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1 January 2013

最低薪金制:商家也示威


向來只聽說雇員勞工為了薪資而舉行罷工示威,商家也因為工資進行示威,相信這還是頭一遭。

三天前,將近60個商家組織為數1000人到布城示威,要求人力部長蘇巴馬廉辭職,為的就是最近爭議不斷的最低薪金制。

結果如何?人力部長或相關官員有沒有出來接見他們?首相有沒有對此作出回應?報導似乎沒有提到。

最低薪金制是在去年經由內閣通過,不是人力部長一人的決定,因此,與其針對人力部長一人,不如針對內閣。

果然,今天就讀到第二財長胡斯尼的回應。

他說:為了減輕僱主負擔,內閣同意外勞全面承擔本身的人頭稅。

矛盾的是,政府落實最低薪金制,原意除了要國家在2020年邁向高收入國,同時也是要“雇主因而減少對外勞的依賴,并多雇用本地勞工”。

聽起來當然很理想,但行不行得通?

從商家公會們集體出動示威,就知道行不通。

推行最低薪金制,政府高官原本以為對勞資雙方皆是雙贏的功勞一桩,既幫了本地人就業,也鼓勵雇主無需依賴外勞,卻沒想到結果是勞資雙方不討好,何苦來哉?

這裡其實有兩件issues。

第一:最低薪金制提高了資方的人力成本;爲了降低成本開銷,商家一就是減少勞工,二就是把成本轉嫁給消費者,結果就是引發失業問題和加劇通膨問題,殃及人民成了城門池魚。

第二:一些領域必須依靠外勞來做,因為本地人不肖做,就算提高薪資,也未必能吸引到本地工人,結果弄巧反拙,受益最大的還是外勞。

這些反效果,都是始料未及,際此大選敏感時期,相信國陣政府也不敢強硬落實。

Wednesday 30 January 2013

反對黨不要把PERMATA當成課題


納吉昨天很忙,除了推介AIM的第三階段IBO計劃,也出席大馬婦女組織理事會(NCWO)50周年活動開幕禮。

他是以首相兼婦女部長身份出席活動。

在會上,他又以財長身份宣佈撥款5000萬元給婦女部,以推行一項Hati Rakyat(人民愛心)計劃,為單親媽媽、殘障和樂齡人士提高協助。

首相一人身兼三職,如此身份大概只有在大馬可以見到。

他是財長也是婦女部長,他以財長身份撥款給也是自己的婦女部門,算不算有利益衝突?

其實,在每年的財政預算案,他以財長身份宣佈給首相署的撥款,不也涉及利益衝突嗎?

婦女部的前身就是福利部,我以為照顧婦孺老弱,原本就是婦女部的責任,有需要刻意推動一個「人民愛心」計劃嗎?

而且,首相自己也承認,此計劃又與之前已推行的「1Azam」計劃重疊。

對了,剛剛說的,首相喜歡搞數字和字母計劃,這不過是他其中另一個pet計劃吧了。

首相也在會上透露首相夫人的PERMATA將會和NCWO合作,以在國內設立更多托兒中心。

他也揶揄反對黨一定會把這當成課題。

自PERMATA在三年前成立以來,每年獲得不少的撥款,2010年撥款一億,2011年1.11億、2012年竟然增長10.8x至12億!

三年來總額達到14.11億,這些錢用到哪裡去?大家一無所知。

其實,國內的托兒中心大都是私人經營,PERMATA在這三年來做了什麽貢獻?

PERMATA應該也像ETP和AIM那樣,定期向人民作出報告,不讓反對黨有機會借題發揮,那不是很好嗎?

而且,首相夫人不是民選也不是官委議員,她是以什麽身份來負責這PERMATA呢?

再由首相以財長身份撥款給首相夫人,三年來高達14.11億元,這不也是很明顯的利益衝突嗎?

反對黨不把它當成課題,那才叫人奇怪。

http://www.theedgemalaysia.com/highlights/229968-pm-defends-wifes-permata.html

首相成立AIM推動IBO是甚麼東東?


首相喜歡搞數字與字母計劃,多得叫人眼花繚亂。

最叫人印象深刻的是ETP,那是因為依德里斯時不時就來個update報告,不然就到各州去巡迴展示。

若非讀到今天的新聞,還真忘了首相去年曾經推了一個「創新商機」計劃,原名稱Innovative Business Opportunities(IBO)。

IBO是甚麼東東?

根據去年4月相關報導,IBO是“大馬創新機構(AIM)向本地大專院校、研究室等,收集與篩選有商機潛能的創新產品或研究,然后給予宣傳與招標,通過此方式,不但可為小型或大型企業製造商機,也可達到政府推廣革新領域的目標”。

它是“富有潛能的革新發明,可為投資者帶來可觀利潤,增加國家收入,首相希望本地業者與投資者把握機會,投資這些革新商機。

“不過,政府沒有提供金融援助,予有興趣投資革新商機計劃者,唯會根據投資者投資建議書,提供貸款或優惠予有潛能的投資建議。”

AIM的全名是Agensi Inovasi Malaysia,是在2010年成立的政府機構,主要就是要“帶動國家的創新商機和活動(to spearhead innovation initiatives and activities in the country)。

我心想,如果還要被帶動,那還能叫甚麼創新商機嗎?

無論如何,自從納吉上任,不知成立了多少類似的政府機構,其實很多部門機構的工作都是重疊的。

例如這個AIM,是不是可以列入貿工部的職責呢?

言歸正傳,IBO的第一階段共有42項革新商機項目,市場反應如何?

根據10月報導,政府“敲定了15項計劃,預料可在三年內為國家帶來8.32億元收入”。

就是僅有36%引起市場的興趣。

10月也推動第二階段计划,共有50項產品或新科技,預計“可在三年內帶來5.6億元收入”。

時隔三個月,首相昨天公佈第三階段計劃,這次也是50項新商機供商家招標。

至於第二階段的50項計劃,至今則有19項獲得商家青睞。

原來IBO是個為商家提供一個創新商機的計劃,從目前的成績看來,商家的反應顯然不是很熱烈。

問題在哪裡?

首相要有興趣者去瀏覽相關網站www.innovation.com.my以獲取更多詳情。

我自己進了看,看得我眼花繚亂,不知它要推銷甚麼東西。

那叫什麽網站嘛!

大家不妨也進去看一看,看能不能看出一點什麽頭緒出來。

最起碼前後三個階段總共142種項目總該列出來吧,但爲什麽我找來找去只有兩個項目可供選擇?

總之這樣的一個不user friendly的網站,怎會引起潛在商家的興趣?

唉,我都不想寫下去了,就此打住。

Tuesday 29 January 2013

除了印尼菲律賓移民,印度巴基斯坦外勞也取得身份證


休息了一個星期的非法移民皇委會,今天繼續第二輪聽證會。

剛從《大馬局內人》讀到,一名印度外勞供證時說:他在1981年來到沙巴,六年後就取得藍色身份證(當時還沒有大馬卡),改名Nur Mohd Ibrahim,出生地從印度的Tamil Nadu改為本州吧巴縣京那律,1991年登記成為選民,已經在里卡士選區投了四次票,他在1995年取得大馬護照,但他還是保留他的印度公民權。

另一位來自巴基斯坦的外勞叫Parvez Khan,他在1992年來到沙巴,同年以另外一個名字取得身份證,身份證發出日期卻backdated到1985年,出生地改為斗湖,如今他已經成了一名店老闆。

這兩位分別來自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外勞,只不過是州內三分一非法人口中的其中兩名外來移民,而且他們取得的不是假卡,而是如假包換從國民登記局發出來的真身份證呢!

對這些外來移民變大馬公民的真人真事,敦馬真的認為他們有資格成為大馬公民嗎?

這種目無法紀、膽大包天的行徑,敦馬還說是合法,這樣說,他對得起土生土長的沙巴人民嗎?

