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7 June 2017

荒谬投资 不怕亏损

首先要厘清一下。

Felda是联土局,其上市子公司叫FGV,全名是Felda Global Ventures。

今年年头以前,联土局和FGV主席都是备受争议的伊沙。

上市后的FGV连年亏损,于是,今年年头的时候,财长首相忽然宣布委任沙里尔为联土局新主席,FGV主席却没有变动,他依然是伊沙(《你可以相信沙里尔?》9/1)。

为了投资者的利益,市场认为应该也换掉FGV主席,但财长首相不这么认为,他说“是为了维护垦殖民福利与社会经济,以及联土局的业务”,不是FGV。

这样说,其实并没有解释为什么仍然保留伊沙做为FGV主席。

有伊沙在,就算有心要重振FGV/联土局业务的沙里尔也有心无力。原本他上任后就说要探讨FGV下市的可能,随后他就自我否认了,背后原因不详,我猜是受到伊沙的反对(《联土局/FGV假新闻》17/1)。

由此可见,伊沙虽是联土局子公司FGV的主席,因为有政治撑腰,他说话比母公司主席沙里尔大声。

昨天以来,FGV股价走势就像过山车,因为公司发生大地震,伊沙一口气炒掉了四名FGV管理层成员,包括CEO查卡里亚、CFO阿末迪佛里(Ahmad Tifli Mohd Talha),还有FGV贸易的CEO Ahmad Salman和子公司Delima Oil Product(DOP)高级总经理Kamarzaman。

第一次提到查卡里亚是在去年11月(《FGV海外联营有舞弊》20161123),那时FGV第三季业绩出炉,刚在该年四月升任为CEO的查卡里亚将亏损主要归咎于一家在杜拜叫IFFCO的联营公司,指该公司发生舞弊,而FGV在该公司却没有管理权,因此无法避免舞弊行为发生。

但他没有透露是否要采取什么后续行动,包括是否要脱售停损等等,也不否认公司将继续面对亏损,只说会努力降低成本。

担任FGV CEO一年多,查卡里亚联同CFO和另两名高层忽被停职,以配合子公司Delima某些交易的调查。

伊沙在记者会上指控查卡里亚有“多项不法行为”。

查卡里亚回应说,他被指示“休假”,是因为和一家阿富汗Safitex逾期付款予Delima有关,但那不是大问题。

反之,他指出,他是因为不认同公司的一些“荒谬”投资而被令辞职,如下:

1)注资一亿英镑(5.6亿马币)到子公司Felda Cambridge Nanosystems。这家公司在过去三四年来已亏损了1.17亿马币,他们(FGV董事局)还要投入一亿英镑进去,但这并非我们的核心业务。董事局一度同意中止投资,却在三周后U转,决定继续投资。

2)公司计划投资3亿马币在一家巴生的奶精工厂的30%股权。这也不是我们的核心业务。公司执行委员会已经拒绝,但董事局仍然推翻决定而通过这项投资。

3)一些直接谈判(direct negotiations)的不当行为。

4)直接颁发合约等。

董事局推翻管理层的决定,显然就是主席伊沙搞的鬼。长期这样子下去,管理层就很难做事了。

既然如此,查卡里亚等人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那也不令人感到意外。

伊沙说,Delima的账目出现问题,数额涉及数百万,是因为该公司和长期客户Safitex之间有“不当行为”。谁是谁非?那就让反贪会来查个一清二楚。

有没有注意到,查卡里亚被查的“罪名”只有一个,而查卡里亚对公司的“指控”则多达四项?如果是你?你比较相信谁?

我会比较倾向查卡里亚。他还敦促反贪会调查,还他一个清白,“让外界知道谁才涉及不当行为”。他也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

目前为止,还未听到联土局主席沙里尔出来说话,财长首相也未针对此事发言。

财长首相当年千方百计将FGV搞上市,亲自钦点伊沙担任联土局/FGV主席的,年初委沙里尔当联土局主席时,伊沙的FGV主席位子却文风未动。

为什么保留伊沙在FGV的主席职?我想只有财长首相最清楚。

如果当时换了人,情势可能就不会落得像今天这个样子了。

我觉得查卡里亚是真心要把FGV转亏为盈的,唯时不我与,和主席伊沙达不到共识,结果只能面对现在的下场。

Tuesday, 6 June 2017

槟州政府替财团借贷?

这位读者不满我没写“槟城向中国贷款”事件,如我所说,之前没有跟进有关课题,对它不熟悉,当然不敢乱写,这位读者却认为我“偏心”,真叫我啼笑皆非。

昨天,我有说林冠英未直接回答第二道疑问,即为何需要10亿贷款,及不认同他“向中方贷款能节省利息成本”及“加强槟州的国际声誉”的说法。

看来我需要详加我的看法,我的资料皆从媒体得来,若有误解之处还请指正。

从报道得知,虽然有关计划已经筹划了几年,进度似乎相当缓慢。

包括所谓向中国贷款的10亿,那是可向中国借贷的最多(maximum)数额,不是final数字。

整个交通大蓝图计划(PTMP)的成本预算是270亿,林冠英说其余260亿还是必须向其他(国内)银行借贷。

这点我就不明白,有关计划既已交由PTMP的执行伙伴(Project Delivery Partner,PDP)SRS财团负责,融资方面理应也由该财团承担,为什么还要由槟州政府去为它借贷呢?

SRS财团是由金务大(60%)、Ideal Property(宏升)及骆宝燕控股(Loy Phoy Yen Holdings)各20%组成。

金务大是上市公司,其财务能力应该无需质疑。

骆宝燕控股是文秀集团子公司;宏升集团是槟城一家产业发展公司,媒体说它是“新一代产业巨头”,近年来获奖无数。这两家公司有没有造路经验就不得而知。

这三家公司组成财团,应该不需要由槟州政府寻求融资吧!

