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5 July 2010

政府还要发支持信?


依德利斯提到部长和国会议员等VIP发出的“支持信”,不应造成官员的“压力”,出乎意料之外,竟然引来国阵後座议员们的口诛笔伐,甚至要他辞职。

这些後座议员强烈反弹,可见签发支持信,对这些後座议员来说,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

这些国会后座议员说,如果不发支持信的话,他们将无法进行选区事务,包括推荐选民的孩子升学或帮助选民申请补助。

所谓的“支持信”,当然不止有助孩子升学或申请补助而已,那些太微不足道了。

它大至可以帮助公司取得数十亿元的贷款!

你说它的功能大不大?

以前在金融机构做事的时候,有时会收到一些VIP的贷款申请。

明明是个不可行的申请,但因为夹了一封“支持信”,于是,我们就受到指示,把原本不可行的计划写成可行,并呈上给管理层批准。

这些贷款,最后往往变成了烂账。

前首相阿都拉在2004年被指涉及伊拉克“石油换食品”计划,他也曾签了一封支持信,推荐其妻姨参与有关计划。

当被询及该事时,他也说政府签写支持信,是件很普通的事。

我认同依德利斯所说的,这样的支持信,往往被有关方面滥用了。

PKFZ的四封支持信,便是最好的例子。

难道政府还未从中学到教训?

依德利斯说:这些支持信,已经跨越政策程序与权限。

也就是有人滥权,没有照程序做事,本来不可以不可行的,因为一封支持信,而变得可以可行。

可以想像一下,这些後座议员已经如此反对,那些更高层的,哪会接受他的看法?

依德利斯再有更好的看法,最后也等同是一场学术性演说,过眼就忘。

我觉得,官场并不适合依德利斯,他的想法与看法,与这些政治官员完全格格不入,他应该回去他的corporate world,那里比较适合他。

许子根说:支持信纯粹只供参考,并不含指示成份。

这话说的没错,但,当官员们收到这些YB的支持信时,他们敢不给脸吗?

就像在我以前做事的金融机构一样,当上司收到那样的一封支持信时,他敢不批准有关贷款申请吗?

我突发奇想,如果当时他把那些支持信都当作担保信,要签担保信的人还债,可能很多烂账,就不会变成烂账了!

3 comments:

大佬 said...

议员支持信的权限应该有所限制,什么都可以通行,难怪个个国阵议员猪笼入水。

方人也 said...

许子根说,支持信只用作参考,不含指示成分。既然如此,国阵政府应该公告天下尤其是政府官员。告诉他们在行事时应按章处理,条件不符就算有支持信也不必给脸。

向政府作出申请时,很多人也喜欢找YB讨Surat Sokongan。一般上YB都深怕得罪选民不敢推辞,所以,泛滥的支持信就往往造成该拿的拿不到,不该拿的拿到的局面出现。当然,支持信内容会有分轻重,老练的官员相信都会看得出YB的意思。

· 康華 · said...

大佬,那就是为什么他们对依德利斯的建议强烈反弹!

方人也,除了交通部,农渔部也发过支持信,相信还有更多,只是未被揭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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