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4 October 2009

魂兮归来(18):从未见过明福


从未见过明福,却知道在茶水间见到的男子不是明福?

这是被匿名信点名的雪州反贪会副主席希山说的。

这有可能吗?

不止在明福生前没有见过他,明福死後他也未见过他。

他虽未见过明福,或有可能见过明福的照片,所以才确定在茶水间见到的人不是明福?

那他有没有查问一下,那个人是谁?

而且是在凌晨5.45am至6点之间,难道他不会奇怪,怎么在那个时候,会有陌生人独个儿留在茶水间?

还是在那个地方,外人进进出出,无论他是证人还是嫌疑犯,是个很平常的现象?

他也说,因为命案是在反贪会大厦外发生,所以不需报案。

天,人可是从反贪会的窗口跌下去的啊!

在情在理,反贪会都有责任报案吧!

其下属发现了尸体,马上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向警方报案,也没有联络明福家人或律师,反而是跑到布城去向上司报告,太匪夷所思了吧!

既然说无需报警,为何又指示下属第二天才报警?

还有许多匪夷所思的进展。

原本找不到主人的一号男子的DNA样本,隔了一个多月後,忽然说找到一号男子DNA的主人找到了!

他是同日与明福一起被解剖的另一具男尸。

这也太儿戏了吧!

一具男尸的DNA,怎会跑到明福的裤头带上去?

原来是因为医院没有把解剖台清洗乾净,所以让另一具男尸的DNA跑到了明福的裤头带去。

人命关天,怎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既有此例,那在今后的案子,DNA还可以拿来当证据吗?

5 comments:

eddieliow said...

小孩子玩泥沙式的,好儿戏啊!就算是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跳楼(或被推下楼),身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打个电话报警是一定会做的,除非反贪局的全部都不是人。

· 康華 · said...

对,完全不合常理。

Fair仔 said...

如果是清白的, 看到人堕楼第一(注意,是第一时间)时间就是报警叫救护车。"你"等个整天是什么企图? 那些还为国阵说话的, 你良心去了那里?

如果不是政治报复,还能是什么?

路見要鳴 said...

这个希山,
我咀咒他生仔没屁眼!

· 康華 · said...

Fairnation兄,用“惊惶失措”来形容他们当时的情况,大概会很贴切。

要鸣兄,如果未报,时辰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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