根据《The Edge》去年一则报道,SRS财团透露,如果大蓝图加入其它项目的话,成本预算将增加到460亿元。

槟州政府要向中国借贷不超过10亿,用途为何?林冠英似乎也没有头绪,不然他不会说,“日后可以转借给金务大,从利息差额中获利”之类的话。

不管整个成本270亿或460亿,10亿等同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对SRS财团帮助不大,要借也不会仅借区区10亿吧!

该位读者说,如果此事是在“非神统治之州”发生,我最少可以写个十几二十篇。言下之意,以为我特别偏袒“神之州”(借他的用语)。

好了,这是我不解“神之州”交通大蓝图计划的第二篇,如果还有后续发展,我会继续补充。

这下可满意了吧!

Monday, 5 June 2017

向中国贷款,背后的动机和用途

一名读者在上篇拙文不客气的留言,有点莫名其妙。

他指的“神之州”,我想了一会儿,才知道他是指槟城。

他质问我为什么有关“神之州向大陆贷款”一篇都没写,是因为我“假假看不见神有猫腻吗”?

槟城向中国贷款一事,上周有约略读到报道,当时也不以为意,因为当时还没有写完“吉利和普腾”课题。

其实还有几个题材未写,包括邻国1MDB的最新司法进展、有人受贿950万元,以及兴业并购阿马银行等事件,这些都是值得记录下来的课题。

如我所说,国家有太多离奇荒诞的事情发生,永远都写不完,有时只好选择性的写,写我熟悉的题材,或写我认为有必要让大家知道的真相,这样有问题吗?

我以事论事,几乎天天在写,不做任何政党的枪手,也不敢说是为公平为正义而写这么伟大,不为名也不为利,没有一点酬劳,还时常被他人在未知会更未征求同意之下抄袭或转载过去,因为我乐在其中。

这位读者说我不写“槟城向中国贷款”是因为我“假假看不见”,如此言重及小人心,根本不屑与他辩驳。

原本今天想写“联昌阿马并购”事件,既然这位读者提了出来,好奇之下,就去找了“槟城向中国贷款”的相关报道来深入了解一下,也借此观察自己是否会有所“偏心”。

从媒体报道所得到的了解,槟城政府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EXIM Bank of China)申请贷款以资助交通蓝图,通过2017年槟州借贷法案,引起反对党批评和质疑,主要质疑如下:

1)既然槟州政府准备从填海建岛集资,为何还要向中国贷款?

2)自称拥有16亿储备金,为何还需贷款10亿?

对此,林冠英的答复如下:

1)填海地段要两年后才能出售套现,这期间需要一笔过渡资金(bridging finance)来填补这个融资缺口(funding gap)。

2)林冠英未直接回答第二道疑问,只说“向中方贷款能节省利息成本”及“加强槟城的国际声誉”。

我觉得林冠英对第一点的答复合情合理,但第二点我就认为欠缺说服力。

何为贷款能节省利息成本?不贷款才不用还利息。

至于为何不动用储备金?我觉得从16亿储备金动用10亿,几乎占去了三分二的资金,这个比率偏高,不鼓励。既然槟政府预算两年后可以从售卖土地上开始还债,五年期限属于短期贷款,这笔债应该借得过。

我觉得问题不应该在贷款与否,我们应该了解贷款背后的动机和用途,以及是否有偿还能力等等。

看问题,不应该只看表面,如果贷款就一定是邪恶的,那所有的银行岂非都应该被谴责,关门大吉?

如果一定要比较,请看看,1MDB所举的数百亿元债,它背后的动机和用途是否正确?它有没有还债能力?

不要说无力还债,它连利息都还不起;从大部分资金已被确定消失无踪,政府不得不以其他名义再举债以还1MDB债,大家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所以,这些人为何偏偏漏掉1MDB这世纪大丑闻当视而不见,却对槟城政府穷追猛打?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

各位可以看看我的旧文,联邦向中国贷款的几个工程计划,为何我方和中方所报的数额有差?我觉得联邦有义务向人民作出解释。

就拿ECRL计划来说好了,贷款数额大过成本数额,为何会有这样的情况?联邦避而不谈,除了潘俭伟和拉菲兹,为何没有人去追究?

Thursday, 1 June 2017

两个赢家,一个输家

昨天说吉利是最大的赢家,因为它只注资1.7亿元,就可获得7.7亿元值或49.9%的普腾股权。

收购莲花的51%股权,它反而需注入更多资金,达2.86亿马币(5,100万英镑)。

所以上周我就说了,吉利收购普腾,其实意在莲花(26/5)。

报道说,吉利是以“博越”休闲车在东南亚市场的制造和销售权代替另6亿资金来换取股权。

这让我想起当年1MDB和沙地石油的联营计划,沙地石油不用注资一分钱,以一块地来做“抵押”代替资金,而1MDB注资10亿美元,其中7亿却去了Good Star,说是拿来redeem沙地石油的土地。

调查结果却发现,沙地石油根本都不拥有那块地,所谓的redeem只是一个幌子。

而且就算沙地石油真的拥有该快土地,为何却由1MDB以资金来替它redeem,钱却去了Good Star?

这是一个非常高明的诈骗手段,1MDB也心甘情愿被骗,政府同样被骗得团团转,未去追究为何会有这样一个不合逻辑的安排?也无意去追回被骗的数百亿资金。

希望这样的事情不会在吉利收购普腾事件上发生。

吉利以“制造和销售权”来替代资金,但不晓得这六亿估价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潘俭伟指出,吉利没有承诺是否会提供附加投资。

不止这样,这六亿元值的“制造和销售权”,要如何将之资金化,及是否有一个“注资”的限期呢?相信很多人包括分析家对此也非常模糊。

第二赢家,毫无疑问是DRB/普腾本身。它从吉利获得1.7亿资金,脱售莲花获5.6亿,财政部reimburse其R&D开销11亿,再加2.5亿贷款,共达20.8亿,不把贷款算进去,也有18.3亿元。

当初私有化普腾时,DRB共耗资约30.2亿,如今卖掉将近一半股份进账18.3亿元,简单算来还赚3.2亿(18.3-30.2/2=3.2),果然划算。

而且,它还是保有普腾的控制权呢!

