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長說,萊納斯已向政府承諾,將稀土廢料加工後再運往國外。
衛長這番話,仍未解開人民的疑惑。
政府這麼相信萊納斯嗎?就憑萊納斯這個承諾,就讓後者開始投入生產?
衛長還說,假如不符合所訂下的標準,萊納斯將不能繼續運作。
還是同樣的老問題:那些已產生的稀土廢料,如果萊納斯就是無法運出國外,那要如何在國內處理?
至目前為止,萊納斯只說打算將廢料運往印尼或泰國,但我們並未聽到這兩個鄰國是否答應,難道那時候萊納斯再另找地方嗎?
這時間上的程序,好像不對呢!
衛長還說了一句廢話:“人民也可以繼續監督萊納斯。”
拜託,究竟是誰在做政府?監督的事情,不是應該由政府來做嗎?
若要人民來做,那就乾脆讓人民來當政府好了。
讓我想起打算邊辦學邊爭取的關中,看樣子衛長也打算讓稀土廠邊生產邊承諾。
但在這期間,所產生的稀土廢料將如何處理?
萊納斯大馬公關經理阿敏說:“從稀土精礦置入爐中提煉,到最後階段的成品,整個過程需要45天的時間。”
從稀土廠上星期五(30日)開始運作計算,第一批廢料將在明年1月15日產生,萊納斯有辦法在這45天期間找到願意接收稀土廢料的國家嗎?
阿敏透露,“萊納斯已成功將所有廢料轉換成具有商業用途的副產品(coproduct),我們目前已在接洽潛在買家。”
咦,不再是早先提到的印尼和泰國了嗎?
既然是在接洽買家,我又想起兩個問題:
1. 假設45天後仍然找不到買家,那這些廢料產品是否就一直留在國內直至找到買家為止?想必到時政府必給予“寬限期”,那這“寬限期”會多長?
2. 有可能這潛在買家來自國內嗎?那時,政府還會強制要萊納斯將廢料產品運往國外嗎?假設這來自國內的潛在買家是制造出來的呢?
貿工部長慕斯達化說,政府愛民如子,是不會害它的子民的。
他還自圓其說,既然萊納斯已經拿到執照,投入生產是很正常的事。
他沒有解釋的是,爲什麽在人民的一片反對聲浪中,政府還是要發執照給萊納斯?
萊納斯真的已經符合所有的條件了嗎?
最起碼,“將廢料運出國外”,既然連目標國家都還未鑒定,也還未找到潛在買家,怎能說萊納斯已經符合這項條件?就憑它的口頭承諾?
4 comments:
每次都是這樣,帶大家遊花園,自己關起門來幹起偷雞摸狗的勾當,到時候生米煮成熟飯,什麼都太遲了......
廖中莱说的话还有公信力?
廖中莱说的话还有公信力?
小頑童,誠意不足。。。
Chu Han, 問他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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