只从种族角度来看事情好不好。

其实倒过来,教长可有想过,政府部门也被土著垄断,非土著只好往私人领域觅职,甚至到海外去发展,无关肤色或贫富与否。

由于受到各界炮轰,教长回应了,却说大家放错了重点,他当时是要表达希盟正带领着国家向“共享繁荣”的愿景迈进。

事实是,他是在最后才稍微提到敦马提出的“共享繁荣”愿景,但之前他都在拿预科班和土著生不谙华语问题相提并论,教长提出如此强词夺理的论点,不能怪引起他族的不满。

Related image其实,教长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自前朝以来的这60多年,各项扶助政策从未停止,为什么教长提的问题还是存在?是不是政策本身就是一个问题?以目标还没有达成而让扶助政策持续下去,就能改变情况吗?为什么不尝试另一种方法呢?

在“预科班固打制”课题上,是教长自己放错了重点吧!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90276/%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95%99%E9%95%B7%E6%94%BE%E9%8C%AF%E4%BA%86%E9%87%8D%E9%BB%9E

Tuesday, 21 May 2019

一蹴不就,一届难成

预科班学额问题,最近因教长言论而闹得满城风雨。

什么是预科班?相信对很多家长来说相当陌生,可能听也没听过。

它是在1999年由教育部开设的,顾名思义就是让学生进大学前预读的科系班,有点像外国的基础班(Foundation Course),但它的对象是给成绩较不理想进不到先修班的土著生就读的,学费也较廉宜。

政府在2002年开放10%学额给非土著生,意即现有的25,000个学额,有2,500学位保留给非土著生入读。

内阁在上个月决定不废除预科班90:10的固打制配额,但同意增加预科班学额至40,000个。

依据上述固打比例,非土著生配额仅从2,500增加1,500至4,000个学位,但土著生的比例也从22,500增加到36,000学位了,即是说,非土著生的配额在比例上并没有增加。

不过,据说土著生学额一向没有被填满,学额增加后,非土著生反而会更受益。希盟政府是否为增加非土著生学额同时不想触动某族群的敏感神经而出此下策?那就不得而知。

为什么土著生的学额填不满?我想成绩好的土著生不会考虑它,因为他们有更好的选择,成绩差的一般也不会想要升学,所以政府才需要把预科班的入学门槛降低。

反倒是保留给非土著生的固打,却是僧多粥少。

我倒想到一个问题,这突然增加的15,000学额,这些预科班要如何容纳?增建恐怕也来不及,更甭说够不够老师了。

除非,当局预算只会增加1,500非土著生,毕竟现有的土著固打都填不满,所以不会有“爆满”的问题。

不久前,敦马也有谈到预科班这个课题。他说,政府设立预科班的本意,是让表现较差的巫裔生通过“后门”(back door)入读政府大学,政府后来开放给其他种族以增加大学入学率,但仍有人对此“后门”做法表示不满。

敦马言下之意,政府已经增加了预科班学额,包括非土著生的配额,但还是有人不满意。

敦马解释说,政府需要谨慎处理种族课题,漠视马来人的诉求,政府将失去马来人的支持,那希盟可能会输,如果失去华人支持,希盟也可能会输,还有印裔也扮演重要的一角。

可见希盟政府还是有它在种族宗教等课题上的顾虑,有心人士一直在这些课题上挑起民众的敏感神经,教希盟政府优柔寡断,两面不讨好,最近在一些重大决策上U转,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新大马的理想遥不可及,要一蹴可就、一届可成,谈何容易?

Monday, 20 May 2019

汇款不知收款人是谁

有可能吗,汇款给对方前后三次,总额多达4,200万令吉,却不知对方是谁?

这是SRC案第37名证人三苏(Shamsul Anwar Sulaiman)说的。他是Ihsan Perdana公司的董事经理,该公司是SRC履行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的臂膀公司。

他说,如果他知道阿马的私人户口是属于纳吉的,他绝对不会批准汇款,纳吉也从未针对汇款一事联络过他。

一般上,不管是写支票还是银行转账,除了对方账号,支票或支付单必定也要有账号姓名,避免汇错户口,若只凭账号就把数千万令吉汇给对方,不太冒险了吗?

汇款资料不完整,他大可拒绝汇款,更何况汇款金额不是几百块,而是几千万令吉啊!