最大的输家,不用说就是不会算术的财政部。

在这场交易,财政部输了多少?不把15亿贷款算进去,就是11亿元的R&D补偿金(grant)。

既然是grant,当然是收不回的。之前DRB还要求补偿35亿呢!这样的要求真是太过分了!

如潘俭伟说的,既然普腾都私有化了,就应该自力更生,政府没有义务继续给予补贴的,否则,这与继续做为一家GLC有什么分别?

而且,财政部的11亿补偿金,竟然是吉利1.7亿资金的6.5倍,吉利取得普腾的49.9%股权,政府却一无所得,这不够荒谬吗?

财政部如果够聪明的话,应该要求以11亿换取股份,或以贷款方式发出,这也很合理啊!

总之,普腾这场交易,政府根本是贴钱求售,原因如佐哈里说的,要不然它会像Perwaja那样清盘倒闭。

第二财长难道没听过达尔文说的,适者生存吗?财库的钱,是这样子挥霍的吗?

Wednesday, 31 May 2017

最大赢家是吉利

吉利收购普腾49.9%股权,价码是多少?

《太阳报》证实潘俭伟说的,是1.7亿现金,但另外再加吉利SUV运动休闲车“博越”(Boyue)在东南亚市场的制造和销售权,预估价值6亿,所以一共7.7亿。

根据DRB管理层在汇报会上透露,普腾将发行价值7.7亿元新股给吉利。

1.7亿元现金可获价值7.7亿元新股?这我就大惑不解了。

首先,这6亿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然后,博越在东南亚的制造和销售权想当然也是归普腾不是DRB,那又如何能把它当作是收购普腾的代价?DRB做为卖家并不会收到这笔钱啊!

而且,6亿元不是小数目,它占了总数7.7亿的78%。DRB说是卖价的一部分,根本是混淆视听,因为这6亿元估计,DRB一分钱都拿不到。

难怪潘俭伟说普腾的实际卖价只有1.7亿元,DRB根本是半卖半送,政府还要倒贴11亿元当作普腾在R&D开销的补偿。

这还不止,原来15亿元低息贷款只发放了12.5亿,财政部答应把balance的2.5亿也一并发给普腾,所以总共还要给普腾13.5亿元。

11亿做为补偿金是取不回的,政府等于赔了夫人又折兵;而吉利只用1.7亿现金就可取得普腾49.9%股份,老板李书福何乐不为?

所以第二财长佐哈里才心虚说道,政府不得不出此下策,以免普腾像柏华惹(Perwajia)那样,虽然不断获得政府帮助,最后还是倒闭,造成员工失业。

唉,有多少GLC不是如此?十家GLC九家亏,所以我说政府安安份份把国家治理好就好了,除了只会制造朋党,政府根本没有经商的料啊!

DRB却说,在出售普腾的交易上,预期不会有损失。

损失肯定是有的,但若不将过去的sunk cost算进去,DRB在这场交易所赚到的,不是吉利所付的1.7亿现金,而是政府所给的11亿R&D补偿金,是吉利收购价的6.5倍,这可够颠倒了吧!

那天提到DRB自收购普腾后总共花了35亿在R&D,根据PMSP(心智与社会关怀中心)指出,普腾自在80年代创立以来总共耗了180亿在R&D,但都花去了哪里?而且,35亿或20%是在过去五年即DRB收购过去花掉的,真是花钱如流水。

脱售莲花,普腾亏损14亿。

普腾在1996年以19.6亿马币收购莲花,如今却只以一亿英镑或5.6亿马币脱售,所以亏损14亿。

一开始我就说了,吉利收购普腾,其实意在莲花。

或也可以说吉利一石二鸟,因为它只以1.7亿现金就购得49.9%普腾股份,难怪它会回心转意,也愿意减少股份。

反之,政府补贴11亿,还要发放2.5亿的贷款余额给普腾,却一个股份都不要求,真是奇也怪哉。照吉利的注资比例来算,政府起码可以取得8X或323%的股权呢!

虽然我不认同财政部补偿11亿给普腾做R&D,退求其次,与其发放13.5亿的总数(11+2.5),财政部应该把2.5亿从11亿扣出来,即只给予8.5亿补偿。

毕竟,既然DRB已经脱售了普腾的一半股权,为什么还要继续贷款给对方?

总之,DRB脱售普腾予吉利,最大赢家是吉利,第二赢家是DRB,没有第三或第四赢家,只有最大的输家,就是不会算术的财政部,人民却是最大的受害者。

为何我这么说?明天再和大家做详细分析。

Monday, 29 May 2017

普腾和吉利的前生今世

吉利集团收购普腾的49.9%股份,价钱只有1.7亿元马币?

这是潘俭伟说的。

另一方面,政府同意reimburse给普腾11亿元,做为普腾自被DRB私有化以来花在R&D的部分补偿。

五年来,普腾在R&D共花了惊人的35亿元,却对销售方面毫无帮助。

潘俭伟质问,大马政府补偿11亿元给普腾,吉利却只以1.7亿元收购普腾的49.9%股权,如此一来,政府不是还要倒贴9.3亿元?

