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3 December 2016

“walk out”和“反对”有什么不同?

读到报道说,玻璃市马华州议员许福光是因为受英文教育而非中文教育,将“walk out”(离席)诠释为“反对”的意思,所以才会在州议会投票议决的时候“walk out”。

这点就更加叫人混淆了。

这要告诉读者什么?是领袖叫他“反对”,他以为就是要他“walk out”?还是领袖叫他“walk out”,其实领袖的意思是要他“反对”?

无论怎样听起来,好像不怎么逻辑呢!

既然他受的是英文教育,当然就更明白“walk out”的意思是什么,它怎会是等同“反对”(oppose)?

报道说,这是“一位列席者”透露的。

这位列席者无名无姓,不知他是谁。他的解释,无济于事,因为它引起更多的谜团。

许福光以为“walk out”等同“反对”,是难以令人信服的。你不表态,谁知道你的立场?

我认为这完全无关他是受英文教育与否,身为一名州议员,若连最基本的议会程序都不懂,不知道要反对就应该在州议会内投票。他的辩解,人民能够接受吗?

而且他还是副议长呢!身为副议长,却不熟悉州议会的议决程序,更是难以接受。

不过,话说回来,我知道议长不能参与投票,副议长是不是也不可以在州议会里投票?这我就不知道了。

身为副议长的他应该比任何人更清楚,但如果他连“walk out”和“反对”都混淆不清,可能他连副议长的职权范围也不清楚了。

比较起来,公正党的曾敏凯岂非比他更懂?如果曾敏凯都知道要投票反对,他怎会不知道?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根据报道,许福光向中委会解释时说,“他以为仿效反对党离席就是抗议表达不满”。

曾敏凯就是反对党,他哪有离席?

不解的是,中委会还是接受他的解释;可能就如廖中莱说的,马华无论如何都会做其国州议员的后盾。

不过,“鉴于许福光没有根据党指示,在议会内外都没有表达党的立场,因此决定对他作出严厉警告,作为惩戒”。

这样的结果,让我也仿效香港电影的对白:我接受不到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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