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2 March 2013

政府五年任期應該從大選日算起


看了報紙才知道,原來大家以為首相會在311作出重大宣佈,便是解散國會準備大選。

何以是311?因為“11”是首相喜歡的號碼。

昨天便是3月11日,日子已經過去,首相未作任何大選宣佈,大家的期待再次落空。

如果首相迷信數字,難道要等到下個月的11日?

如果以國會屆滿日4月28日爲準,那是有可能的。

但森美蘭州議會在3月27日屆滿,還有彭亨雪蘭莪柔佛馬六甲和霹靂都在4月28日前屆滿,除非州選和全國大選無需訂在同一日進行,那就沒關係。

即是說,州選舉將個別進行,上述這些州屬將先全國大選進行,首相或會以這些州選舉作為試金石,才來擬定全國大選策略。

相信納吉也知道這是一場不好打的仗,所以才會把大選拖到無可再拖,但這也無異把自己逼進死角,在無從選擇的情況下最後自動“被”解散。

林吉祥之前譏諷納吉成了非法首相,忘了自己五十步笑一百步,因為所有的民聯州議會也同樣已經屆滿,其實它們並不需要等首相解散國會啊!

砂拉越的州議會就不與國會同期,在巫統未進來沙巴前,本州也個別舉行州選,州議會也同樣不與國會同期。

因此,既然大家公認目前的政治氣候最利民聯,民聯州為何不率先舉行州選呢?不一定必須和全國大選一起啊!

談到國會和州議會的屆滿日期,如果不是因為“逾期”,我還不知道原來國州議會的期限是從第一次召開會議算起,而非從大選日算起。

其實這樣的算法是不恰當的,當然如果憲法里有這樣注明那就無話可說。

如現在這樣,國會隔了一個月又20天後才召開第一次會議,最遲召開會議的登加樓則在5月5日才召開第一次會議,所以就造成了國州各有各的屆滿日期,雖然大家的選舉日都在同一天,那不是很矛盾嗎?

較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從大選日算起五年,這樣就不會有故意拖延解散議會的情況出現。

當然發生這樣的事這還是頭一遭,之前的執政黨都選擇在對自己最有利的時候宣佈解散,納吉錯過了好幾次的黃道吉日,或者說,這應該是納吉最大的失策。

偏偏這時發生了拿篤事件,這樣的巧合,加上開始時高官們表現得好整以暇,難免讓人認為這是一件“政治陰謀”。

大家可能也有在網上讀到關於當地居民Ahmad Malandi @Mat Bom的文章,據說他是此次拿篤事件的始作俑者,文章寫得相當有說服力,我也在這片文章找到了我對拿篤事件許多疑問的答案,改天再和大家分享。

所以說,如果首相要借拿篤事件來“無限期”延長下屆大選日,那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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