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7 June 2016

有了回刑法,阿Moi不怕性骚扰

昨天提到旅游部长纳兹里在捍卫哈迪的私人法案时说,吉兰丹最需要落实回刑法,因为那里罪案最高。

他还说吉兰丹必须更严厉地执行回刑法,因为现有刑罚已经吓不到那里的州民了,所以需要提高刑罚(大意)。

更严厉的刑罚,会不会出现反效果?所以昨天我说,应该认清事实,不要倒因为果。

今天在《Finance Twitter》部落格看到一些数据:

1. 自2008年以来,吉兰丹爱滋病例乃全国最高;丈夫传染给妻子的比例从2001年的10:1飙升到2013年的4:1,即是每四名感染到爱滋的丈夫就有一人把病传给了妻子;

2. 吉兰丹的强奸案也是全国最高,首府哥打峇鲁平均每个月发生16宗强奸案,每两天1宗,受害者多为未成年者;

至于童婚、乱伦等事件就更不用说了。

吉兰丹的妇女不都穿得密密实实的吗?为什么强奸案反而全国最高呢?

不久前,更有人提出一个荒谬的建议,便是让受害者嫁给强奸犯,这样就能“降低”强奸案。

还有另一人提出同样荒谬无耻的论点,说允许童婚是为了避免女孩子滥交。不说自己性变态?

可见这些人的心态和思维真是大有问题,而且不是一两个人想法,而是他们普遍的想法。

前天,霹雳州回教党主席拉兹曼(Razman Zakaria)也发表了相似的理论,他说,落实了回刑法,阿Moi就不会面对性骚扰。

如此轻浮的这番话,他是说给华裔女性听的。意思是,有了回刑法,华裔女性(阿Moi)就不怕马来男人骚扰她们了。

这样说,岂非自取其辱,马来男人都好色,所以需要hudud来抑制他们?

与其治标,不如治本。更严厉的刑罚不会减少性罪案,吉兰丹的数据已经证明了这点,不如从教育着手,教导男生们正确的两性关系,如何尊重异性,而不是一看到异性就想到性关系。

当然你我都知道哈迪并非真的想要实施回刑法,可以说,他的私人法案出于政治动机,更甚于宗教动机。

而且经过阿莎丽娜爆料,如今我们也知道,哈迪已被利用,因为如阿莎丽娜说的应该由首相署部长贾米尔提呈有关法案。

但那样做就太明显,所以找了哈迪来,但背后的发动者是谁?你我都清楚。

所以当看到廖中莱呼吁选民投选国阵(巫统)以“反对回刑法”,就觉得好滑稽。

他如果不是存心欺骗选民,就是骗自己相信。

阿莎丽娜都说是正副首相叫她动议挪前哈迪的私人法案的,这样说来,投选巫统还能是反对回刑法吗?

不止哈迪身份错乱,我看廖中莱也逻辑错乱了。

如我之前说过,既然回教党已和巫统称兄道弟,为何还在两场补选“对打”?我相信本意是想分散诚信党的票,但有没有想过,可能回教党/巫统的票也会因此分散,结果是让诚信党成为赢家?这更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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