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8 March 2013

大馬的性與政治(14):賽夫父親向安華道歉


隨著安華在去年的Sodomy 2已獲無罪釋放,以為不會再寫這個題材了。

沒想到世間變化無常,結案一年後,Sodomy 2又有了新的發展,那便是:賽夫的父親阿茲蘭忽然向安華道歉,說那是一項無中生有的政治陰謀。

萬能國啊萬能國,還有什麽神奇事是還未在這個國度里發生的呢?

而且,是巧合還是刻意安排,爲什麽選在這一天呢?

去年,賽夫父親不是說要上訴的嗎?何以突然來個大逆轉?太不尋常了!

這一天,除了是婦女三八節,也是五年前發生308的紀念日。

嚴格來說,我國國會和各州政府(除了砂拉越)都應該自動解散了。

恕我沒有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因為根據媒體報導,國會似乎還可以拖到四月才自動解散,而各州的自動解散日期又各異,媒體是怎麼算出來的呢?

而我們的首相,至今都沒有宣佈解散國會的意思,難道他打算如此無限期的做下去?

當然,首相可以拿拿篤事件做為拖延大選的藉口,但可以拖得多久?

其實,拖得愈久,對現今政府尤其是首相就愈不利,難道他不懂這個道理?

現在賽夫的父親又跑出來站在安華那邊,等於承認賽夫對安華的指責全是謊言,對納吉來說,何嘗不是另一個不利打擊?

說是另一個打擊,是之前先有迪巴後有巴拉現身對首相兩夫婦指名道姓,這樣的人身攻擊,首相兩夫婦竟然完全不當一回事,那不是很反常嗎?

如此反應,難免叫人相信迪巴和巴拉指責非無的放矢,這對首相來說就非常不妙。

爲什麽這些事每件都與他有關?

賽夫父親態度忽然來個180度大轉變,當然也是疑雲重重。

比如說,爲什麽只有他出來,賽夫是成人不是小孩,如果對安華的控訴是假的,那他也應該站出來澄清一切,那才能叫人信服。

畢竟,有沒有發生這種事,兩名當事人才最清楚,賽夫父親如何肯定是假的?而賽夫卻未出來說話?

賽夫父親說他兒子是被不負責任的特定單位所利用,甚至點名其中一人是Khairil Anas Jusoh,他就是納吉的特別助理,與賽夫合照的那位。

沒有別人的指使,首相的特別助理敢做這種事嗎?

誰會指使他做這種事,只要找出誰是既得利益者,幕後人物即呼之欲出。

這與迪巴和巴拉的情形是一樣的。

隨著賽夫父親忽然出來道歉,這件事應該不會僅到此為止,最起碼,總檢察長是否要告賽夫報假案,及安華反訴賽夫誹謗?

9 comments:

zeus said...

國/州會自動解散日期是從他們第一次召開會議的時間算起,不是投票日算起。

308後的第一期國會召開日期是4月26,所以媒體告訴我們國會自動解散時2013年4月26日。

州議會的算法也是一樣,最早召開州議會的森美蘭州,3月26日醬,所以森美蘭將是第一個解開州議會的州屬。所以林吉祥又“預測”大選落在3月26日後。

如果我沒有記錯,議會解散後,選委會要在60天內決定大選時間。
也就是說,如果國會拖到4月26日才自動解散,然後納吉如果要再拖,讓選委會把時間定在2個月後,那我們要等到6月26日才能投票。
坑爹吧?

再來我國的制度,國會解散後的權力空窗期,臨時看守政府還是由上一任的政府來做。也就是說,納吉最多還可以免費騙多2個月的首相來做。其他國家的看守政府好像是由第三方來臨時看住的,直到大選完畢為止。

如果納吉政府是看守政府,和平時的“合法政府”,又有什麼分別呢?
看守政府可以隨意挪動國家資源,來補助大選嗎?這些憲法問題,在國陣多年一黨獨大下,沒有人討論過。

所以大選最遲可以拖到6月!!!


塞夫老爸的反骨,個人仙家猜測是國陣/納吉大勢已去,其他人物紛紛曬冷,把寶一次過押在民聯身上。如果我的仙家才對,接下來還會有更勁爆的。別忘了那個反反复复的bala回來了,只是蘇祿事件轉移了我們的視線。

· 康華 · said...

zeus,

謝謝資料,照這樣說,各州不是要各自舉行州選?

你這篇可以自成一博了!

zeus said...

哈哈哈,寫太多的老毛病改不了。

不一定要一起呀。其他州屬可以提早解散,然後全部一起選呀。就看他們怎樣弄了。

民聯是不是要先自己4州解散,選了先,然後挾持勝利的威望力攻布城?不知道他們了。
因為如果國州一起選,民聯較吃虧,不夠人力財力監督等,還要提防國陣出千。

所以最好是先選國,民聯贏了可以挾持中央的威望,一舉拿下自己的4個州。萬一輸了,也可以賣弄悲情,希望可以守住4各州,保存2線制的火苗,保存實力,等他日再舉。

個人仙家啦,不知道華叔祥哥聶老他們怎樣算。一定要算好好呀,機會才一次呀!

Anonymous said...

我老狗认为, 國陣会做个别選舉, 幽灵们才能从一州飘向另一州.

悲歌老卖 said...

zeus兄,如果鸡鸡26/3不解散,森美兰是不是一定要解散?

zeus said...

對,自動解散。
(森美蘭的州議會程序上來講是由森美蘭的州務大臣向森州元首提出解散要求)

解散後就等選委會公佈什麼時候投票,如果我沒弄錯的話有最多2個月的時間,也就是說森美蘭的投票日最遲是5月26日。

問題是什麼時候解散可以預測,反正最遲是那一天嘛。但什麼時候提名,投票,就由選委會決定。你又不知道選委會和國陣的關係。。。

· 康華 · said...

zeus,

這樣的選舉制度有漏洞,如果國會或州議會遲遲不召開會議,那其限期豈非可以無限期延遲?應該有個限度,爲了不讓當政者耍手段,覺得應該從上個選舉日算起。

有了今次經驗,下屆政府是不是應該考慮修憲呢?果憲法里真是這樣解的話。)

zeus said...

康華大哥,應該有限度的。
我Form6時好像讀過,投票日結束到第一次召開國/州會議。中間的時間也有限制的(好像是最久3個月醬)

當初霹靂州的政變,裡面就有很多憲法危機,只是大家都把矛頭指向徐月風等人了。

比如說州務大臣/首長/首相要解散國/州議會時,要向最高元首/蘇丹申請,得到他們的允許才能解散。但憲法規定,蘇丹/最高元首是不能拒絕的。當初尼查發現政變後,打算解散議會重新大選,但蘇丹否決了,這是第一個憲法危機。

第二是霹靂原任議長在議會內強行被扯出去,這是非常非常嚴重侵蚀我們憲法的行為。可惜,很少人從憲法去抨擊。

我也是覺得要修改法律,讓選舉的日期定了下來,不用猜,不用煩。(當然,首相還是有權力在定下來的日期前提早解散國會,但這種應該要算是特別情況是還什麼的才可以)
另外解散議會後的看管政府,應該由誰來暫時接任等,而不是上一個政府繼續做多幾個星期醬。

我們的憲法問題,太多太多了。

· 康華 · said...

zeus, 值得探討的課題,明天或會寫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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