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7 August 2018

前朝国债不会破一兆

《2017年总稽查司报告Siri 1》出炉,有个段落引起我的注意,便是提到财政部通过成立特别项目(SPV)公司举债,去年就以这个方式举债高达354.62亿元。

报告说,虽然SPV是属于财政部子公司,却被列为私人融资(PFI)和特殊私人发展融资(PFI II),因此不被计算在政府贷款内,但偿还贷款还是由政府承担。

听起来是不是似曾相识?之前不是曾经提到,为了不让国债数字显得太高,前朝政府喜欢通过成立GLC举债,然后再由政府提供担保;实际上,如果将这些GLC的债务算进去,国债早就破兆(请看《不换政府,国债何止一兆........》20180525)。

如今就有总稽查司报告作证,前朝去年又再成立了一家SPV,通过这家SPV举债354.62亿。至于这家SPV的成立总要有关名堂,所举的债又用在什么用途,报告却没有说明。

从这你就明白,为何财政部成立那么多子公司,子公司本身又有子公司,如此上上下下就有上百家,财政部生意做得那么多,俨然就是一个商业王国,至于赚不赚钱,这些GLC完全不用担心,因为有财政部做担保,亏损的话政府会注资,无法偿还贷款的话政府也会代付,何惧之有?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1MDB,前朝留下的这个烂摊子,希盟政府别无选择,只好继续代它还债。

所以你看,首相权力已经够大,再兼管国家财政,那更不可一世;若说敦马将财政部职权分拆开来,让财政部只掌管财务,避免有利益冲突,那也未必不是好事,这我是认同的。

说到这,经济事务部长阿兹敏再次强调,其部门没有抢走财政部权力,两个部门工作也没有重迭。

他解释,政府有68个GLC的显著股权是由财政部持有,但并非所有的企业管理是由财政部监管的。

他举例,国家心脏中心(IJN)是财政部拥有的公司,却是由卫生部监管;同样,大马数码经济机构(MDeC)由通讯部监管,大马生物经济发展机构(MBDC)则属能源部监管。

之前也提到,经济事务部是从首相署的经济策划单位(EPU)拆出来的(请看《经济事务部的前身是EPU》20180711),这点阿兹敏终于也在国会证实了。

阿兹敏也表示,敦马正在调整及重组各部门旗下的GLC的角色、作用和地位,包括经济事务部,以确保在执行政策上更有效率。

至于魏家祥质问为何敦马自任国库控股主席,连经济事务部长阿兹敏也加入董事局,为何财长林冠英反而被排除在外?

敦马回应说,当年是他创立国库控股的,如今他只担任主席,不是CEO,这有什么问题?

但他没有解释,为何财长林冠英没有受委当然董事,显然是要财长专注在国家财务策划及管理,不要涉及任何商业职务。

那国库控股现在是不是也从财长部转由首相署负责?这点敦马也没有说。

如果没错,一向来,国库正副主席皆由正副首相担任,敦马、阿都拉和纳吉时期皆如此,而他们当时亦兼任财长职,这是否意味着财长也应该是国库董事成员之一?

如果正副首相也是国库的当然正副主席,我觉得魏家祥反而应该要问:为何副首相阿兹莎没有在内?

从她担任妇女部长以来优柔寡断的表现来看,觉得她在财务这方面应该无法胜任,但那是另外一回事,魏家祥大可借机拿此来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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