三苏解释道,他有要求公司会计部的艾莎卡扎里(Aisha Ghazali)向银行确认账号拥有人的身份,但艾莎回报说银行不允许公开对方身份。

如此说来,阿马岂非当了SRC洗黑钱案的同谋,难怪东窗事发后,银行高层有数人被“退休”,也被国行罚款了几千万令吉,银行乖乖付款了事(请看《1MDB山雨欲来风满楼》20150303 & 《賣Edra價高者得》20151125)。

三苏也要求公司财务董事阿都阿兹(Abdul Aziz)确认收款人姓名,但后者没有回复他。

他说,公司曾经接获三笔神秘汇款,之后他就收到一马人民基金(YR1M)执行长Ung Su Ling的指示,要求将合共4,200万令吉款项汇至阿马的两个账户。

三笔神秘汇款其实来自Gandingan Mentari,分别以4,000万和两笔各500万令吉的数额汇给Ihsan Perdana,这三笔汇款间接又来自SRC。

这是因为KWAP给SRC的40亿令吉贷款是做投资用途,不能用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所以才成立了Ihsan Perdana。

Gandingan Mentari和Ihsan Perdana都是SRC的子公司,够错综复杂吧!早在四年前,《华尔街报》就报道过了(请看《纳吉七亿美元的谜团》20150706)。

那YR1M又扮演什么角色,为何可以指示Ihsan Perdana汇钱,三苏竟要听命于它?

根据上个月大马公司委员会(CCM)助理注册官阿马鲁丁(Mohd Akmaludin Abdulah)的供证,YR1M主席是纳吉本人,董事成员包括1MDB前主席罗丁、一名叫诺丁者,还有一名已去世的阿兹林。

YR1M主席是纳吉,难怪三苏要听命于它。

发现什么问题吗?KWAP贷款40亿令吉给SRC,SRC把部分贷款汇给Gandingan Mentari,后者再汇给Ihsan Perdana,再由YR1M指示汇款进入纳吉的私人户头,以为如此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找不到汇款的源头,但其实,背后的操手都是纳吉一个人。

这与1MDB资金的辗转流向方式很相似呢,根本是如出一辙,若说是出自同一个人的脑袋,那也不出奇。

《华尔街报》也曾提到YR1M,那是当1MDB以23亿马币向云顶收购成本仅4亿令吉的云顶电力(Genting Sanyen),让云顶净赚了19亿令吉,而后云顶种植即捐献了1,000万美元给YR1M(请看《MARA丑闻在澳洲曝光》20150623)。

巧合的是,几年后,云顶再买下了刘特佐被充公的豪华游艇《平静号》,成交价1.26亿美元(约5.14亿令吉)。

YR1M成立宗旨原本是要“通过教育和体育协助贫困人士”,但在第13届大选时,却被注入国阵在槟城一个叫「一馬檳城福利俱樂部」的竞选活动,包括请来江南大叔Psy盛情演出,连刘特佐也出现了,誓要把槟城政权夺回来(请看《江南大叔和刘特佐的那些槟城旧事.............》20151230)。

你会发现,Ihsan Perdana和YR1M成立的宗旨很相像,美其名就是行善济贫的非盈利团体,那样就不必为“亏损”伤脑筋。

最近首相署宗教事务部一个伊斯兰经济发展基金(YaPEIM)丑闻再次曝光,原本是协助孤儿的基金却被前朝滥用。

拉菲兹几年前也曾曝露这起丑闻,却未见当局采取行动(请看《政治献金是“企业社会责任”》20151118)。

前朝的贪腐丑闻写也写不完。看来,下一篇应该写YaPEIM了。

Friday, 17 May 2019

回到国阵时期,你愿意吗?

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又要入禀法庭,申请撤销与SRC相关的2,700万令吉三项洗黑钱控状。

沙菲宜说,因为“这三项加控罪并没有明确罪行(predicate offence),会出现这三项加控罪,是因为控方出现了程序问题,因此辩方将申请撤销控状”。

不是很明白沙菲宜的意思。之前,总检察署原本要将此三项控状与目前在审讯着的七项SRC控状一起联审,却引发辩方抗议,为了不拖延时间,只好另行提控(请看《SRC:纳吉的10宗罪》20190211)。

目前在进行中的SRC案审讯,便是纳吉面对七项洗黑钱和失信等控状,是有关SRC的4,200万令吉流入纳吉在阿马的私人户头。

三项洗黑钱控状,则是指他从SRC收取2,700万令吉、两次各1,000万令吉汇入其阿马私人户头。

三次汇款总数4,700万令吉,却不知为何今天(17日)过堂时,媒体提到的数额是2,700万令吉,那应该只是第一项的控状。

无论如何,纳吉一共面对42项控状,审讯日期已经排得满满,此案只能排到一年后,即明年六月开审。

如今沙菲宜又要申请撤销控状,恐怕又会拖延到审讯进度,若不获批准,肯定他又像以往那样提出上诉,如此没完没了的拖延下去,只怕到了下届大选,纳吉的42项控状,都还未完全审结。

假设希盟只做一届政府,会不会那时候,新政府上台大发慈悲,将纳吉的42项控状全部撤销,还他一个清白,有没有那样的可能?

