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益指责州政府不应通过SMJ能源举债来偿还沙巴国际石油(SIP)拖欠SDB的贷款,马西迪指沙菲益在任时也曾考虑这么做,沙菲益否认,并要马西迪撤回言论,马西迪拒绝,表示若其言论有违常规,可将他交由州议会特权委员会处置。
沙菲益强调,他已一再与SDB查证,确保他们没有“在他背后做了一些错事”,他们也证实他从未发出要发行1.7亿令吉的债券或清除NPL的指示,不排除在会议时,管理层曾提交该建议,但建议不曾提呈到董事会议讨论和辩论,属只供参考的资料,根本谈不上有任何决议,也不应被诠释为持“不反对”的意见。
州议长卡津耶耶(Kadjim Yahya)表示,马西迪的言论没有违反议会常规,他只是回答沙菲益的提问;在查询议会记录并与州财政部及州律政司署讨论后,确定州财长的言论不具恶意。
马西迪说,根据报告,SDB曾在2019年发售1.7亿令吉债券以解决SIP的未偿还利息,但6个月后,这笔1.7亿令吉贷款也成了NPL。
沙菲益是时任首长,也兼任SIP主席。他否认他曾发出发行1.7亿令吉债券或解决NPL的指示。
那沙菲益当年究竟有没有作出指示呢?
州议长指示州财政部将相关文件转交给沙菲益。
议长表示,在沙菲益主持的一项会议记录,他并“没有反对”发行债券来拯救SIP。
沙菲益强调,他已一再与SDB查证,确保他们没有“在他背后做了一些错事”,他们也证实他从未发出要发行1.7亿令吉的债券或清除NPL的指示,不排除在会议时,管理层曾提交该建议,但建议不曾提呈到董事会议讨论和辩论,属只供参考的资料,根本谈不上有任何决议,也不应被诠释为持“不反对”的意见。
沙菲益说,这点要记录在案,以免日后被人造谣,扭曲事实。
看来分别是在,债券是不是在沙菲益的“指示”下发行的?而会议记录则显示,沙菲益当时并“不反对”。
那“不反对”等不等同“指示”呢?让我想起外国人说的,silence means consent(沉默表示同意),若不同意,当时大可发声表示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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