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3 October 2012

黃金買賣計劃沒有回購保證


黃金買賣真的這麼好做?

國行的警惕名單再增加三家至90家。

那爲什麽至今只有三、四家被查封?

查封黃金買賣公司,國行昨天發佈跟進文告。

國行“假設”說:如果案件被帶上法庭,查封資產將由法庭決定去向;投資者可做第三方索償訴訟(third party claim),取回資金或金條。

國行也說:“這些公司資產和資金,跟投資者的資金不對稱。”

也就是說,這些公司的liabilities多過assets。

那些投資者的資金去了哪裡呢?

若是這樣,就算拿回投資的話,最多也只能以pro rata的方式取回,不至血本無歸已經要偷笑了。

但是,要取回本身的投資,卻要等“法庭審結案件後”,當局才提供如何入稟訴訟的資料。

那是要多少年後的時間?

國行說:調查時間取決於案件的數量和複雜程度。

那恐怕是左三年右三年。

而且“涉及國際層面”。

難道大部份的黃金/資金已被偷度海外?所以公司資產和投資者資金不對稱?

國行也承認這些公司已“無法持續營運”、“投資者得到的回酬並非來自真實的黃金交易,而是來自投入計劃的新資金”。

也是我早先說的「龐氏計劃」。

而根據市面報導,覺得此「黃金投資計劃」比「龐氏計劃」更勝一籌。

就是它的2-3%每月回酬,除了來自下綫投入的資金,其實也是來自投資者本身。

公司以貴過市價20-30%的黃金價格賣給投資者,相比之下,區區的每月2-3%利息又算什麽?根本是羊毛出自羊身上。

公司與投資者合約又有這麼一個clause:便是公司不保證回購黃金。No buy back guarantee。
既有白紙黑字的協議,投資者能夠強制公司買回他們的金塊嗎?

國行也指出,取締行動是爲了避免投資者利益受損。

我認為,投資者的利益早就受損了。

貪利受騙,這又能怪誰?

7 comments:

大佬 said...

买金?的确有人向我推销,可是我没有钱。

廢票救國 said...

这样的故事不会有完结的一天。 多数人都会以更多钱来保障未来生活的安慰感, 但是从来没想过去争取建立完善福利制度的社会安全网。

· 康華 · said...

大佬,好在你沒錢。

大馬人,利令智昏,就是這個意思。有貪,就容易上當。

tamiya said...

曾经有买来投资,但后来觉得一切都是字面上的来往,买和卖都是我们吃亏,就放掉了。

还是脚踏实地,努力耕耘才是真的。

廢票救國 said...

对, 多数人都认为当钱会自动送上门, 他以为他走运了,我认为任何快速致富计划,如果得不到银行融资,我不会接受受的

· 康華 · said...

tamiya,同意。夠吃夠用就好了。

大馬人,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 康華 · said...

tamiya,同意。夠吃夠用就好了。

大馬人,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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