拉沙里已经叫巫统做好准备,指一旦安华接任首相,可能会来个闪电大选。

拉沙里是巫统顾问委员会主席,他呼吁巫统应及早与伊党和其他国阵成员党讨论议席分配一事。

然后,这个国家又回到国阵时期,请问你愿意吗?

Thursday, 16 May 2019

东西马大不同

纳吉飞到山打根,一下机就直驱巨人超市的食品部,推着装满盒装鸡蛋还有白米食油和kurma枣的手推车,难道他是要带回西马去吗?

当然那只是一场政治秀,谁会相信他平时需要去超市购物?特别飞到东马山打根去买食品,那也太小题大做了吧!

对了,说的就是上周末的山打根补选。

老实说,这场补选的竞选活动,会让人错以为是一场西马补选,因为从来没有见过有那么多西马政党领袖脸孔出现在本州的任何选举活动,乍看之下会错觉人在西马。

看到是纳吉、末哈山、邦莫达以及前议长班迪卡等巫统领袖倾巢出现,你会以为巫统也派了人上阵。

不是,这些巫统领袖都是来为本州团结党(PBS)候选人曾道玲助选的。让人纳闷的是,为何不见团结党领袖在巫统的助选活动上出现,连曾道玲也缺席,难道他们刻意要和巫统划清界线,避免影响胜算?

那就很矛盾了,巫统领袖特别前来为团结党候选人助选造势,却不见团结党领袖和候选人的踪影,这哪像什么助选啊!

纳吉事后说,他是受团结党邀请才过去助选的。既是受到邀请,“主人家”却未出现,那不是很失礼吗?

纳吉或巫统是否受团结党邀请助选,这点无从证实,此次补选,团结党领袖未与巫统同台却是事实,难道那只是纳吉和巫统的一厢情愿?

可以说,巫统和纳吉在沙巴已经成了一个“负资产”(liability),纳吉被1MDB/SRC丑闻缠身,再加上巫伊两党公开合作,引起选民反感不在话下。

沙巴已不再是巫统的定存州,巫统和纳吉这次打错了算盘,这里不是西马,用同样的竞选模式,未必能在东马发挥效应。

此次投票率特低,只得54%,对比509大选的72%,行动党候选人黄诗怡仍得票16,012张,多数票11,521张,把团结党的曾道玲(4,491票)远远抛在后头。

这点,州首长沙菲益居功不少,如林冠英说的,他几乎是挨家挨户地为黄诗怡拜票,尤其是在穆斯林为多的地区,大力为黄诗怡造势。

首长沙菲益在穆斯林区为黄诗怡拉票,等于告诉穆斯林选民,投行动党一票,就是投民兴党政府一票。

倒是团结党本身的竞选活动就失色多了,比巫统的助选活动更差劲,曾道玲近乎被动,未见她积极突出自己,又如何吸引选民投她一票?

老实说,就算不是由曾道玲上阵,改由其他重量级人选或其他反对党领袖上阵,也未必能够改变结果。

山打根传统上是行动党的堡垒,华裔选民占了一半,团结党上世纪90年代曾在此选区赢过一届,之后改由自民党代表国阵上阵曾赢过两届,唯在上届大选败给了行动党。

此次补选,自民党决定不上阵,除了曾在该选区胜出的团结党敢自告奋勇,实在也没有别的反对党有足够的信心上阵。

也是沙巴巫统主席的邦莫达事后说,因为团结党候选人曾道玲的对手用金钱买选票,导致她失去大量马来票。团结党主席麦西慕为此报警要求调查。

邦莫达选前扬言巫统在山打根有近万名党员,他将确保他们把票投给团结党。

事后他说,他只成功叫动3,500名党员投团结党。难道说,其他6,000多名巫统党员,若不是没有出来投票,就是投行动党一票去了?

如果连一半党员都叫不动,邦莫达是不是要引咎辞职啊!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89343/%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9D%B1%E8%A5%BF%E9%A6%AC%E5%A4%A7%E4%B8%8D%E5%90%8C

Wednesday, 15 May 2019

可以出境,不准出国

无独有偶。阿末扎希和纳吉律师沙菲宜最近不约而同申请出国但都不获批准。

阿末扎希面对着47项洗钱、失信和贪污控状,涉及金额达1.14亿令吉,不久前申请要在斋戒期间前往麦加朝圣被拒,昨天上诉亦被驳回,法庭认为那不是非做不可的事。

沙菲宜则是申请去澳洲为一宗刑事案当翻译,其申请同样被驳回,法庭认为理由不充足,因申请人的工作只是从旁协助,其律师楼大可派其他律师代表前往处理。

沙菲宜面对950万令吉的4项洗钱和逃税控状。

让我忽然想起,纳吉不也同样被禁出境吗?照理他的护照已被扣留,但在上星期的山打根补选,他却可以飞来沙巴为团结党助选?

