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2 May 2009

多行不义必自毙


今早在上班的途中,脑海忽然生起“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成语。

无端端怎会想起这句成语?

有些人就是喜欢节外生枝,唯恐天下不乱,为达到自己的私利,可以不择手段,甚麽都可以做得出。

因为不能做到流芳百世,所以就要遗臭万年吗?

这些人做着损人不利己的事,是存着甚麽心态?

好啦,言归正传。

本来就对昨天的裁决有点疑心,尼查会这么容易得回他的职位吗?

当时还为法官担心,他会不会因而饭碗不保?

苏丹曾是国家最高法院院长。

这样的裁决,岂不等于说:苏丹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但当读到“首相胸有成竹地说「不要太兴奋,国阵明天就上诉」”的报导时,就感觉不妙了。

之前说自己像奥巴马,这次又自诩像曼德拉又像甘地的赞比里,言行更是反常,他说尊重法院的裁决,他会立即清空他的办公室。

这像他的语气吗?更多程度像在揶揄尼查。

从昨天到今天早上,尼查高兴得太快太早了。

他也称赞那位高庭法官是位“勇敢的法官”。

但见他从办公室搬进搬出,情何以堪?

据说,有关暂缓执行庭令(stay of execution)是无期的,也就是说,暂缓执行裁决到几时?是遥遥无期。

而上诉庭效率之快,比尼查求见苏丹批准解散州議會更快。

而另一厢,尼查代表律师也打算尽快上诉,以推翻上诉庭的暂缓执行命令。

如此没完没了,一来一去,岂不永远解决不了?

这样的情形,已经到了一个deadlock,唯一解决的方法,就是还政於民,让人民做出决定。

国阵为什么不肯做此决定?原因无他,因为怕输,因为没有嬴的信心。

否则,也不会迟迟不敢决定是否要在肯南地上阵,甚至叫法鲁斯可以不用辞职。

否则,也不会把兴权会的国会议员释放,因为怕他辞职,又要补选,又要面对选民。

你可以逃避面对选民,但你可以逃避多久?

最多再给你四年吧!你还是要解散州议会,丑媳妇最后还是要面对家翁。

正如拉沙里说的,不要因小失大。

为了一个州,到时却失去一整个国家。

值得吗?

2 comments:

Alfanso said...

双方一来一往,斗个不亦乐乎。偏偏身为‘主人’的选民却没得玩。选民的闷气要往哪里发泄?

· 康華 · said...

等多三至四年,人民又是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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