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 是信任的年代,也是怀疑的年代; 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 是充满希望的春天,也是让人绝望的冬天; 我们的前途充满了一切,但甚麽也没有; 我们一直走向天堂,也一直走向地狱.......
Wednesday, 3 February 2010
iPad、一个大马、中道大马
昨天在《大马局内人》读到一则让我读了一头雾水的新闻,说iPad侵犯了大马首相的《一个大马》和林冠英《中道大马》的版权。
标题是:
Malaysia files suit against Apple's iPad for copying patents
原本还以为是愚人节新闻,但内容又写得很认真,而且现在离愚人节还有两个月时间,太早了吧!
今天在《光华》读到相同的新闻,内容似乎是从《大马局内人》翻译过去的。
有谁懂iPad如何侵犯了《一个大马》和《中道大马》的专利吗?请麻烦告诉我。
大马入禀法院 控iPad侵专利权
(吉隆坡2日讯)马来西亚政府入禀法院,控诉苹果在其近期推出的iPad平板电脑中侵犯专利权。
联邦政府和槟州政府的联合诉讼是相关于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首席部长林冠英注册的概念。
双造控诉iPad抄袭1个马来西亚(1 Malaysia)和中道马来西亚(Middle Malaysia)的概念。
首相署发出一篇文告指出,马来西亚是首个,并唯一试图致力达成这种团结概念、集合马来西亚全部最佳元素为一个流行口号。
此外,新闻、通讯与文化部长拿督斯里莱士雅丁在受询及强调:“这是马来西亚文化,而我们不能容许其他人窃用,就如印尼如何模仿我们的峇迪,以及新加坡,模仿我们的安邦酿豆腐。”
与此同时,林冠英在一项记者会上表示:“我们与律师和行销公司艰辛合作,想出该个原创独有,让人信服的概念,而苹果目前却轻易去盗用。”
他补充,不容许苹果使用其概念的行为非类同“独裁、沙文或共产者”,但苹果首席执行员史迪乔布斯与槟城和马来西亚人民“破釜沉舟”,意味槟城与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外国投资者,也是苹果主要晶片生产商的英特尔的关系,可能因此受损。
他也发表声明说明中道马来西亚“是有关中庸、非极端的马来西亚人。他们非太大、非太小、非太硬、非太软、非太热、也非太冷,但如金发姑娘般讨人喜爱的人”。
科技专家艾文恩(译音)相信,如果大马打赢这场官司,这将值20亿令吉。他说:“因为虽然公众已知道真相,但依然会购买苹果产品,尽管史迪文只在其‘书’前加多一个‘i’字。”
其实,大马司法专家已有很大信心打赢这场仗,并开始讨论如何将赔偿金分配给联邦政府及槟州政府。
律师公会主席Left Right N. Centre说:“我们知道联邦政府放慢拨款予槟城,但在这案件,我相信他们(联邦政府)将以‘案件并不只涵盖槟州领土或海域’为理由,拒绝将赔偿金分配给槟州。因此,相信联邦政府将以‘辅助金’方式拨给槟州。”
http://themalaysianinsider.com/index.php/opinion/jerome-martin/51631-malaysia-files-suit-against-apples-ipad-for-copying-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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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omments:
开玩笑的吧?
读了原文,可以肯定是开玩笑的。
大牛,
大马局内人开玩笑,光华煞有其事,教人难以置信。
光华这次‘鱼’了,等被人告,哈哈哈~!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Jerome Martin,局内人的专栏作者。
还有,里边提到律师公会主席名叫Left Right N Centre(左右中间,哪有这样的名字?),就知道这是篇搞笑新闻了。
光华已经拿掉那篇新闻了(网上)。
看来那个主编要goreng sotong了,呵呵呵~
光华澄清该则新闻取自大马局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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