早期,西马人飞东马还需要用到护照,但自2006年后就被豁免,只要身份证就可以了。因此,被禁出国者的护照虽被扣留,还是可以用大马卡飞往东马。这就解释了为何纳吉可以飞去东马,未被禁止出境。

沙砂两州保有移民自主权。不过,首长沙菲益表明不会指示移民局发出禁令,所以纳吉可以进出自如。

事实上,纳吉面对的42项洗钱贪污滥权控状比阿末扎希和沙菲宜的控状来得严重,涉及金额是数百亿以上,不是空前也是绝后的记录。

纳吉面对的控状,其实也关系到沙菲宜的950万令吉控状,根据控状,950万是由纳吉支付给他的,支票来自纳吉在阿马的私人户头。

《砂拉越报告》当时就曾报道,950万是沙菲宜在安华肛交案2.0担任主控官的酬劳,沙菲宜原先否认,说那是他为巫统和国阵打官司的律师费用,后来又改口说那是贷款(loan),不是收入(请看《沙菲宜和他的四宗罪》20180929)。

重点是,两人的控状既有关联,当中会有冲突吗?为了替纳吉辩护,沙菲宜会不会顾虑到,对纳吉有利的辩词,可能会对自己不利,反之亦然?

SRC案未开审前,就开始受到对方千方百计的干扰,不是申请撤案就是申请展延,不然就是申请撤换法官或主控官,总之就是要拖延审讯的进展。

既然声称自己清白,那就让审讯赶快进行,为何还要拖拖拉拉的?

Monday, 13 May 2019

早在前总检察长宣布纳吉清白时

SRC审讯,上周末轮到第35名证人,即KWAP法律与秘书处(Legal and Secretarial Department)副总裁阿兹丽达(Azlida Mazna Arshad)供证。

她说,前财长首相纳吉在2011年催促KWAP迅速批准20亿令吉贷款给SRC。

SRC是在该年6月申请39.5亿令吉贷款,原本KWAP只建议批准最多10亿令吉,后来提高至20亿令吉,因为纳吉通知KWAP主席旺阿都阿兹(Wan Abdul Aziz Wan Abdullah),只要20亿令吉就够了。

她说KWAP投资小组原本不同意贷款20亿令吉给SRC,因为SRC的创立资本只有2令吉,最后还是决定批准20亿令吉,不过是直接贷款给SRC的母公司1MDB。

SRC CEO聂费沙却以SRC是1MDB子公司,而且有政府担保,因此要求KWAP直接贷款给SRC。

这与第29名证人即KWAP前助理副总裁阿米鲁的口供一致(请看《纳吉一人包办》20190507)。

但,阿米鲁供证时说SRC的股东资金为100万令吉,为何阿兹丽达说是两块钱公司呢?

当然这也没有关系,因为有政府提供担保,但根据首相署EPU前署理主任卡玛丽亚(Dr. Kamariah Noruddin)之前透露,EPU批准2,000万令吉拨款给1MDB成立SRC,因此,注入SRC的股东资金为何不是2,000万令吉,为何阿米鲁说只有100万,阿兹丽达却说只有两块钱?

那天说40亿令吉贷款,SRC投资了4,550万美元(约1.9亿令吉)在蒙古煤矿计划,其余38.1亿令吉用去了哪里(请看《有政府担保,KWAP不怕SRC欠债》20190509)?

根据前一天第31名证人马银行助理经理哈丽扎(Halijah Abdul Wahab)供词,SRC在2014年曾汇款1.7亿令吉给Putra Perdana建筑(PPC),通过该公司进行了10多次汇款,包括给Permai Binaraya,后者又汇款2,700万令吉进纳吉在阿马的私人户头。

六个月后,Putra Perdana建筑汇款1.4亿令吉给SRC,数天后,2,700万令吉也从纳吉户头汇回给Permai Binaraya。

Perrmai Binaraya是Putra Perdana发展(PPD)的子公司,PPC则是Putrajaya Perdana(PP)的子公司,后者则被指是刘特佐所控制的公司。