從上述兩名外勞的自述,可見當時不止來自鄰國的外來移民可以輕易取得身份證,連遠自印度/巴基斯坦的外來移民獲得身份證都不是問題。

和印度外勞比較,來自巴基斯坦的移民應該占了大多數,這與他們的宗教有關,而這位印度外勞能夠取得身份證,相信也因為他是回教徒或改教的原故。

根據敦馬的說法:只要會說馬來語就可以成為公民,這些來自印度/巴基斯坦的移民剛來時并不會說馬來語,難道就憑他們是回教徒就做得成公民?

這能夠叫合法嗎?

相信也是在「M計劃」下,原本人數不多的印巴籍人,現在都已大量在此落地生根,而且舉目可見。

印籍多以開咖啡店為主,也就是所謂的嘛嘛檔,巴籍人則以開雜貨店維生。問題是,他們既然是外來移民,如何能夠在本地開店營業?不用說,取得了藍色身份證,他們就搖身一變成為大馬人了。

Friday 25 January 2013

百林曾在敦馬背後插一刀?


上回說到百林對皇委會成立的反應不是很熱烈,可能是覺得有愧於敦馬,因此不願追究。

為何說百林對敦馬有愧?便是團結黨在1990年的大選前夕忽然宣佈退出國陣,被敦馬形容為在“背後插了一刀”,敦馬因此啟動「M計劃」。

大家如果記得,當百林在1985年意外的從哈里士的人民黨贏取州政權的時候,許多人都跌了眼鏡,包括敦馬在內。

還記得當年在州皇宮發生的奪權鬧劇嗎?

最後,百林還是成功入宮宣誓成立了團結黨政府。

雖然如此,百林依然表明團結黨加入國陣的意願。

如上回說的,因為百林不是回教徒,敦馬這名種族主義者拒絕他的加入。

團結黨執政第一年,州內治安受到不少的干擾,包括因暴亂而實施的戒嚴。

這是誰製造出來的亂象?相信也不難猜中。

為證明受到人民的支持,百林唯有解散州議會,再次舉行大選。

沒想到第二次的選績更好,憑著更好的成績,百林再次申請加入國陣。

看在政治利益上,敦馬只好無奈地接受團結黨加入。

加入國陣後,團結黨仍然受到百般“欺壓”,所以才在1990年的大選前夕發生“背後插刀”事件。

那時候,團結黨參加以拉沙里成立的46精神黨為首的人民陣線,可惜打錯算盤,人民陣線輸得一敗塗地。

報紙將人民陣線輸掉大選歸咎於拉沙里來到沙巴時,因為頭戴一頂有十字架圖案的嘉達山帽而失去馬來票。

覺得這不是46精神黨敗選的原因,主要的原因,還是巫統當時仍然太強。

無論如何,百林根本無需愧疚,原本就是因為受到敦馬的欺壓,團結黨才會在最後一分鐘脫離國陣。

如今看回頭,若非「M計劃」,團結黨在1994年的大選應該取得更大的多數票,而非僅僅以兩席取勝,造成聯邦有機可乘,沙巴歷史亦從此改寫。

光華日報《刀鋒政影》作者林大刀抄我的稿!


今早打開報紙,看到一篇光華日報的文章:《馬哈迪對沙巴人民做了什麽(下篇)》。

內容讀來很熟悉,覺得看法與自己很相似,莫非“英雄所見略同”?

再讀下去,才發現,這原来是抄自我在上星期四寫的博文《非法移民皇委會聽證會:當時的內長是敦馬!》嘛!

當然作者不是整篇抄到完,我大略算來,大概有六段或80%抄自拙文,只是其中改掉一些字句或作一些用詞上的修飾。

如我文里的“聯邦”被改成“國陣”、“回教徒”改為“穆斯林”、“國陣”改為“巫統”,“矛盾”改成“諷刺”。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3/01/blog-post_17.html

不認識林大刀作者,他應該不是胡一刀吧?

不過,承蒙林大刀這位作者這麼看得起我,怎不叫我又「驚」又「喜」?

「驚」的是光華日報怎樣也算是一份大報,作者林大刀是該報的專欄作者,怎麼會這樣呢?

「喜」的是沒想到我的博文也會讓一份大報的作者看中而copy & paste。

無可否認,隨著網絡科技的便利,要copy & paste別人的文章,的確是件輕而易舉的事。

通常我要摘錄別人文章或觀點的時候,我都會提及文字的來源,并把相關文字用“括弧”起來,以表示這是他人寫的或說的。

覺得這起碼也是對原作者的一種尊重。

像過去也時有一些博友或網路雜誌要轉載拙文的時候,都會禮貌上在我的博文留言,一向都沒有拒絕,只是要求對方注明出處。

像林大刀這樣大量抄襲拙文,將拙文占為己有,把我對有關課題的看法變成是他的看法,而且沒有事先徵求同意,就在一份大報大喇喇地刊登出來,我就覺得這個做法不是很好。

以下是林大刀的文章,讓大家做個對照;有highlight的,便是炒自拙文的部份:

马哈迪对沙巴人民做了什么(下篇)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下午五时二十一分

文:林大刀

沙巴州的非法移民问题,其实早在60年代就一直困扰着马来西亚政府了。

 在60年代末期,国父东故为了解决沙巴严重的难民潮问题,决议局部批发身份证给菲南难民。之后在80年代的马哈迪当上首相一职后,这项身份证计划才开始出现滥发现象。踏入90年代,这项政策不但没有及时被检讨和纠正,反而变相成为马哈迪和巫统用来巩固其马来人政治势力的工具。

 《M计划》(即马哈迪计划)其中一个关键人物,是人民党时代(1976-1985)的首长哈里士,他在1985年州大选时输给百林统领的沙巴团结党。70年代前的沙巴,以卡达山和杜顺土著占最多数,接著是华裔,马来人最少,80年代过后,卡达山人口开始无故逐渐滑落。

 就在1985年,代表卡达山族群的副首长百林与首长哈里士闹不和,自行创立沙巴团结党,没想到在那年州大选,百林依靠强大的卡达山和杜顺土著选票,以 26席对22席的优势赢得了沙巴州政权。后来由于多数议席只有4席,政权不稳危在旦夕,百林不得不解散州议会,重新举行选举。第二次选绩比第一次来的更加好,获得34席对14席的压倒性胜利。

 百林本身不是穆斯林,这令马哈迪很不悦和不安,并在后来90年代大量引进非法移民,大量批发身份证和让非法移民获得公民权后注册成为选民,沙巴人口离奇大增,造就1994年大批幽灵选民的现象出现。因为有幽灵选民的出现,百林的团结党在1994年仅以25席对23席惊险胜出。

 当然,这个关键时刻惯用的金钱政治发挥了最大作用,百林面对众叛亲离,党内各族领袖纷纷离开,在国阵的祝福下各自成立门户,结果团结党兵败如山倒,不到一个月,痛失江山的百林终于将自己亲手打下的沙巴州政权供手让给巫统。

 最讽刺的是,团结党最後也申请重回国阵,但已无法再独当一面,只能成为州国阵众成员党中的一份子。

根据当局公布的沙巴人口调查报告,我们可以发现,由1970年至2005年,沙巴人口不寻常的激增,引人疑窦。沙巴与砂拉越的人口作比较如下:

 1970年,沙巴人口为64万8693人;砂拉越的人口为97万6269人。

 1980年沙巴人口增加至110万3003人(增幅70%);此时砂拉越的人口为123万5553人(增幅27%)。

 1991年,沙巴人口为180万8848人(增幅63%);此时砂拉越的人口为164万2771人(增幅33%)。

 2000年,沙巴人口为260万3400人(增幅44%);此时砂拉越的人口为201万2616人(增幅23%)。

 2005年,沙巴人口为301万人;砂拉越的人口为230万人。

 沙巴人口不寻常的激增已盖过砂拉越,砂拉越人口的增幅是《自然增加率》;而沙巴却是《反常的增加现象》。

以沙巴人口总数计,非法移民和外来者与本地人的比例是2对1。在这三十余年里,马来族人口增加非常突出,达1552%,而沙巴最大族群卡达山,杜顺与姆律族,其人口只增加162%,另一个主要族群巴夭族则增加344%。

 首当其冲受影响最大的还是卡达山人和杜顺土著们。不管你承不承认《M计划》的存在,事实是沙巴州的种族结构已因而颠倒过来,这些非法穆斯林移民和马来穆斯林土著人数已跨越卡达山人和杜顺土著人数,即已成事实,即使皇家调查委员会查出再多的真相,将更多的肮脏勾当曝露在阳光底下,恐怕局势也永远都无法被扭转过来了。”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3/01/24/91.html

Wednesday 23 January 2013

人不在其位 也無需辭職

相信投資者都有注意到,昨天的FGV股價一度跌至有史以來最低4.27元,臨閉市才勉強推回4.5元水平,仍然低過去年IPO發售價4.55元。

其實,自從去年底,FGV已經跌破價好多次了,尤其是當大戶“禁售期”解凍後,更面對重重賣壓。

那是誰進場苦撐著FGV的價位?

