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伊玛的两名儿子是阿米(Amir Zainuddin Daim)和阿敏(Amin Zainuddin Daim),两名律师是阿米扎里夫(Amir Zhariff Abdullah)和尼扎慕丁(Nizamuddin Hamid)。其中尼扎慕丁已被传召录供。
记得吗,奈伊玛透露,指控其家人的报案人曾是其一个拟议中的通讯团队成员,因工作表现欠佳被解雇,因此对其家族作出投报(请看《“虚假与荒谬”的倒政府指控》20260303)?
被传召的尼扎慕丁律师说,报案书提及他和阿米扎里夫律师,他表示,他们绝对没有从奈伊玛收过任何推翻政府或破坏议会民主相关的讨论或指示。
但就如我之前说的,奈伊玛是在彭博社首次爆料一年后才被指利用国际媒体向首相和阿占施压,在时间线上对不上,除非报案人弄错了时间(请看《韩剧不曾这么拍》20260310)。
而且,彭博社在爆料时说它的消息来自反贪会官员,那又如何和奈伊玛家人和律师扯上关系呢?难道奈伊玛的律师“买通”里边的官员?那不很离谱吗?
上月尾,反贪会法律及检控组主任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被调职去总检察署,担任审讯和上诉组第二副主任。
旺沙哈鲁丁是多起著名贪污案的主控官,主理的案件包括林冠英的海底隧道案、赛沙迪的洗钱案、彼得安东尼的贪污案以及慕尤丁的Jana Wibawa案。当年他是在前反贪会主席拉蒂法及前总检察长汤姆的举荐下,出任反贪会法律及检控组主任。
反贪会此时此刻调任旺沙哈鲁丁的动机受到大家的质疑,但旺沙哈鲁丁表示公务员调职是常态,可能他已在任7年,总检察署希望他“换个环境”吧。
可能是我多想,他的调职,会不会是因为彭博社的报道?
除了奈伊玛及其律师被传召,已被土团党革除党籍的旺赛夫却也“就一宗倒政府”案,被警方以涉及“危害议会民主活动”传召录供,难道他也参与其中?
他说,一些来自学术界和非政府组织的朋友同样被警方传召协助调查,但他不清楚为何他也被传召,并质疑当局试图把反对党与该案联系在一起。
但他表示他知道报案人士是谁,他是一名媒体编辑,同时经营公共关系谘询业务,曾向敦达因的遗孀提供公关服务,声称可协助应对外界对她和家人的指控,但其提议被拒绝,不排除他是因被拒绝而作出的报复行为。
他也质问政府,为何媒体活动或公共宣传活动会被列为“危害议会民主”的行为?现任内长赛夫丁在反对党时也曾对相关条文提出担忧,因为可能会被当局滥用。
Hmm,这名媒体编辑同时提供公关服务的报案人到底是谁呢?我上网找不到他的真姓大名,但相信他的来头不小。
此外,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CEO普斯班(Pushpan Murugiah)也被传召录供,因为他的名字出现在一封据称与该案有关的电邮。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主席再益马力为他打抱不平,认为警方的审问远超出电邮内容的范围,且警方引用刑事法典第124B条文恶法,已侵犯人民言论与结社自由。
更离奇的是,大马国际回教大学(IIUM)一名政治学者莎扎(Syaza Shukri)在两年前向国际媒体发表观点,也因此受警方传召“助查倒政府”案。
难道奈伊玛的“倒政府计划”早在两年前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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