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4 November 2018

FundMyHome真有那么好?

今天来谈谈财长林冠英在预算案宣布的FundMyHome购屋计划。

为达到人民居者有其屋目标,前朝政府不断推出各种买房计划,包括一马计划下的PR1MA,说要在五年内为中低收入群(B40 & M40)建造50万可负担房屋(请看《PR1MA非为低收入者》20170227)。

如今七年过去,至去年底为止,却只建了10,000多间(请看《负担不起的可负担房屋》20171122)。

问题出在哪里呢?对这些B40和M40收入群来说,是因为我国屋价太高,他们的收入不足,借不到银行贷款,政府推出再多的房屋融资计划,也帮不到忙。

希盟在大选宣言声称,一旦中选做政府,将在未来10年内交付100万间可负担房屋。

敦马现在承认,当初会做出那样的承诺,是因为没有想到希盟真的会做成政府,也就是说,希盟的很多大选承诺,都没有经过慎思熟虑就做出,包括这100万间可负担房子。

的确,10年100万间房屋,平均每年要建10万间,每月建8,000多间,或每天近300间,有可能吗?

再说,单是建房子,还是无法解决人民没有购屋能力也没有贷款条件的基本问题啊!

谈到FundMyHome计划,它不是政府计划,而是私人界推动,由The Edge Media集团主席童贵旺想出来的。

根据报道,它的要点如下:

1)仅开放给首次购屋者(却又允许购屋者出租,有矛盾)。

2)不需要融资,只需预先支付房屋成本(屋价?)的20%,其余80%由投资机构承担。

3)五年内不得出售房屋,但也不需支付任何房租。

4)你必须为你的原始资金承担所有的下行风险(downside risk),但你的上行风险(upside risk)则将与投资机构分享。这五年之间,投资者将获得所有20%的房产升值,房产增值的其余80%则是共享的,也就是20:80的比例。

5)五年后,经过房屋专业估价后,你可选择出售或再融资以房屋的(估价后))新价格买下房子,或选择再展延(rollover)计划。

上述的投资机构或投资者可以是发展商或银行。

老实说,这项计划与前年时任房屋部长诺奥马提出由发展商提供贷款给购屋者的机制相当类似的(请看《发展商充当银行》20160906),也和去年马银行推出的HouzKEY计划雷同(请看《马银行推出HouzKEY计划》20171124)。

但我觉得基本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比如说,对最需要购屋的年轻人来说,以他们现有的收入水平,连购买屋子的头期钱可能都淘不出,又哪来的钱来付此计划的20%成本/房价?

在头五年期间,投资者是完全没有回酬的,任何回酬,需等到五年后屋价上升后才有,当然,如果屋价不起反跌,投资者就得承受亏损。

但是,如果屋价下跌,购屋者选择rollover,投资者还是没有回酬,购屋者若选择买下,投资者反而面对亏损。

若屋价升涨,购屋者选择rollover或买下屋子都需支付涨幅的部分,这样投资者才有望获利。

如果购屋者打算卖掉的话,那他就可以和投资者以20:80比例分享利润。

我对FundMyHome计划的了解,就是它无法解决现有的问题,就是它并非为了针对可负担房屋而定,房价不会因此下跌,购屋者的购屋能力不会因此增加,也不会因此更容易获得贷款。

如敦马在推介礼上说的,他相信我国房地产价格将持续上升,“我国房地产投资的回酬获利相当可观”。

这不与提供可负担房屋的宗旨有所冲突吗?中低收入群的收入,岂非永远追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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