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4 September 2012

亞洲石油中心(APH)好如PKFZ的翻版


今天在財經版讀到這則新聞,標題【亞洲石油中心(Asia Petroleum Hub)主要承包商ZAQ訴睦興旺(Muhibbah)和聯昌(CIMB)】。

睦興旺是上市公司,是APH計劃的二手承包商之一。

聯昌則是當年提供14億貸款以發展APH的銀行。

因此,心裡就很納悶,欠錢未還的是前者,不是應該由睦興旺和聯昌提告前者嗎?爲什麽會變成前者提告睦興旺和聯昌呢?

讀了新聞內容,才知道原來睦興旺在今年一月曾參與聯昌的接管計劃,但聯昌在六月中止了該接管計劃,因此,ZAQ便向兩者尋求損失賠償。

很奇怪是不是?

可能很多人對亞洲石油中心計劃不很熟悉,它是位於柔佛的一個油氣儲藏計劃,如今已演變成政府另一個超級超支的虧損計劃。

這些年來,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PKFZ上,其實,這可以說是PKFZ的另一個翻版。

長話短說,聯昌是在2006年提供一項總額14億元的貸款(bridging loan)給APH,為期三年。

但有關工程無法在三年內完成,雖然貸款已支完,但工程計劃只完成64%。

反之,它還要求額外成本20億,意即比原本預算超支2.43X。

做為二手承包商的睦興旺透露,截至2010年底,該公司被拖欠3.7億元。

詳情請參閱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8799.html。

據說聯昌和睦興旺原本要以債務轉股權方式接管APH,但未獲得所有債權人贊成。

因此,有關接管與重組計劃也因而告吹。

問題是,主要承包商可以因此提告其融資銀行和原本有意參與接管和重組計劃的二手承包商嗎?

那它所欠的14億貸款,包括利息在內,還有拖欠二手承包商的債款,又該如何還呢?

http://nanyang.com/node/474597?tid=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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