据报道,PP早在2008年出售给砂拉越UBG公司,在2010年被沙地石油收购,最后在2012年再脱售给Cendana Destini。

这些《砂拉越报告》都有提过,通过错综复杂的买卖交易,刘特佐从UBG的收购脱售最后套现了2.8亿马币(请看《Project Uganda》20150727)。

当时聂费沙和Jasmine Loo等人都还是UBG(第一银行)的执行董事,也曾担任PP董事,后来才过档到SRC为刘特佐做事,两人现在还在受到国行和反贪会的通缉。

之后你还会发现到,朝圣基金也和SRC扯上了关系,前者通过收购PP,将一笔1.4亿令吉汇回给SRC,这笔钱其实就是来自SRC早前汇给PPC的1.7亿令吉,其余3,000万令吉部分,则是比4,200万令吉更早流入纳吉户头的另一笔款项(请看《朝圣基金和SRC扯上关系》20160204)。

这些从SRC消失的资金流向,其实在前总检察长阿班迪当年宣布纳吉清白时“不小心”展示反贪会制作的一个图表时就泄露出来了(请看《此人算术不及格》20160310)。

Thursday, 9 May 2019

有政府担保,KWAP不怕SRC欠债

纳吉的SRC案审讯已经进入第三周。

之前没有写它,因为如果你早期有追踪《华尔街报》和《砂拉越报告》等媒体的爆料,再对照现在证人的供证内容,你会发现,这些媒体早期的爆料并非凭空捏造。

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EPU)前主任卡玛丽亚(Dr Kamariah Noruddin)是SRC案的第28名证人,她透露了一些前所未报道过的案情。

这才知道,原来SRC在成立前,1MDB曾向EPU申请30亿令吉拨款,作为启动SRC的资金。

卡玛丽亚说,申请信是由1MDB时任CEO沙鲁签的,他是1MDB首任CEO,公账会的1MDB调查报告曾建议调查此人,唯当局并未行动。

EPU拒绝30亿令吉的申请,只批准2,000万令吉拨款。

SRC成立后,立即向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申请共40亿令吉贷款。KWAP前官员阿米鲁(Amirul Imran Ahmat)供证,申请信由SRC的CEO聂费沙签署,信上有纳吉的字迹和签名,表示同意KWAP贷款给SRC。

聂费沙便是纳吉在阿马私人户口的授权代理人(mandate holder)(请看《政府担保SRC》20160413)。

阿米鲁说,在处理SRC的贷款申请时,他曾要求对方提供一些支持文件,聂费沙却以未获顾问团主席和首相批准,因而无法提供所需文件,贷款最后是在文件不完整之下获上头批准的,由政府提供担保,担保信由时任第二财长阿末胡斯尼签名。

当1MDB/SRC丑闻爆发,阿末胡斯尼因拒绝被调职而辞去第二财长职,他后来承认,1MDB/SRC案当时给他带来很大的压力(请看《胡斯尼俨如反对党》20161025)。

阿米鲁在庭上表示,鉴于政府愿意提供担保,KWAP曾建议直接贷款给大马政府,再由政府将贷款转给1MDB,但对方以SRC是1MDB子公司并有政府担保,要求KWAP把贷款直接汇给SRC。

在取得40亿令吉贷款后,SRC股权即从1MDB转至财政部机构(MoF Inc),原因不明。

SRC只用了4,550万美元(约1.9亿令吉)投资在蒙古煤矿计划,其余的38.1亿令吉用去了哪里?

所知道的是,根据纳吉所面对的其中七项罪状,有4,200万令吉从SRC辗转流入了纳吉的私人户头(请看《纳吉的七宗罪》20180810)。

后来再加三项洗钱罪状,涉及款项达4,700万令吉(请看《SRC:纳吉的10宗罪》20190211)。

即是说,除了原本的4,200万黑钱从SRC流入纳吉的私人户头,后来发现再有4,700万令吉从SRC流入纳吉的银行户头,纳吉因此总共面对10项涉及SRC的控状,金额达8,900万令吉(4,200+4,700)。

三年前,在邻国BSI银行前理财师Yeo Jiawei的控状提到,SRC在该银行的户头曾被转账1,195万美元(4,803万马币)至“陈金隆”在星展银行的户头。

此外,SRC也在英属维京群岛(BVI)注册了一家同名公司,唯名字后面多了一个Limited字样,户头拥有人是大马政府。

听起来似有相识。对了,1MDB的前联营伙伴IPIC的子公司Aabar,不也在BVI拥有一家同名,背后多了一个Limited的公司吗?

成立Aabar BVI的是IPIC的主席和CEO,1MDB曾汇了35亿美元去这家Aabar BVI,IPIC/ Aabar却说没有收到,更否认曾在维京群岛成立这家Aabar公司(请看《和Aabar一样,SRC也有岸外分身》20160517)。

有没有可能,KWAP贷款给SRC的余额,被汇去了SRC在BSI银行以及在BVI岸外银行的户头?

