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以为扎米汉的“洗衣店言论”只是个孤立个案,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他不是发表此类遑论他族感受言论的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人。
之前的就不赘述了,周末的时候,前联邦首席大法官敦阿都哈密撰文声援扎米汉,说他也支持该洗衣店的做法,“因洗衣店业者可以自行制订自己的生意模式,并没有违法”。
他说,宪法禁止歧视的条文只能引用在政府机构,不适合用在个人如洗衣店业者。
我没有法律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懂他说的正不正确,但他依然认同扎米汉的论调,即非回教徒如厕后没有清洗下身等等,因此,回教徒跟非回教徒共用同一架洗衣机是很恶心及肮脏的。
不像扎米汉,他避免提及柔佛苏丹对扎米汉的驳斥,因此相信他不会像扎米汉那样在煽动法令下被调查。
扎米汉虽未直接点名,但明眼人知道他指“不该向洗衣店下禁令”的苏丹就是柔佛苏丹,这才闯了大祸。
他是因涉嫌侮辱柔佛苏丹而受调查,不是因为说了侮辱华人的言论而被调查。因此,前大法官敦阿都哈密重复扎米汉针对华人的言论,却避免提及柔佛苏丹下的禁令,所以相信他不会像扎米汉那样有事。
阿都哈密不止重复扎米汉的歧视言论,还说“不用太在乎非回教徒的感受,否则最后非回教徒就一点都不在乎回教徒的感受”。一名资深的大法官竟然会有这样的想法,真是匪夷所思。
其实,这名前大法官已不是首次发表类似种族主义的言论;包括反对将国家原则列为宪法序言以免马来人与回教失去特权,要政府保护马来人与土著权益,指马来人才是真正为国家争取独立的种族等等。
他一而再再而三的种族言论,都未曾被视为具有任何歧视与煽动成份。
扎米汉就没有那么好彩,他不止自己被调查,也连累大马回教发展局(JAKIM)受牵连,因柔佛苏丹谕令柔佛宗教局(JAINJ)与JAKIM划清界限,指根据联邦宪法,宗教事务本来就是属于各州的权限。
针对此事,JAKIM总监奥斯曼慕斯达法表示将与掌管回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贾米尔觐见苏丹以作解释。
是的,JAKIM是属于首相署的一个部门,每年预算案获拨款至少10亿元充作发展国内回教事务。
扎米汉是JAKIM的一名官员,JAKIM自然要为其不当言论负责。
既是属于首相署内的部门,其实,若其部长或财长首相给予适时适当的回应,而非自始至终保持不寻常的缄默,其属下官员举止或就不会变得如扎米汉般愈来愈放肆。
首相署部长不给予适时的回应也罢,其副手阿斯拉夫却在不适当的时刻发言,说国阵从未放弃将大马塑造成一个回教国(Negara Islam),还自夸这是因为国阵在巫统的英明领导,才有可能将回教放在一个崇高的地位。
际此时刻发表这样的言论,你可以说阿斯拉夫够诚实,但他是否也太膨胀,对当下时事尤其是关乎自己部门的课题不够敏感。
他尤其完全忽略东马人民的感受,这是当初立国时所达致的共识与默契吗?当然不是,东马人民从来没有要求一个回教国。
但,阿斯拉夫也没有说错,很明显的,这却是整个国家所朝向的一个方向。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14088/%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9D%B1%E9%A6%AC%E5%BE%9E%E4%BE%86%E6%B2%92%E6%9C%89%E8%A6%81%E6%B1%82%E6%88%90%E7%AB%8B%E4%BC%8A%E6%96%AF%E8%98%AD%E5%9C%8B
2 comments:
前大法官这般言论不禁让公众联想到以前他判决案件时的那种标准。。。
大概有很多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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