除了聯土局本身,便是你我都有份的EPF。

所以你我都間接通過EPF成為FGV的大股東了。

這是幸或不幸?但看EPF今年業績表現就可知道。

說到聯土局,兩個星期前,高庭裁決聯土局合作社(KPF)主席依沙會員籍無效,意即他不能繼續當KPF主席。

但是很奇怪,至今未聞依沙上訴,卻也未聞他已辭去KPF主席職,還有FGV主席職。

我的看法是,他是因為去年聯土局要將FGV上市而獲納吉委任他當聯土局公司/合作社主席,接著順理成章當上FGV主席的。

如今既然高庭判他入會無效,不可當KPF主席,那他自然也不可繼續當FGV主席啊!

但爲什麽至今他還是繼續當主席?他不是應當自動辭職下臺嗎?

此外,當初他因為當FGV主席而獲得配額的股票,是不是也一併應該歸還給公司呢?

這些,都沒有下文。

當然我也相信,依沙可能也趁FGV上市溢價,或禁售期滿後趕快賣掉了。

那些相信高官甜言蜜語的,才會還在那兒癡癡地等。

如今看回頭,更能證實為何政府千方百計要將FGV搞上市,當時我也多次在博里提過了(請參閱去年4、5月的博文)。

現在面對墾殖民,不懂納吉要如何向他們交待?

.....................

順帶一提一件風馬牛不相及的事。

那便是納閩國會議員尤索夫瑪哈,雖然已在去年被判破產,但他一直沒有辭去他的國會議員席位和其他納閩官職。

國會議長班迪卡也很配合,雖然報窮局已經通知,仍然遲遲不願公佈尤索夫需辭去所有官職。

如今尤索夫自行“宣佈”自己脫窮,而且還高調出席/主持各官方活動,至今卻仍未獲得報窮局的證實,不是很奇怪嗎?

破產者自行宣佈自己脫窮,咁都得?

若說依沙和尤索夫有相同之處,那便是:雖然人已不在其位,兩人都無需辭職!

一個馬來西亞,真是無奇不有!

Tuesday 22 January 2013

害怕大選 投資者驚慌逃?

週一開市,綜指即節節敗退,一天下來,竟然跌了40多點。

今天也一度跌了30多點,1600點關口幾乎不保。

爲什麽會這樣?

讀到報導說,原來首相在週末的時候說即將宣佈大選。

然後,報紙就捕風捉影,說是來自巫統內部的消息,納吉將在下個月22日解散國會,三月30日舉行大選。

而且,首相已把大選日期建議書提呈給總檢察署。

生性多疑的我不相信,解散國會舉行大選,首相需要預先通知總檢察署的嗎?

可能是我孤陋寡聞,以前好像沒有聽過有這樣的程序呢!

通常都是首相宣佈解散國會後,接著的工作就是由選委會訂下大選日期。

如果首相需要預先通知總檢察長,那不是全天下皆知?哪還需首相另擇日期來正式宣佈大選?

所以覺得,上述大選傳言並不足信。

如果消息真是來自巫統,那有可能是內部已經有人等得不耐煩了,所以先放消息以「混淆視聽」。

反正國家必須舉行大選,不出這100天內,只要如此不斷的預測下去,總有一天會估中吧!

而且首相總不可能在把大選建議書提呈給總檢察長後,自己又跑去國外吧!

無論如何,當大選傳開來後,股市竟然應聲大跌,兩天將近100點。

讓我想起15年前的「烈火莫熄」,當安華被捉那天,綜指也同樣跌了100點。

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

難道市場對國陣在下屆大選勝出的機會不具信心,所以趕快拋售離場?

這對首相來說,可不是個好預兆呢!

當然對民聯來說,那也不是個好現象。

綜指大跌,也可將之解讀為:市場對民聯的執政能力同樣不具信心。

走筆至此,讓我想起去年底,依德里斯為證明他的ETP取得成功時舉出了“10大證據”,其中一項是:“綜指取得歷來新高”!

當時就提出疑問:綜指取得新高又與ETP何關?那當綜指滑跌的時候,又關不關ETP的事呢?

果然,言猶在耳,兩天來綜指就不見了將近100點。

根據依德里斯的邏輯,這代不代表宣告ETP失敗呢?

Monday 21 January 2013

敦馬不認為犯法的叛國行為

上個星期的聽證會,證實了「M計劃」的存在。

M,當然就是指Mahathir的頭文字M。

現在大家應該更明白,為何敦馬一直反對成立皇委會調查沙巴非法移民。

因為,成立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就等於是要調查他當年的惡行。

去年八月,他已經不打自招了。

那時他就說:外來移民有資格成為我國公民。

他說這些來自鄰國的移民符合我國憲法對馬來人的定義,便是:會說馬來話、信奉回教、行馬來人習俗,所以他們是馬來人。

根據他這套邏輯,那所有印尼和菲律賓南部人是不是都可以持有雙重國籍,在我國邊境進出自如?

但可別忘記,很多來自南菲的移民只會說tagalog語,不會馬來話,為何也能成為公民?

更驚人的是,他們取得的不是假大馬卡,而是貨真價實由國民登記局發出的真大馬卡。

此外,這些外來移民在還未成為公民前,就先冒他人身份投票。

而且真的是如傳言說的,是以一車接一車的被載去投票站投票。

這些選區的選績,是不是應該被宣判無效?

問題是,敦馬還理直氣壯,不認為他這些行為是犯法的叛國行為。

針對他的蠻橫理論,請參閱我去年寫的《敦馬會害國陣失掉沙巴》。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2/08/blog-post_8.html

我真的認為,敦馬如此傲慢言論,會讓沙巴獨有的「九年鐘擺效應」再度應驗,害國陣再次輸掉沙巴。

敦馬不止蠻橫無理,他還恬不知恥地拿自己和東姑相提並論,說當年東姑也發了100萬張身份證給外國人。

(巧合的是,哈里士也說是東姑當時宣佈收留回教徒難民。那時已非東姑當首相,為何把東姑拉下水?)

敦馬指的“外國人”是誰?就是他認為沒有權利成為大馬公民的華人和印度人。

那是當年馬來亞取得獨立時的一項國家契約,認同各族人民在爭取國家獨立時的付出,而且也在憲法里清楚列明。

身為當了22年大馬首相的敦馬,不可能對此完全不知,難道敦馬想否認當年的建國契約?以為建國只是一個單一族群的功勞?

我只能將他的語無倫次結論為強詞奪理。

馬來亞當年是在各族的認同下光明正大的取得政權和獨立,而敦馬卻是以卑鄙的手段將沙巴政權搶奪過來。

他知不知道這樣的行為與一名叛國賊無異?

而他還當了我國22年的首相?該當何罪?

憲法學者阿茲巴里問得好,敦馬如此公開羞辱華印裔以“不道德和非法行為取得公民權”,當初參與推動獨立的巫統馬華和國大黨為何還保持緘默?

是啊!敦馬這種煽動言論,他們應該開聲大力反駁才是啊!

或者,因為他們是「M計劃」下的既得利益者,致使他們在此事件上只能保持沉默?

不止如此,對團結黨包括百林對這件事的出奇沉默,也讓人大惑不解。

今天才在報紙讀到百林的回應,但他也只無關痛癢的說:正面看待皇委會的調查。

如何正面法?就是完全no comment嗎?