KWAP的CEO Wan Kamaruzaman很镇定,他说无需担心,因为有政府担保,SRC若无能力还债,政府会代还(请看《SRC求售求存》20161031)。

这情况不就与1MDB一样吗?模式就是成立一家GLC举债,债务由政府担保,GLC最后无法还债,就由政府代还,多么的理所当然。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88257/%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9C%89%E6%94%BF%E5%BA%9C%E6%93%94%E4%BF%9D-kwap%E4%B8%8D%E6%80%95src%E4%B8%8D%E9%82%84

Wednesday, 8 May 2019

盗贼横行,全民买单

当一个人没有了羞耻心,你会发现他什么事都敢做,什么话都敢说,完全不会脸红。

昨天,总检察长汤姆斯宣布,美国司法部已归还3.2亿美元(13.4亿马币)给我国,预期可以取回17亿美元资产。

此外,新加坡和瑞士也已答应归还来自1MDB赃款的资产。

至于我国,警方正在申请充公纳吉两夫妇等人据称以1MDB资金购买的资产,总值7亿马币。

敦马说,最好能够取回从1MDB挪走的所有70亿美元(约290亿马币)资金。

纳吉却还在牙擦擦,说希盟政府只想从美国取回17亿美元,而国阵前朝政府则是要取回被指从1MDB挪走的45亿美元,这笔钱全数被转移到IPIC了。

这么说,岂非不打自招?但之前他不是一直否认1MDB有资金不见,公司资产高于债务等等等吗?怎么现在还会“更正”说,1MDB消失的资金45亿美元是去了IPIC呢?

他还怪希盟上台后,就取消了与阿布扎比IPIC之间的退款协议。可是,那哪里是什么退款协议,反之,在该协议里,前朝政府承诺在2022年前,代1MDB偿还总额60亿美元给IPIC呢(请看《1MDB还债的钱从哪来?》20171227)!

希盟政府取消协议,是因为不承认有欠IPIC那笔数。

大家应该记得假Aabar事件吧!1MDB将35亿美元寄去了这家假公司,身为Aabar母公司的IPIC自然说没有收到,结果1MDB必须再付一次给IPIC。这有够荒谬吧!

讽刺的是,这家假公司却是IPIC的主席和CEO所开的,所以希盟政府才拒绝再付多一次。

至于10亿美元,则是支付IPIC以中止后者回购股权的便利,这笔资金也同样下落不明,结果1MDB向德意志银行贷款9.75亿美元。

当时的IPIC主席和CEO已因此坐牢。问题是,在汇款去这家假公司的当儿,1MDB是同谋,还是innocent party呢?为何在“东窗事发”后,我国似乎一点都不觉得意外,也没说要把这笔钱讨回来,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反之,还心甘情愿再付多一次给IPIC呢!

纳吉讥笑总检察长只要取回17亿美元,不打自招说那只是被挪走45亿美元的一部分。

实际上,45亿美元只是和IPIC有关的部分,若加上早期投资沙地石油的18.3亿美元,就是63.3亿美元,阿鲁后来说沙地石油的“投资”赚了4.9亿美元利润,加这笔“利润”进去就是68.2亿美元,接近敦马说的70亿美元。

沙地石油的18.3亿美元“投资”其实并不存在,后来还发现其中至少10亿美元被转去了据称是刘特佐的Goodstar公司,国行因此以“虚报用途”为由要1MDB把资金汇回国,阿鲁却说已转换成单位而无法汇回来(请看《我们这么容易受骗》20160526)。

1MDB当时举债420亿马币,当中就有将近290亿马币(70亿美元)被消失掉了,这胆大包天的盗贼行径,却要全民来买单,如此厚颜无耻的盗贼,真罪该万死。

Tuesday, 7 May 2019

纳吉一人包办

1. 读到纳吉的SRC案报道,KWAP前助理总裁阿米鲁(Amirul Imran Ahmat)供证时透露,KWAP批准给SRC共40亿令吉贷款,是在2011年及2012年分两次批准的。

2. SRC在2011年申请39.5亿贷款,KWAP只批准20亿令吉。第二年,SRC再申请另外20亿令吉贷款获得批准,意即KWAP总共贷款40亿令吉给SRC。

3. 在批准第一笔20亿令吉贷款时,就已违反了KWAP的投资政策指南(Investment Policy & Guidelines, IPG),这是因为所批准的贷款数额已超过了公司股本限制(shareholders equity limit)。SRC股东资金只有100万,但贷款高达40亿。

4. 这让我想起1MDB的股东资金也只有100万,几年前,纳吉还以此为荣,说1MDB凭着100万的资金,却能够借得420亿令吉的贷款(请看《1MDB第一位被控洗黑钱的是新加坡人》20160425)。

他那样说,简直是笑死人,也可见他根本不懂经济原理,还说什么Najibnomics。如此不成比例高得离谱的债资比例(debt equity ratio),如果是私人企业,银行根本不会虑借钱给你。1MDB可以借到数百亿令吉的贷款,还不是因为有政府的担保。

显然,他是以1MDB贷款的手段,就是由政府提供担保,通过SRC向KWAP获取贷款。

5. 但是,根据首相署EPU前主任卡玛丽亚的证词,在SRC成立前,1MDB曾向EPU申请30亿令吉拨款,作为成立SRC的资金。

EPU拒绝30亿令吉的拨款,只批准2,000万令吉拨款。

既然如此,注入SRC的股东资金不是应该2,000万令吉吗?为什么阿米鲁说只有100万?其余的1,900万令吉拨款去了哪里呢?

