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阿茲是巫統議員,也是朝聖基金主席。昨天,他說朝聖基金風波是項“政治陰謀”,是沖著他來的。
然後他就譴責反對黨興風作浪,因為攻擊他不成功,所以才將目標轉至朝聖基金。
朝聖基金財困問題曝光是國行揭露的,怎會是“政治陰謀”?難道潔蒂也成了反對黨?到底是誰將課題政治化?
然後,他說要掀出是誰將國行的信洩漏出去。
他說那封信一直都是由他保管,要找出洩露者還不容易?
前天他不是才否認,說對國行的信不知情而拒絕置評嗎?怎麼才隔一天就自打嘴巴?
這個國家,缺乏的就是「誠信」兩個字,你永遠不知道領袖們幾時說實話、幾時說謊。
如究竟26億獻金何來?如今又有了新的說法。
之前曾說獻金來自個人,後來說是一名阿拉伯皇室成員,最後又說不是一個人而是來自幾個人。
根據BBC“引述”來自沙地阿拉伯的消息來源,原來是由已故沙地國王阿都拉給的。
我有點懷疑BBC報導的真實性,因為同一天《華爾街報》報導說,沙地外交部和財政部皆對國王阿都拉曾捐款給大馬首相之事毫不知情。
《華爾街報》報導也引述消息來源說,若真有其事,那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BBC卻說沙地皇室捐款給外國領袖是常有的事,捐款對象包括約旦、摩洛哥、埃及和蘇丹等國,金額都是以數億美元計,目的是用來打擊《穆斯林兄弟會》(Muslim Brotherhood),一個恐怖組織。
《穆斯林兄弟會》是恐怖組織嗎?我不知道。
上網去找它的資料,它是1928年在埃及創立的一個宗教組織,以回教遜尼派傳統為主,因反對英帝國在埃及的殖民統治,成為近代回教世界最早的政治反對團體。
它在2013年年底,才被埃及那時的過渡政府宣佈為恐怖組織。
BBC將回教黨拉下水,指沙地國王的捐款,是為了“打擊擁有《穆斯林兄弟會》勢力的回教黨”,以贏取當年505大選。
此說相當牽強,因巫統當年與回教黨曾數次進行合作密談,那已是公開的秘密。納吉去年年底更公開向哈迪示好,說兩黨將在來屆大選尋求合作。哈迪也不諱言要當巫統顧問,非為權位而是為了國家。
我想,說大馬當時受到《穆斯林兄弟會》威脅,總好過被說成是用來打擊IS吧!因IS是去年才崛起的新組織,不成阿都拉國王在2013年未卜先知?
至今,回教黨仍在食死貓,并未對BBC指它支持《穆斯林兄弟會》作出回應。
澳洲《悉尼晨驅報》則報導,沙地政府將展開調查,包括捐獻者的真實身份與捐款原因,及是否有一筆20億馬幣退還給了沙地王室。
我還真有點擔心,萬一沙地政府證實此事根本子虛烏有,那我國不是很難下臺?
雖說死無對證,但總有文件或匯款記錄可查吧!
更“瘀”的事,是副首相阿末扎希還說,去年8月他曾見過了捐款者,證實獻金的確來自阿拉伯。
如果捐獻者證實來自阿都拉國王,阿末扎希怎有可能在去年見到他?因為,阿都拉國王長年臥病在床,已經在去年1月23日去世了。
除非,他是在去年一月的頭20幾天見到他?
總之,這26億獻金課題,說起來匪夷所思,根本就是天方夜譚。
總檢察長阿班迪對反貪會調查報告的“裁決”,各大報都有報導,這裡也不再重述。
之前提到為何有三份報告,就如我之前說的,除了26億獻金和SRC的4200萬匯款,另一份是調查KWAP批給SRC的40億貸款。
媒體報導似乎將重點放在26億獻金,沒什麼提到SRC調查。
針對4200萬存款,納吉的說法是,他不知道這筆錢來自SRC,他以為是26億元的一部份。
這樣子說又“穿煲”了,因為根據阿班迪的說法,26億只用了約6億,其餘20億在2013年8月就退還給沙地,相關戶口也跟著關閉了。
(納吉在阿馬銀行共有三個私人戶口。)
但,SRC的4200萬是在2014年底和2015年初分三次轉入私人戶口的,如果沙地的獻金餘額已在2013年尾退還,怎麼還有可能以為去年的4200萬是獻金的一部份?
首相肯定知道那筆錢是來自SRC的,因為去年底的時候,他還在國會談到GLC捐錢給政黨或政治人物,是GLC應有的企業社會責任(CSR),試圖將他私人戶口里的捐款合理化。
如果他以為那筆錢來自沙地,那他還談GLC捐款的企業社會責任幹什麼?
(請參閱《政治獻金是「企業社會責任」》20151118)
有一點必須要談的是,阿班迪在記者會上拿著兩張反貪會做的資金流向的圖表,不小心洩漏了更多“秘密”,也證實外媒之前所說的都是事實。
原來除了4200萬元外,還有一筆3500萬,比4200萬更早的匯款,曾在2014年7月從SRC輾轉匯入阿馬的三個私人戶口裡。
另外,圖表也證實《砂拉越報告》上周報導,指首相兩夫婦在2014年使用兩張SRC信用卡刷了320萬元債:Visa卡40萬、萬事達280萬。
圖表也顯示,共有17人從有關獻金“受惠”,金額高達2350萬。
之前已知的有沙里爾、阿末馬斯蘭和一名巫統婦女,其餘還有14人是誰?相信不久名單就會曝光。
2 comments:
原来这26亿是用来对付伊斯兰党,因为他们与《穆斯林兄弟會》有关系。
但好像还没有看到伊斯兰党出来说话。在此后,他们两党的关系会如何呢?
越来越复杂了。
狼狽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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