目前还未听到财政部或DRB/普腾就这方面的回应。

如果1.7亿元就可购得普腾的49.9%股权,那也真的太便宜了。难怪吉利愿意妥协,从原本要求51%不果后宣布放弃,却在两个月后忽然改变主意,愿意只收购普腾不到一半的股份。

之前就曾提过,吉利愿意这样妥协,收购近半股份却不持有控制权,显得相当不寻常。

还在普腾课题上。几天前,敦马说政府把普腾近半股份卖给吉利集团,如同典当国家尊严,等同把他的孩子也给卖了。

有人挖出三年前的旧闻,原来早在三年前,敦马就曾主动接洽吉利集团,寻求合作的机会了。

根据《日经亚洲评论》的一则报道(20140613),敦马当时声称普腾可以不需要政府的资助,在该年四月和DRB老板赛莫达飞往中国会见当地官员和吉利集团高层,试图说服吉利集团与普腾合作。

赛莫达是在2012年透过DRB私有化普腾,但普腾销量从此未见有所好转,国内市场从2001年的50%占有率跌到2014年的20%。

那时敦马和纳吉首相的关系还未公开恶化。该年五月,敦马还受委普腾主席。这点大家应该记得。

虽有敦马和赛莫达亲自出马,为何当时和吉利集团的洽谈却没有了下文?我找不到相关的后续报道。

敦马和纳吉首相的关系却日渐恶劣,因为1MDB课题,敦马联合反对政党在去年三月推出《人民宣言》运动,要纳吉首相下台,导致最后敦马在国油的顾问身份被撤,由阿都拉取代。

敦马一气之下也辞去了普腾主席职位,同时一并辞去了所有官职。

又有一则报道指出,原来早在12年前,即2005年,吉利集团就曾有意打入我国市场,并曾与我国IG Bumi和Information Gateway Corporation(IGC)签约。

原本的协议是吉利将与IGC在我国制造、组装和出口吉利汽车,然后每年至少向我国出口1万辆轿车和3万辆组装零件。

说过我国政策朝令夕改,朝不保夕,但做生意怎能这样?

原来和IWH-CREC签的大马城协议告吹不是首次发生,早在12年前和吉利集团签的协议也半途反悔。

根据报道,该年五月签约后,同年11月,吉利在我国的生产线即将开跑之际,吉利老板李书福忽然收到大马政府的“国家汽车政策”(National Automotive Policy)调整通知,指在大马境内制造的汽车产量,80%以上必须供作出口。

明显就是为了要保护普腾这辆国产车。

那时候,虽然敦马已经卸去首相职,由阿都拉接任,但在普腾和国油等政策上,敦马仍然紧抓不放。

也由于这样一个骤变,吉利放弃了大马市场,却没想到12年后,我国还是找回吉利,希望对方可以协助普腾起死回生,这不就是冥冥中的一个造化吗?

http://asia.nikkei.com/Business/Companies/Mahathir-seeks-to-turn-Malaysia-s-Proton-around-with-Geely-s-help?page=2

http://wardsauto.com/chinese-car-maker-geely-export-malaysia

Friday, 26 May 2017

吉利买普腾,意在莲花

昨天谈到吉利集团原先有意收购普腾的51%股权以取得管理权,结果收购49.9%。

从51%减至49.9%,这1.1%的减幅,差别会有多大?

少于50%的股权,吉利为何会愿意接受?里边有没有不为人知的另作安排?管理权方面又如何分配?

DRB董事经理赛费沙说,吉利将与普腾现有管理团队共同管理普腾。

如何共同管理法?他说,吉利将在业务运作,包括生产、销售和营销业务方面做主导(take the lead)。

这样子说,从生产线到营销业务,不就等于整个管理权由吉利在做主导吗?

看样子,DRB只是保留了控制权(51%股权),至少名义上普腾还是我国国产车,其实管理权还是给了吉利。

毕竟,吉利原本已经放弃收购普腾,DRB在这方面若不让步,吉利不可能改变主意。

不过,如我昨天所说,吉利可能意不在收购普腾,而是在取得英国莲花的控制权,即取得莲花51%股权,另49%股权则卖给赛莫达的Etika集团。

注意,虽然DRB卖掉了莲花,赛莫达通过他另一家公司持有49%股权,也算是脱售普腾并放弃普腾管理权的另一种妥协。

对吉利来说,它并没有损失,虽然持有少于一半的普腾股权,公司管理权仍将归它。

Thursday, 25 May 2017

普腾还算是国产车吗?

普腾还算是国产车吗?这是个有趣的问题。

敦马说,普腾已经卖给中国人了,所以不再是国产车。

第二财长佐哈里不同意,说普腾依然是国产车,是国家的骄傲;是国产车因为DRB仍然持有50.1%的股权。

说的也是,但政府将敦马的pet project辗转卖给外资,还是中国外资,我想他蛮不是滋味,所以才说普腾不再是国产车。

是的,大家应该已经从媒体得悉,普腾还是卖了给中国的吉利集团(Geely)。

多元资源(DRB)昨天宣布,普腾的49.9%股权将卖给吉利,奇怪的是没有透露价钱,反而透露脱售普腾子公司莲花(Lotus)全部股权的价码是一亿英镑(约5.6亿马币)。

难道普腾售价太便宜,因此不敢公布?

恕我小人之心,因为我想到10多年前,普腾曾以一欧元把一家以7,000万欧元买进的子公司Agusta卖掉,等于是把一项7,000万欧元投资write off掉(请参阅旧文《公帐会要查:普腾为何以一欧元卖掉Agusta》20090411)。

五年前,DRB是以每股5.5元向国库买进普腾股权,今次售价多少?DRB执行董事赛费沙(Syed Faisal)没说,只说是合理价格。

什么是合理价格?我怀疑可能低过当初的买进价格,等于是亏损脱售,所以他拒绝透露。

说回吉利集团,记得两个月前,它不是已经说不买普腾了吗?怎么最后还是倒回它呢(《又是中国公司?》21/3)?

