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3 January 2016

24億回債被濫用?

拉菲茲指責1MDB濫用通過發行回債所籌集的24億資金。

拉菲茲說,公司籌資24億做為搬遷軍事基地(PUKL)的融資成本,PUKL的搬遷成本總值27億,但根據最近脫售大馬城60%股權的協議,搬遷成本餘額還有19億(27-8),意即24億回債僅用了8億在搬遷工程上,其餘的16億(24-8)用去了哪裡?

記得中鐵呈報給香港交易所的收購價是52.8億而不是阿魯宣佈的74.1億嗎?我曾在5/1寫的《大馬城未定價》提到這21.3億的差價是怎麼來的。

那是根據《The Edge》的分析,1MDB將回債餘額16億和搬遷成本餘額19億共35億計算在估值內,亦要買方承擔餘額的60%,21.3億的差價便是這麼得來的。

先不問16億的回債餘額用去了哪裡,其實,1MDB這樣的計算法是不是有誤導性呢?原本的籌資本來就是搬遷成本的融資,哪裡可以將兩者加在一起,那不是double counting了嗎?

難怪中鐵不願承擔額外的21.3億,充其量也只能承擔成本餘額的11.4億(19x60%),那收購價最多也只是64.2億(52.8+11.4)吧了!

針對拉菲茲的質問,1MDB照例含糊其詞,只答說所籌集的24億資金已依照當初協議分配到各項計劃:“融資PUKL遷地計劃的工程費用、發行回債的費用和開銷、注入儲備資金戶口以及子公司TRX-City的營運成本”。

the sukuk had been used to partly finance the cost of relocating the air force base at Sungai Besi, pre-fund the fees and expenses of the sukuk programme, fund the requisite financing reserve accounts, and fund the working capital requirements of 1MDB Real Estate Sdn Bhd (now known as TRX City Sdn Bhd.

這樣的答覆也太敷衍了事了吧!為何沒有各項開支的數據?例如:

1.已知搬遷成本已花了8億,拉菲茲要知道的是其餘的16億用去了哪裡;

2.回債發行費用和開銷若干?從這可以知道,除掉籌資成本,公司所籌得的實際數額;

3.假設儲備資金10%,是不是有2.4億現金在此戶口呢?

4.24億回債說明是用在PUKL搬遷用途上,為何會挪用成TRX-City的營運成本?

如果依據高盛約10%的費用,假設發行回債的費用和開銷也是10%,那就是2.4億的籌資成本;加上假設10%儲備資金共4.8億,那是不是說,其餘11.2億(16-4.8)都用在TRX-City營運成本上去了?

等於說,原本為PUKL籌集的24億資金,扣掉10%回債成本剩21.6億,卻有逾半(52%)成為另一家公司的營運成本。這樣子恰當嗎?

每次1MDB愈解釋,就愈被挑起更多的疑點。

這次,公司只需要回應一句:24億資金,到底有沒有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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