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2 November 2011

政府不必賠償,人民再被揾笨!


也許很多人忘記了,EPF連同友乃德收購南北大道這回事。

去年差不多這個時候,政府宣布以每股4.6元將南北大道“私有化”。

為什么政府決定將南北大道“私有化”?因為這樣一來,政府就不必為路費漲價或賠償而頭痛。

雖說是“私有化”,“私有者”卻不是政府本身,而是捉EPF和友乃德來作笨。

友乃德是政府的GLC,原本就已持有了38.5%股權。

EPF已持有南北大道12%股份,“私有化”行動後,股份增至49%。

因此,與其說是政府“私有化”南北大道,不如說是政府利用EPF資金以達到目的。

但EPF的錢,是人民的錢,那不是政府的錢啊!

說到底,政府連“私有化”都要人民來買單。

如此說來,這還能算是“私有化”嗎?

這樣的一個架構,EPF能有多少話事權?

根本沒有,因為控制權仍在政府手里。

上周,友乃德CEO宣布說:為了減輕政府財政壓力,友乃德和EPF議決,政府無需付出總共65億元的賠償!

這65億元包括尚欠的29億,“五年不漲價”需賠償的36億,加起來就是65億,完全一筆勾銷!

這65億,EPF的部分是32億,等於說:EPF幫政府“私有化”也罷,還要平白少了這32億元的收入。

想一想,過去政府都一直在賠償,EPF一買過來,政府就不必賠償。

所以為什么EPF被拿來當“私有化”的工具,原因再明顯不過了吧!

但,大道并未因“私有化”而停止收費,它反而還延長收費期限,只是在4年內停止漲價,到了2016年,它還是會每3年調漲一次,只是漲幅減半至5%。

你說,人民是不是再被揾笨?

政府真有誠意的話,就不應該拿EPF的錢當政府的錢來用。

去年底,有家叫Jelas Ulung的公司出價每股5.2元收購南北大道。

5.2元比4.6元還高出13%,原本價高者得,卻被當局拒絕,這不是很奇怪的事嗎?

“政府不必賠償大道”之新聞已經見報一個星期了,在野議員至今仍未針對此“不公平”事發表意見,反而只是緊咬着「養牛計劃」不放,那也很叫人不明。

5 comments:

大佬 said...

如果康华出来参政,加入沙巴反对党,强化反对党,肯定有很大作为。

· 康華 · said...

不参政,才能保持中立~

Chu Han said...

"不参政,才能保持中立~"康华
给你一个 LIKE!

Chu Han said...

不参政,才能保持中立~康华
给你一个LIKE!

Chu Han said...

"不参政,才能保持中立~康华"给你一个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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