6.  阿米鲁也透露,发放第一笔20亿贷款时,SRC还是1MDB的子公司,发放第二笔20亿贷款时,SRC已转至财政部(Mof Inc)名下。

7. 40亿令吉贷款获政府担保,第二笔贷款的担保信由纳吉以时任首相兼财长身份签署,根据早前报道,第一次的20亿令吉贷款的政府担保信则由时任第二财长胡斯尼签署。

8. 阿米鲁说,从KWAP转至SRC的贷款过程非常仓促,而且是在贷款发放后,政府才发出担保信。

9. 走笔至此,你看到SRC获取KWAP贷款的问题出在哪里吗?且看:

· SRC的贷款申请信函有时任财长首相纳吉表示支持的字迹和签名,KWAP敢不批吗?

· KWAP董事成员和投资委员会成员全由财长委任,原本还有一位国行代表,却在2016年被撤除了(请看《财长首相 金钱权力太大》20150413)。

· KWAP发放贷款给SRC,纳吉以财长首相身份签担保信给KWAP。

等于说,纳吉批准贷款给自己。贷款的申请、批准、发放和担保全都由纳吉一人包办,如此多重身份,明显的利益冲突,很久以前就提过多次了(请看《财长首相仍是同一人》20160505)。

10. 我们也知道,当40亿令吉贷款从KWAP过账到SRC后,其中4,200万辗转从SRC汇入了纳吉在阿马的私人户头。这就是纳吉目前所面对的控状。

Monday, 6 May 2019

换大臣事件的余波未了

柔佛换大臣事件余波未了,而且愈演愈烈,可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但随着后续事件的发展,换大臣事件的前因后果也愈明朗化,不言而喻矣。

在行政议会重组被点名撤换的玛兹兰,刚于上周受委柔佛土团党主席(请看《州大臣和州党主席是两个人》20190430)。

且慢高兴。虽说失之东隅得之桑榆,如今却传出,这项党中央的委任未获党州领袖的认同,据称26个党区部,就有23个区部要倒玛兹兰,由新任大臣沙鲁丁兼任州主席。

党中央有可能听取州区部领袖的要求吗?沙鲁丁本来就不是党中央的属意人选了,不大可能会接受沙鲁丁也兼任州主席。然而州和中央也不能一直如此对峙下去,这事会如何了结呢?可真是个两难的问题。

玛兹兰在当行政议员时掌管州公共工程基建交通事务,在柔新捷运系统(RTS)地段问题爆发后,玛兹兰透露,该段4.5公顷地段是做RTS用途,是联邦政府计划,不是州政府。

关于这块土地的背景,相信大家都已从媒体报道获悉。

该片地段是联邦政府在武吉查卡(Bukit Chagar)所拥有的五块地段之一。

除了该块土地,另一块与RTS工程有关,位于柔佛海峡的2.4公顷水下土地,也被转入苏丹名下。

敦马指出,若有关土地属于柔佛苏丹,中央政府就必须花钱买回,否则有关土地仍是属于联邦土地。

柔佛苏丹对该地段是用作发展RTS项目表示不知情,因为未曾被告知,并同意免费交出有关地段,条件是RTS计划一定要尽快落实。

根据报道,该地段是在2017年,柔佛苏丹允准修改计划设计两天后,转入苏丹名下的。

此外,希盟政府是否会重启这项前朝遗留下来的计划,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敦马已经表明同意展延六个月,以重新检讨该计划;但他也认为,捷运系统不会完全解决来往柔新的交通问题,“在载客量方面也有所限制”。

因此,如果希盟政府决定搁置或取消RTS计划,苏丹会不会以此为由而拒绝归还有关地段呢?

根据报道,苏丹是在分文未付地契地税之下取得有关土地,既然如此,土地就应该在不附带任何条件的情形下归还给联邦政府。

柔佛王储又为此事发声了。他感叹道,苏丹做过许多好事,包括赠送土地和钱财给人民和政府,但都没有受到报道与关注。

跟着他又点名一个叫“卡迪”(Kadir)的人正在密谋要“干掉”柔佛王室(finish us)。

敦马的媒体顾问就是卡迪加欣。

他不点名回应,说在新大马时代,人人可以自由讨论任何议题,包括确保君主不会“自我毁灭”。他问,讨论共同关心的事务,难道是错的吗?

