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4 January 2013

與其出書,迪巴不如學巴拉立法定宣誓書


在2005年獲得撥地的女上議員公司,原本要為國防部建一所國家國防研究中心(PUSPAHANAS),成本一億元,預計在2011年完成。

到今天,不要說什麽研究中心,連一棟一樑都沒有建起來。

奇異的是,根據《大馬局內人》報導,PUSPAHANAS的動土儀式在2008年11月21日進行,三年了,至今卻沒有人知道這所國家國防研究中心的所在地。

報導也透露,政府當初撥地給Awan Megah時,注明有關地段不可轉賣,何以現在莫實得可以向Awan Megah購買?

當然政府可以辯說,莫實得是家官聯公司,是政府間接買回自己的土地,那樣就可以例外。

但地段沒有割名,還是政府名下啊!既然Awan Megah沒有把國防中心建起來,政府把地段收回來就對了,為何還要耗資收購呢?

政府通過武裝部隊基金會(LTAT)的子公司莫實得的子公司Bukti Wira購地購公司,為什麽要這麼複雜?直接由莫實得收購不就可以了嗎?

不知道這些公司關係的人民,會以為這純粹是一宗商業收購,殊不知背後卻有那麼多錯綜複雜的關係。

昨天,迪巴再次食言,未將《黑玫瑰》放上網路供大家免費下載。

我的懷疑是沒有錯的,他只是在拖延時間,希望能夠分得“更大塊的蛋糕”。

否則,他若真的在良心上過意不去,或爲了正義而願意自我犧牲,那他應該學巴拉那樣,立下一分法定宣誓書,以示他所說的都是事實不是杜撰。

否則像他現在這樣反反覆覆的,可信度有多大?連我都不得不懷疑他。

之前我說從莫實得向他們買地買公司的交易,女上議員獲得1.3億元而迪巴只獲得3000萬元。

迪巴說他雖然只取回成本,實際上變得更窮。

實際上,女上議員獲得不止於1.3億元而已。

記得她以3000萬元代價把地賣給迪巴嗎?也就是說,之前她已經從迪巴取得3000萬元了,加上這次的賣地錢1.3億,她前後總共獲得了1.6億!

根據sakmongkol的博,3000萬是這樣子花的:

女上議員     1300萬
政治獻金       800萬(又是政治獻金?)
法律費用       700萬
其他               200萬
總額             3000萬
                     =====
http://sakmongkol.blogspot.com/search?updated-max=2013-01-02T08:40:00%2B08:00&max-results=7

所以說,莫實得耗資1.6億元買地買公司,其中3000萬元,其實是替女上議員還給迪巴的。

難怪迪巴說他根本沒賺,因為那3000萬元原本就是他的錢。

倒是這位女上議員,沒花一分錢,就有1.6億元進袋。

另一方面,為駁斥坊間傳言,莫實得今天向交易所申報時說:迪巴與其他股東是在去年六月就已提出獻議,把Astacanggih的80%股份脫售給莫實得。

去年六月就提出獻議,相信迪巴等了半年,對方卻一直沒有下文,忍無可忍之下最近才發飈。

因為另一方面,銀行也等無可等,把迪巴告上法庭,要求迪巴償還債款。

莫實得也沒有解釋為何會接受迪巴這項獻議,一家負債累累的負資產公司,它的價值在哪裡?

而且,爲什麽迪巴只向莫實得獻議?爲什麽不尋求其他商家收購?

很簡單,因為公司不值3000萬。

不止迪巴的公司如此,拉菲茲今天揭露,向大馬公司委員會(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查詢發現,女上議員的公司也是一家自1993年冬眠至今的公司,沒有建築經驗,資產僅有6180元。

之前我說,這是「養牛案」的翻版。

莎麗扎一直力撐她在「養牛案」的清白,但羅比雅卻完全不對有關她的指控給予回應。

如果不是真的,那就應該告迪巴誹謗。

首相與夫人至今也不吭一聲,不會給人民很大的遐想空間嗎?

走筆至此,讀到前總警長慕沙哈山重申:首相與蒙古案無關。

只是無關首相嗎?那其他人呢?

前總警長的話中玄機,你能參悟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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