敦馬的卑鄙手段,讓當年團結黨政權在一夜之間倒臺,身為黨主席和當年的首長,難道百林一點怨言都沒有,毫無感慨可言嗎?

也許百林覺得,如今團結黨已經在國陣的大家庭里,不是不可說,而是不便說吧!

還是當年團結黨曾在最後一分鐘脫離國陣,敦馬因而指他在國陣“背後插了一刀”,而讓他覺得有愧於他?

身為嘉達山杜順的Huaguan Siau(民族英雄),他可發現到,因為這「M計劃」,已使他的民族從州內的最大族群成為少數族群?

相信不久敦馬也會把矛頭指向百林,說既然“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把「M計劃」當做是一項針對百林的報復行動。

我也蠻佩服皇委會的行動,有辦法傳召到那麼多取得大馬卡的外來移民供證。

這些已被合法化的外來公民,如今身份被曝露,難道不怕他們的「公民」身份被撤回嗎?

報載已經有29人供證,皇委會還要傳召167人,可見當年涉及「M計劃」的人數比大家所想像的還要多還要廣,也可能比想像中更嚴重。

這在當年,其實已算是公開的秘密,有人寫書爆內幕,也向警方報案,為何當局遲遲沒有行動?原因不言而喻。

Thursday 17 January 2013

非法移民皇委會聽證會:當時的內長是敦馬!

內閣在去年2月8日同意成立一個皇委會,調查纏繞沙巴人民數十年的非法移民問題。

將近一年來,州民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政府花了半年擬定皇委會的調查範疇,又花將近半年才把委任狀發給皇委會成員們。

終於,皇委會在本週一(14日)正式召開聽證會,其中詳情大家都可以在報紙上讀到,這裡不再一一贅述。

倒是有兩項重點,讓我在這裡和大家分享。

1. 前首長哈里士否認有「M計劃」或「IC計劃」的存在。

哈里士是人民黨時代(1976-1985)的首長,在1985年州大選時敗給百林領導的團結黨。

所謂的M計劃或IC計劃,根據當年一位州國民登記局副總監旺阿末的指證,是在90年代時進行,不是在哈里士的時代,因此,哈里士否認有M計劃的存在,那並不出奇。

根據哈里士的供證,他那個時代,主要是處理持IMM13文件者申請我國永久居留權和公民權,但那也是聯邦的權力。

值得一提的是,哈里士指東姑當時宣佈回教徒難民可以留在國內,而非回教徒難民(指當時的越南難民)則可選擇前往他國。

東姑是我國第一任首相,在哈里士時代,則是由胡先翁和敦馬先後擔任首相,不明白何以他把處理難民問題的責任推給東姑。

而且越南難民潮也是在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才湧現,那時已經是敦馬時期,哈里士是不是記錯了?

2. 敦馬身邊人物涉及「M計劃」

當時的州登記局總監Ramli Kamarudin供證時說,當時的副內長梅格朱尼指示他發收據給非法移民在1994年的州選舉投票,確保國陣勝出。

他還證明說,當他們在亞庇凱悅酒店見面時,前州首長奧蘇蘇干也在場。

另一位在場者則是敦馬的政治秘書Abdul Aziz Shamsuddin。

梅格朱尼只是副內長,那當時的內長是誰?

你大概做夢也不會想到,就是當時的首相敦馬本身是也!

敦馬不止兼任首相和內長職,當安華被革職的時候,他更身兼三職,當起財長來。

難怪他感歎黨內沒有人才,所以才自己一人出任三個內閣要職乎?

所以納吉也向他看齊,現在也一人身兼三職:首相、財長和婦女部長。

若非受到敦馬指示,相信副內長梅格朱尼不敢做這種等同叛國行為的事,敦馬的政治秘書更不用說了。

那前首長奧蘇又如何參與此事?當時他還在野,不是首長。

記得他欠英國兩家賭場馬幣710萬元的事嗎?

據說這筆賭債不是他一個人欠下的,而是有其他人共用他的戶口欠下的。

其中一人,據說是敦馬的妻舅。

可見兩人的交情不淺。

因此,奧蘇當時若也在場討論M計劃,那也絲毫不令人驚奇。

............................................................

寫到此,大家可以看出,州內非法移民可以「光明正大」地取得大馬卡,很大部份都是國民登記局裡邊的人的傑作。

這些國民登記局里的官員根據上頭指示而做這些非法勾當,但這些官員過後卻也在內安法令下坐牢。

不明的是,如果他們是根據指示而犯法,爲什麽當時他們沒有指出來,卻願意乖乖的坐牢?

關於這點,皇委會沒有問出來嗎?

從目前的供證看來,在哈里士時代不是沒有移民變土著的事件發生,如哈里士從其供詞中暗示,他沒有參與其中,因為那是聯邦的「權力」。

聯邦的理由很簡單,也如哈里士說的,目的只是爲了增加州內馬來人/回教徒人數。

眾所周知,70年代前的沙巴,以嘉達山/杜順土著占最多數,接著是華裔,馬來人最少。

1985年,百林和哈里士不和,自己出來成立團結黨,沒想到在那年大選以26:22贏了州政權。

由於多數席僅得4席,百林不得不解散州議會,重新選舉,第二次取得更好成績34:14,得票率53%,比第一次的35%好。

百林不是回教徒,這當然令敦馬不悅,千方百計要把沙巴政權從團結黨贏回來,遂有了90年代沙巴人口離奇大增和1994年大選幽靈選民的現象出現。

因為有幽靈選民的出現,團結黨在1994年僅以25:23勝出。

這時,金錢政治發揮了最大作用,百林面對眾叛親離,黨內各族領袖紛紛離開,在聯邦的祝福下各立門戶,結果團結黨兵敗如山倒,不到一個月,百林終將州政權供奉給國陣。

矛盾的是,團結黨最後也申請進回國陣,無法再擔當一面,只能成為州國陣眾成員黨中的一份子。

皇委會此次成立調查州內非法移民問題,理應百林/團結黨給予最大的支持,畢竟當年就是非法移民/幽靈選民導致百林/團結黨痛失江山。

奇怪的是,百林對此意興闌珊,可說毫無反應。這點就叫人無法理解。

其實,受影響最大的,還是嘉達山/杜順土著們。

因為這「M計劃」,不管你承不承認它的存在,事實是,本州的種族結構已因而顛倒過來,那便是:回教徒土著人數已跨越嘉達山/杜順土著人數。

這是即成的事實,恐怕永遠都已扭轉不過來。

Wednesday 16 January 2013

外來移民變土著,本地人才往外流

記得去年,敦馬在一個研討會上有感而發,相信那也是他的真心話。

他說:巫統因數十年來不讓有才能者入黨,造成今天黨內人才凋零。

他也說,許多黨員都是爲了得到利益而加入巫統。

在當了22年首相和黨主席後,回首望,相信這也是他的衷心遺憾吧。

之前我不也說過:人才似乎都跑到反對黨去了嗎?

他指的數十年,當然也包括他在位的22年期間,那時候,爲什麽他也沒有任人唯賢,栽培或讓有才幹者進來呢?

敦馬現在才來後知後覺,似乎已經太遲了。

不止政黨內沒有人才,整個國家也沒有人才。

因為,人才都往他國外流去了。

否則,納吉何必特別成立一個人才機構(Talent Corporation),說要把那些海外的人才招攬回國?

至於成績如何?兩年了,好像沒有讀到這方面的數據。

大概聊不可數吧,否則早就像依德里斯的ETP那樣,每隔半年就公佈一次數據了。

政府一邊讓人才流失,一邊卻讓大批外勞湧進來,還讓這些外來移民變土著。

在週一開審的非法移民皇委會聽證會上,證實大家已知的數據,沙巴300萬人口,有三分一是外來移民。

供證者說:這三分一人口中,有多少取得大馬卡變身回教土著變選民,已不可查。

這些外來移民只能當勞工,不是什麽專才,國家的人才素質又如何能夠提升?

