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他說,武裝部隊基金局(LTAT)子公司Perbadanan Perwira Harta Malaysia(PPHM)是主要的承包商,“負責購地、設計、發展、審批計劃、建設、提高相關設施及籌資”。PPHM則將委任50個符合資格的土著二手承包商負責相關項目。
3.LTAT總裁羅丁(Lodin Wok)即是1MDB主席。肥水不流外人田,但這其中有沒有利益衝突?
4.羅丁也是Boustead副主席兼董事經理,也是阿芬銀行董事。LTAT和Boustead又是阿芬大股東;前者持有阿芬34%股權,後者持21%股權,加起來就持有阿芬55%股權。
6.1MDB是在2013年4月頒發21億“全包式合約”(turnkey contract)給LTAT,但政府的11億元補助資金(grant)是根據27億成本扣掉土地價格16億得來的,意即公司從中的利潤是6億元(27-21)。
7.不止如此,以實際成本21億減去政府的11億grant,其實公司只需要籌資10億就夠,若再減掉額外進袋的6億,其實它只差4億資金,但它卻發行了總值24億的回債,等於多了20億進袋。
8.爲什麽會多這麼多資金出來?主要都是因為公司尋求“雙重融資”(double financing)所致;即有了政府撥款資助,公司又對外尋求融資,再從LTAT的承包合約賺了6億。
9.一塊地可以取得政府撥款(11億)又向外籌資(24億)獲取資金共35億,但發展成本只有21億,公司獲取多餘資金達14億(35-21)。目前動用資金8億,意即剩餘資金應該還有27億(35-8)。
10.誰有這麼厲害的腦袋,能為1MDB如此“運籌帷幄”,讓看的人看得頭昏腦脹?但公司并沒有也還沒有用到的這些錢,這些資金都到哪裡去了?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