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4 March 2026

首相任期差2票

出乎意料之外,之前似乎获得大家认同的限制首相任期议题,法案却未能在国会取得三分二多数票的支持,只差2票,功败垂成。

国会下议院222人,法案获146票赞成、44人弃权及32人缺席;弃权的44人,有8人来自团结政府成员,包括本州立新党的杰菲里吉丁岸、沙巫统的苏海米和亲政府的丹南独立议员里端鲁宾,其他人还有希山慕丁和国大党的沙拉瓦南、全民党的孙伟瑄和亲政府的前土团党议员阿布胡申等人。

陆兆福说,行动党40人全部出席并支持修宪案,谴责及追问那些缺席及未支持修正案的议员们,包括反对党议员。

仍是国会反对党领袖的韩查在辩论时指出,限制首相任期可能削弱国家元首在委任首相方面的宪赋权力,而且当下的关键问题不在任期长短,而是在首相权力过于集中,政府更应该探讨首相兼任财长的问题才是。

韩查说的不无道理,首相权力过于集中是个问题,再兼任财长,1MDB案便是在这样的架构下产生的,因为这,希盟1.0政府上台,敦马为“迎合民意”,没有兼任财长,安华任相后仍然兼任。

至于削弱元首权力部分,韩查认为修宪案一旦通过,意即国家元首只能委任任期不超过10年的首相,原有特权受到削弱,甚至等同被取消。

这点倒不认同,如安华指出,根据君主立宪制,首相的委任取决于国会多数议员的信任,此次修宪是为了在现有宪法框架下增加一个制衡机制,非为了个人安排,它也不是新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国家制度改革讨论的一部分。

首相任期这个议题,你怎么看?是不是该纳入“首相不得兼任财长”条文部分?

No comments: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