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6 April 2013

在沙巴登記,到霹靂當選民


針對警員提早投票一事,半島選委會和武吉阿曼斥為不實,幷向當局報案。

同一天的報紙卻報導本州警察和新聞從業員已在昨天開始投票,而且有圖為證。

這是怎麼一回事?難道選委會實行一國兩制?東西馬提前投票日期各異?

《亞洲》還說,由於選票未及送至甘拜園警察總部,亞庇的504郵寄選民改在今天投票。

爲什麽沙巴警員和媒體工作人員需要提早一個星期投票?砂拉越有沒有這麼做?如果遠在海外的選民都要等到28日才能夠投票,僅隔著一個南中國海的沙巴郵寄選民,為何需要比海外選民再提早兩三天?這根本都不合理嘛!

選委會說提前投票和郵寄選民是有分別的,但從報紙的報導,兩者毫無分別。

就算有所分別,也都要等到28日(郵寄選民)和30日(提前投票),不是嗎?

選委會有必要向民眾解釋一番,以免讓像我這樣的選民對選委會的辦事效率滿腹懷疑。

爲什麽這樣講?除了未登記卻自動成為選民事件屢有發生,今天不也有選民沒有登記卻無端端接獲郵寄選票的報導嗎?

這種事如何可能發生?若非選委會搞錯,那便是有人冒名登記為郵寄選民。

像這種情況,這些選民該將郵寄選票寄回去,還是在投票日那天投票呢?

在很多事件上,選委會的表現誠意不足,敷衍了事。

例如在幽靈選民課題上,你很難相信今次的選名冊是如選委會說的是“最乾淨的選名冊”。

在霹靂州,在“外來選民”當中,竟發現有4095名沙巴選民被“搬家”到那裡去。

這些來自沙巴的選民,竟然包括巴基斯坦人在內,這不是很詭異嗎?

讓我想起在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的聽證會上,不是有巴基斯坦人供證他們如何取得沙巴身份證嗎?

這些空穴來風,必有其因,一點都不奇怪。

安華也揭露,在今次的選名冊里,有多達28593名外籍選民,單是在沙巴就有15907名外籍獲登記為選民。

至於被“搬”到霹靂去的沙巴選民,他們是真正的沙巴人,還是因為在沙巴取得身份證而被當做沙巴漢?他們是基於什麽原因被“搬家”?那就只有天知道。

關於這些指控?你道選委會副主席旺阿末怎麼回應?

還是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說“選名冊一旦在憲報頒佈,就無法更改”。

那外籍人士如何成為選民?他照例把責任推給國民登記局,說“只要他們成為大馬公民,就符合資格登記成為選民,至於他們如何獲得公民權,那是登記局(JPN)的責任”。

言下之意,選委會只認卡不認人,只要對方能夠出示身份證,不管身份證真偽,都可以登記為選民。

怪不得選委會主席阿都阿茲一早就警告大家:不可阻止長得像孟加拉或緬甸等外國人的選民投票.....。

因為他早就預見,會有為數不少長相像外國人的選民出來投票。

令人失望的是,選委會卻對此嚴重問題視而不見,盡將責任推給登記局。

當然在身份證課題上,登記局也要負上責任,不就有登記局官員在聽證會上招認販賣身份證給外來移民嗎?

因此,若對身份證產生懷疑,選委會理應可以拒絕對方登記為選民。

再說,如果身份證是偷來的,難道選委會也照接受不誤嗎?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康华兄,听说被殺的關稅局副總監是不贪污的,也是因为知道一些东西而遇害。
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416565

· 康華 · said...

國家昏亂....

Anonymous said...

希望成绩出来不会更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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