那时吉利放弃的原因是因为“普腾管理层朝三暮四,今天这样,明天那样,一直改变计划”。

中国人大概不知道,这就是马来西亚官员的做事方式,朝令夕改,国人早就习以为常,外国人自然就不习惯。

看看大马城计划吧,连协议都签了竟然可以在一年多后“毁约”,定金和按期付款也退还给人家,如此不讲信用,谁还敢跟我们做生意?

普腾事件上,后来知道,当时吉利放弃的原因,是因为DRB/普腾不愿放弃管理权(请参阅《不愿放弃管理权》3/4)。

原本吉利有意收购普腾的51%股权,自然也要求拥有公司的管理权,相信后来经过妥协,如今只收购49.9%,让DRB继续持有管理权,算是皆大欢喜。

这或也解释为何吉利说不买又买普腾吧!但,吉利岂会放心任由普腾现有管理层管理?还是管理权各半?那也不容易实行。

我觉得吉利收购普腾,其实意不在普腾而在取得莲花的51%股权,另49%股权将卖给赛莫达的Etika汽车集团。莲花是英国老牌跑车制造商,赛莫达即是DRB老板。

敦马说,普腾成了外国车,我们也失去了一个国家象征(one of country's icons)。

一个不断拿钱来贴的国家icon,代价值得吗?这几十年来,有多少国家icon是这样无止尽的贴钱亏钱的?数之不尽。

例如普腾,报道说之前花了35亿资金在R&D,我不知这是DRB收购过去后所花的数字,还是自普腾成立以来的R&D成本,听赛费沙的口气,应该是DRB花在普腾的R&D。

五年来35亿,平均每年花7亿在R&D?这也太挥霍了吧!还叫政府reimburse?

总之这是个惊人的数字,普腾要求政府reimburse;针对这,佐哈里说,政府决定拨11亿元做为补偿金额,其余24亿普腾必须自行吸纳。

你看,在补贴赔偿企业方面,政府是不是很大方?

普腾还欠政府一笔15亿低息贷款,以及一批12.5亿可赎回可转换累积优先股(RCCPS),如果普腾未在优先股期满时赎回及未支付利息,政府有权行使转换权,届时持有普腾79.28%股权,再次成为普腾大股东。

听起来好像马航当年的做法,如出一辙。

可能就是基于这个原因,普腾急着要找新买家,因为政府捉襟见肘,已经无法继续补贴下去了。

更何况普腾是敦马的pet project,你认为财长首相会愿意继续毫无节制的补贴下去吗?

赛莫达当年收购普腾,大概未预料到这点吧!

Tuesday, 23 May 2017

《大马城》愈演愈精彩

财政部第二最有权力的人不是第二财长佐哈里,而是最近人红是非多的财政秘书长伊万。

始料未及,大马城居然引发出“内斗”,伊万涉及其中,如今愈演愈剧烈,简直可以拍出一部像《豪门恩怨》的连续剧。

继Raja Petra爆料指财政秘书长伊万是导致IWH-CREC协议生变的幕后主使,如今《Malaysian Insight》爆料,布城已经指示反贪会调查Budiman委员会的工作,是否涉及“潜在利益冲突”。

Budiman委员会,曾告诉大家,是由财长首相成立,赋予1MDB合理化计划任务,主席是第二财长佐哈里,1MDB的CEO阿鲁是主要成员之一。其他成员则不详。

无论如何,之前传出消息指这个委员会已被解除任务,佐哈里否认被解除,而是因为任务已经完成,所以自六个月前就没有再开会了。

他列出委员会所达成的四项任务,分别是:脱售1MDB能源资产予中国广核集团(CGN)、重启TRX中心发展、总结大马城相关的国际竞标,以及处理1MDB和IPIC的仲裁程序解决涉及35亿美元的纠纷。

说到解决IPIC的纠纷,他不是说过他对有关事件不知情吗?怎么如今他却说是以他为主席的委员会的功劳?

虽然他否认Budiman已被解除任务,财长首相几天后在宣布伊万兼任大马城和TRX城主席时,他也宣布Budiman委员会停止运作。这与委员会被解除任务有什么分别?因为现在已经由伊万全权处理啊!

财长首相为何指示反贪会调查Budiman委员会?难道该委员会成员涉及不法金钱交易,所以阿鲁才会因“潜在利益冲突”而被罢免职务?

《The Edge》报道,阿鲁曾和林刚河出席「一带一路」论坛,阿鲁更协助安抚显然不满大马城售股交易告吹一事的中国政府。

CREC是一家中国国有企业。

阿鲁竟然不是随财长首相参与「一带一路」论坛,反而是和林刚河过去,还试图安抚不满大马城进展的中国官员?阿鲁此举真不可思议。

此报道若属实,那就难怪阿鲁会被冠以“潜在利益冲突”罪名。

报道也说,中国官员并不愿意接受7.41亿元的订金退款以及4,488万元搬迁成本的中期付款退款,因此他们也对林刚河兑现退款支票不满。

照这个说法,我不认为王健林会愿意取代CREC投资大马城的发展项目,那样做,岂非等于在“太岁头上动土”?

说回伊万,若非背后有人撑腰,他岂敢如此大胆,说服财长首相宣布和IWH-CREC的协议告吹,较后还强调那是final decision,不会有回头路。

言下之意,就是叫IWH和CREC都死了心。难道他不怕会得罪中国当局,还有柔佛苏丹?别忘记,柔佛皇室在IWH是有股份的。

说到这里,你会想到谁这么胆大包天,不按牌理出牌,连中国政府和柔佛皇室都敢得罪?

相信你想的和我的一样。

https://www.themalaysianinsight.com/s/3418/

Monday, 22 May 2017

一切等到大选后?

白糖甫在三月起价,现在又要起价?

上星期,白糖垄断商MSM在股东大会上披露,公司正在和政府争取提高白糖零售价。

至今未听到政府的回应,希望不要像上回那样,在没有预告之下悄悄起价,叫消费者措手不及(《油价不起糖价起》2/3)。

这回,公司还是以“盈利下跌”为由要求起价。

注意,公司只是“盈利下跌”,不是因为亏损,这样也可以做为要求起价的理由?真是厚颜无耻!

