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 February 2012

向「一個大馬健保計劃」說不!


去年讀到衛生部將在2012年底提出“一個大馬健保計劃”(1Care for 1Malaysia)。

現在才二月,昨天忽然讀到,政府可能在今年三月的國會上提呈法案設立一個全國健保機構(NHFA),以負責此1Care計劃。

顧名思義,這應該是一個照顧人民健保福利的計劃,但,爲什麽它給我的印象,就像在想方設法要搜刮民膏?

大馬私人醫生聯合會(FPMPAM)已在網上發動一項運動,號召大家“拒絕一馬健保計劃”(taknak1care),因為它“將剝奪大馬人民的醫藥權利”。

“1Care健保計劃”詳情如何?相信應該還在企劃中。

根據衛生部總監哈山阿都拉曼去年透露,它會仿效公積金那樣像人民征費。

但,人民繳的費用還不夠嗎?繳了公積金,繳了所得稅,還有遲早也要實行的消費稅,再來這個健保計劃,我不知人民還剩下多少收入可以過活。

根據報導,建議中的計劃強制雇主和雇員各繳薪水的10%做健保費,每年限制你只可看6次病。

我寧可相信這只是謠傳而已,因為太匪夷所思了!

假設我的收入每個月2000元,10%健保費就是200元,那一年內我就還了2400元,加上雇主的部份,總共是4800元。

但我一年只可看6次病,那不等於說,每次看病的收費高達800元?

一年的投保費4800元,這太昂貴了吧!

我不如自己去買一個健保更划算!

以此類推,你的收入愈高,你需繳付的健保費就愈高。

但你只能獲得與他人同等的醫藥服務水平。

也就是說,你要替政府為他人承擔他人的醫藥費。

這本來是政府的責任,現在卻要全民大家一起來承擔。

衛生部總監的合理化解釋是“整合政府醫療機構與私人醫療機構,讓後者獲得充分利用”。

我相信其實是政府為政府醫院的龐大開銷不勝負荷,所以才想到要打私人醫院的主意,也要人民來共同負擔這龐大的開銷。

但,提供人民醫藥服務,應是政府最基本的公共福利服務之一。

人民有獲得政府醫藥服務的權利。

那些有經濟能力的,他們可以選擇去看私人醫生,為何這點政府也要管?

說來說去,還是政府沒有錢了,所以只好出此下策。

但這仍然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啊!

政府沒有錢,何以在補貼賠償方面仍然那麼大方大手筆呢?

如果政府強制性實行這健保計劃,我可以想像國家的通膨會將惡化。

爲什麽?雇主無端端要為雇員繳付10%的健保費,等於是增加雇主負擔,提高成本開銷。

這些額外成本開銷是不是要轉嫁給消費者?物價是不是也要跟著高漲?

消費者還是我們這些也要繳付10%健保費的人民,薪水已經少了10%,隨著物價高漲,人民的消費能力又被剝削,最後受苦的還是人民。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太荒唐了!岂有此理。。

华哥,借你文章转贴-http://www.investalks.com/forum/viewthread.php?tid=12839&extra=
谢谢。

流金岁月~丽莲 said...

怎么可能,那和土匪没两样,杀人放火,无良政府。

· 康華 · said...

无名,丽莲,所以我们要向它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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