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行取締黃金投資公司,至今已有兩個月餘,很多客戶都在追問進展如何。
於是,國行週一發佈初步調查報告如下:
1. 已付清投資款項的8000名黃金投資客戶,尚未收到重達4000公斤的金條(市值7.2億元)。
2. 已把金條交回給公司的客戶至今仍未拿到現款,涉及總額高達8000萬元。
3. 公司在2012年蒙受巨額虧損,債務超過資產10倍。
4. 公司以高出市價20%-25%的價格出售金條,每月付給客戶回酬2%-3%,並以原來價格向客戶購回金條。
5. 公司的流動現金,很大程度是依賴來自新客戶的投資金。
6. 客戶要求解凍9980萬元款項以及被充公的126公斤金條,鑑於這些現款及金條需作為調查用途,只有在法庭指示下才能處理有關金條及款項。
老實說,這樣一個調查進展報告,對無辜的客戶們來說幫助不大。
這是正當的黃金投資還是龐氏騙局?其實大家心中早就有數。
大家有興趣要知道的是,國行的進一步行動是什麽?有沒有人將被控?
從報告內容來看,似乎一點跡象都沒有。
而且,國行是從懷疑洗黑錢的角度進行調查,若是洗黑錢,這些“黑錢”是不是全部要被充公?
投資客戶豈非一無所有?
我沒有這方面的法律知識,所以這只是我的猜測。
我覺得,國行應該從“蓄意欺詐”的角度來調查才比較適當。
畢竟,大家最急切盼望的,就是取回他們的現款或金條,但國行把這個責任轉給法庭去處理,可以想像那可要經過多長的時間?
就算他們可以拿回吧,根據國行提供的數據,平均每人只可以拿回12,475元及15.75gm黃金,大約只等於他們所投資的3.1%。
也就是說,如果法庭以pro rata的方式退款退金給每位投資者,每100元,你只能拿回3.10元,虧損97%!
我是根據8000名投資客戶來算,實際投資人數應該比這更多吧!
今天讀到巫青團將通過法律途徑,為這8000名投資客戶取回應得的款項,
巫青團主動插手此事,想必是不少巫青團青年或政黨成員也成了受害者。
這也不奇怪,當年他們可能是聽信了敦馬的呼籲,而紛紛進行黃金投資。
上周,敦馬開口說,我國應該擬訂一套更嚴謹的管理黃金貿易條文,而不是在出現眾多類似公司後才採取行動。
他也否認當年鼓勵人民投資在這種黃金買賣,他說他鼓勵的是國際層次的回教黃金投資與交易。
難道他忘了當年他曾主持過這家黃金投資公司的推展儀式,并在會上呼籲大家投資?
除了他,還有不少重量級的政治領袖或夫人都曾先後出席過公司的年會,他們是否也需要負上很大的責任呢?
4 comments:
大快人心啊。。。。
為何?
在这个龐氏騙局中损失最多的可是那些贪官污吏。。、尤其马产,。
最上層賺的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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