看来,联邦和王室之间的纠纷,不会随着换了大臣就跟着落幕,而且这也引起了柔佛土团党和党中央之间的不和。

甚至有消息透露,有来自“上层”的建议成立一个属于柔佛州的新政党,就好像东马两州拥有州政党那样,连党名都有了,叫“柔佛种族党”(Parti Bangsa Johor)。

届时,不满党中央领导的土团党州领袖,会不会因此加入新政党?

此次柔佛王室与联邦政府的矛盾不是从换大臣事件开始的,更早之前,当联邦决定签署联合国《罗马规约》,就引起柔佛王储强烈反对,反对党也趁此机会发出喧嚣的声音,最后敦马不得不宣布撤签。

周末,由《捍卫穆斯林社区运动》(UMMAH)举办的“捍卫伊斯兰主权”大集会,除了表达马来主权及伊斯兰愈来愈被边缘化的担忧外,也反对政府签署《罗马规约》(政府不是已经撤签了吗?),还有反对英语教数理政策、反对承认独中统考、为消防员阿迪伸张正义,和尊重王权等等等。

就算希盟真的有心要改革,怎不被绑手绑脚?

Thursday, 2 May 2019

Felcra 和 Felda 如出一辙

劳动节当天,传来邦莫达和妻子芝芝被反贪会问话,并将于明天(周五)被控上庭。

邦莫达是来自本州的巫统国会议员,自哈芝芝等人退党并加入土团党后,沙巴巫统只剩下一国一州议员,于是,他也就顺理成章的受委为沙巴巫统的州主席。

邦莫达在国阵时期也是Felcra(联邦土地复兴统一局)主席,根据报道,他将被控在任Felcra主席期间贪污300万令吉,妻子则将被控以教唆罪。

三年前曾写过Felcra这家名字与联土局(Felda)相似的发展局,其实,更早期时,总稽查司就曾指出Felcra出现管理不当及财务问题了,公账会也曾进行调查,并揭发贪污滥权问题,反贪会接着介入调查,却也未对外发表调查结果如何(请看《又不是去市场买菜》20161216)。

根据公账会当时的调查报告,Felcra在未经财政部批准下,连续三年(2010-2012)派发几十万“奖励金”给董事局成员,也传出类似“养牛案”的丑闻疑云,投资1,800万令吉在一个不存在的养牛计划。

然后在2014年,投资1.5亿令吉在信托基金,结果亏损惨重,报道指主席涉嫌误导董事局批准该笔投资。

这也罢了,时任财长首相纳吉又在2015年宣布拨款1,000万令吉给Felcra成立一个信托基金,该局则“每年注入至少500万令吉到该基金”。

还有一个发展项目,和Felda去年发生的土地事件如出一辙,我怀疑是不是出自同一人的主意?

那便是:由Felcra提供土地,一个WZR集团进行发展Menara Felcra,发展成本预计5.5亿令吉,Felcra不用出一分钱,发展商负责融资,结果发展商融资失利,变成Felcra本身需“自掏腰包”近7亿令吉来承建原本可以“免费”获得的楼层,WZR却不必出一分一文。

希盟上台,决定将建未及一半的Felcra项目中止,但这时Felcra已耗资了二亿令吉,还需4亿令吉才能完成。

在国阵期间,Felcra原本还打算上市,像Felda那样,本来预算可在两年内上市,如今换了政府,此计划应该也随着遥遥无期,否则恐怕就变成了Felda 2.0。

邦莫达的控状是否与上述事件有关,到明天就可以揭晓了。

际此山打根补选在即,难免令人联想邦莫达被控是否与此有关。

沙巴巫统宣称主任卡扎里(Ghazalie Ansing)就说,因为沙巴巫统的支持率已经回升,希盟害怕巫统在补选为团结党(PBS)助选,所以先下手为强,摧毁身为沙巴巫统主席的邦莫达形象,以打击巫统的士气。

沙巴巫统支持率回升?对这说法非常怀疑,可能卡扎里看到巫统在西马最近的补选三连胜,所以就这么认为,但也言之过早了吧!

卡扎里也质问希盟为何在没有证据的情形下,重新开档调查一宗陈年旧案。

可见当年反贪会虽有进行调查,但情况就和1MDB一样,被束之高阁,一直到新政府上台,数宗贪污丑闻才被一一揭开,但要将涉案者也一一绳之于法,恐怕会是一条崎岖漫长不见尽头而且随时充满变数的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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