更无耻的是,它还好意思承认,“还好原糖价格处于下跌趋势,从去年11月每磅22美分(约95仙)跌至目前每磅15.5美分(约66仙)”。

既然原糖价格下跌,实际上跌了整整30%,意即原料成本也跟着下跌了30%,那还成白糖涨价的理由吗?反之不是应该将零售价调降吗?公司的逻辑,真是荒谬至极!

顺带一提,MSM是FGV的子公司,MSM的主席也是FGV主席伊沙,他原本也是联土局主席,今年年初被撤换,由沙里尔接任,唯不明白为何他的FGV主席职不受影响。

根据FGV的CEO扎卡里亚透露,上一回公司是要求涨幅40仙的,结果政府只批准涨11仙,所以公司要求政府再提高29仙。

难怪有些媒体指公司要求涨价29仙,有些说是40仙。

政府会应MSM的要求吗?那也不奇怪。不过,开斋节即将到来,最快也会等到开斋节过后,即六月尾吧!又或者,等到大选过后?

MyCC(竞争委员会)是不是该说点什么或采取些什么行动,难道就任垄断糖商任意起价吗?还是要像反贪会那般,说什么为免成为选举课题,被政党大做文章,所以一切都等大选过后再说?

Friday, 19 May 2017

谁是实权财长首相?

自从Raja Petra“变节”后,我就绝少看他的部落格了。

昨天,他的一篇贴文却很不寻常的大力抨击财政部秘书长伊万,还揭露他的私生活。

明明成了在朝的枪手,天天歌功颂德,今次却如此攻击“自己人”,的确显得很反常。

因有他的爆料,围绕着大马城的许多谜团,也立时迎刃解了一半。

今天就来八卦一番。

事情从IWH-CREC被解约开始,一切就变得不寻常了。记得当时,财长首相原本要到那里出席一项活动,却在最后一分钟取消,之前竟然没有一点先兆,不止财长首相本身不知情,连IWCity的林刚和也不知道(《大马城变不成中国城》4/5)。

如今还原真相,Raja Petra写道,原来是伊万告诉财长首相IWH-CREC“毁约”,协议因此失效,财长首相才在最后一分钟取消当天的行程。

至于阿鲁被解除大马城和TRX城的职务,也是伊万出的主意,就是以“潜在利益冲突”为借口来说服财长首相;但阿鲁的“潜在利益冲突”是什么?

虽然阿鲁仍是1MDB的CEO,他仍得向1MDB主席伊万报告。

Raja Petra说,伊万要把阿鲁除掉,这样他就可以把大马城计划转给万达集团,因为阿鲁不认同解除和IWH-CREC的协议。

这点我觉得欠缺说服力。为何伊万非要给万达不可?Raja Petra没有深入解释,话锋一转,他说伊万曾在四月和万达-Malton会面讨论“接管”大马城一事。

和Malton讨论就有可能,和万达谈?怎么有可能?除了王健林本身,其他人岂可替他做主?

当财长首相和王健林会面的时候,媒体都说王健林只字未提大马城。

是不是伊万蓄意向财长首相制造一个假象,以为王健林对大马城计划充满兴趣,还提到什么100亿美元的资金?

所以我说,这些都是财长首相自己说,不是王健林亲口说的。

我觉得事实上伊万只和Malton讨论和万达合作的可能性,并把EPF拉进来。

Raja Petra说,这些都是伊万本身向媒体爆的料。

说的也是,如果不是当事人自己爆料,媒体又怎么知道这些事情?

众所周知,Malton和首相夫人交情匪浅,可是,Raja Petra很巧妙的不提这点。

无论如何,Raja Petra的博文只解了一半的谜团。比如说,如果Malton有份,为何它后来否认?而EPF至今都未对当时的传言作出回应?

伊万的“诡计”,财长首相难道完全看不见吗?否则,为何他还要委他当大马城和TRX城的主席,及最后还肯定不会恢复之前的协议,意即IWH-CREC不会再有机会,虽然中国总理李克强向他表示应该保留协议?

财长首相的说词也与首相署EPU部长阿都拉曼达兰的说法相异;阿都拉曼说,IWH-CREC可以重新竞标。

是不是这些都不在财长首相的掌控之中,决策者另有其人?

这意味着,在大马城课题上,里边有人意见不合,所以Raja Petra才会撰文抨击伊万?

谁才是实权首相?

Thursday, 18 May 2017

第二最有权力的人

现在是演哪出戏?

前一天,首相署EPU部长阿都拉曼达兰才说IWH-CREC可以重新竞标,昨天下午财长首相却说:大马城不卖了!之前签订的协议已被终止,也不会被恢复(it is final and will not be reinstated)。

意思就是,政府将保留土地的100%股权,不会将土地卖回给IWH-CREC。

让我狐疑,不是说要变卖资产来还1MDB的债吗?如今说不卖土地,那要拿什么来还债?

财长首相说,将征求建议书(RFP)以挑选大马城项目的主要发展商。换句话就是,财政部将该地段建起来后才逐项出售,以“确保取得对纳税人最佳的交易”。

他又补充,政府已经和万达集团讨论后者成为大马城主要发展商的可能性。

即是说还没有敲定,一切是财长首相一厢情愿,否则也不需要另外公开招收主要发展商的建议书了。

正式受委大马城及TRX城主席的财政秘书长伊万说,公开招标的截止日期是6月30日,两个星期后(14/7)决定主要发展商人选。

如果王健林没有竞标,伊万会将截止日期延后吗?是不是非万达集团不可呢?

我觉得,财长首相公开征求主要发展商(main developer),是不是为了回应潘俭伟几天前的提议,即给我国发展商机会,把发展项目分为多个部分及阶段,让本地发展商有机会竞争,以提供最佳价值?

