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1 November 2011

「養牛計劃」回扣當收入?


與其他「醜聞」有異,「養牛計劃」讓高官們語無倫次,卻也因此“自暴其醜”,不符“口供”,實在少見。

在其他「醜聞」里,高官們都急着劃清界線,唯恐避之不及。

但「養牛計劃」卻教高官們紛紛為它說好話,難道背后又有甚麼不為人知的秘密?

欲蓋彌彰,沒想到一宗「養牛計劃」弄得高官們真狼狽。

前文我就懷疑了:發展商包租兩年,每月7萬租金,有可能嗎?

果然,經過產業專家質疑後,說那兒租金最高也只有兩萬四,不可能七萬元,「養牛計劃」執行主席也就是部長夫婿才改口說:每單位月租只是18,000元。

他解釋說:因為他是以690萬現金購買,所以每月獲得10%或高達57,000元回扣。

“兩者加起來(18,000+57,000)總數是75,000。”

回扣當收入?這是甚麼爛邏輯?

這位教授的會計概念也太差了吧!,

讓我想起一個這樣的笑話。

百貨商店大減價,店內百貨一律減50%。

某太心想,買100減50,買1000減500,買愈多就愈便宜?

於是,這位太太就進去瘋狂地大買特買,回家自然被老公罵。

她卻理直氣壯地說:罵甚麼?我花了幾千塊錢購物,不等於幫你賺了幾千元嗎!

18,000租金,690萬元買價,不計利息,要32年才能夠回本呢!

這還不止呢!今天這個「養牛計劃」又被爆料,原來購買公寓算是小事,這筆政府貸款還被轉移到另一家公司,在新加坡設立兩家與「養牛計劃」毫不相干的公司。

這次,凱里要怎么說?

難道又要說:這是為了更高回酬的投資?

這已經是屬于CBT了!

反貪會說這不是貪污案,而是刑事案,所以應該由警察去調查。

至于送牛給高官,花近百萬元到澳洲“取經”,全家人用公費去朝圣,這些更不用說了。

根據這位部長夫婿自己透露,除了獲得政府2.5億元貸款,公司還獲得特別1300萬元獎掖。

這1300萬獎掖,也已經發出了50%。

但,為什么公司不務正業,竟把到手的錢拿去投資在公寓、到鄰國去另開公司,還到澳洲取經、到麥加朝圣,送牛給高官?

和政府簽的合約更奇怪,部長夫婿說:貸款要在完全發完後,公司才需要開始還錢給政府。

有關款項是存在一個escrow戶口里,當公司需要claim時,就必須向財政部闡明用途。

那當時購買千萬元公寓,或到麥加朝圣,或到澳洲取經,或在新加坡開兩家公司時,有沒有向財政部闡明用途呢?

而“貸款要在完全發完後,公司才需要開始還錢給政府”這條clause有個技術性問題,那便是:只要公司沒有用完escrow戶口里的貸款,公司是無需攤還貸款的。

早就說了,敦馬時代的政府,就是喜歡簽這些對己不利的合約,沒想到現今這個政府(應該是在阿都拉時代)也“蕭規曹隨”。

連「養牛計劃」的執行主席都“不打自招”了,凱里、農長,還有正副首相們,還有甚麼話可說呢?

難怪總稽查司報告會說,NFC計劃真是一團糟!

2 comments:

tamiya said...

无语问苍天,怎么那么多人死,这些吸血魔头,不死个一千几百次?

· 康華 · said...

時辰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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