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5 April 2013

這個大選很古怪

明明昨天選委會和武吉阿曼已經分別否認軍警提早在23日24日兩天投票一事。

警方還特別澄清:23日當天只是把郵寄選票寄出,並且警告散播謠言者將在媒體法令下被調查。

但是,今天的《亞洲》卻白紙黑字報導:沙巴警察將在今明兩天開始投票。

在甘拜園警察總部服務的警員將從今天(25日)下午2時至5時在訓練禮堂投票,明天(26日)則是從早上8點至下午5時。

難道沙巴警察有別於半島警察,所以需要提早投票?

原本軍警是在30日投票,如今沙巴警察卻提早了6天,而且還分兩天來進行。

這多出來的投票日,爲什麽選委會沒有一早公佈呢?

如此說起來,本屆大選不止有三個投票日,加上今明兩天,就有五個投票日呢!

這不夠荒謬嗎?

選委會說,提前投票和郵寄選票將在505當天下午5點開始點算。

那是與普通選票一起點算,還是分開點算?

在上回的308,記得報紙曾經報導,某選區兩位候選人的票數相近,選舉官員最後忽然抬出一箱選票,說是郵寄選票來點算,結果讓一方的候選人反敗為勝。

所以讓我質疑:爲什麽最早的投票卻等到最後才點算?

這些郵寄選票或提前投的票是不是應該最先點算,這樣才不會有作弊疑雲?

那不褪色墨水能夠耐多少天呢?

選委會副主席旺阿末最後一次是說能夠耐10天。

從今天算起到真正的505大選日,前後是11天!

那時候,軍警和家眷們手指上的點墨,早就脫得一乾二淨了!

如果本州這些軍警和家眷們在505當天再以普通選民身份出來投票,選委會能不能查得出來呢?

如果像Papagomo的情況那樣,他們的普通選民身份沒有被刪除掉,相信他們還是能夠投第二次票的。

這點,旺阿末該如何解釋,如何保證不會發生呢?

提到不褪色墨水,當局是在幾時,在選民投票前或之後,將墨水點在選民手指頭上呢?

有人在臉書上提到,是在選民領取選票前就進行點墨的,因此提醒選民不要沾汙到選票,否則會被當作廢票。

針對這點,選委會沒有否認,只說選票若被弄髒,選民可向選舉官要求新的選票。

那選委會能不能有智慧一點,既然不要選票被點墨弄髒而作廢,那比較理智的做法,是不是應該在選民投了票後,才在選民指頭上點墨?

這樣一個簡單解決問題的方法,沒有理由選委會不會想到吧!

運用邏輯來思考吧!如果點墨是爲了要證明選民已經投了票,那更應該在投票後才點墨,而不是在之前啊!這樣即可以避免選票被弄髒,也可以避免點了墨卻未投票的爭議,那不是一舉兩得嗎?

投票點墨順序顛倒,真不明白選委會爲什麽要這麼做?

之前我曾提到,如何確保這些提前投票和郵寄選票能夠獲得安全保管,今天便讀到安華作出指控,一批原本要送到選委會總部的票箱,卻被送到加影一個神秘地點。

那是什麽地方?爲什麽要那樣做?選委會有必要作出解釋。

之前也聽到,說本州有選民拿到“獎券”,但要大選後才可兌現,當時還不大相信,因為這就是明顯的賄選嘛!爲什麽沒有人向警方報案呢?

今天《星洲》就報導,原來檳城也有這個“獎券”,而且圖文並茂,人證物證。

而且還視地區而定,不同選區現金數額也不同。

這些人明目張膽、無法無天,不把法律也不把執法當局放在眼內。

可悲的是,還是有人因為怕輸而不擇手段、為非作歹、為虎作倀、助紂為虐、狼狽為奸....。

你認為此次大選會在公正公平的情形下進行嗎?

老實說我沒有信心。

http://news.sinchew.com.my/topic/node/37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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