所以說,要國家成為一個高收入國,不是強制硬性提高最低薪金制就行得通,那是倒行逆施,只會弄巧反拙。

國家首要做的,是加強國家教育、培養人才、提高生產力才是啊!

難道20年後,我們還是要靠外勞來發展國家,而任由本國人才盡往外流嗎?

說到國家教育,看了這幾天爆紅的北大“洗腦大會”影片,你不能不對國家教育前景感到悲哀。

大學是國家培養人才的最佳場地,但,這些“官方NGO”卻走進大學校園為這些大學生洗腦,這些大學生能夠學到什麽出來?

敦馬不必感慨巫統人才凋零,國家的教育制度,導致國家也同樣人才凋零。

整個教育體制需要徹底翻新,否則,我真的無法看到國家還能有什麽明天。

Tuesday 15 January 2013

重提最低薪金制


有關最低薪金制課題,去年就和大家分享過了。

當時提出一些看法如下:

1.既然政府要落實東西馬物價統一,何以薪金例外?

2.東馬物價比半島高,理應薪金也該比半島高,但最低薪金制卻比半島低100元。

3.政府要成為高收入國而實行最低薪金制,如此倒行逆施,只會造成物價高漲,人民生活水平沒有增長。

4.各州生活水準不同,城鄉差距也很大,不應以統一薪金制貫之。

5.一個公平自由的供求市場,應該讓市場來做決定。

6.在落實薪金制度前,應先提升員工效率和素質。

當然筆者明白人微言輕,上述建議沒有引起共鳴,不會在意。

一年過去了,這期間,似乎也沒有看到州內有人提出類似看法,大家似乎都接受落實薪金制。

當時聯邦人力部長還說:最低薪金數額已獲勞資雙方的同意。

最低薪金制終於在今年一月一日正式生效,這時才看到各有關方面怨聲四起,包括勞資雙方,還有廣大的民間消費群。

是的,最終受影響最大的,永遠是沉默的民眾。爲什麽?

落實最低薪金制,商家只要把成本轉嫁給消費者;無法將成本轉嫁的商家,就只好進行裁員。

原本最低薪金制是爲了要提高低收入群的收入,結果弄巧反拙,反而造成物價高漲和增長失業率。

實施最低薪金制,未見其利先見其弊,變了幫倒忙。

際此大選年,最低薪金制無可避免成了一項政治課題。

雇主員工要求南轅北轍,讓當政者兩面不討好。

如今又說要檢討甫落實15天的薪金制度,再次反映執政者優柔寡斷、朝三暮四的行事態度。

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復作風,還能叫人民相信嗎?

Monday 14 January 2013

國油把沙巴人當乞丐?


今早讀到一則新聞標題,把我嚇了一跳,以為這位仁兄已經跳槽。

那便是外長阿尼法炮轟國油把沙巴人當乞丐云云。

細讀內容,原來外長不滿國油將金馬利石油天然氣終站的大單工程交給外人承包,本地人僅拿到價值5至7千元的工程。

國油有5至7千元的工程咩?

不知是外長誇張,還是報館在「千」字後面打少了個「萬」字?

無論如何,一向少見報的外長,一見報就向國油開炮,言行像足了反對黨,的確少見。

原來,來自本州也是首長胞弟的阿尼法是金馬利區的國會議員,對“國油沒有兌現諾言讓當地人受惠”大感不滿。

但,國油在那裡大興土木也有一年多兩年了吧!爲什麽現在才來開口?

大概是大選到了,身為一名國會議員,總要顯示為自己的選民做些事吧!

但他沒有向國油建議如何能讓當地人民受惠,說到最後,他才說他在國外曾為國油解決了許多課題,但國油並沒有因此感恩,國油只是感謝首相....。

言下之意,大概只是因國油沒有感恩他吧。

這樣就顯得他不會說話了。

如果會說話,他應該說,國油應該提升當地的一些基本設施,造福當地居民云云。

而不是把自己排在第一位,說來說去,還是為自己啊!

說到國油,也讀到副財長阿旺阿迪反對提高石油稅的新聞。

他的理由是國油盈利有一半來自海外業務,若把石油稅調高至20%,那將影響國油的海外發展。

之前已經替州國陣算出了,20%的石油稅是行得通的。

而且,聯邦已經從國油徵收38%石油收入稅(Petroleum Income Tax)還有利息和分紅,爲什麽也要和產油州分取5%石油稅呢?

每100元石油收益,實際上聯邦已取得至少17.1%,根本不需要再與產油州爭取5%石油稅。

阿旺阿迪的談話也自相矛盾,如果國油盈利一半來自海外業務,而石油稅只是繳付給國內的產油州,那對國油整體盈利來說影響是不大的。

以每100元收益計算,除掉給聯邦的5%,頂多也只提高5%成本而已(10/200=5),可說微不足道。

Friday 11 January 2013

一個失敗的「我的第一房屋計劃」


難道你還看不到嗎?問題不在月入頂限,而在屋價太高!

將近兩年了,當年推動的「我的第一房屋計劃」,是時候來檢視一下成績如何。

根據副財長阿旺阿迪在國會披露,截至去年10月止,政府共批准了436份申請,發放總值6650萬元貸款,其中337份獲得Cagamas(大馬再抵押機構)擔保發放5010萬元貸款。

副財長沒有披露總共有多少人申請,兩年來卻只有436人獲得批准,這其中只有337人獲取貸款,其餘則因不獲擔保而無法取得貸款。

政府下一步將做的,是不是把“Cagamas擔保”這項條件也免掉,直接由政府提供擔保予銀行?

這也不出奇,從推出至今,借貸條件已經一再放鬆,從原本只能購買價格10萬至22萬房屋提高至40萬元。

原因是,在城市,10萬至22萬元房屋已不多見,你去哪裡找?

然後從今年開始,申請者月入頂限從3000元調高至5000元,夫婦頂限則是一萬元。

這樣的頂限,其實已經等同虛設,也適得其反。

為何?這些屬於“高收入”群的年輕人,若也去和那些3000元收入以下的青年去爭購“40萬元”以下的房屋,那他們取得貸款的機會是不是比那些3000元以下收入者高?

那當初推行此計劃的原意,讓年輕人“居者有其屋”的目標,要等到何時才能達到?

可見首相還是政府到現在都還不能看到問題的源頭在哪裡,只能看到頭痛就醫頭腳痛就醫腳,朝令夕改的作風,好像至今都未能把一件事情做好。

因為當今屋價22萬以下不多,就把頂限提高至40萬。

但,3000元以下的收入,買得起40萬元房屋,借得起100%貸款嗎?

於是,今年就把收入頂限提高至5000元。

有5000元收入者,根本也就不需要參與此計劃。

所以問題並不在收入頂限,而是在國內的屋價太高!

政府首要做的,應該是遏制屋價不合理的飆漲才是啊!

據我所知,剛畢業出來的大學生,平均收入僅有每月2000元。

那還是大學畢業生,那些高初中就出來的年輕人,要做多少年工才能做的2000元?

難怪參與計劃的25家銀行,兩年來只發放了337份貸款,平均每家只發放14份、每年7份貸款。

這樣的數據也太難見人了吧!

所以我說,這是一個失敗的計劃,政府乾脆把它取消算了。

Thursday 10 January 2013

是時候為Najibnomics定義


2009年,納吉從阿都拉接任首相職不久,高教部即透露美國哈佛大學將研究「納吉經濟學」(Najibnomics)。

當時就很納悶,難道納吉上任才幾個月就在我國經濟領域造出了什麽輝煌成績?連哈佛都另眼相看,馬上為他造字?

相比之下,敦馬當了22年大馬首相,後來也兼任財長;還有阿都拉至少也當了六年首相兼財長,哈佛有沒有研究他們的成果及為他們造字呢?

後來知道有APCO這家國際公關公司,大馬聘請這家公司當國家的國際公關,我相信,那大概是APCO的傑作吧!