实际上,纳吉心目中的理想选择,还是王健林的万达集团?

也有可能这是个折中的选择,万一万达不要参与,那至少还有竞标者可选。

说到伊万,他可说是财长首相下来最有权力的人;不止是在财政部,而是在整个政府行政体制。

何解?身为财政部秘书长,所有来自各部门包括财政部本身的发款都必须通过他才可以放行。

你可以察觉到,如今身兼多职的他,尤其是做为1MDB/大马城/TRX城三家最具争议性又是财政部本身子公司的主席,会不会存在着“潜在利益冲突”?当中不言而喻。

情况就与纳吉兼任首相和财长两职一样,最大的预算案拨款每年都去了首相署和财政部,这其中的“利益冲突”最为明显。

这就要怪敦马当年立下了先例,导致后来的首相也有样学样。

但这几年来大家也看到纳吉的财政能力实在很糟糕,前年还被财经杂志选为「最差财长」这个“荣誉”,早就该把这个重职让给有能力者去担当。

问题是,国阵里,还真找不到看不到有这样的一个人才,可以说这是人民的一个最大不幸吧!

伊万的身分和财长首相一样充满争议性,身为掌握国家财政收支大权的他,理应保持一定的中立性,如今他同时是至少三家财政部子公司的主席,你认为他还可以保持秘书长的中立性吗?我觉得很难。

不止如此,他也坐在至少十家法定机构/GLC的董事局里,他是其中六家的主席,包括税收局。

所以我说,与其说阿鲁有“利益冲突”,财长首相和财政秘书长才存有最大的“利益冲突”。

从1MDB/SRC丑闻,我们就发现弊端了,但我们什么也没能做,只能眼巴巴的看着有人明目张胆。

Wednesday, 17 May 2017

阿鲁失宠记

在敦马时代,达因曾当过两次财长。第一次的时候,他也是巫统财政,管理党的财产。

据说,只是据说,在他身兼官党两职的时期,他常常官党不清,把国家资产当作党资产来管理。事实是否如此?那就要问回他或敦马才知道了。

可见党政不分,是由来已久的事情。所发生的26亿事件,不也是基于同样的情形吗?当事人表现得理直气壮,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

达因的行为是党政不分,大马城的情况也相似,却是官职不分,这都是因为身兼多职造成多重身份的结果。

大马城/TRX城原本已从1MDB转至财政部名下,并由阿鲁连同第二财长佐哈里在负责。

上周,阿鲁被罢免在大马城的主席职和TRX董事职;本周,财长首相透露,阿鲁仍将继续参与TRX的发展工作。这包不包括大马城?不得而知。

佐哈里也不再负责1MDB和大马城计划。他说,由他主导处理1MDB重组工作的Budiman委员会早在半年前就被中止了。

他没有解释为何该委员会会被中止,他只说,现在是由首相署和1MDB董事局负责主导大马城/TRX发展计划。

这就让人好生奇怪,既然两者现在是财政部(MoF Inc)子公司,就应该由财政部亲自负责,为何是由首相署和1MDB董事局负责?

法律上,它们不都是各自不同的机构/单位吗?

打个比方,A公司的管理层去管B公司,是不是很奇怪?难道B公司没有自己的管理层?这样做又合法吗?

再来,为什么是由首相署去负责财政部子公司?这样也不恰当啊!

我理解首相和财长是同一人,而1MDB主席也是财政部秘书长,但在理在法总不能如此“张”冠“李”戴”,乱成一团吧!

如果说阿鲁身份有潜在的“利益冲突”,财长首相和财政秘书长多重身份的“利益冲突”已经不是“潜在”,而是非常“凸显”了。

顺带一提,财政秘书长伊万就是差点取代洁蒂当国行总裁的那位。

首相日理万机,根本无暇管理这么多;于是,首相署的EPF部长阿都拉曼达兰被赋予重任,监督大马城计划的进展。

阿都拉曼看来已取代了阿鲁的身份,当财长首相在大马城计划上的代言人。

昨天,他首度就大马城发言。他说,只要出价好,IWH-CREC可以重新竞标大马城。

言下之意,就是价钱的问题,“因为地价已经大幅上扬”。

他也否认政府反反复复,之前的协议被取消,是因为IWH-CREC没有履行先决条件。

政府至今都没有透露未履行的先决条件是什么。应该不是定金的问题,从财政部将定金退还给IWH-CREC看来,对方的确有付定金。那又是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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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时候,财长首相宣布为大马城成立一个新的管理层(management team),并委任伊万为大马城和TRX城主席。

如此一来,伊万将身兼四职,他除了是财政部秘书长,也是1MDB、大马城和TRX城主席。他应付得来吗?

财长首相早前说,阿鲁仍将参与TRX的发展工作,但他都不在大马城及TRX城的董事或管理层里了,他目前只有一个职位,便是1MDB的CEO,还要向主席伊万报告,你认为伊万会倒过来向他“咨询大马城的未来方向”吗?

第二财长佐哈里也不在管理层内,两天前他就说了,现在由首相署和1MDB董事局负责主导。唯有这一次,他对大马城的课题最知情。

在大马城课题上,现在你看到了,财长首相最有权力的左右手,就是伊万和阿都拉曼达兰。

阿鲁已被打入冷宫。

Tuesday, 16 May 2017

王健林未提大马城

根据媒体报道,财长首相和王健林会面,对方只字未提大马城,《星洲》也为其「王健林投资大马城」之标题作出道歉。

虽然如此,财长首相仍然保持乐观,说相信万达集团会接受大马城的提议,并会在适当时机作出宣布。

财长首相讲得像真的一样,还说也会考虑到CREC和其它财团的立场。言下之意,CREC有可能再获参与。

财长首相只提CREC,那IWH呢?

