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總稽查司報告多是在財長公佈預算案的前一天出爐,但自納吉上任以後,不知為何原因,國家稽查報告就開始改在預算案後出爐,而且愈來愈遲。
其實,稽查報告早就做好了,爲什麽不能準時公佈?
當時掌管法律兼國會事務的首相署部長納茲里反問:是誰規定總稽查司報告必須在預算案前公佈的?
雖然沒有,但你若不知道過去怎麼花,又如何為明年做預算?
一般公司社團組織不都如此嗎?你要先提呈及參考去年的財政報告,才為明年開支做預算啊!
納茲里不認同這點,他說,稽查報告先預算案出爐,人人都把焦點放在稽查報告上,造成預算案被忽略掉。
因此,政府才刻意將稽查報告延後發佈。
後來,自去年開始,政府乾脆將稽查報告分為三個系列,從年度改為季度報告,每四個月提呈給國會一次,這樣就不會與財政預算案clash。
《2014年第一系列總稽查司報告》昨天出爐,照例列出了各部門數之不盡買貴了超支了的開銷與費用。
讓我從報紙標題摘錄一打如下:
1.沒簽署合約,RTM付逾億元予馬電訊;
2.森林研究院88萬採購沒有價目表;
3.國防部提供軍人機票報廢損失37萬元;
4.雪州產業管理弱被欠租千萬元;
5.柔佛3億建96間宗教學校,僅18間運作;
6.布城發展機構耗84萬辦音樂會沒招標;
7.橡膠小園主發展局(RISDA)資助的ESPEK家畜有限公司3年虧143萬;
8.空軍學院耗1.17億建竣不能全面使用,彈藥庫沒安籬被空置;
9.光纖長度“縮水”,通訊及多媒體部照付8813萬全額費用;
10.國民企業(PNS)借貸追討不力,逾4000萬淪為爛帳;
11.移民局撥596萬興建及維修官員宿舍,376間空置;
12.BR1M因6千多人重複領錢而虧了334萬元。
夠多了吧!
同樣,就如往常一樣,首相針對稽查報告回應媒體說:政府嚴正看待總稽查司報告所提出的稽查結果和建議,并將採取糾正和懲罰。
但是你知道,過了一陣子後,大家又會忘記了稽查報告所提出的種種弊端,因為很快的,大家就會被其他國家大事而被轉移了注意力。
問題不會被糾正,也沒有人會被懲罰。若有,可能也不過是調職什麽的。
所以之前當納吉透露將由總稽查司“調查”1MDB,然後再由公帳會“調查”總稽查司的“調查”時我就說,調查出來,還是不會有什麽結果的。
因為它們的職務也只是負責調查而已,要不要採取行動,還得看反貪會、總檢察長和警方等執法單位,當然沒有首相的指示,它們也不會有所行動。
對於這些,人民也都習以為常了。
政府沒有錢,不得不開始向人民徵收GST,如果用在得當的地方,人民沒有理由反對,但當你看到高官領袖們年年都“買貴了用多了超支了擱置了”的時候,你怎會甘心你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就這樣毫無節制地被他們拿去亂花亂用?
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相比之下,這些億元以下的超支開銷還算是小兒科,一些大計劃包括1MDB在內的幾十幾百億元下落不明的開銷,悄悄被注銷掉了我們也不知道。
提到1MDB,若非納吉首相指示總稽查司安比林展開調查公司帳目,他之前還拒絕稽查1MDB。
安比林提的理由很荒謬,“因為已有專業稽查公司稽查了”。
但,我對總稽查司對1MDB展開稽查會否有所積極成果保持懷疑態度,原因已提過。
針對稽查報告所提的問題,公帳會說要傳召10個部門和7家官聯公司進行聽證會。
這些部門機構包括:房屋部、國防部、內政部、財政部、婦女部、通訊部、環境部和科學部(MOSTI)等等。
這些理財不當的政府部門,難道它們的部長就不用負責任嗎?
同樣,公帳會所能做的,也只是提呈給國會去做決定,但根據以往經驗,議員們不會有所決定,在國會發表偉論一番後,就束之高閣。
還讀到公帳會主席諾嘉茲蘭建議財政部考慮關閉沒有表現的財政部機構(MoF Inc),以減少浪費政府資金。
其實,該關閉的官聯機構何其多。
何況財政部機構屬財政部所有,你認為財長首相會隨意關閉嗎?
2 comments:
又来设立xx调查队,过后又不了了之。
習慣了!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