無論如何,如果那是真的,轉眼間四年過去了,有研究必定會有結果,哈佛「納吉經濟學」的研究結果如何呢?似乎沒有了下文。

不管哈佛究竟有沒有研究「納吉經濟學」,如果真的要為Najibnomics定義,我唯一能夠想到的就是依德里斯喜歡久不久就update一次,全國樂此不疲的「經濟轉型計劃」(ETP)。

當然還有一個「政府轉型計劃」(GTP),但那不在今天要談的topic內。

老實說,不管ETP或GTP,在我看來都是紙上談兵,不明白爲什麽依德里斯願意那樣子陪納吉玩。

那些所謂的驕人數據,你無法在現實世界里感覺到它們的存在。

ETP里的數據,仿佛與世隔絕,與人民無關。

如果人民無法感受到數據上的成果,你能夠說它是成功的嗎?

令人困惑的是,依德里斯聲聲說要取消各種補貼,否則國家必在2019年前破產云云。

言猶在耳,國家領袖作風近來忽然大變,不再談論取消補貼一事,反而推介「派錢政策」,各種巧立名目的派錢方法,難道這才是「納吉經濟學」的真髓?

問題是,國家真的有那麼多錢來派嗎?

如果補貼人民將造成國家破產,那派錢給人民就不會令國家破產嗎?

這不是一件很令人感覺自相矛盾的做法嗎?

政府派錢派得不亦樂乎,進入百日倒數的大選年,副首相慕以丁建議考慮將一馬援金(BR1M)從500元增至1000元。

喜歡錦上添花阿諛奉迎的分析家還說無損國庫。

難道這也算經濟學的一環嗎?

新年伊始,看到首相宣佈政府為新的一年定下的七大未來方向和優先執行的領域:

1. 落實財政預算案、
2. 加強國民團結、
3. 良好管理國家經濟、
4. 強化國家轉型議程、
5. 藍海策略、
6. 部長與部門國家關鍵績效指標、
7. 提升交付服務系統。

老實說,特別訂下這七大項目,根本是沒有意義的。

這些本來就是政府要做該做的事。

不用講,等做出來了再說吧!

就像很多人喜歡在新年里定下他們的New Year Resolution,但,可以做到并堅持到年底的,到底有多少人?

我相信一個都沒有!

首相訂下這新年的七大目標,相信也會像很多人的New Year Resolution那樣有始無終。

到了年底或明年,誰會記得自己立下了什麽resolution呢?

就像Najibnomics那樣,好像也沒有多少人提了。

我倒很想一窺哈佛的研究報告,是褒是貶?

還是,那根本是一個不存在的名詞?

Wednesday 9 January 2013

阿末扎希沒有指示莫實得買LTAT那塊地


經過幾周來的緘默,防長阿末扎希昨天終於開口,否認其部門或內閣參與LTAT購地的決定。

他說,莫實得買公司買地完全是一項商業決定,不是受到LTAT、國防部或首相的指使。

他也駁斥拉菲茲有關收購沒有商業價值的指責。

他說,該地段的真正價值其實是莫實得獻購價的一倍。

根據私人估價,他說,該地段值得3.5億元。

那麼湊巧,迪巴也說他可以轉手賣3.5億呢!

難道迪巴看到該地段的估價書?所以才誇下海口買地牟利?

為證明該地段「物有所值」,阿末扎希指出,自從宣佈購地後,莫實得股價已經從原本的4.98元漲至5.96元了。

他說,這顯示投資者對公司的買地交易具有信心。

不懂是誰告訴防長莫實得最近飆漲98分或20%?

其實,我去看了莫實得過去兩周來的表現,股價其實不起反跌。

去年12月,至少還作價最高5.2元;今年一月至今,作價最高卻也只有5元,目前僅有4.96元,而且交易凋零,并沒有看到投資者追進,股價也沒有漲到5.96元啊!

給錯防長資料的官員,真該打他100大板!

防長也只辯說該地段的價值,卻未談到為何莫實得也要收購迪巴公司的80%股份,一家負債負資產的虧損公司,難道還有3000萬元投資價值嗎?

防長也說要告拉菲茲誹謗,因為在這項收購行動中,并沒有動用到公家錢,完全是由莫實得自己融資。

至於拉菲茲聲稱該地段原本就在LTAT名下,爲什麽防長避過不談呢?

其實,莫實得向女上議員公司“購”地,是否存在著利益上的衝突?

女上議員公司為國防部建一所研究中心,原本2008年9月25日開工,2011年1月24日交盤,工程卻延誤至在2011年8月才開工,預算2015年才完工。

計劃興建的是12棟建築物,目前僅完成兩棟。

原本1億的成本,相信也將隨著工程的拖延而暴漲。

拉菲茲說,既然工程嚴重延誤,為何國防部不沒收羅比雅公司的7250萬元保證金(Performance Bond)?

反之,還通過莫實得向她“購”回LTAT的土地?

關於這些,防長有必要再做進一步解釋。

Tuesday 8 January 2013

迪巴在太歲頭上動土


週末的時候,網路突然傳出首相納吉因受不了迪巴出書的刺激而輕微中風。

當時就對這項傳聞的真實性有些懷疑。

因為,如果傳聞屬實的話,《當今大馬》或《大馬局內人》一定會在第一時間報導,為何兩家網報都沒有提到?

而且,如果首相身體有恙,首相夫人還有閒情出來主持什麽一馬麵包計劃嗎?

果然,下午就讀到《馬新社》報導首相出席首相署常月集會的新聞。

從照片看來,納吉笑容滿面,不像有輕微中風的跡象。

今早他更親口闢謠,說他健康得很,還叫大家不要聽信部落格。

據說,首先報導納吉輕微中風的是《砂拉越報告》。

它很巧妙的在標題後加個問號:《納吉中風?》(Najib Stroke?)

http://www.sarawakreport.org/2013/01/najib-stroke/

既沒有肯定,也沒有否定,給讀者想像的空間。

內容大意是說隨著迪巴在週末出版了《黑玫瑰》電子書,裡邊不止大爆巴拉受賄詳情,也大爆蒙女案詳情。

不過,有讀過巴拉宣誓書內容和Raja Petra當年寫的內容的話,會發現迪巴寫的與兩位仁兄寫的不謀而合。

至於真實性有多高?就讓讀者們自己去判斷。

迪巴毫不畏懼,還說第二本書將描述得更詳細,而且書名已經取為《Balck Magic Woman》(巫術女郎)。

首相輕微中風謠言還有第二個版本,說由於迪巴爆料,怕會影響國陣勝算,因此有內部強人指示納吉“下臺”,讓慕以丁坐正。

爲讓納吉風光下臺,遂對外宣佈納吉中風。

這個可能性有多大?

就算有,從第二天納吉出現在媒體前面,也證明了這個“計劃”並不成功,因為納吉不買這個帳。

雖然首相否認他中風的傳聞,卻完全未對迪巴的書發言,難道媒體也沒有發問嗎?

那就不是一個正常現象了。

得不到首相夫婦的回應,迪巴依舊在那兒唱獨角戲。

今天,他語無倫次說網上的《黑玫瑰》不是由他撰寫,而是有人冒他名。

難道迪巴腦袋不清醒?明明在之前的幾次記者會上,首先說要先出本26頁厚的小冊子,過後又說以電子書方式出版,現在又說電子書不是他寫的。

不是他,那會是誰寫的?

他還說接下來,他要每兩天爆一次內幕,一連召開9場記者會。

可能他怕記者不肯出席所有9場記者會吧,所以不得不否認電子書是他寫的。

但他語不驚人死不休,說要買回他公司Astacanggih的80%股份。

不止如此,他也要從莫實得將羅比雅公司的土地買過來,說那塊土地至少值得4億元,但他只要賣3.5億,一轉手,就可以賺多一筆。

言下之意,他要以莫實得向羅比雅出價的1.3億買過來,再賣它3.5億,他就可以淨賺2.2億元。

但有可能嗎?如果他可以出價,那別人也可以出更高的價錢啊!

更何況,拉菲茲揭露說,那塊地原本就是LTAT的,莫實得豈肯又“賣”出去?

買回自己的公司股份也不實際,何況他也沒有說出一個價碼,誰相信?

聽起來,迪巴只是在賭氣,但首相夫婦和女上議員根本都當他沒到,他可以賭多久?

