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6 January 2018

完璧未必归赵

财长首相在《2018年投资大马》(Invest Malaysia 2018)大会上承认1MDB管理失误及失败,说他因此启动了“有史以来针对企业最全面的调查,涉及多个执法单位以及公账会,也对调查结果采取行动,包括解散董事会,撤换管理层和检讨公司营运等”bla bla bla。

财长首相说得好像置身事外,与己无关似的,真服了他。

真的有针对调查结果采取行动吗?至少还有五个人躲在海外,快活逍遥呢(请看《这个世界公平吗?》20161011》、《点指兵兵》20150724及《Project Uganda》20150727)!

公账会还建议1MDB的首位CEO沙鲁(Shahrol Halmi)要负全责(请看《只怪沙鲁一人》20160408),结果有吗?当然没有,不止没有,他还被调职到首相署,当起一家首相署子公司Malaysia Petroleum Resoirces Corporation(MPRC)的CEO,平安无事。

说到公账会,大家也知道报告是做出来了,却在OSA法令下被列为机密文件。

前天,高等法院驳回了阿兹敏解密的申请。也就是说,1MDB报告仍是官方机密文件,不可曝光!

如果人民无法得知真相,这样的调查报告要来何用?

今天要说的其实是联土局诈骗案。

这是土地诈骗案,是联土局主席沙里尔去年底报警时说,不是我说的。

针对联土局土地,虽然“失而复得”,财长首相说调查/稽查不会停止。话虽如此,如果结果像公账会的1MDB报告一样,最后是束之高阁,不见天日,而盗贼继续在法外逍遥,如此表面功夫的调查/稽查,能够起什么作用?

前天,总警长弗兹说已把调查报告交给总检察长,却未透露报告内容。

总检察长会不会公布警方报告?首相署收到稽查报告,会不会公诸于世?报告是不是针对问题焦点?若根据首相署制订的稽查范围,我不敢抱太大的希望(请看《没有贪污滥权,只有管理不当》20180105)。

一些中文媒体将发展商“归还”土地给联土局形容为“完璧归赵”。真的是“完璧归赵”吗?拉菲兹不那么认为。

他说,土地归还程序没那么简单,因为有关KLVC的发展蓝图已获当局批准,土地一旦进入分契形式(strata ownership),就化为私有,并属于发展商,不会归联土局所有。

提到发展商Synergy Promenade(SP),根据公司财报,拉菲兹发现,股东是Abdul Rahman Soltan和Noraini Soltan,各拥有750万缴足资金,两人也在朝圣基金局和某家银行存有约一亿元存款。

拉菲兹问:他们是何许人也?为何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能取得联土局土地,标得KLVC工程?

拉菲兹的问题,希望能在警方和稽查报告里找到答案。

沙里尔对拉菲兹的“爆料”不以为然,说拉菲兹是因为被敦马影响才会对联土局土地发展感兴趣,他并不想看到联土局保护权益。

沙里尔的回答,似乎是在回避拉菲兹提出的重点。

垦殖民的ANAK协会也质疑,既然沙里尔说这是一宗诈骗案,为何没有撤换发展商,中止该项计划?

沙里尔的回应是:双方会重新协商,因为中止合作将会产生不利作用。可能这就是他指拉菲兹“不想看到联土局保护权益”的意思吧!

听出沙里尔话中的破绽吗?“重新协商”,对方只是“归还”土地而已,为何需要“重新协商”?除非“土地转让”的条款原本就写在协议或委托书(PA)内。

我相信是有的,否则沙里尔为何会提到2.7亿元的交易价,联土局却分文未得?

相信我的猜测没有错,那就是和1MDB汇款给假Aabar公司的手段如出一辙。联土局就像Aabar一样没有收到付款(请看《每一宗丑闻,同一个手法》20180116)。

你认为这是联土局一时大意,还是蓄意的安排呢?为什么手法如此雷同呢?

他说联土局肯定能够收回全都17块“失地”,那就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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