隔天的媒体,不止是《星洲》,纷纷打出「万达IWH-CREC料合作」类似的标题。

其实,万达参不参与,八字都没有一撇,媒体就言之凿凿,煞有其事似的,甚具有误导性。

据说是中国总理李克强希望CREC能够被保留,无论如何,IWCity昨天价量重飙,以涨停板价格收市,今天延续涨势,早市一度作价最高2.45元。

我想到的是,如果IWH-CREC重新获得股权,之前退回的订金又要重付,这也太玩笑了吧!

做生意哪能像搞政治那样重重复复,朝令夕改?

不止这点,今天看到财长首相“证实”,阿鲁虽然不再是TRX城董事成员,他仍将继续参与TRX的发展工作。

他将以什么名义参与呢?他虽然是1MDB的CEO,但大马城/TRX城都不再属于1MDB,而是财政部子公司,你认为财政部秘书长会向阿鲁咨询”大马城的未来方向”吗?

当然不会,他也无需那样做,他将只咨询财长首相的意见,财长首相才是真正的决策者。

虽然同样不再负责大马城/TRX城,第二财长佐哈里告诉媒体,万达集团有意投资大马城。

我有点好奇,既然他已不再负责大马城/TRX,他又怎么知道万达有兴趣投资?

不过,他也补充说,有关课题由首相署和1MDB董事局负责主导,而也是1MDB主席的伊万将直接涉及有关计划的谈判工作。

我想起阿鲁被罢免大马城主席和TRX董事的原因是基于“潜在利益冲突”,既然大马城/TRX已归财政部所有,何以又由1MDB董事局和首相署负责主导,而不是由财政部主导?

当然你可以说财政部长也是首相,说是由首相署负责也无不可。

同样,伊万是财政秘书长也是1MDB主席,因此说1MDB董事局也负责大马城/TRX也没有错。

因为他们的多重身份,不更证明了他们存在着格外明显的“利益冲突”吗?连由谁或哪个单位负责都可以如此的随意和随便。

财政首相还是安安份份的把国家治理好,商业事务,就让商家们去经营好了。

Monday, 15 May 2017

一个无底洞

1MDB就像一部长篇连续剧,剧情千转百折,几乎没有一个结局。

如今又spin off出一部大马城,剧情同样光怪陆离,比1MDB有过而无不及。

自从财政部单方面宣布与IWH-CREC的售股协议告吹,几乎天天都有新新闻,每天一个故事,此起彼落,看得人眼花缭乱。

财长首相此趟过去一带一路论坛,原本说将顺带和万达集团签约,发展大马城,谁想到结果并非如此,双方虽然有见面,却没有签署任何协议或备忘录。

王健林也亲口表示尚未作出任何决定,只说“非常看好大马的投资环境”。至于财长首相则说,王健林拟投资大马城,预计超过100亿美元。

注意这是财长首相自己说,不是王健林亲口说的。

就算是王健林亲口说,可以口说为凭,100亿美元就会倾入大马城吗?

未必,如果和IWC-CREC签署的协议都可以在收到订金和部分付款后宣布协议“失效”,并将订金和付款退还给对方,王健林口头上的“承诺”又如何能做准?

财长首相之前是不是过于一厢情愿了,结果“空手而归”?

今天《星报》报道,指大马城可能又和CREC“合作”,不过可能加入另外一两家中资公司。

它引述一位陪同财长首相赴华的官员透露,这是经过中国总理李克强“干预”后的最新进展。希望这不是官方自造自爽的假新闻。

说的也是,就好像男女谈恋爱,出现了第三者,其中一方被抛弃,后来又和第三者的感情生变,你还好意思找回对方,重修旧好吗?那你把对方当做什么?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物吗?

做生意,不同政治,岂可如此反复无常,没有一点信用?

无论如何,根据《星报》的引述,大马城的股权分配将有所变动,不是之前的60:40结构。

IWH-CREC会同意吗?IWH还有没有份?这些就没有说清楚了。我觉得IWH会被摒除在外。

既然财政部已退还订金和款项给对方,这就证明对方的确有付款,可能不是依据协议上的schedule,但不等于没付款。

所以,财政部指的没有符合“先决条件”,是否另有所指?但也不至于大件事到必须解除协议吧!

说到这,潘俭伟质问道,当初IWH-CREC将订金付给1MDB,为何如今退款的却是财政部?

新闻是这么写。

自从大马城和TRX土地转给财政部名下后,与1MDB就脱离关系了,就像之前我提到的,1MDB拖欠的债,1MDB要拿什么来还?

所以国行总裁伊布拉欣和第二财长佐哈里都说政府不会替1MDB还债,根本是骗人的,几个星期前和IPIC的庭外和解,不是由财政部承诺分期付款给对方高达60亿美元吗(《没有流入纳吉的口袋》27/4)?

这次,虽然IWH-CREC的订金付给1MDB,如今却是由财政部退款给对方,如此乾坤挪移,那也是意料中事了!

潘俭伟也提到当初1MDB为土地搬迁成本所发售的24亿回债,如今也将由政府承担这笔债。

 上回我曾提到这块地被利用来双重融资(《一块地可以双重融资》20160118),即政府已经给了11亿元补助(grant)后公司又拿去筹资24亿,如今政府又要帮它还这24亿元债,1MDB一分钱都不用负责,还得到一块黄金地!

原本就是政府的土地,政府免费拨过去不说,还贴上11亿元补助,再加上24亿元债,政府也还得心甘情愿。

这个做法怎样都说不过去,而且,这些资金都去了哪里?其他高官们一点都不会好奇吗?

1MDB就像一个永远都填不满的无底洞,如今将大马城分拆出来,别忘了还有TRX城,再之后还有一块槟城地段。

1MDB和从旁衍生出来的大马城连续剧,将永远不会落幕,因为过后还有TRX城和槟城土地等着要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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