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的猜测果然没错。
原来,敦马只是同意撤换柔佛大臣,但未同意行政议会也一并改组。
据说更引起敦马不满的是,两名来自土团党的新行政议员,索里汉(Mohd Solihan Badri)和托斯林(Tosrin Javanthi),曾是慕尤丁在国阵时期的私人秘书和特别事务官。
难怪会有传言指敦马和慕尤丁因为此事闹不和,敦马在党紧急会议上一度放话要辞首相职,导致慕尤丁要向他道歉云云。
慕尤丁今天却否认行政议员是他的“人”,也否认敦马“要挟”辞职,反问记者,敦马现在不是在中国工作访问吗?
可以想像,新任大臣沙鲁丁的处境维艰,一边不得不听从党的指示,一边又王命难违,撤换原任的两名行政议员,即土团党的玛兹兰(Mazlan Bujang)和行动党的陈泓宾,据说因为与王室的关系欠佳,所以被点名出局。
媒体只报道沙鲁丁因此在党紧急会议上被严厉质问,却未提他如何回应。相信他在做决定前,有请示过也是柔佛希盟主席的慕尤丁,所以才会委任了两位慕尤丁在巫统时期的人。
隔天,敦马在他的部落格撰文,指联邦宪法阐明统治者没有实权,在马来亚独立时,各州属都接受了新宪法,而较早订立的柔佛和登嘉楼州宪法也已无效。
他说每个人都应该要遵从和遵循宪法,否则就等同否定法治,因大马是个民主国家,政府是由人民选出来的。
他补充,统治者是没有行政权力的立宪制君主(constitutional monarch),由选举胜出的政党提名首相(首长或大臣)人选,立宪制君主给予支持(endorse),如果拒绝支持,并提名他自己的人选,胜选的政党就可以在国会提不信任动议拒绝他的人选。
实际上,统治者也不能拒绝胜选政党所提名的首相人选。
有华文报将敦马该段文字译为“执政党可以在国会向元首投不信任票”,其实是翻译错误。敦马的意思是投元首的人选不信任票,因为他不是胜选政党所同意的人选。
国会如何能向元首投不信任票?难道要元首辞职吗?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也让我想起在大臣风波期间,柔佛巫统州主席兼州议会反对党领袖哈斯尼(Hasni Mohamad)竟然说要觐见苏丹,并推荐慕尤丁接任大臣,及建议解散州议会进行重选等等。
哈斯尼的建议匪夷所思,从来只有首相/大臣可以解散国会/州议会,如何可以由反对党提出解散?哈斯尼如此荒谬的建议,莫非以为巫统还是做政府,所以可以向苏丹提出解散州议会的建议?
也幸好苏丹没有接见他,不然就贻笑大方,天下大乱了。
敦马在他的撰文里提到马来亚独立时的联邦宪法,让我想起首相署法律部长刘伟强最近在攸关沙砂地位的修正案时仅寻求修正第1(2)条文却不提砂拉越要求修改的第160条文,是否不想触及马来亚本身也是一个联合邦的地位?
也就是说,我国有两个联邦,即马来亚联邦和大马联邦同时存在。这是我的一个假设。
之前敦马强调,苏丹没有干涉新行政议员的人选,但在其部落文里,说的又是另外一回事。
如今慕尤丁此地无银三百两,让人相信,敦马是因为不满身为柔佛希盟州主席的慕尤丁听从苏丹指令撤换行政议员,借部落文“指桑骂槐”。
毕竟,相信新上任的大臣沙鲁丁不敢自作决定,应该是有请示过慕尤丁才换人。
据报道,慕尤丁在土团党会议时曾经解释,重组行政议员阵容,是为了避免与王室发生冲突。
但他此举,岂非等于向王室屈服?所以他才会在会议上向敦马道歉。
昨天,苏丹很不寻常的提出建议,指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应该常常开会,以商讨和解决两者间的任何分歧。
慕尤丁也一反常态指苏丹应该停止干预州政府事务,还说王室之前处理州务课题的方式,会令人感到不安。
慕尤丁如此直接并点出苏丹干预政务是少见的,也是相当大胆的,可说是前所未有,难道不怕王室因此不悦?
他还建议沙鲁丁安排一次性的三方会议,即州政府、联邦政府和王室一同开会解决问题,“因为身为柔佛子民和内阁部长,让他很为难”。
不是刚说王室不应干预政务课题?现在又建议州与联邦政府和王室开会,那要讨论及解决什么问题呢?
希盟政府将届一周年,如果敦马趁此机会进行内阁重组,会不会有人的官位不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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