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 June 2015

抄別人的稿賺錢是一種盜竊行為

昨早來到辦公室,打開電腦,簽入我的部落格,看到上週五(29日)寫的《PFI:第二個1MDB等著爆發》的點擊率嚇了一跳;週末的時候,點擊率就已超過1400次,比三月寫的《李光耀“背叛”了沙巴和砂拉越》的點擊率還快。

現在為止,《PFI》已遠遠超越了《李光耀》的點擊率(1941對1458),短短幾天,就在我all time的《部落文熱門榜》里高居第三,算是一個奇象。

排行第一的是前年寫的《馬來人有份打十字軍?》(2019次),跟著是《光華日報《刀鋒政影》作者林大刀抄我的稿!》(1927次)。

今天提這些,不是要炫耀自己的部落文寫得有多好,而是在想爲什麽《PFI》的點擊率特別高?是因為和1MDB有關嗎?但我近來也寫了不少1MDB的文章啊!

過後,一位網友一番好意,告訴我有人抄我這篇稿,不止一個,還兩三個。

我心想,以前一個林大刀不夠,現在又來了第二第三第四個林大刀麼?

他告訴了我幾個網址,其中一個是《大XX網》。

我進去看,這個網站對我這篇稿特別厚愛,同一天(31日)用不同題目連登了兩次,一篇用回原題,另一篇改以《高達474億元債務 第二個金錢醜聞即將爆發》為題。第二篇是注明轉載自Mxxx Yxxx Lxx的臉書,但後者也沒有注明文章出處。

至於另外兩個用我的稿的網站,則有注明是轉載和出處。

我不介意我的稿被轉載,但請注明稿源好嗎?也請不要用我的稿來賺錢。

像《大XX網》的版頭就有“點擊這裡加入我們一起賺錢.....”的字樣,顯然就是一個牟利的網站,如此說來,我是不是可以向這個網站要求分紅或稿費或版權費呢?

網友要找這個網站不難,但我不把該網站的全名寫出來,因為不想提高它的點擊率,成為它的幫兇。

今天再發現,我昨天寫的《政府才是真正的奸商》,今天又被改頭換面,還連登了兩次,一次以《大馬的GST》為題,第二次則改為《爲什麽燃油會起價?》,文章內容卻一字不改。

要用別人的稿,請先徵求對方同意,或注明作者名字,這是對作者一個最基本的禮貌和尊重。

你要人家尊重你,那你就要先尊重人家。

尤其是張冠李戴,拿別人的作品當賺錢的工具,這不也是一種盜竊的行為嗎?

4 comments:

Alex Ng said...

你可以尝试加强网站的保安,不让他人直接Copy & Paste,要偷稿也要他们一字一字的打稿。

· 康華 · said...

謝謝LC Ng的建議不錯,請問要如何做?

Unknown said...

我有帮你反应,但没回应

· 康華 · said...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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