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6 July 2024

那就修法吧!

朝野仍然在议长不悬空6议员事件上争论不休。

安华指出,反跳槽法存在漏洞,这都要怪土团党本身。

国盟时期的法律部长旺朱乃迪透露,在起草反跳槽法时,他曾提议将违背党章者视为跳槽,但土团党领袖强烈反对,尤其是慕尤丁,于是,最终该建议没有纳入该条款(请看《反跳槽法案一波三折》20220411)

慕尤丁反对的原因很明显,因为当时很多土团党领袖都是从巫统和公正党跳过去的。

如今6名前土团党议员就利用反跳槽法这个漏洞,表态支持安华政府,被开除党籍,议长拒绝宣布悬空他们的议席,他们如今是独立议员身份,这不是土团党“作法自毙”所致吗?

但土团党领袖不这么认为。慕尤丁强调,也如我之前提到的,土团党的开除信里并没有说6人被开除党籍,而是说他们6人已“不再成为党员”(ceases to be a member),这符合了宪法第49A(1)(ii)条,因此,他们既不再是土团党议员,他们的议席就必须被悬空(请看土团党一盘散沙20240702)。

大家觉得这个理由说得通吗?还是,它和阐明“被开除党籍者不被视为跳槽”的第49A(2c)条文相抵触?

净选盟认同土团党说法,认为议长佐哈里诠释反跳槽法令有误,因联邦宪法第49A(1)条文阐明终止国会议员资格的3个理由,即换党、退党或不再是党员,这6人已被视为“换党”,因此必须腾出议席。

但,他们只是表态支持安华首相,这能被视为“换党”吗?

净选盟也没提6人是因为被党开除所以“不再是党员”的事实,否则净选盟就应该一并提第49A(2c)条文,“被开除党籍者不被视为跳槽”,既然不被视为跳槽,当然就无需辞去议席了。

巫统署理主席末哈山和副主席佐哈里亦不认同议长不悬空议席的决定,认为反跳槽法存在漏洞。

末哈山建议,如果政府无意填补漏洞,那至少要有个处理议员倒戈敌对阵营的机制。

可以理解为何巫统领袖认为议长应该悬空6人的议席,当年509大选后,巫统被众叛亲离,受大批党员退党加入土团党所苦。

那时土团党还是希盟成员党,如今轮到巫统与希盟为伍,为报当年一箭之仇,巫统当然希望该6人的议席被悬空,那巫统就有机会在该6个选区的补选上阵,夺回本应属于自己的议席。哪知议长不予“合作”,难免大失所望。

安华表示,如果反跳槽法存在漏洞,那就修订法令吧!

土团党党鞭罗纳建迪不反对,说为避免反跳槽法令失效,也确保议长无权诠释,相关条文应该获得修订,避免沦为执政党的政治工具。

其实,它何尝不也沦为反对党作为开除党员的政治工具?

雪州议长刘永山在否决土团党州议员阿都拉昔腾空议席时表示,根据土团党的党章,“不再成为党员”和“开除”乃属同一条款,两者没有区分,即党员资格被中止等于党籍被开除,那就不被视为跳槽。

他拿行动党的党章比较,中止党员资格和开除党籍是分别处理的。

我觉得被开除的纳闽议员苏海里也提出一个valid的问题,即土团党是在他们表态支持安华后才修改党章的,因此,修改的部分有没有追溯力(retrospectivity)呢?

不过,也如行动大马(Tindak Malaysia)说的,随着这些前土团党议员得以保留其议员资格后,只怕会有更多反对党议员有样学样,表态支持政府又不怕被党开除,不用悬空议席,顶多就成为独立议员。

因此,修改反跳槽法,应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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