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7 September 2012

非法移民皇委會等著“開工”


首相過來亞庇隆重其實宣佈成立調查本州非法移民皇委會,至今已整整一個月了。

幾天前,讀到莊永諒醫生質問:既然已經宣佈成立皇委會,爲什麽至今還未發出委任狀?

借林吉祥的話,沒有委任狀,皇委會里德高望重的成員們如何“開工”?

還說要皇委會在六個月內完成調查?現在只剩下五個月了,皇委會趕得完工作嗎?

這方面,不得不質疑首相的誠意。

如果從2月8日聯邦內閣同意成立皇委會算起,首相花了整整半年才在上個月宣佈成立皇委會,難道又要花多六個月才發出委任狀給皇委會成員去進行調查?

那時候,可能連大選也選過了,難道又要拖多五年的時間才去進行調查?

你可以拖多久?

還講甚麼GTP/ETP,納吉就是注重名相,沒有實際的行動,誰會相信?

難道還要把人民當愚民?

不要愚弄自己了,省掉力氣吧!沒有意思了。

這方面,首相的KPI肯定不及格。

爲什麽在調查沙巴移民問題方面,首相表現得如此窩囊?顯然與敦馬大有關係。

敦馬不是不打自招了嗎?竟然大言不慚,說這些外來移民有資格當大馬公民。

說這樣的話,等於認同讓這些非法外來者當公民,當公民來做啥?這裡已經無需贅述了。

可見當年所謂的“M計劃”並非空穴來風,M自然就是Mahathir的代號,對此計劃和稱號,敦馬從來沒有否認過,相信皇委會只要找他一人就可以找到答案。

虧他還當我國首相長達22年,如果皇委會不找他來問話,那這個皇委會的公正中立立場也值得懷疑了。

我倒相信,這個所謂的皇委會,只是爲了討州民歡心而已,首相能拖就儘量拖,拖到最後,它就不了了之。

爲什麽這樣說?

既然連委任狀都發不出,更不要說什麽皇委會的調查,能夠在大選前查出什麽結果來。

六個月的期限,恰巧大選也必須在半年內舉行,那何者為先?

如果國陣贏了大選,就算是二分一加一席或不足三分二,對首相來說,這個皇委會還調不調查,已經不成課題,他可以忘得一乾二淨。

如果大選輸了,對納吉來說,那還需要查什麽?

所以無論怎麼樣,我都一直認為,成不成立皇委會,其實都沒有什麽分別。

首相的誠意,大家都看得一清二楚。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最近大伙好像还害怕您会让114a条文波及,都很少发言。

· 康華 · said...

是嗎?那要感謝大家這麼為我著想。: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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