除非有第三勢力在背後相助,否則迪巴只是白費心機。

不過,我相信背後也的確有人在撐腰,不然迪巴豈敢在太歲頭上動土?

Monday 7 January 2013

照州國陣的算法,20%石油稅是行得通的


之前不斷為首長的4000萬政治獻金背書的沙巴國陣秘書阿都拉曼達蘭,上周改為國油只能支付沙巴5%石油稅辯護。

其他國陣成員黨也附和說:若如民聯般承諾撥給沙巴20%石油稅,聯邦將無能力發展,國油也將因此破產。

阿都拉曼說,其實國油所賺不多,因為需要與其他石油公司合作開採,國油凈利僅得16.74%,而合作公司則得11.16%。

根據他的說法,國油的利潤是這樣算來的:

來自沙巴境內的每100元石油受益,成本約占45元,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各獲5元。

(5元即5%石油稅,但我不知原來聯邦也同獲5%石油稅,我以為聯邦只從國油盈利獲得分紅和利息。)

100減55(成本45+油稅10)剩45元,國油和合作公司6:4分賬,國油得27元,合作公司得18元。

繳付38%石油收入稅(Petroleum Income Tax)各10.26元和6.84元後,國油和合作公司各得各16.74元和11.16元。

從每100元石油收益,聯邦獲得17.1元(10.26+6.84)石油收入稅。

但,別忘了聯邦也和州一樣獲得的5元石油稅啊!

也就是說,聯邦總共獲得22.1元或22.1%,比州的區區5%石油稅多出4.42倍呢!

這還不包括聯邦每年從國油獲得的利息和分紅呢!

那,民聯答應州民的20%石油稅可不可行呢?

讓我來算一算。

每100元石油受益,扣掉成本45元,再扣掉答應給州政府的20%或20元剩35元。

國油和合作公司6:4分賬,國油得21元,合作公司得14元。

繳付38%石油收入稅(Petroleum Income Tax)各7.98元和5.32元後,國油和合作公司各得各13.02元和8.68元。

從每100元石油收益,聯邦獲得13.3元(7.98+5.32)石油收入稅。

除了這13.3元石油收入稅,聯邦還有國油的利息和分紅,起碼也有15元或15%以上。

相對之下,提高州石油稅至20%并不會很過分啊!

可見建議中的20%石油稅是行得通的。

聯邦仍能從石油收入稅利息和分紅取得至少13.3%,國油也不會破產。

Friday 4 January 2013

與其出書,迪巴不如學巴拉立法定宣誓書


在2005年獲得撥地的女上議員公司,原本要為國防部建一所國家國防研究中心(PUSPAHANAS),成本一億元,預計在2011年完成。

到今天,不要說什麽研究中心,連一棟一樑都沒有建起來。

奇異的是,根據《大馬局內人》報導,PUSPAHANAS的動土儀式在2008年11月21日進行,三年了,至今卻沒有人知道這所國家國防研究中心的所在地。

報導也透露,政府當初撥地給Awan Megah時,注明有關地段不可轉賣,何以現在莫實得可以向Awan Megah購買?

當然政府可以辯說,莫實得是家官聯公司,是政府間接買回自己的土地,那樣就可以例外。

但地段沒有割名,還是政府名下啊!既然Awan Megah沒有把國防中心建起來,政府把地段收回來就對了,為何還要耗資收購呢?

政府通過武裝部隊基金會(LTAT)的子公司莫實得的子公司Bukti Wira購地購公司,為什麽要這麼複雜?直接由莫實得收購不就可以了嗎?

不知道這些公司關係的人民,會以為這純粹是一宗商業收購,殊不知背後卻有那麼多錯綜複雜的關係。

昨天,迪巴再次食言,未將《黑玫瑰》放上網路供大家免費下載。

我的懷疑是沒有錯的,他只是在拖延時間,希望能夠分得“更大塊的蛋糕”。

否則,他若真的在良心上過意不去,或爲了正義而願意自我犧牲,那他應該學巴拉那樣,立下一分法定宣誓書,以示他所說的都是事實不是杜撰。

否則像他現在這樣反反覆覆的,可信度有多大?連我都不得不懷疑他。

之前我說從莫實得向他們買地買公司的交易,女上議員獲得1.3億元而迪巴只獲得3000萬元。

迪巴說他雖然只取回成本,實際上變得更窮。

實際上,女上議員獲得不止於1.3億元而已。

記得她以3000萬元代價把地賣給迪巴嗎?也就是說,之前她已經從迪巴取得3000萬元了,加上這次的賣地錢1.3億,她前後總共獲得了1.6億!

根據sakmongkol的博,3000萬是這樣子花的:

女上議員     1300萬
政治獻金       800萬(又是政治獻金?)
法律費用       700萬
其他               200萬
總額             3000萬
                     =====
http://sakmongkol.blogspot.com/search?updated-max=2013-01-02T08:40:00%2B08:00&max-results=7

所以說,莫實得耗資1.6億元買地買公司,其中3000萬元,其實是替女上議員還給迪巴的。

難怪迪巴說他根本沒賺,因為那3000萬元原本就是他的錢。

倒是這位女上議員,沒花一分錢,就有1.6億元進袋。

另一方面,為駁斥坊間傳言,莫實得今天向交易所申報時說:迪巴與其他股東是在去年六月就已提出獻議,把Astacanggih的80%股份脫售給莫實得。

去年六月就提出獻議,相信迪巴等了半年,對方卻一直沒有下文,忍無可忍之下最近才發飈。

因為另一方面,銀行也等無可等,把迪巴告上法庭,要求迪巴償還債款。

莫實得也沒有解釋為何會接受迪巴這項獻議,一家負債累累的負資產公司,它的價值在哪裡?

而且,爲什麽迪巴只向莫實得獻議?爲什麽不尋求其他商家收購?

很簡單,因為公司不值3000萬。

不止迪巴的公司如此,拉菲茲今天揭露,向大馬公司委員會(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查詢發現,女上議員的公司也是一家自1993年冬眠至今的公司,沒有建築經驗,資產僅有6180元。

之前我說,這是「養牛案」的翻版。

莎麗扎一直力撐她在「養牛案」的清白,但羅比雅卻完全不對有關她的指控給予回應。

如果不是真的,那就應該告迪巴誹謗。

首相與夫人至今也不吭一聲,不會給人民很大的遐想空間嗎?

走筆至此,讀到前總警長慕沙哈山重申:首相與蒙古案無關。

只是無關首相嗎?那其他人呢?

前總警長的話中玄機,你能參悟多少?

正義只是遲到,但它從不缺席


我第一次知道《孤星泪》,就是因为〈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这首歌。八九那年,一个朋友带来唱片,要我们听听看天安门广场上学生们正在合唱的歌。没想到它竟是一首英文歌;但那里头的每一句话我们都不陌生,简直就是为我们而写,为那个时代而写。

自从那年开始,我看过两次《孤星泪》的现场演出,每一次都会在它结尾的时候流泪。并非为了一众剧中人物的命运之哀苦,而是为了这首歌的第二次响起。这一回,它的歌词变了,不再只是愤怒人民的呼召,还多了一层对未来正义的肯定,漂渺虚幻,但又坚信不移。更重要的,是这一回演唱它的演员多半已成亡魂,彷佛再生,又似在来世,纯靠一股信念维系公义之不朽。对于观众来讲,这是最经典的悲剧,灵魂之洗涤与升华。对于我们这些现实上的败者而言,这是一个美好到几乎不真实的许诺:

“正义只是迟到,但它从不缺席”。

这种亡灵与生者在一部戏剧结尾处共同现身,于音乐的万千气象之间达至完美彼岸的场面,也曾见于另一部政治意义十分强烈的电影,那便是近期在大陆备受关注的《V煞》(V for Vendetta)。还记不记得那列载满了炸药以及“V煞”遗体的列车驶向英国国会大楼的场面?在《1812序曲》的伴奏之下,象征统治者的巨大建筑炸出了满城烟火,底下一个个蒙面的人民百姓终于可以摘下面具,坦露真我。仔细看,那里头有一个因为涂鸦反政府标号而被杀的女孩,有一对因为性取向犯禁而死在狱中的情人,还有许多其他被暴政迫害的冤魂。在这一刻,他们全都神奇地“活”过来了。因为此世的解放,便连受难的过去也能得到救赎。

一者企盼未来还我青天,一者功成当下以洗昔日之恨,它们都相信正义必将出入生死,贯穿时间的向度。是的,它从不缺席。

【蘋果日報】梁文道
《孤星淚》 Les Miserables 又名《悲慘世界》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ENJOLRAS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Singing a song of angry men?
It is the music of a people
Who will not be slaves again!
When the beating of your heart
Echoes the beating of the drums
There is a life about to start
When tomorrow comes!

COMBEFERRE
Will you join in our crusade?
Who will be strong and stand with me?
Beyond the barricade
Is there a world you long to see?
Courfeyrac:
Then join in the fight
That will give you the right to be free!

ALL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Singing a song of angry men?
It is the music of a people
Who will not be slaves again!
When the beating of your heart
Echoes the beating of the drums
There is a life about to start
When tomorrow comes!

FEUILLY
Will you give all you can give
So that our banner may advance
Some will fall and some will live
Will you stand up and take your chance?
The blood of the martyrs
Will water the meadows of France!

ALL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Singing a song of angry men?
It is the music of a people
Who will not be slaves again!
When the beating of your heart
Echoes the beating of the drums
There is a life about to start
When tomorrow comes!

Thursday 3 January 2013

迪巴's《黑玫瑰》和1.3億元土地還有1,300萬鑽石珠寶


迪巴未在昨天推介他的新書。

在記者會上,他改口說將以電子書的方式免費出版,并將在今天的記者會上告訴大家如何下載他的《黑玫瑰》。

總覺得迪巴是在拖延時間,不是故意在吊大家的癮,就是暗地里和他書裡的黑玫瑰討價還價,最後電子書出不成也說不定。

之前不就是那樣嗎?原本去年年終就說要出書大爆內幕了,結果時間到了依然無聲無息,然後當莫實得以3000萬現金收購他的公司,他立刻將案件撤銷。

但莫實得也同時收購一度是他的商業夥伴羅比雅公司的土地,價錢是1.3億元,比他的3000萬還多出4.3X,心理上他又不平衡,說3000萬令他更窮,而羅比雅拿到的是“更大塊的蛋糕”。

爲什麽迪巴會那樣說?

我相信是因為莫實得所收購的200英畝土地,就是羅比雅當初答應以3000萬元賣給迪巴原本屬於LTAT的地段。

迪巴向科威特金融(KFH)貸款3000萬給了羅比雅,問題是土地沒有割名。

如今迪巴只是取回他的3000萬,但羅比雅一分錢都沒有出,卻白白可以拿1.3億元,這怎不叫他咬牙切齒?

所以拉菲茲說這是一宗「掩口」案不是「bailout」是沒錯的。

土地沒有割名,仍在LTAT名下,但現在LTAT卻通過其子公司莫實得的子公司Bakti Wira“買回”原本就是自己的土地,是不是大有可疑?

根據報導,Awan Megah在2005年原本要為國防部建一所國家國防研究中心(PUSPAHANAS),成本1億元。

8年過去了,不要說什麽研究中心,其他建築物都都沒有看見。

成本1億元的PUSPAHANAS沒有建起來,政府現在還要以1.3億元把土地“贖”回去。

世上還有比這更荒謬的事情嗎?

有關這點,至今都未聽聞交易所或證監會進行調查。

可能兩者不會也不敢調查,就像國行不會也不敢調查高官涉及黑錢外流事件。

迪巴每天說一點,與其相信他說是因為良心上過意不去,我更相信他在明來暗往,希望取得更大的賠償。

關於拉菲茲所揭露的文件,他只說那些文件不是由他提供,卻未否認文件的真實性。

拉菲茲也說文件是通過第三者向迪巴取得的。

那些是什麽文件呢?便是“證明迪巴曾經繳付1300萬購買大批鑽石首飾給一名高官夫人,作為一項土地交易的回扣”。

迪巴說3000萬元令他更窮,可能就是要對方把花在這1300萬元珠寶鑽石的錢也歸還給他吧!

Wednesday 2 January 2013

LTAT買回自己的土地?那是掩口費不是bailout


地毯商人迪巴將他的爆料新書推介日期一再押後。

他的新書叫《黑玫瑰》,最新推介日期,據說是今天傍晚六點半,卻拭目以待。

剛剛讀到報導,拉菲茲出示相關單據和付款文件,“證明迪巴曾經繳付1300萬購買鑽石首飾給一名高官夫人,作為一項土地交易的回扣”。

與其同時,莫實得收購Astacanggih公司和Awan Megah的土地繼續有發展。

拉菲茲在除夕那天爆料:武裝部隊基金會(LTAT)通過莫實得子公司Bakti Wira向Awan Megah以1.3億收購的200英畝土地,原本就是LTAT的土地!

博客sakmongkol也因這收購事件而譴責高官兩夫婦。

雪州大臣說已指示雪州土地局調查此事,若涉及非法交易的話,將阻止有關交易。

如果大家忘了此事的話,那就請參考我28日的博文。

簡短重述一遍,官聯股莫實得宣佈收購一家Astacanggih的80%股份(3000萬)和Awan Megah一片面積200英畝土地,總值1.6億。

如果這是一項普通買賣,那也罷了。

問題是,Astacanggih是迪巴的一家虧損公司,而Awan Megah則是巫統雪州聯委會婦女組主席兼上議員羅比雅的公司。

這之前,迪巴控訴政府和這位羅比雅。

而在莫實得宣佈收購迪巴公司和羅比雅土地的同一天,迪巴律師也向法庭申請銷案幷獲批准。

這是一宗具有商業價值的收購案,還是另有內情?

莫實得的理由是:該地段可帶來經濟效應。

但我找不到莫實得收購迪巴公司所給予的理由,因為在莫實得呈給交易所的文告里根本沒提。

Astacanggih是家冬眠公司,根據拉菲茲透露,根本沒有任何資產,反之還欠Kuwait Finance House(KFH)高達9800萬債務。

(為何KFH願意借錢給一家冬眠公司?)

這樣一家債臺高築的公司,根本不值一文錢,買了還要倒貼,LTAT為何願意以3000萬元收購?

更驚爆的是,該塊以1.3億價格收購的土地,原本就是屬於LTAT的,也就是說,LTAT花1.3億元通過莫實得買回自己的土地!

問題是,土地擁有權還是屬於LTAT,根本就沒有割讓過給別人,既然如此,那豈不等於LTAT做了傻瓜,自願花1.3億買回原本就是自己的土地?

天下會有人做這等的傻事嗎?

有,那就是LTAT!

拉菲茲說,這連“bail out”都說不上,而是公開賄賂的「掩口费」!

It's“worse than a bailout” as it was an attempt to pay off all parties and silence them.

根據Sakmongkol的描述,Awan Megah當年獲頒興建國家國防研究中心(PUSPAHANAS)合約,代價是2700萬加223英畝土地。

但Awan Megah無法取得7250萬元的土地擔保,因此找到了迪巴,女上議員答應將其中200英畝土地賣給迪巴,代價就是3000萬元!

但是,Awan Megah一直沒有把國防研究中心建起來,而有關土地也沒有轉名,一直都還在LTAT名下。

現在莫實得卻對交易所宣稱向Awan Megah收購其中200英畝土地(應該是答應給迪巴的同一塊土地),既然沒有割名,那不就等於買回自己的土地嗎?

那也夠搵笨了吧!

而且原本是223英畝,意即LTAT買回的土地還少了23英畝呢!

關於這點,各相關方面都沒有回應。

搞不好,這可是「養牛案」後另一涉及高層政要的大醜聞呢!

各相關方面沒有回應,但莫實得是官聯股,起碼交易所/證監會總要問個清楚吧!

http://sakmongkol.blogspot.com/2012/12/where-is-our-puspahan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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